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9》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006[1].09-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现在,她的林老师一脸憔悴,她开始怀疑他当初说的那些话是否真实。他的前妻真有那么坏吗?可能她还不如邓韵,你看林传真的脸色,还不如跟前妻在一起时好。 
  可她又有什么错,她把家里活儿都包了,洗衣、做饭、带孩子,就像一个家庭妇女。为了不使他压抑,她宁可放弃自己的政治前途,这一切换来的是什么?是他当众把假牙摘下来,让别人看到她嫁了一个衰老、丑陋的男人。 
  如果自己当年嫁的是一个同龄男孩儿,看到她哭一定来哄她。林传真却不。人们都以为,他比她岁数大,有了矛盾会让着她。其实不是。他比她年龄大也就比她有定力,到最后坚持不住的总是她。因为她实在太爱他了。另外她也爱面子,害怕别人看出他们有矛盾。 
  这一次她不想再迁就了,她一定要让他低头,让他说清楚,为什么非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让她在同学面前没面子。 
  如果他不跟她说清楚,她就绝不回他屋里。 
   
  林传真没有妥协的意思,他这几天没有多少课,周一上了半天,周四上了半天,剩下时间都在家里,渴了自己烧水,饿了切一点儿香肠在屋里喝酒,喝完躺到床上蒙头大睡。 
  醒来他坐在沙发上发呆,好像在想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想,只是听见远处有个声音在嘀嗒嘀嗒地响。他知道那就是时间。他看见一生就这么流逝过去,头发就这么一根一根地脱下来,皱纹就这么一条一条地浮现出来。 
  他知道乐红没错,却恨乐红,想激得乐红跟他发火。他知道自己一生在什么地方错了,不过这不是因为乐红,而是很早很早就出了问题。一句话,是生活错了。 
  他想把错了的生活改回来,又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一切似乎是乐红引起的,离开乐红,他就能回到理想的生活中吗?他没有把握。 
  他没有勇气,他不敢肯定生活会比现在更好,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激扬文字的林传真了,他可以用他的假牙打击乐红,但他知道,戴上假牙的他不一定还能引起别的女人注意。 
  乐红很忙,每天六节课,讲完课她不想回家,和以前下了课就慌慌张张往家里跑相反,她现在愿意在学校待着,跟教研室里的老师们聊聊天,说说市里的新闻。 
  市里一个女工,下岗后跟丈夫离了婚,自己带着孩子回到娘家。母亲说:人家下岗的多了,怎么别人不离婚,就你离。你也该找找自己身上的原因。她百口难辩,一气之下跳了楼。 
  那天也是凑巧,她从楼上跳下来正好落在一棵树上,没有摔死。爬起来,她突然明白这么死太冤了,她得活下来,得争这口气,当时她前夫的嫂子在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她想,她能卖保险,我怎么不能卖?从那以后,她投身到了保险业,想不到短短几年就翻了身,后来她又到农村承包果园,现在成了天意农产品公司的老板。 
  教研室里的老师们说,是那一摔摔出了个老板。 
  市超逸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拥有上亿元资产,就是找不到真正的爱情。他跟原配妻子没有共同语言,第二任妻子又背着他跟别人私通,第三个女人给他生了个孩子,后来做DNA鉴定,那个孩子竟然不是他的。他觉得无论有多少钱,他的生活都不幸福。后来他在报上征婚,说只要爱他,无论贫富,无论丑俊,他都愿意娶回家做妻子。征婚广告登出来后,有三千多人给他写来应征信,说他的故事感动了她们,她们爱上了他,都愿意做他的妻子。这位老总从三千人中,选了一个年岁最大,(比他大五岁),长相最丑的女人,婚后两个人过得非常幸福。 
  大家闲聊时,这些故事是当笑话说的,乐红听了却很动心。她想,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丰富啊,如果不是跟林传真生了气,怎么能知道还有这么精彩的故事,还有这么多可爱的男人和女人? 
  一个普通妇女,尚能争取来奇迹,自己一个有知识有学历的女人,为什么不能活得更好一点儿。过去别人不能容忍自己生活出轨,自己不是坚持下来了吗?现在让日子再改变一次,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是在别人都走后才回家的,临走时,她留恋地看着校园。心想,自己以前太傻了,校长让到校办公室都不去,自己白白牺牲了,林传真念她好吗?自己把一生都寄托在林传真身上,林传真却把假牙给别人看。自己这是图什么,为什么不到校办公室工作?到了校办公室,说不定过几年就提拔成副校长了,校长把她从系里调出来,就是想增加她一些行政工作能力,她不该辜负校长的期望。 
  她决定明天就跟校长说:愿意到校办公室。 
  随着离家越来越近,她心又软了。她能想象到,别人每一个进步,都是对林传真的巨大打击,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成了领导,家里的电话都是打给她的,来家里的人都是跟她请示工作的,林传真怎么受得了? 
  在跟林传真发生感情前,她没有接触过男性。在家里,她是最小的孩子,父母对她非常爱护。她从小就是个胆小敏感的人,她对男性是惧怕的,在别的女孩子对男性发生兴趣时,她还在疏远着生活中的男性。 
  正因为林传真比她大很多,才使她克服了惧怕心理。连她也奇怪,怎么跟别的男孩子打交道总那么戒备,跟林传真在一起,她就那么果断、勇敢。她跟林传真谈恋爱,林传真几乎是被动的。 
  一切都是因为她爱林传真,爱给了人勇气,爱使人在生活中变得主动。直到现在,她仍然爱着他,想到自己的决定可能给他带来影响,她又犹豫了。 
  这么想着她推开家门,屋里到处乱糟糟的,鼻子里闻到的是酒气,眼前看到的是杂乱无章,她的心降到了冰点,原来对林传真泛起的柔情被压了回去。 
  林传真听到她回来,连眼睛都没抬,他一整天除了睡觉,就是躺在沙发上看《神雕侠侣》,别的什么都不管,听见她的脚步声,也装作没听见。 
  乐红进了厨房,看到灶是冷的,锅是冷的。昨天买的菜,还放在地上,大部分已经蔫了,早晨买的油条还在橱柜上放着,林传真没有吃,不知道他早晨吃的什么,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吃的。 
  乐红觉得身上没有力气,这就是女人,不管在外面多么愉快,如果没有一个好家庭,她仍然觉得浑身乏力。她简直不想动,想躺到床上,想尽快把这一天过完,早一点迎来新的一天。如果不是有孩子,她都不打算吃饭了。可是孩子该放学了,不管她多么难过,都不能不给孩子做饭。 
  她煮了点儿面条,吃完把孩子送走,自己又去了学校,虽然学校已经没有她的课,她仍然愿意在教研室里备课。她不愿回家。 
   
  第二天,她让孩子中午在学校里吃小饭桌,自己索性在学校里吃食堂,她不知道林传真是怎么吃的,也不想知道。 
  她找到校长,告诉校长自己想通了,愿意到校办公室工作,校长露出开心的笑容。这是校长最喜欢的青年教师,校长真的愿意让她快些进步。校长说:人的机遇一闪而逝,你要是再犹豫,我就安排别人了。 
  她说:我就是担心干不好,辜负领导的信任。 
  校长说:你还年轻,应该有更大的前途。学校是个做学问的地方,其实,还有比做学问更重要的,就是管理。管理人才最稀缺。我当年要是光在系里做学问,怎么可能当校长。 
  她说:我没那个能力,也不敢想。 
  校长说:生活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有想象力。当然,系里的课你还可以继续教,不会影响你评职称。学问也不要荒废了,我愿意你仍然是学术尖子。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她觉得郁闷散去了一些,这是她第一次没有跟林传真商量,决定了未来的生活,生活好像正朝她展开乐观的一面。 
  她站在学校门口看着校园里的学生们,自己当年就像这些学生一样,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她幻想着以后生活多么美好,这幻想其中就包括着林传真,或者说林传真是这幻想中最重要的部分。 
  那时她是多么爱林传真啊。没有一天不想他,没有一会儿不想他。他的脸总在她眼前晃,不论是上课,还是吃饭。她面对面跟他在一起说话,仍然觉得远,只有搂在一起,她才觉得拥有了他。 
  她怎么会爱上他,爱上了他什么?她说不上来。她记得别人问过他,爱林传真什么?她一时回答不出,就说爱上了林传真的白牙。 
  这也是真话,她第一次心动,就是因为林传真的白牙,当时她觉得他的牙是那么干净,那么结实,那么结实的牙长在嘴里,让她觉得人是结实的,实在的。这么干净的牙长在嘴里,让她觉得人是干净的,纯净的。 
  在这之前她听过林传真的课,还听过林传真的好多故事,系里老师们说,他是系里最优秀的青年教师,三十八岁就评上了正教授。他的论文不断发表在全国的权威杂志上,省内外许多专家都知道他。 
  她还听别人说过,他当年为了追邓韵,天天晚上拿着外语书在女生宿舍门口等着,有时邓韵知道他在等,就从另一个门出去,他白白等一个晚上,晚上回到宿舍,他却告诉宿舍里同学说,他一晚上背了五十个英语单词。第二天见了邓韵,他不说昨晚等过她,而是告诉她,想出了一种新的背单词方法。 
  那时他还写诗,写了很多爱情诗。他把写给邓韵的诗,不直接交给邓韵,而是贴在学校墙报上,那些诗被好些大学生传抄,邓韵是看了他的诗才跟他来往的。 
  就连他表白爱的方式,都让她神往。她曾经请求他,为她写一首诗。他说已经过了写诗年龄,再也写不出了。他说:只有得不到爱情,才会写诗,幸福的诗人会沉浸在幸福中,不可能再产生出诗情。 
  她没有得到他的爱情诗,却没有动摇对他的爱情。她觉得他那结实的牙齿后面,有着更结实的东西,也许比诗还要珍贵。她愿意他更多地写论文,而不是为女人写诗,哪怕是为她而写。 
  她最初找他,一点儿也没有破坏他家庭的想法,她就是喜欢他,想听他说话,想请教他问题,想听他回答,后来只要能看到他,只要他朝她微微一笑,露出他那可爱的牙齿,她就觉得一天都是充实的。 
  她想,这就是二十岁的乐红。她可笑吗?她荒唐吗?她对自己当年的选择后悔吗? 
  不,不后悔。可是她想改变一下生活。她在等着林传真,如果林传真仍然这样僵持着,她就要选择另外一种活法。她觉得自己不会比一个下岗女工差,更不会比那个应征的丑女人差,奇迹可以在她们身上发生,也可以在她身上发生。 
2007…1…20 20:49:04举报帖子 
使用道具 
    黑眼睛 


等级:版主
文章:234
积分:1424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7年1月6日第 5 楼      


  六 
   
  林传真仍然是老样子,每天上课、喝酒、看武侠小说。 
  他把金庸小说都看了,又看梁羽生的,现在他正搜集古龙的小说。他甚至认为金庸的文学成就超过了鲁迅、郭沫若和茅盾,他还跟别人说,准备写一本武侠小说史,以后抽出时间主要从事武侠小说研究。听到一个学术尖子说出这种观点,许多老师感到痛心,他们虽然嘴里不说,心里却闪过一个念头,林传真完了,至少在学术上不会有出息了。 
  林传真自己也明白,他的学术之路走到了尽头。 
  他的父母都是小县城的干部,那是本省最偏远的一个县,跟内蒙古相邻。上大学前,他没离开过县城,甚至没坐过火车。他到省城上大学,是第一次接触大城市。他觉得省城的火车站是那么辉煌,跟他后来第一次到天安门广场感觉完全一样。 
  他最初的勤奋就是为了战胜城市,想让城市接纳他,他没有关系可以依靠,他只有一个资源就是勤奋。在县城,别人说他是书呆子,现在他更是一头扎进书里。古人讲: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话不错。对一个平民子弟来说,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他最初追求邓韵,是源于这样一个念头,哪怕自己是小县城出来的,也要娶最漂亮、最优秀的女孩儿。邓韵是外语系公认的系花,学校日语专业的尖子生。在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中,她获得了全省二等奖。他不考虑女孩子爱不爱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 
  他后来一步步地接受乐红的爱情,或者说一步步诱导着乐红,越来越深地迷恋他,也是源于证明自己的愿望。 
  他跟邓韵结婚不久,就明白俩人结合是个错误。婚前,他还能容忍俩人的不平等,结了婚,日复一日的消磨中他就不肯接受了。如何结束这个错误,他要挑选一种方式,这必须由他来挑选,而不是由邓韵。 
  乐红在这时走进了他的生活,她也是个漂亮女孩儿,但比当年的邓韵稍稍逊色点儿,现在的邓韵却没法儿跟她比,毕竟年轻了十六七岁。他能想象到他们结合在校园引起的轰动,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这当然也要冒风险,他小心地回避着负面影响。只要乐红毕了业,他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他没有想到这件事会影响他的政治前途,对男人来说,仅仅学术上的成功远远不够,就像女人需要爱来滋润一样,男人需要权力来滋润。 
  林传真从不满足于在校园里当无冕之王,他的理想是跻身权力圈,在他跟乐红结婚后,和他学术上差不多的教师们进步很快,有的当了系领导,有的当了学校各部门的领导,只有他被落下了。他有时和乐红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别的男教师们羡慕的眼神,心里闪出的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自从跟乐红结婚后,他就再也没有学术研究上的冲动,过去青灯黄卷式的生活他过不下去,哪怕有乐红红袖添香,他也不能忍受孤寂的书斋生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跟城市没了隔绝感,他不再害怕城市,如果对城市没有了危机感,他就再也没有学术上的动力。 
  他回想自己走过的路,从来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