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毒-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赵啦啦原来喜欢泡吧,因为这是个名正言顺喝酒的地方。但出了两次大丑之后,对酒吧就怕了,很少去了,但去一回醉一回。
      那两次都闹出了动静。
      一次是在广州。
      她和公司里的同事下了班去酒吧玩,她喊了她的朋友,同事们又喊了同事们的朋友,认识不认识的一下就聚了二十多人。先喝啤酒,又喝红酒,再喝了其他什么酒,酒就喝杂了,赵啦啦人一下子就高了。她其实酒量很差劲的,是有酒胆没酒量的人。大家不知怎么就说起肚皮来了。她说,是个人都穿露脐装,好些肚皮真难看,有些肚腩挺着,有些是瘪肚皮,干干的一层皮,往里凹着。说着说着,她就解开衬衣亮出自己的肚皮,看到没有,就要这样,要饱满但不肥,肚脐眼要圆要深。后来,她在起哄声中让酒吧老板开大音乐,自己脱了衬衣,着文胸和低腰牛仔裤跳了一段肚皮舞。好在是个小酒吧,那天客人就他们这拨人,没有引起更大的围观场面。
      还有一次是在深圳。
      也是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朋友带来的一个大胡子,开始闷声不响,酒一多就开始来招惹她。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夹枪带棒,话直往下三路奔走。后来大胡子发了狂,揪着她往他怀里拉,赵啦啦脚不沾地被拉过去时身手敏捷地从桌上抄了个酒瓶子,抵达大胡子怀抱的同时酒瓶子也磕在他脑袋上。瓶子碎了,大胡子脑袋见红,她手上也被划了两条大口子。事情发生太快,旁边几个朋友待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酒吧老板过来帮忙收拾,大家的酒都醒了,忙着向周围受了惊吓的其他客人道歉,然后架着肇事男女往医院去包扎。后来几天大胡子托朋友向她道歉,她也托朋友反过去道歉,大家尽弃前嫌。这两年,大胡子刘晓冬剃了大胡子,跟赵啦啦成了很不错的朋友。
      赵啦啦的酒吧事迹她自己只记个大概,都是朋友们事后向她描述的。
      我也曾经向她描述过她的酒吧事迹。我说的是另外一件事,那次我和一个头天说喜欢我并接了吻的人一起和赵啦啦在酒吧里,喝的是啤酒。我刚喝了半杯,他们两个就下去了两杯。我知道那人没事,我也知道赵啦啦也没事。这点酒,小意思。但他们两个当着我的面就开始眉目传情了。赵啦啦干脆发疯,和那人装模作样莫名其妙一点由头都没有就干了很多杯,我没数,大概六七杯吧,然后,赵啦啦开始哭,那人按摩她的肩膀,她就势倒在他的怀里。我动都没动一下,就这么看着,一小口一小口喝着杯里的酒。倒是一起来的两个朋友看不下去了,把两人拉开,他们架着赵啦啦走了。我和那人一起出了酒吧,一轮明月高挂在天上,非常皎洁。我看着月亮说:“不要脸。”我本来想说可耻。但出了口成了不要脸。我很不满意这样的失控。那人也看了会儿月亮,然后他吹口哨截下了一辆出租车,一声不吭地就走了。
      我在过了一阵子后跟赵啦啦说起这事。她吃惊地最大口径地张大了她的嘴说:怎么会有这种事?真的呀真的呀,对不起对不起。我笑笑而已。她知我知,这是在装蒜。不过,我真的不怪她。我也不怪那个人。那人跟我没关系,我和他接吻是因为我觉得他像是一个吻功不错的人。一个跟我没关系的人,搂搂我的女友,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第一部分第二章
    这些年来,赵啦啦老是跟一帮人一起喝醉,醒来心里像一片戈壁,又干又空还粗拉拉的。
      那两年她和夏城南在一起,有不少喝高的日子。他和酒也很亲近。特别是毕业了工作之后,两人手上都有了点余钱,约会时四目一对,就知道彼此都想喝酒了。喝二锅头,然后钩肩搭背地走在夜色里。
      那次在地铁等车。夏城南靠着柱子,仰着头说:
      “赵啦啦,你要是个男的,我们可以成一对老伙计,一起喝到老死。”
      “我不是男的也可以一起喝到老死啊。”
      夏城南转过身子尽力抱住柱子,做努力往上爬的样子,嘴里嘟嘟囔囔地说:
      “你肯定听过侯宝林那段喝醉酒的相声。真有想像力,顺着手电筒的光柱往上爬?亏那老头儿想得出来。我从小就喜欢听相声,我喜欢听北京话。我们成都的曲艺我最恨了,有一种叫金钱板,那声音有一股叶子烟的味道,还有那个像只母鹅在叫唤的四川清音,每句唱完都哦哦哦地停不下来,我最烦了。所以我要到北京来,我喜欢说普通话,我喜欢地铁,我喜欢在长安街上骑车,我喜欢二锅头,我喜欢冬天每天都是大太阳,我喜欢——”
      “喜欢一个叫赵啦啦的北京姑娘?”
      “对。”夏城南大声地答道。
      “喜欢赵啦啦,爱赵啦啦,要娶赵啦啦?”
      “对。”
      “今儿晚上就想搂着赵啦啦一起睡?”
      “对。”
      赵啦啦对我说,那个晚上,她没有夏城南喝得多。直到现在,她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话。她说:“当时我从后面抱着夏城南,夏城南抱着柱子,两个人像两只贴在一起的树熊。那天晚上我们没有搂在一起睡。夏城南住的是单位单身宿舍,一屋两人住。我住在父母家里。深夜两点两人终于各回各的地儿。”
      我不是从赵啦啦的这段叙述中才知道夏城南这个人的。我早知道这个人,在认识了赵啦啦之后我就知道了。
      如果我能预见到夏城南和把我搞蒙的那个人是灵魂上的双胞胎的话,我也许不会介入这个故事,我其实已经没有能力帮助我的朋友了。我被那个把我搞蒙的人弄得苟延残喘。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蒙的,那也就简单了,但是,我会在应该睡着的时候转过神来。我躺在那里,清醒地问自己:可不可以不爱他?答案是:当然可以。如果我抱着这个答案准备睡,我的眼睛就闭不上。于是我给自己另外一个答案:继续爱他,虽然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了,但还是继续爱他。有了这个答案,我的眼睛马上就闭上了。如果我再想另外一个问题:他爱我吗?我的脑袋就会疼起来。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不问自己这个问题的。
      赵啦啦说:“现在想来,那天晚上如果有一个房间,有一张床,我们就可以相拥而睡了。准确地说,我从来没和夏城南一起睡过觉。是睡觉而不是做爱。相偎相依地抱在一起,不冲动不发情,只是亲人一般或者说是像两只小狗一般地彼此以身体慰藉。”
      我的一个同事说过一句话:“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更想的不是和他做爱,而是和他睡觉。”
      我和这个同事之间没有熟到可以谈论这种话题的地步,她是突然这么说的,我和她一起在等电梯;电梯从二十八楼缓缓往下走;我看着小红灯倒数着一个个数字。她就站在我旁边,先说,今天真他妈冷。她平常不是一个习惯说粗口的女人。我看了她一眼,她的黑眼圈非常刺眼,明显地睡眠不足,或者纵欲过度。然后,她说了这话。
      和徐正伟拉倒当然不是因为夏城南。夏城南早就不在赵啦啦的生活里面了。他只是过去的一个背影。但是,夏城南好几次出现在了赵啦啦最近的梦里。很短促的。比如,她梦见自己在地铁等车,四周黑乎乎的,一个男人走过来,问,有火吗?她从挎包里掏出一只手枪打火机,对着他,“砰”,扣了扳机,火苗腾地燃起来,男人的脸亮了,是夏城南。她叫道,啊!夏城南!男人点燃了烟,眯着眼,问,你叫我?认错人了吧?她仔细一看,果然不是,只是很像。还有一次,梦见夏城南在街上跑,后面有人追。她坐在风筝上跟着,喊,夏城南,夏城南,抓住那根绳子,上来,快上来。夏城南抬起头,她仔细一看,也不是夏城南,是一个涂了一脸油彩的男人,男人咧嘴一笑,傻×,这是拍电影呢。她问,拍什么电影?你是谁啊?男人说,我是夏城南。
      梦见夏城南如果说跟徐正伟没有关系,那就跟夏城南自己有关系。
      他又回来了?
      赵啦啦的笔名叫千百魅。曾经有一个女歌星叫千百惠,她觉得这名字很别致,于是沿用了。我对此表示反对,我觉得这个名字,怎么说呢,好像有一种婊子味。她说,一个写言情小说的女作家,笔名就是店招,店招轻佻点,有什么不行?
      前段时间,赵啦啦到出版社领版税。拿到那封信时,对自己的笔名有了一种新的兴趣。信是请出版社责编周晓转的。请我转的信有十几封,我特意挑出这封信拿在手上晃悠,很好玩似的笑。赵啦啦前后看了一下信封,不知何故。我指着说:“干百魅,这个男人很直接哦。”
      仔细看,“千”写成了“干”。
      赵啦啦笑,对我说:“未必是男人哦。”
      “你说,这个笔名是不是比较容易让人这么——干?”她问我。
      我也笑,用笔杆打了一下赵啦啦的脸。这女人身上总带一点粗鲁的劲头,喜欢这些噱头。
      信好像很短,信封捏在手上很薄。在收到的所有读者来信里,这么薄的信是少有的。给她写信的读者一般都要写写自己的爱情故事,说千百魅写的就是她(他)。她已经出了三本小说了,前两本《夜之魅惑》、《苔藓》市场反应平淡,第三本《挥泪》不错,首印一万五千册后,又加印了两次,一次八千册,一次五千册。她这次来领第二次加印的版税。钱到手的感觉很是充实,作者的版税和编辑的奖金,她和我都很享受。
      赵啦啦边和我说着话边撕开信封口。她说,突然有一个感觉从心头一掠而过,就像一个影子倏地划了过去,待抬头看时也不知刚才是什么东西过去了。认识的人里好像有谁写字的时候“千”和“干”是区别不出来的?
      看了信,她的脸突然就白了。
      她急忙抓起信封看,嘟囔着,是他,夏城南。她说,他原来就习惯把“千”上的那一撇写成一横。有一次陪他去取钱,营业员让他重填取款单,就是说他把“壹仟元整”中的“仟”写成了单人旁加一个“干”字。说没有这个字。那天赵啦啦跟营业员还吵了几句。夏城南制止了她,取一张新的取款单重填。夏城南对她说,人难免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信封上没有落地址。她看邮戳。我也仔细看。邮戳很模糊,但看得出来寄发地点是成都,时间看不清楚了。她赶紧问我是什么时候收到的。我想了想,“一个多月了吧。可能。”
      我看看赵啦啦的脸色,说:“ 我以为就是读者来信,就归置在一块儿等你来时一起拿走。”
      她勉强笑笑,摇头。
      我和她合作三年了,从她的第一本小说《夜之魅惑》开始。我们差一岁,赵啦啦生于一九七〇年五月二十七日,我是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五日,都是双子座,两面性很重的人。我们挺合得来,可能就是性格上两面性的特点吧,向外的一点很容易融合在一起,但朝内收的那一面让我们各自都缩了回去。我判断那封信的内容非同小可,已经让她心乱如麻,便说,那,再见,再联系。
      她说再见。把钱扔进包里,像扔一块砖头。
第一部分第三章
    “他用水来保护自己,用水来挡开水。他依靠危险,在危险中休息。淹没万物的海,是他在自身和淹没之间惟一的所有。
      那可以毁灭他的深渊轻轻支撑着他。”这是罗伯特·弗兰西斯的句子。喜欢吗?
      你不会喜欢的。我知道。
      昨晚你走了后,我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你。你走得很快,几步就上了你的车,然后,车也很快,一溜烟儿就没影了,像个劫匪逃离现场。
      你当然知道回头看一下就可以看到我趴在三楼的阳台上。你知道我在那里。当然,你也知道你不能这么做,因为你不愿意那样做。
      这是我第五次趴在栏杆上看你一溜烟儿逃离现场了。
      我知道你不爱我。我也知道你不爱任何人。知道了这一点后,我就找到了弗兰西斯的这个句子。我决定了,我要用你对我的不爱来滋养我对你的爱。
      ——发出去的邮件节录之二
      赵啦啦回家连鞋都没换就奔到书柜前拿出《挥泪》。P32~P36?是哪一段呢?
      ……
      暗的灯光下,南的身体像流淌着一层金黄色的蜜。他是修长的,结实的,他的神情有一种很微妙的但竭力掩饰的羞涩和对灯光的敏感。
      我知道他是处男。只有处男的身上才会有这样的蜜一样的光彩。一旦这个夜晚过去,他的皮肤上就会覆上一层很淡很淡的蛋青色。这种颜色,只有对男人的身体有着深刻的了解和理解能力的女人才能发现,比如我。
      我褪下了身上裹着的大毛巾,向南走过去。心中的爱情和成就感让我步履飘忽,像踩在云端之上。南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被占有的恐惧和盼望,非常性感。
      ……
      赵啦啦合上书,愣愣的。 这部分文字大概有四五千字。她自认为写得很美,当然也有点色情,不,应该说写得很性感。
      夏城南。这个名字一直放在心的底部,但很多年都没有完整地浮上来了。每次她想到这个人,就一个“南”字。这个字既是他的名字也是他的来处。一个来自南方的男人。写《挥泪》的时候,“南”这个名字不假思索地就用了,他只出现在小说的前三分之一,然后,因女主人公的出国而退场。是的,名字有所指,背景也交代得比较实在——北京某大学新闻学院88级,毕业后供职于北京某大报——跟夏城南认识的人或者知道夏城南和她那一段的人,应该一眼就可以辨识出原型来。
      他居然就看到了。他一向是不看小说的,更别说一本言情小说。
      她写女主人公获得“南”的初夜那一部分时,的确有一种炫耀的成分。爱慕夏城南的女人很多,而他的初夜是给她的,是她把他变成了一个男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