《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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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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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星期天,英雄硬拖我去吃饭,说整天在家闷着会生病的,只好与他们一起去。都是些熟悉的朋友,赵也在里面。于是谈天说地,胡扯一气,气氛倒好,大家有说有笑,每个人都喝了点酒。酒壮人胆,话开始乱了起来。英雄拿我打趣,说我是天上的星星,说不晓得哪个男孩能有做出这么把登天楼梯的本事。赵则说坐火箭就可以了,边说边看我。大家在旁边起哄,说火箭式干部从来就没有一个好下场。这让我有点儿不详之感,但很快也就忘了。 
  
  玩得很开心,其中最大的成就是我恰当适如其分地向赵表达了我的心意,我想他那刻是明白了,但愿他明天也会明白。回了家,夜色暖和,星星似乎也多情得很,一粒粒,在天上摇头晃脑,不亦乐乎。把窗户推开,让夜色涌入房间,温柔的夜色把我慢慢摇入梦乡。愿静夜使我安宁,愿生命赐于我安宁的力量。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就会答应钟情的这次晚餐?官面堂皇的理由可以说是,为安她的心,让她努力工作。再往深处想想,那就是我吃得太饱,穿得太暖,饱暖起淫心。淫心并不说非得上床干那事,意淫也是淫。一个时刻不忘用眼神扒光女人衣服的男人,能说他比一个强奸犯来得更高尚吗?很多人不是不想堕落,只是没有堕落的机会,他们害怕堕落的后果。若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放心大胆的机会,保证这种堕落不会损害到他们的名誉地位金钱家庭等,他们怕是比谁都更疯狂。我敢这么说,并不是因为自己看过一部美国电影。不过那部电影 
        
确实有趣,女主人公白天在政府机构上班,不允许男人乱碰她一根手指头,甚至因为同事一个暧昧的笑话,跑到法院告人家性骚扰;晚上则打扮得恶俗不堪跑到最下滥的红灯区去卖淫。 
  
  电影里的女主人公长得很好看。但我在酒吧里认识的那个女官员却并不好看。我与前妻离婚后,有段时间一直处于迷乱混沌中。我把自己独自关在家里好几天,一开始砸电视,后来砸衣柜,再后来用拳头砸墙壁,到了最后便什么东西也不愿砸了,只想睡觉。我妈妈打电话来,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很好。我穿上那套名牌西服,用定型水把头发梳得溜光,然后出门买了些水果,笑嘻嘻去看我妈。我妈看我很开心的样子,就不再叹气了,继续扳着指头骂我前妻是个狐狸精。我没有再打扰她的雅兴。如果我妈不骂她,那就要骂我。骂她,她听不见;骂我,我却逃不了,两厢权衡,还是骂我前妻的好。 
  
  在我妈那吃过晚饭,我去了酒巴。我与我前妻是因为喝酒才上的床,那么现在不能再在一起上床了,也应该喝杯酒表示庆祝。酒巴里的灯光比人的欲望还要潮湿。结婚后,我就再也没来过这种地方。我曾经是马老板,但我做过的生意都是店铺零售,并不需要做到酒巴里来。我原先那些狐朋友狗友好像也随着我的结婚一下子就化成青烟,不见了。我在酒巴喝着闷酒。一个人把酒从这个杯里倒入另一个杯里,然后再倒回来。 
  
  人们都很开心。屁股扭来扭去,没谁有闲心来搭理我。我继续认认真真做着刚才的工作。这种活不会给我带来钞票,但能让我在喧哗人群中集中注意力。酒哗哗响着,我开心地笑着。我忽然看见桌上有张白纸,纸上好像有些字,便停止了这种动作。我把纸拿起,把头凑过去。上面写的东西很有意思,我一字一字读出声。 
  
  寂寞花开有几朵?   
  数一数,27朵。   
  灯红酒绿,你轻狂浪舞。   
  我把花儿一朵朵摘下,一朵一朵,慢慢,数出了结果。   
  我是不是很古典的纯情?   
  我对你说,我操你27次也不嫌多。   
  这就是TMD我想对你说的结果!!!   
  字迹娟秀,应该是一个女孩儿的手笔,我呵呵笑出声,随手把它揉成一团,扔入酒中。一个妖媚的女子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娇滴滴,“大哥,一杯酒二十元,这么糟蹋人家。那还不如请我喝一杯吧。”我抬起头,又低下头,接着晃杯子。我知道,这是位妓女。我不讨厌她们,但并不想与她们上床。女人在我面前坐下,“大哥,有什么心事?要不要妹妹帮你松松筋骨?”我若真有这位一位妹妹,我妈早就把她剁成几块了。我笑起来,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顺手把打火机与烟一起递过去,“要不要来一根?”女人很爽快地点燃一根烟,又把它们递还给我。我接过来,没再装入口袋,随意地把那个打火机斜靠在烟盒上。女人呆了下,笑起来,“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啊,你边坐,我去那边看看,恭祝今晚生意红火。”女人走了,我愣了,我什么时候与她成一家人了? 
  
  没有动那个打火机与烟盒,我猛地想起了某些传说。我微笑着凝视杯子里的这张白纸,我根本就记不起是从哪里听来的那些传说。灯光晕暗,隐隐绰绰,一切都在慢慢漾开,有着潮湿的腥味。我在人群中,人群离我好远。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轻轻拍了拍我肩膀,我抬起头,是一个女人,黑衣女人。我微微笑,沉默地站起身,她的手很自然地就搭在我肩头。我们滑入舞池。我的舞跳得并不好,但走路还是会的。她的舞跳得相当好,我能感觉得出来,于是,动作略有点儿僵硬。她把我搂紧,我也毫不客气地搂紧她。她笑了,小声说道,“刚出来做?”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想笑,可没敢笑出声。她拉着我的手出了酒巴,她没有再说话,我也没有,我想起有那么一个夜晚,我也是这般拉着吴晴的手。 
  
  外面的风大,黑沉沉的夜里到处都开满黑沉沉的花。我的眼角忽然滚落出两滴泪水,我赶紧用衣袖擦了去。她没注意到,挥手拦下一辆的士。那个晚上我与她上了床。我想关灯。可做到半路上,她又把灯打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这样更刺激。我看清了她的容颜,她的嘴边有粒红痣,她的眼睛有点儿浮肿,她保养得相当不错,但颈边有许多皱纹。她的乳房也已经松软,她应该有四十余岁。我还是尽力地让她满意了。不管我是否需要她,但她在那刻需要我的,我不能让她失望。这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礼貌。她终于沉沉睡去。我下了床,在卫生间干呕了一阵,然后飞快地洗澡出门。城市的深夜多少还是有些星光。一个人的街道会不会允许泪水肆无忌惮地流淌?我放声大哭。说来惭愧,与吴晴离婚后,我变得像一个娘们样动不动就易掉眼泪,这可真矫情。 
  
  过了几天,我在电视里看到了那粒红痣,她来自于一个遥远的城市,她是那里的副市长,她叫郝馨,来这个城市是参加一个工作会议。那时,我已经开始上了网,便在网上疯狂地查寻有关于她的一切资料。但网上并不是什么东西都会有,我没有找到更多东西。我打电话到她那个城市,我问,郝市长的孩子现在哪个学校读书?那边诧异了,我们郝市长连婚都没有结过,哪来的孩子?我把电话挂断。忽然之间,我认为自己应该让她更舒服一些,于是,我又去了那间酒巴,坐在同一个位置,仍然把打火机与烟盒摆成某种意义,也仍在酒里放入一张白纸。但我再也没有遇上过她。我不敢肯定她是否还记得我。我从她记忆里轻轻走过,她从我生命里悠悠踱过。 
  
  我知道,我与她都渴望温暖。   
一夜之间,这世界就已改变了模样,到处都乱糟糟的,吵得很。甲肝,骚乱等……争先恐后向城市涌来,老天爷好像吃了什么亢奋药,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沉闷的空气中,相继出现一些人在街头呐喊。但我没有丝毫热情去盲目参与,只是比更多的人沉静下来思考,静得连自己也伤心。再好的动机若是给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那也是危险的。为民请愿是崇高的,但这种崇高若是被用来当政治上的狙击手,那就是可耻的。 
            
  清汤挂面似的在人群中走过,某些东西是个旋涡,它让你头脑发晕,甘于奉献。我去了学校,今天没课,一个人在寂静校园坐,呆呆地想。忽然之间,我看见不舍,一身阳光,向我走来。 
  
  心顿时就慌了,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仿佛整个天地都倒了过来。他说他特意来找我,说他就要毕业了,说我是否还记得当初说过的誓言。天哪,我幸福得就要死去,老天爷,就算是天崩地裂海断流,冬雷震震夏雨雪,那也统统没关系,不舍,他又回来了,我真快活,这不是做梦吧?偷偷地咬了下舌尖,真的会痛,我太开心了。不舍,你怎么想到回来?老天爷,你真有颗慈悲心肠,我哽咽起来。他有些慌,手忙脚乱,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可真可爱。 
  
  他说他忽然想明白了他爱我,而不是别的女孩儿,他说我是世上最最痴情的女孩儿,没有什么东西比我还珍贵,他还说了好多好听的话,他嘴唇上那圈微微的胡须在温柔阳光里,真好看。我的心早就跳入云朵里面了,不舍,你知道吗?我天天想你,天天盼你。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我来到一片歌声中,悠悠站住。这是唐朝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真香。泌了心脾,洗了肝肺。闭上眼,心灵随着歌声翩然飞舞。眼前那个红尘消逝不见,惟有这清澈却又恍惚的声音仿佛就是永远。我明白了什么是动人与美丽。在扑面袭来空气的波动中,我伸出舌尖细细品味。一切美好的原也是这样匆匆,若不在它们出现时,用心去体会,去把它们留在心底,那它们去得也就更是匆匆。 
  
  这不是美酒,却比那酒更为清香冽人,饮上一口,陶陶然,也就真醉了。所有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都开始遥远。所有曾经的苦涩悲酸忧郁苍凉都缓缓消失不见。留在这里的只也是这颗极静原本无质的心灵。我忍不住低声辍泣,甜蜜的泪水在这歌声中让我如此欢喜。想你、爱你,这是神对我最为慷慨的赐予。 
  
  所有的语言与文字竟然都是这样苍白无力,无法诉出我心中感觉的万分之一。应该如何来表达我的欢天喜地?我真想跪在地上,让眼泪肆无忌惮地渗入每一寸土地。不舍,我爱你,直到永远。 
  
  我都不知道我具体还说了啥。   
  我在夜里甜蜜地写下这些话,不舍,我真不敢相信今天发生的这一切,你是真的爱我,对吗?我们经起了时间的考验,对吗?感谢上天,感谢菩萨,感谢阿门,感谢耶稣,感谢这世上所有的神灵,感谢整个的世界。幸福原来也是会让人猝不及防。 
  
  第二天,不舍去找我扔在池塘里的那根项链,他一点都没怪我,我都向他说了千百次的对不起,可他只是淡淡地笑,说要换作是他,早就不知扔哪个爪牙哇了。他说,是他对不起我,这可真是笔糊涂账。不舍,真的是疯了,竟然就穿着衣服跳入池塘里,弄得守门的王大爷走过来直纳闷。我只好陪着笑脸说东西掉塘里去了。项链没有找着,捞上来的只是些枯枝碎叶,直到天色渐黑,不舍才放弃了努力。 
  
  天并不冷,而且应该说是很热,我却一直在哆嗦,不舍,真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把你送我的东西乱扔了,我扑入他怀中放声大哭。他摸着我的长发,说明天就为我去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来。不舍,那些东西我都不要,我只要你的心。不舍的胸膛很厚,我听见他的心跳,不管这个世界怎么变化,今夜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我和他有了第一次,就在我的办公室里,都很紧张,身体并不舒服,但心灵深处却有莫大的喜悦。我爱他,他是我的男人,从现在开始,我已不再是个女孩儿,而是个女人,这让我自豪。从学生时代算起,将近八年的恋情终于有了结果,我又怎么不会热泪盈眶?身体在打摆子般抖,月亮很亮,在天上,嫦娥什么时候能够重逢自己心爱的人? 
  
  不舍的身体很壮,我心甘情愿承受着他猛烈的撞击,痛一点,算得了什么,只要不舍愿意,他叫我从这楼上跳下去,我也会毫不犹豫。他好像有过别的女人?但那也不要紧,只要他爱我。焰火在脑海里开放,绸缎般滑的肌肤让我真正闻到爱的另一种香。生命,谢谢你,是你慷慨的赐予。我是一朵听雨的花,爱让我红晕了脸颊。第一次在一个男人怀里,第一次与一个男人相拥,第一次与一个男人相吻,第一次与一个男人做爱,爱原来还是可以做出来的。我的男人,我的不舍,我在他肩膀上咬下深深牙印,不舍,你生命上永远都有我的烙印。 
  
  晚饭没吃,竟然不饿。回了家,已经很晚,他送我回来的,他轻轻咬着我的耳垂。爸妈还在等我,我是第一次这么晚归,他们眼神里有许多诧异。我回了房,躺在床上,心还在使劲跳。月色真好,这个世界真好,不舍还在窗户下向我挥手。亲爱的,你也回去吧。 
  
  妈妈进来了,也看见了他。我把什么都说了,奇怪的是妈妈这次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提醒我一些必须要注意的事,很通情达理,也许是因为我年纪也不小。妈妈给我熬了碗莲子羹,谢谢妈妈。听见妈妈与爸爸在屋外絮絮叨叨的声音。家,有时,还真暖和。 
  
 我呆在电脑边,慢慢地想。一辆救护车凄厉地从街心驶过。一个孩子把书包举过头顶飞快地跑。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无论我是否知道,那些事情已经发生。   
  从钟情那迅速跑回家。我前妻已在屋内恭候多时。她用一条腿压住另一条腿,我怀疑她的手指正在按住大腿上的环跳穴。她的脚在不停抖动,眼睛里有怒火喷出。她慢慢说道,“马原,以后要玩女人,先打个电话说不回家,随便找个理由来都行。省得我打电话找你, 
        
扰了你的雅兴。”心中大呼倒霉,嘴里直嚷这是天大的冤枉,我努力争辩,凭良心说,自从与她结婚后,精神上或许有过几次心荡神旌,比如今晚。但肉体上的真刀实枪那确是没有。她不乐意了,“快去照照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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