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绾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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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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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还不行?真要我穿套男装去见寂将军,你这怠慢客人的过错就担定了。那老伯的脸色变了变,心不甘情不愿地道:“姑娘请到前面的厢房里等等,我这就让人找一套衣裳给姑娘换。” 
  “林伯,干嘛要找给她!”小姑娘见我根本不理他,林伯又仿佛是我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不高兴了,“她不过是个倚红楼的下贱女人,我们将军府的丫环衣服她也配穿?” 
  “小小姐,你别胡闹!”那林伯已经知道我不是个好捏的柿子,担心那小姑娘愈说愈离谱激怒我,沉下脸来喝斥她,一边对我赔笑道:“姑娘请跟老夫去前面的厢房。” 
  “林伯……”小姑娘没想到林伯会厉声喝她,瞪圆了眼,声音愈发大了,那林伯也不理会她,径直带我往前走,我微笑着跟在他身后,经过那小姑娘身边,仍是看也不看她一眼,就当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气得那小姑娘脸涨得通红,眼中的怒火似乎快要将她自己燃起来了。 
  林伯将我请进厢房,转身去给我张罗衣服,一会儿就将衣服送过来了。我打开一看,还不错,将军府的丫环的衣服,布料也比普通人家好。脱了衣裙准备换,门一下子被冲开,刚刚那小姑娘冲进来,气呼呼地叫:“喂!你给我听着……” 
  蓦地顿住,看到我赤裸着上身,小姑娘的话顿时结结巴巴地吞回肚子里去了。 
  我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地穿围腹,照旧当她不存在,自顾自地穿衣服,那小姑娘仿佛才反应过来,猛地转身关上门,气冲冲地道:“你……,你看到我冲进来,为什么不叫?” 
  我笑了笑,看来我再不理她,这小姑娘要气疯了:“我为什么要叫?小姐喜欢看我更衣,我便穿给小姐看,我们青楼姑娘,最是善解人意。” 
  “谁喜欢看你更衣?”那小姑娘转过头,气呼呼地道,“不要脸。” 
  我笑了笑,不说什么,穿上外衣,扎好腰带,理了理裙子,收拾妥当,走去开门。小姑娘见我又不理她,又气又急地冲我叫嚣:“喂,你给我听着,你别以为动点歪脑筋迷住我二叔就可以嫁进我们将军府,我二叔才不会喜欢你这种勾栏院的下贱女人。” 
  二叔?寂将军吗?原来是寂将军的小侄女。我笑容满面地转过身看着她,和颜悦色地道:“既然将军不喜欢我这种下贱女人,那小姐你还担心什么?” 
  “我才不担心。”小姑娘被我问住了,一时答不出,气恨道。 
  “既然不担心,那你在这里做什么?”我仍旧笑眯眯地看着她,呵呵,这小丫头还真有趣。 
  “我在这里……”那小姑娘猛地停住,答不出来,又觉得在我面前扫了面子,蛮不讲理地道,“这是我家,我愿意在这里干嘛就干嘛,你管得着么。” 
  “我自然管不着,小姐喜欢呆着就呆着吧。”我笑了笑,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踏出门槛。 
  “你……,你……”那小丫头在我身后“你”了半天,一句话也没说出来,我仍不住笑起来,看来气得不轻呢。林伯忐忑不安地看了我一眼,领着我继续往前走,又是七转八拐的,远远看到一处小院,寂惊云大将军站在院门外,背着双手。见我们过来,笑着迎上来道:“姑娘路上辛苦了。” 
  我笑了笑:“辛苦倒不辛苦,只是遇到只捣蛋的小野猫,拗着我不放。” 
  “野猫?”寂惊云怔了怔,我则一笑,林伯神色不安地看了我一眼,寂惊云见我无意作答,也不追问,再看到我穿的衣服,奇怪道:“这衣服好像是……” 
  林伯正要开口,我抢先道:“来的路上绊了一跤,衣服蹭脏了,直接过来太失礼了,所以让林伯给我找了一身衣裳换。” 
  寂惊云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林伯看我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感激之色。我笑了笑,听到寂惊云对林伯道:“林伯,辛苦你了,你忙你的去吧。”说完,带我进入那个小院。小院其实不小,只是那仅一人高的围墙和小门,带给了我一丝错觉,院子里是座园林,有荷花池、假山、花圃、凉亭,顺着荷花池上曲折的小桥过到池塘对面,是一片开敞的空地,寂惊云停下脚步,转身对我道:“我就带姑娘到这里,姑娘自己往前走吧,宇公子在前面等你。” 
  呵,见个人竟然麻烦成这样,这宇公子的排场也太大了。我在心里叹口气,独自一人往前行去。


公子

  池塘对面那开阔的空地,植了很多矮株的香桂,氤氲的甜香弥漫在空气中,浓郁醉人。另有几棵叫不出名字的大树,树冠撑开如巨伞,树上一片叶子也没有,却是满树的繁花,花呈淡淡的粉色,有风拂过时,那花便有花瓣脱落下来,如纷飞的彩蝶,轻飘飘地自树上盘旋而下,上下飞舞。 
  花树下,一个蓝衣男子席地而坐。地上铺了竹席,席上有矮几和软软的坐垫。近了,见那蓝衣男子正是半月前见过的宇公子。他今日着了一身浅蓝的袍子,像春日的湖水,头发仍用发带高束在脑后,一手拿着一把小刀,一手拿着块小木块,神情专注地雕着什么。他的发梢和袍上,已沾了数片粉红的落英,天空中,仍有一片一片的花瓣纷纷扬扬地徐徐而落,有一瓣落到他的睫毛上,他眨了眨眼睛,那瓣花瓣便蓦然飘落至袍上,他不为所动,一刀一刀地刻着手里的木块,神情仍是专注的。落英缤纷,花瓣如雨,人在花雨中,如同一幅绮丽的画卷,美不胜收,却又显得那么不真实,我甚至不敢呼吸,怕打碎了画中的宁静,惊扰了这梦境中的人。 
  他把小刀放在矮几上,吹了吹手上的木刻上雕出的木屑,慵懒的声音随即响起:“伫在那儿做什么?不累么?”他没有转过头来,眼睛仍专注地看着手里的木刻。我微笑着走过去,将吉他轻轻放在凉席一角,轻声福道:“卡门见过公子。” 
  “坐吧。”他头也不抬,仿佛手里的木雕是什么稀世珍宝似的。我坐下来,他才抬眼看我,表情是十分轻松和柔和的,连眼中那慑人的目光都收敛了。这样的他让我觉得易于亲近,不用那般提心吊胆地时时刻刻算计他的想法。 
  “病好了?”他淡淡地问我。 
  “好了,谢谢公子关心。”我想起他借寂惊云之名送来的补药和糕点零嘴,赶紧道谢。 
  “怎么这场病来得这么凶猛?”他捏着手里的木雕,漫不经心地问。 
  “受了寒,我身子本来就弱,所以好得慢了些。”我小心翼翼地答他。这位公子爷的每句话都怠慢不得,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常常暗藏了机锋,让人招架不住。 
  “听说遇到采花贼了?”宇公子冷不丁来了一句,唇角噙着意味不明的笑,“你这丫头的艳名真是传开了。” 
  “没采到,公子放心,卡门不会叫人占了便宜,给公子脸上抹黑。”我赶紧声明。他怎么知道?这消息被月娘严密地封锁了,倚红楼几乎没人知道,难道这宇公子派了人暗中监视我?我无奈地笑了笑,又道:“卡门这艳名大炽,还是公子出了大力的。”言下之意,他也是始作俑者。 
  宇公子听我这样说,懒懒地笑起来:“艳名大炽,总是好处多的,不是来了人英雄救美么?听说桌椅锦屏都砍烂了呢。” 
  我心中一寒,连桌椅锦屏被砍烂的事他都知道,莫非倚红楼中有他安排的眼线?否则为何好像对我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楚殇月娘都没问过我桌椅屏风是被谁砍坏的,我只当他们没有上心,现在想想不太可能,为什么他们会隐忍不发,不向我寻根问底? 
  而这个宇公子包下我的原因,想必是想引出那个行刺他的黑衣人吧?我抿嘴笑道:“公子在卡门身边放了粽子么?连卡门被楚殇公子救了都知道。”言下之意,那个黑衣人啊,就是楚殇啊,你去找他麻烦吧。也不容他细想,话里故意带上这个粽子的典故,引开他的思路。 
  “粽子?”宇公子怔了怔,果然不懂我在说什么。 
  我抿嘴笑道:“公子没听过那个笑话么?包子家族跟米饭家族打群架,米饭家族把包子家族打得落花流水,蛋炒饭把粽子逼到一个墙角,粽子把外衣一脱,对蛋炒饭道:‘我是内应’,所以呀,这粽子便成了内应、奸细的别名儿了。” 
  在二十一世纪,有个叫李小葱的女孩儿,让无数的人为她疯魔,爱她的人爱得发疯,恨她的人恨得发狂,她随口一个笑话,都可以成为流行,把这家喻户晓传了几千年的粽子,赋予了新的含义,成为“无间”的代名词。她纯净得就像是我们十年前的自己,我想起那个火热的夏天,我们因为这个孩子走到一起,为她投票、为她拉票、为她哭为她笑、为她耗尽身上本就不多的全部热情,一切仿佛才发生在昨天一样清晰,却其实已经恍如隔世,真的真的,是在隔世了。 
  “你在丫头,哪来这些个逗趣的笑话儿?”宇公子许是觉得新鲜,果真没再追着细问那晚的事,他今天心情似乎很好,懒懒地问:“听说你给月娘说了个‘超级花魁’的点子,京城里半月来传得沸沸扬扬的?” 
  “一个小点子罢了。”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说起这个是什么意思。 
  “小点子?”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即使是京城里的商家大贾,也想不出这么缜密的点子,一环扣一环,方方都有赢利,看这样子,京城还要热闹好些天了。你这小丫头,哪来这些个想法?” 
  我哪会想啊,我剽的。我在心中暗暗叫苦,不知如何答他,便不讲理地反问:“凭什么小丫头便不能有这些个想法,这只能说明女人的聪明才智一点都不输给男人。” 
  宇公子的唇角噙起一抹浅笑,也不与我纠缠这个问题,突兀地道:“会下棋么?” 
  我看了一眼放在矮几下的围棋盏和棋盘,笑道:“公子,卡门可不是那些个琴棋书画皆通的才女,您这不摆明了为难我么?” 
  他笑了笑:“若我今儿个不想听曲儿,只想下棋呢?” 
  又刁难我,我笑了笑,将那棋盘拿出来放在矮几上道:“这围棋么,卡门有另外一种玩法,公子可有兴趣试?” 
  “说来听听。”宇公子的表情是波澜不兴的。 
  我将围棋盏拿出来,抓了几颗棋子在手上,一边在棋盘上摆,一边笑道:“我这玩儿法,可没围棋那么劳心,唤作‘五子棋’。就是两人各执一种棋子,任何一方的棋子不论是横线、竖线、斜线,先连成五颗的为胜。” 
  “花样儿倒多。”他来了一点兴趣,“那就试试你的新玩儿法。” 
  于是下将起来,开始几盘我很轻易就能赢他,多玩几盘之后,要赢他便不是那么容易了,下一盘常常要很长时间,难决胜负,再后来,便是我输多赢少了,这男人怎么这么聪明?我噘着嘴,当他再次赢了我一盘的时候,我气馁地一推棋子,耍赖道:“不来了,不来了,公子都不让让人家。” 
  他抬眼瞥我,表情慵懒,眼中却带起一丝笑意,身子懒洋洋地向后融,笑道:“过来。” 
  我怔了怔,下意识地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坐下,他一把拉我入怀,还未等我有所反应,已经扯下我束发的发带,我轻呼出声,他的手已经探入我的发中,捞了一束举到鼻下,嗅了嗅,赞道:“好香!” 
  我倚在他怀中,不敢动,我现在是他包了的人,他对我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包括要我的身子,我抬起脸,强笑道:“公子,卡门为您唱支曲儿吧?” 
  “说了今儿不想听曲儿。”他淡淡地道,鼻子仍在我的发上嗅,我心中有些急,他不会是现在已经情动了吧? 
  “那,卡门给您讲个故事如何?”我使出另一招。这招是我的杀手锏,当初楚殇逼我接客,我本想在走投无路之下,用这一招的,就像《一千零一夜》里那个给暴君讲故事的女子一样,以故事来拖延暴君杀人,我则想以故事来拖延客人的上床时间,边讲边给他灌醉,要不就干脆讲鬼故事给客人听,把他们给吓跑。不过没想到我还有点衰运气,居然一直没有用上。 
  “故事?”宇公子仍不放开我,让我倚在他怀中,他似乎对我的头发很感兴趣,一边拿着把玩,一把漫不经心地应我。 
  “公子也不想听吗?”在他怀里呆得越久越不安全吧?我得快点让他答应才成。 
  “你这么有兴致,便讲来听听。”他还是不放开我,我又不敢挣扎,只得倚在他怀里,脑袋里冒出一个故事,是《一千零一夜》里最出名的那个,便滔滔不绝地讲开了:“很久以前,在遥远的地方有个波斯国的国家,城市里住着兄弟俩,哥哥叫戈西母,弟弟叫阿里巴巴。父亲去世后,他俩各自分得了有限的一点财产,分家自立,各谋生路。不久银财便花光了,生活日益艰难。为了解决吃穿,糊口度日,兄弟俩不得不日夜奔波,吃苦耐劳。后来戈西母幸运地与一个富商的女儿结了婚,他继承了岳父的产业,开始走上做生意的道路。由于生意兴隆,发展迅速,戈西母很快就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富商了。而阿里巴巴则娶了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儿,夫妻俩过着贫苦的生活。全部家当除了一间破屋外,就只有三匹毛驴。阿里巴巴靠卖柴禾为生,每天赶着毛驴去丛林中砍柴,再驮到集市去卖,以此维持生活。有一天……” 
  他把玩着我的头发,神情莫测,他慑人的眼神收敛之后,眼神便如春水般澄澈,我倚在美男怀里,有些心猿意马,也不知道他到底听进去没有,心思忐忑间,说出来的故事便乱了:“强盗头子对着那山洞大喊说‘芝麻,开门吧!’……,呃……,阿里巴巴……,呃……”他长得真好看哪,我嗑嗑巴巴地望着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他笑起来,也不知是嘲是喜,我的脸顿时烧得烫人,“嘤咛”一声,把脸埋进他怀里,撒娇道:“公子爷取笑人家。” 
  “你这丫头,有时贼精贼精的,有时候又这般迷糊……”他叹了一声,抚着我的头发,那手也不知道在我脑后弄什么,然后,我感觉到他轻轻别了一样东西到我发间,我好奇地往发间摸去,手一僵,垂在脑后的发已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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