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混沌 作者:从维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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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混沌 作者:从维熙-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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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没有给予他任何温暖,反而把他当成精神病患者处理,送进了公安局开设在延庆的精神
病医院(吕荧也一度被当成精神病患者处理过——笔者)。这种雪上加霜的冷冻结果,无疑
地更加重了陆浩青的死亡决心。团河的同类开往老巢茶淀时,又把他从精神病医院弄了回
来,当成好人一块儿奔赴茶淀,致使他走向死亡的深渊。
    他在回到茶淀之后,便开始了自杀的轮回“游戏”:在团河他是用一根绳子,来到老巢
他依然“照方抓药”。第一次他自挂于一个窝棚里,被同类救了下来;第二次,队长专门派
积极分子毛振甫看守他,他换了个地方,躲到厕所背后的墙根,再次把脖子伸进死亡的圆
圈,不幸的是又有人发现了他,他被同类从那个绳套中抱了下来;第三次,他开动一个化学
系大学生的智慧,在大白天没有人注意他的时刻,溜到房后同类们晒被褥的洋灰杆子旁,钻
进自拴的那个○形套套。同类们都出工在田,看守他的毛君大意失职——他终于去了他向往
已久的去处。待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面色紫青,停止了呼吸。同类们急不可待地把他放
倒在地上,大个子尹长宙对他进行人工呼吸——但是一切都为时过晚,陆浩青的魂魄离开了
他不愿意呆下去的地方,飞向了他几次争取、几次失败,最后终于获得成功的鬼城丰都。
    此事对我震动极大,虽然他自杀于东区,西区的同类们听到消息后,还是足足议论了好
一段日子。多数同类都在感伤之余,感到自己的怯懦。前文提及到的“林妹妹”自投什刹
海,曾使我们苟且偷安的同类,无以面对勇者;此时有良知的同类,又受到一次灵魂的震
撼。
    但是前面两个同类的死,都不具有第三个自戕者的丰富内涵。他名叫敖乃松,上海人,
曾就读于南开大学物理系。此君本是改造中的积极分子,他之所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很大程
度上是出于他的自悔。据知情人告诉我,敖君昔日曾有过误伤同类的行径——被伤害的不是
陌生的同类,而是他同类中的知己。其实,在改造期间,为了争取个人的前途,不顾别人死
活的人,在老右中不乏其人。但在前途的梦幻破灭之后,能有敖乃松勇气者,几乎是后无来
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是屹立在苦难年代的知识分子面前的一座丰碑。
    这个悲凉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有一天劳改队搬家(从一个队调往另一个队),同类
们看见敖乃松把他的行李装在了搬家的大车上,但是到了新的地方,却发现敖乃松失踪了,
以他的表现来说,没有人怀疑他会逃跑,或者出什么背离改造经伦的事情。
    大家纷纷议论着他可能的去向:
    “是不是去买什么东西去了?”
    “再远的地方也该回来了。”
    ……
    其中一个同类,忽然想起了他近日的异常。就在搬家的前一两天,敖君像有什么心事似
的,给全组的成员们,每人送了一点东西。在劳改队内,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可送,不外是
笔记本、圆珠笔一类的东西。这个重要的发现,使同类们立刻不安起来。但是大家刚刚来到
一个新的中队,苦于不知他的去向,没有办法寻觅他的踪迹。过了一两大,队长才下令让他
们到一个水塘去打捞敖乃松的尸体。他的死并不是干部首先发现的,有一个场外的老乡来场
里割草,发现了溺水而亡的死者。使同类们震惊的是,他是以一种超常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
生命的——他用一根绳子捆着自己的脚,绳子的另一头拴在了水塘边的一棵树上,然后把他
的头浸在了水塘里,直到停止了呼吸。这种死亡手段的选择,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要有义
无返顾的坚毅。因为当死者感到溺水时的痛苦时,是可以改弦易辙回到生者的世界中来的,
他只要两手用力支撑着塘坡,身子缓缓向后移动,就可以自我解脱死亡。可是这位敖乃松,
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硬是在水波中浸死了自己。
    当同类们提着绳索,把他拉上岸来的时候,发现了他十分简短的死亡遗言,大意是让来
寻找他的同类,不必下水去捞他,秋天的水太凉,容易得病着凉——只需像拉网一样,把绳
子往上一拉,就会把他拉上来云云。同类们正是如此这般把他拉出水塘的,但是看了他的遗
言之后,不仅在场的老右目瞪口呆,就连那位姓温的队长,也为之感叹了好一会儿。劳改农
场自杀的人并不罕见,敖乃松的死亡方式,可谓空前绝后。如果说前两个自戕的老右,死因
中都留下了时代风云赏赐给他们的精神异常;那么敖乃松之死,则无这方面的精神变态——
面对死亡他太清醒了,竟然将其当成了一场游戏。当然,深深探源,他也是一个荒唐年代的
祭品;可是祭品与祭品相比,显然带有他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分量。
    正是由于此故,有的同类为他的死流下了眼泪,有的为他的死写了悼诗。直到历史新时
期,我们从各个地方平反回来,昔日同窗难友偶然相聚,还常常为之涕零。记得,张志华
(我前文写到的那个逃号)从福建老家来北京看望我时,曾说过敖乃松足可以称之为一代知
识人的风范。他选择的死亡游戏,当然首先是对反右和“文革”的抗议,但不容忽略的一点
是:他身上有着人类应有的自审良知——他伤害过同类,在无地自容的良知反省中,便有了
这场貌似游戏,却又深藏着游戏之外令人折服的精神升华。敖乃松的死,足以使那些当年整
死人的活人,或将许多知识分子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文化官员,当成一面镜子,看一看自己脸
上的污垢,心灵里的霉斑。仅以文化界而论,他们的地位比这个来自南开的大学生要高得
多,但是放在灵魂的天平上称一下重量,他们的人文良心又显得比敖乃松矮了半截。

第9节 生命档案中的灵肉之裸
        我不属于以上三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因而我活着——尽管我活得十分沉重。在我的印
象中,在茶淀农场最难熬的还是火热的夏季。由于大盐碱滩的土质,盐碱含量极高,所有的
树木,都不易成活。站在田野上举目四望,一马平川的大地上几乎找不到一棵遮荫的绿树。
即便是有一两棵侥幸的柳树,从盐碱滩地里钻了出来,也是弓背弯腰,像是畸形的怪胎,无
法起到为劳改成员遮挡烈日炎阳的作用。这是西荒地的自然赋予的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的苦
夏。
    另外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劳改队的监舍里,不知从哪儿滋生出来那么多的臭虫。它们无
孔不入,白天在炎阳下干了一大的活儿,夜里几乎难以成眠,这是我最大的苦恼。被褥上都
是小小的黑点,那是臭虫拉在上面的屎。夜里躺在炕上,炕洞里的臭虫便开始三路进攻,屋
顶上的臭虫如同软性炸弹一般,可以十分准确地降落在你的身上。有一段时间,这种专门以
吸吮人血为生的小东西,成了劳改队的大患,令劳改成员们叫苦不迭。
    有一天,我无意之间打开我装书的纸箱,不同型号的大小臭虫,纷争着向箱外逃去,那
可怕的场景让人心麻。其实,这个问题狱医早就向队长反映过,但是干部家属区,在壕沟铁
丝网之外。可能是他们那儿没有臭虫之故,一直对此充耳不闻。直到后来不长眼的臭虫,蔓
延到了他们的家时,消灭臭虫的战役才打响。全队抽出一天的时间,用喷农药的喷枪,把被
褥以及一切杂什,喷了个如同淋水——曝晒两天之后,淋湿了的东西才晒干了。
    臭虫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大自然的酷热,在无树的西荒地,是永远的一种无法挣脱的
灾难。记得在那年的盛夏8月,由于稻田要用水洗碱,我们奉命去加深加宽一条排水沟。早
上大喇叭广播说,那天是39℃的高温,经过了半天的日晒,到了下午真可谓天下火,地冒
焰;不要说挥动铁锹,就是往那儿一站,立刻汗流如雨。何况挖沟要下到沟底,那儿一点儿
也不通风,若同站在蒸锅里一般。
    我一开始,头上顶着一个破草帽,身上只穿着一条短短的裤衩,没过几分钟,那条裤衩
已经湿淋淋地贴在了我的胯上,裆上的阳具,被裤缝磨得红肿生疼,加上汗水一胳,就像受
了宫刑一般。
    “喂!穷酸,脱下那块遮羞布吧!”姓刘的组长对我喊着,“不然该把龟头磨烂了!”
    我抬头一看沟底的“同窗”,不知何时都脱得一丝不挂,赤裸着全身在挥舞铁锹。尽管
这儿是男儿国,我也属于男儿国中的一个;但是我还是迅速地低下了头,躲开了视线中男人
都有的那件东西。始自1957年到1969年的12年劳动记录中,劳改部门里的千奇百怪的事
儿,我看到了不少;但是像那天的裸体大战,我还是第一次经历。
    “喂!臭老九,别摆你的清高了!”
    “不脱就叫他自作自受吧!”
    “秀才,光着屁股干活是小事,要是磨损了那个玩艺,可是一辈子传宗接代的大事!”
    “脱吧!”
    “不脱,给他开瓜(扒光)!”
    “是你自己动手?还是让我们帮忙?”
    嘻笑声与拍击牛忙(一种喝人血的飞虫,大如苍蝇)的声响,一块儿传入耳朵。与其说
是受同类们的启示,还不如说是我自己要解脱磨裆之苦更为确切——又历经了片刻的犹豫,
我终于拿出“跳河一闭眼”的勇气,脱下了裆间那块湿淋淋的布片。我算什么?我在这个混
沌年代不过是个“吃屎分子”之一,日日夜夜与小偷。流氓同吃一个大锅里的饭,同睡在一
条大炕上——人家刑事犯,还属于“内部矛盾”;我虽然摘去了头上的帽子,仍然是“敌我
矛盾”。在劳改队的位置,我比那些光着身子挖沟的“内矛”还要低下,还有什么必要让那
裤缝磨裆?达尔文早有名言喻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出污泥而不染”,在这块被
炎热烧焦了的大盐碱滩上,还有什么实际价值?!
    脱去了那块磨裆的布片,我当真感到免去宫刑之苦了。虽然这一切并非我的自愿,但是
生存下来就是胜利——生活正在驱使我这么表演。
    “怎么样?痛快点儿了吧!”姓刘的头人对我说,“记住,上什么山,唱什么歌。在囚
笼里多一份清高,就多受一份罪。”
    “瞧!秀才的屁股比咱们的白,像白粉团!”
    “白和黑卖一个价。”
    “要是个妞儿的屁股就好了,可惜他也是带棒儿的!”
    ……
    同组的成员,嬉笑了一阵,便不再闹了。因为拿我开心,也只能有片刻的精神转移。当
他们浑身上下成了汗人以后,便骂起天上那轮火球来了。
    由于气候反常,“头人”规定轮流跳上沟渠,喘几口气以防中暑。轮到我上沟休息时,
我索性赤裸到底——这儿没有女人,没有可以忌讳的目光。大家轮流休息的地方,是世人难
以想象的地方。几十年前,这片只长茂密芦苇的荒芜土地,因为靠近大海,原本是海盗出没
和藏身的地方。有一个同类,在离我们挖沟不远的斜坡上,发现一口昔日埋过死人的空棺
材,死人早已被野狗或野狸子叼走,那口空空的棺木,又埋在不见阳光的阴坡,于是我们便
分头到里边去躲避炎阳。好在里边已经打扫干净,我用滴水的短裤擦了擦全身的汗,毫不犹
豫地钻了进去。
    我是人?
    我是鬼?
    还是非人非鬼?
    当时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活下去。灵肉之裸,也是源于这个生活理
念。

第10节 生命档案中的“马拉松”之役
        在与牛为伍的日子里买下的那辆破飞鸽牌自行车,在1969年对我起了磨练意志的非凡
作用。下地劳动时骑着它,节约路耗只是它微不足道的作用之一;之二,我把积存起来的公
休日,一次性地用作回京探家。我舍弃坐火车而用自行车进行长途远征。当时,文革的血腥
气氛,已经稍稍淡化了一些。家居北京的“二劳改”,经过批准可以回家探视了。本来坐火
车回京的车票,我还买得起,但是生活昭示我,未来的驿路还看不见尽头——为了正视现
实,我觉得需要强化自己的意志,因而决定以自行车轮子代替火车轮子。
    从茶淀到北京的路程,大约有二百多华里。夏日炎阳似火,坐在树荫下还要冒汗,何况
是这么遥远的行程,其苦累是可想而知的。昔日与我在桃园一起劳动过的赵鹏飞,与我在北
京的住家离得不算大远。因此,他在那年的夏秋两季,成了与我一起进行“马拉松”长征的
伙伴。我们穿过西区荒芜的大芦苇荡,越过波涛滚滚的金钟河小桥,就算是进入了自由世
界。
    那是一番别有滋味的长征。自行车先是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田间穿来穿去。要骑上
几十里土路,才能从杨村拐上洋灰马路。由于汗流不止,我们索性把上衣脱下来,夹在自行
车的后座上。反正在公路上骑车,谁也不认识谁,身份已然是等外公民了,知识分子的面子
便也不复存在。在地图上,茶淀与北京的距离,不过有小虫子那么长;可是自行车一圈一圈
地转起来时,不知要转上几十万圈,才能到达北京。
    为了止渴,还要一路买西瓜吃。好在沿着公路摆瓜摊的不少,借着吃西瓜的时候,在树
荫下喘喘气。记得第一次我骑车回北京时,早上5点天刚微亮,就骑车上路了,直到晚上9
点——北京街头已然一片灯火时,才骑到了吉祥胡同口。由于腿部的超常运动,膝关节神经
失灵,我到了家门口下车时,一下子摔倒在院子门口。好在门口没有人,我独自拍了拍裤子
上的土,在门口喘了好一会儿,才搬着自行车走进大杂院。
    为了这件事,我母亲曾经流过眼泪。她听我说是骑着车回来的,已然在感情上承受不
了,因为她坐着火车去茶淀探视过我,那火车轮子还要转上半天呢,我拿一辆破自行车与火
车竞赛,不是找死吗?!特别是她见到我的膝盖摔得血迹斑斑后,眼泪立刻顺着面颊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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