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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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闲说-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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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引进西方的文学概念,尤其是西方浪漫主义的文学概念,中国的世俗小说当然是“毫无价值”了。

    这也许是新文学延续至今总在贬斥同时期的世俗文学的一个潜在心理因素吧?但新文学对中国文学的改变,影响了直到今天的中国小说,已经是存在。

    比如现在中国读书人争论一篇小说是否“纯”,潜意识里“诗化”与否起着作用,当然“诗化”在变换,而“纯”有什么价值,就更见仁见智了。

    由此看来,世俗小说被两方面看不起,一是政治正确,“新文学”大致是这个方面,等同于道德文章。我们看郑振铎等先生写的文学史,对当时世俗小说的指斥多是不关心国家事,我以前每读到这些话的时候,都感觉像小学老师对我的操行评语:不关心政治。

    另一个方面是“纯文学”,等同于诗。

    中国有句话叫“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意思是你这个人没有什么混头儿了。

    这是一个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意思,“姥姥”是母系社会的大家长,最高权威,“舅舅”则是母系社会里地位最高的男人。这两种人对你没有好看法,你还有什么地位,还有什么好混的?

    “五四”的文学革命,公开或隐蔽,也就到了所谓建立新文学权威话语这个地步。当年文学研究会的沈雁冰编《小说月报》,常批判“礼拜六派”,后来书业公会开会,同业抗议,商务印书馆只好将沈雁冰调去国文部,继任的是郑振铎。继续批判。

    中国几十年来的封闭,当然使我这样的人寡闻,自然也就孤陋。

    记得是八四年底,忽然有一天翻上海的《收获》杂志,见到《倾城之恋》,读后纳闷了好几天,心想上海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这“张爱玲”不知是躲在哪个里弄工厂的高手,偶然投的一篇就如此惊人。心下惭愧自己当年刚发了一篇小说,这张爱玲不知如何冷笑呢。

    于是到处打听这张爱玲,却没有人知道,看过的人又都说《倾城之恋》没有什么嘛,我知道话不投机,只好继续纳闷下去。幸亏不久又见到柯灵先生对张爱玲的介绍,才明白过来。

    《围城》也是从海外推进来,看后令人点头,再也想不到钱钟书先生是写过小说的,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我在美国或欧洲,到处碰到《围城》里的晚辈,苦笑里倒还亲切。

    以张爱玲、钱钟书的例子看,近代白话文到他们手里才是弓马娴熟了,我本来应该找齐这条线,没有条件,只好尽自己的能力到处剔牙缝。

    还有一个例子是沈从文先生,我在八十年代以前,不知道他是小说家,不但几本文学史不提,旧书摊上亦未见过他的书。后来风从海外刮来,借到一本,躲在家里看完,只有一个感觉:相见恨晚。

    我读史,有个最基本的愿望,就是希望知道前人做过什么了。如果实际上有,而“史”不讲,谈何“史”呢?

    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正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恰是个没有出版的时期,所以难于形成“读者”观念,至今受其所“误”,读者总是团雾。

    但写的时候,还是有读者的,一是自己,二是一个比我高明的人,实际上就是自己的鉴赏力,谨慎删削,恐怕他看穿。

    我之敢发表小说,实在因为当时环境的孤陋,没见过虎的中年之牛亦是不怕虎的,倒还不是什么“找到自己”。

    八十年代开始有世俗之眼的作品,是汪曾祺先生的《受戒》。

    我因为七九年才从乡下山沟里回到北京,忙于生计,无暇它顾,所以对七六年后的“伤痕文学”不熟悉。有一天在朋友处翻检旧杂志,我从小就好像总在翻旧书页,忽然翻到八零年一本杂志上的《受戒》,看后感觉如玉,心想这姓汪的好像是个坐飞船出去又回来的早年兄弟,不然怎么会只有世俗之眼而没有“工农兵”气?

    《受戒》没有得到什么评论,是正常的,它是个“怪物”。

    当时响彻大街小巷的邓丽君,反对的不少,听的却愈来愈多。

    邓丽君是什么?就是久违了的世俗之音嘛,久旱逢霖,这霖原本就有,只是久违了,忽自海外飘至,路边的野花可以采。

    海外飘至的另一个例子是琼瑶,琼瑶是什么?就是久违了的“鸳鸯蝴蝶派”之一种。三毛亦是。之后飘来的越来越多,头等的是武侠。

    《受戒》之后是陕西贾平凹由《商州初录》开始的“商州系列”散文。平凹出身陕南乡村,东西写出来却没有农民气,可见出身并不会带来什么,另外的例子是莫言。

    平凹的作品一直到《太白》、《浮躁》,都是世俗小说。《太白》里拾回了世俗称为野狐禅的东西,《浮躁》是世俗开始有了自为空间之后的生动,不知平凹为什么倒惘然了。

    平凹的文化功底在乡村世俗,他的近作《废都》,显然是要进入城市世俗,不料却上了城市也是农村这个当。

    一九四九年以后,城市逐渐农村化,以上海最为明显。

    我去看上海,好像在看恐龙的骨骼,这些年不断有新楼出现,令人有怪异感,好像化石骨骼里长出鲜骨刺,将来骨刺密集,也许就是上海以后的样子。

    《废都》里有庄之蝶的菜肉买单,没有往昔城里小康人家的精致讲究,却像野战部队伙食班的军需。明清以来,类似省府里庄之蝶这样的大文人,是不吃牛羊猪肉的,最低的讲究,是内脏的精致烹调。

    因此我想这《废都》,并非是评家评为的“颓废之都”,平凹的意思应该是残废之都。粗陋何来颓废?沮丧罢了。

    中文里的颓废,是先要有物质、文化的底子的,在这底子上沉溺,养成敏感乃至大废不起,精致到欲语无言,赏心悦目把玩终日却涕泪忽至,《红楼梦》的颓废就是由此发展起来的,最后是“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见原来并非是白茫茫大地。

    你们不妨再去读《红楼梦》的物质细节与情感细节,也可以去读张爱玲小说中的这些细节,或者读朱天文的《世纪末的华丽》,当会明白我说的意思。

    我读《废都》,觉到的都是饥渴,例如性的饥渴。为何会饥渴?因为不足。这倒要借《肉蒲团》说一说,《肉蒲团》是写性丰盛之后的颓废,而且限制在纯物质的意义上,小说主角未央生并非想物质精神兼得,这一点倒是晚明人的聪明处,也是我们后人常常要误会的地方。所以我们今天摹写无论《金瓶梅词话》还是《肉蒲团》,要反用“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为“饥汉子不知饱汉子饱”来提醒自己。

    汉语里是东汉时就开始出现“颓废”这个词,我怀疑与当时佛学初入中土有关。汉语里“颓废”与“颓丧”、“颓唐”、“颓靡”、“颓放”,意义都不同,我们要仔细辨别。

    顺便提一下的是,《废都》里常写到“啸”,这啸是失传了又没有失传。啸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对着墙根儿遛嗓子,啸与声带无关,是口哨。我们看南京西善桥太岗寺南朝墓出土的“竹林七贤”的砖画,这画的印刷品到处可见,其中阮籍嘟着嘴,右手靠近嘴边做调拨,就是在啸。记载上说阮籍的歌啸“于琴声相谐”,歌啸就是以口哨吹旋律。北宋儒将岳飞填词的“满江红”,其中的“仰天长啸”,就是抬头对天吹口哨,我这样一说,你们可能会觉得岳武穆不严肃,像个阿飞。后来常说的翦径强盗“啸聚山林”,其中的啸也是口哨,类似现在看体育比赛时观众的口哨,而不是喊,只不过这类啸没有旋律。

    天津的冯骥才自《神鞭》以后,另有一番世俗样貌,我得其貌在“侃”。天津人的骨子里有股“纯侃”精神,没有四川人摆“龙门阵”的妖狂,也没有北京人的老子天下第一。北京是卖烤白薯的都会言说政治局人事变迁,天津是调侃自己,应对神速,幽默妩媚,像蚌生的珠而不必圆形,质好多变。

    侃功甚难,难在五谷杂粮都要会种会收,常常比只经营大田要聪要明。天津一地的聪明圆转,因为在北京这个“天子”脚边,埋没太久了。

    天津比之上海,百多年来亦是有租界历史的,世俗间却并不媚洋,原因我不知道,要由天津人来说。

    我之所以提到天津,亦是有我长期的一个心结。近年所提的暴力语言,在文学上普通话算一个。普通话是最死板的一种语言,作为通行各地的官方文件,使用普通话无可非议,用到文学上,则像鲁迅说的“湿背心”,穿上还不如不穿上,可是规定要穿。

    若详查北京作家的文字,除了文艺腔的不算,多是北京方言,而不是普通话。但北京话太接近普通话,俗语而在首善之区,所以得以滑脱普通话的规定限制,其他省的方言就没有占到便宜。

    以生动来讲,方言永远优于普通话,但普通话处于权力地位,对以方言为第一语言的作家来说,普通话有暴力感。内地的电影,亦是规定用普通话,现在的领袖传记片,毛泽东说湖南话,同是湖南人的刘少奇却讲普通话,令人一愣,觉得刘少奇没有权力。

    由于北京的政治地位,又由于北京方言混淆于普通话,所以北京方言已经成了次暴力语言,北京人也多有令人讨厌的大北京主义,这在内地的世俗生活中很容易感到。我从乡下回到北京,对这一点特别触目惊心。冯骥才小说的世俗语言,因为是天津方言,所以生动出另外的样貌,又因为属北方方言,虽是天子脚边作乱,天子倒麻痹了,其他省的作家,就沾不了多少这种便宜。

    后来有“寻根文学”,我常常被归到这一类或者忽然又被拨开,搞得我一副踉踉跄跄的样子。

    小说很怕有“腔”,“寻根文学”讨厌在有股“寻根”腔。

    真要寻根,应该是学术的本分,小说的基本要素是想象力,哪里耐烦寻根的束缚?

    以前说“文以载道”,这个“道”是由“文章”来载的,小说不载。小说若载道,何至于在古代叫人目为闲书?古典小说里至多有个“劝”,劝过了,该讲什么讲什么。

    梁启超将“小说”当“文”来用,此例一开,“道”就一路载下来,小说一直被压得半蹲着,蹲久了居然也就习惯了。

    “寻根文学”的命名,我想是批评者的分类习惯。跟随的,大部分是生意眼。

    但是“寻根文学”有一点非常值得注意,就是其中开始要求不同的文化构成。“伤痕文学”与“工农兵文学”的文化构成是一致的,伤是自己身上的伤,好了还是原来那个身,再伤仍旧是原来那个身上的伤,如此循环往复。“寻根”则是开始有改变自身的欲望。

    文化构成对文学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

    不过“寻根文学”却撞开了一扇门,就是世俗之门。

    这扇门本来是《受戒》悄悄打开的,可是魔术般地任谁也不认为那是门。直要到一场运动,也就是“寻根文学”,才从催眠躺椅上坐起来,慌慌张张跑出去。

    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世俗之气漫延开了,八九年前评家定义的“新写实文学”,看来看去就是渐成气候的世俗小说景观。

    像河南刘震云的小说,散写官场,却大异于清末的《官场现形记》,沙漏一般的小世小俗娓娓道来,机关妙递,只是早期《塔铺》里的草莽元气失了,有点少年老成。

    湖南何立伟是最早在小说中有诗的自觉的。山西李锐、北京刘恒则是北方世俗的悲情诗人。

    南京叶兆言早在《悬挂的绿苹果》时就弓马娴熟。江苏范小青等一派人马,隐显出传统中小说一直是江南人做得有滋有味,直至上海的须兰,都是笔下世俗渐渐滋润,浓妆淡抹开始相宜。又直要到北京王朔,火爆得沾邪气。

    王朔有一点与众不同,不同在他居然挑战。我前面说过,世俗小说从来没有挑战姿态,不写文学史为自己立言,向世俗文学挑战的一直是新文学,而且追到家门口,从旁看来,有一股“阶级斗争”腔。

    有朋友说给我,王朔曾放狂话:将来写的,搞好了是《飘》,一不留神就是《红楼梦》。我看这是实话,《飘》是什么?就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世俗小说。《红楼梦》我前面说过了,不知道王朔有无诗才,有的话,不妨等着看。

    王朔有一篇《动物凶猛》,我看是中国文学中第一篇纯粹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和电影是一个很强的类,我曾巴望过“第五代导演”开始拍“青春片”,因为他们有机会看到世界各国的影片,等了许久,只有一部《我的同学们》算是张望了一下。看来“第五代”真地是缺青春,八十年代初有过一个口号叫“讨回青春”,青春怎么能讨回呢?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一把年纪时讨回青春,开始撒娇,不成妖精了?

    上海王安忆的《小鲍庄》,带寻根腔,那个时期不沾寻根腔也难。到《小城之恋》,是有了平实之眼的由青春涌动到花开花落,《米尼》则是流动张致的“恶之华”。

    王安忆后来的《逐鹿中街》是世俗的洋葱头,一层层剥,剥到后来,什么都有,什么都没有,正在恨处妙处。王安忆的天资实在好,而且她是一个少有的由初创到成熟有迹可寻的作家。

    南京苏童在《妻妾成群》之前,是诗大于文,以《狂奔》结尾的那条白色孝带为我最欣赏的意象。这正是在我看来“先锋小说”多数在走的道路,努力摆脱欧洲十八世纪末的浪漫余韵,接近二十世纪爱略特以后的距离意识。

    当然这样粗描道不尽微意,比如若以不能大于浪漫的状态写浪漫,是浪漫不起来的,又比如醋是要正经粮食来做,不可让坏了的酒酸成醋。总之若市上随手可买到世界各类“精华糟粕”只做闲书读,则许多论辩自然就羞于“为赋新词强说愁”了。

    苏童以后的小说,像《妇女生活》、《红粉》、《米》等等,则转向世俗,有了以前的底子,质地绵密通透,光感适宜,再走下去难免成精入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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