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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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7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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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已长大成人了,您难道还想把我当小孩子吗?”

  “什么?”她茫然地看着我,“哦,我不是在和你说话。亲爱的,我在对自己说呢。”

Number:3249

Title:“正”与“不正”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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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诺芬的《纪念录》中有一段关于苏格拉底和欧西德的对话:

  欧:我生平所做之事,无有“不正”的。

  苏:那么,你能举例说明什么是“正”,什么是“不正”吗?

  欧:能。

  苏:虚伪是“正”还是不正?

  欧:不正。

  苏:偷盗呢?

  欧:不正。

  苏:奴辱他人呢?

  欧:不正。

  苏:克敌人而奴辱敌人,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诱敌而窃敌物,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方才说奴辱他人和偷窃都是不正,现在又何言正呢?

  欧:以前是对友,现在是对敌。

  苏:假如有一将军见其军队士气颓丧,不能作战,他便欺骗他们,说“救兵将到,通往直前吧!”因此大获胜利。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小孩生病,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味很甜”。小孩吃了,救了性命。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的朋友因神经病取刀自杀,你将他的刀偷去了。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说不正只可对敌,不可对友,何以现在又可以对友呢?

  欧:苏格拉底,我不能答你了。

Number:3250

Title:无声的致意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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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晚上,我正忙着给我这一家八口准备晚饭,隔壁房间里的电视机突然停了。我以为孩子们准又要象平时那样生气地大喊大叫,可是什么也没发生。我又发现厨房里的电话听筒也从挂钩上摘了下来。真怪,我那三个十几岁的小淘气也无影无踪了。还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忽然,闹钟的铃响了。紧接着电视机又嘟嘟地响了起来,还有几个半导体收音机,楼上的电唱机一个个地就像比赛似地震耳欲聋地唱了起来。我那十几岁的女孩把电话听筒又重新放回到电话机上,笑嘻嘻地对我说:“妈妈,祝您生日快乐。”这时我才猛然意识到,我这六个孩子已经送给了我一个,也是我盼望已久的生日礼物:五分钟的平静与安宁。
Number:3251

Title:漫话鞋子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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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or:费广铭

  俗话讲:“人靠衣服马靠鞍。”衣服的重要性人人皆知。但是,和衣服相配的鞋子,对人的影响也相当重要,不知在这方面你可有亲身的感受?

  在西德,有人做过这样的试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种鞋;每穿上一种新鞋,他就有不同的感觉,觉得自己似乎变成另一种人。他是这样来描写自己感受的:“穿靴子的时候,我感到十分安全而又自信;穿高跟鞋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很庄重;穿拖鞋的时候,我无拘无束,浑身十分轻松;而穿上宇航靴的时候,我就觉得不是靴子跟我走,而是我跟靴子走,我笨拙得象机器人一样。”法兰克福的心理学家弗朗茨·里尔指出:“一个人穿着打扮,鞋子的影响最大。它能改变人的举止,影响人的情绪。拖着一副破鞋子的人,往往感到自己象病了一般。穿上一双漂亮而又合脚的鞋子,常常会增加一个人的勇气和信心。”

  大家知道,森林里的猎手,边防巡逻的战士,都爱穿一双高统皮靴。古代出征的将士,游荡四方的骑士,神出鬼没的侠客,也都是脚蹬乌油锃亮的皮靴。高统皮靴,已经成为历代战斗者的一种标记,穿上它,不仅外观上显得特别精神,心理上也给人以安全、可靠的感觉。高统皮靴可将膝盖以下的部位保护好,解除人们脚下之忧,使人放心大胆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远古时期,生活在欧洲北部的猎人,尽管脚底下垫的是树皮,脚面覆盖的是树叶,但两条小腿却用生兽皮裹得严严实实这也许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高统皮靴”罢。米诺时期的克里特人也学会用又长又宽的带子把腿部包扎起来,这样,克里特岛上漫山遍野的荆棘刺丛就不会给他们的生活、狩猎带来麻烦。古罗马的官兵,则是穿着坚实的牛皮靴,攻占了埃及、希腊和西欧,给人们带来无穷的苦难。

  据历史学家考证,远在原始社会,人类的老祖宗为了保护双脚不受伤害,早就学会了把树皮绑在脚底板下面,制成了最简单、最原始的“鞋”,这种“鞋”虽然极其简陋,却是一桩了不起的发明,它大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化。有了鞋,人的脑袋就可以放心地抬起来,勇往直前地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再也不必老是低头盯着脚下,这对大脑的成长发育大有好处;有了鞋,人类的运动速度提高了,打猎、干活更方便了,这样,人们就可以采集更多的食物,储存更多的东西。

  随着社会的发展,鞋子又成为划分人类社会阶层的标记:古罗马军团的军官品位的高低,就是依照鞋跟高低来区分的鞋后跟越高,品位越低,这样,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官阶的大小,从而决定自己与他打交道的方式。

  中世纪,德国和荷兰的统治者曾经颁布过一道极其蛮横的法令,规定所有在田野上干活的农民只准穿用木头制成的鞋子。这对广大的农民显然是一种污辱,为了向统治者表示抗议,农民们脚穿这种沉重的木鞋,冲进贵族的庄园里,将田里的庄稼通通踏倒。直到十六世纪为止,德国的农民只准穿一种鞋:先按脚的大小剪下一块皮子,然后再用带子绑在脚上,把整个脚包住。这种简陋的有带皮鞋,成为当时深受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的标记。从1524年到1525年,德国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农民革命军的军旗上,就嵌有这种有带皮鞋的图案,它向人们宣告:农民不是被人贱踏在地上的奴隶,而是社会的主人!

  在欧洲的历史上,强大的诸侯往往派遣使者向弱小的诸侯赠送一双旧鞋子。假如弱诸侯心甘情愿地套上这双鞋子走一走,这就表示他愿意投降认输,强大的诸侯则不必再兴师动众前去讨伐。

  光着脚的人,在古代欧洲被认为是很下贱的。古罗马的奴隶们就从来不准许穿鞋,而赤脚的奴隶们是从来没有社会地位的。

  从1250年到1500年期间,哥特式的建筑风靡欧洲大陆,各式各样尖顶的教堂拔地而起,这种建筑风格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反映到当时的穿着打扮上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尖嘴鞋。这种鞋的头部又长又尖,内里采用鲸鱼刺当支架,下面塞上麻和稻草。根据鞋尖的长短,可以区分人们的贵贱:一般老百姓的鞋尖,只允许15公分长,市民阶层则允许长到30公分,贵族老爷的鞋可达60公分,甚至更长。鞋头尖长虽然很“威风”,但步行起来却十分艰难。

  古希腊人在演悲剧的时候,扮演上帝的演员为了把自己和世俗凡人区分开,往往都穿着一双高底的半统靴。但到后来,这些舞台上的服装道具却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中世纪时期,贵族、有钱的商人都穿着用天鹅绒、丝绸、名贵兽皮制成的鞋。为了不让路上的泥土灰尘弄脏这种名贵华丽的鞋,他们特意在鞋底下面加上厚厚的木高跟,久而久之,高跟鞋变成了上流社会人物的特有标记。1675年,这种高跟鞋传入宫廷,在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皇宫里,宫娥彩女们首先穿上这种特制的鞋:鞋跟高达8至15公分。谁想讨国王欢心,谁就必须承受这种鞋子的折磨因为鞋跟太高,穿起来就好象上刑具一般,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脚指上,前腿肌肉拉得过紧,后腿肌肉又压缩在一块,时间久了则会发生痉挛。由于后跟过高,脊柱也很吃力,只有那些献媚争宠的姬妾,才蹬着这种高跟鞋,在国王路易十六面前招摇过市。现在欧洲很多妇女,宁愿穿舒适平稳的半高跟鞋或平底鞋,而不愿穿那种高跟鞋,因为它不仅折磨身体,同时也损伤妇女的自尊心,它从一“出世”起,就是依附男权的一种象征。

Number:3252

Title:五花八门的鞋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1期

Provenance:青年科学

Date:

Nation:

Translator:

  现代鞋类五花八门,争奇斗艳,下面略述一二。

  最近有组合鞋上市,这种鞋的特点是根据四季气候,在一双鞋上进行组合变化,或套上鞋舌或加上短统。一鞋多用,十分巧妙。

  日本广岛大学的科学研究工作者发明了一种水上行的“水鞋”。人要穿上它就可以在水上行走。外形犹如滑雪板,长180厘米,宽25厘米,厚30厘米。首次试验,竟有人在水上走了1;700多米。

  美国一家公司研制了调温鞋。一种是用来给老弱病残人员套在脚上保温的,另一种是给滑冰运动员用的。这种鞋带有加热器,可根据不同的气温自动地调节到滑冰的最佳温度。

  据说美国女排在1981年败在中国女排手下之后,请了著名生物力学家迪恩·艾里尔作“教练”。艾里尔设计了一种带微电脑的运动鞋,将微型信息处理装置埋在鞋底上,用来记录运动员脚的冲力、跨度、消耗的热量及消耗的体重。

  苏联有人在靴底上加了喷射动力装置制成高速鞋,还有一位工程师试制了一双跳跃式的机械靴。这种奇特的靴子由柴油机提供动力,适用于草原牧羊人或野外工作人员在崎岖的山路上使用。其速度与在平坦的道路上骑马和骑自行车一样快。

  国外还有人制成了闪光鞋。穿上这种鞋在黑夜行路会照亮几步远的路面,而且指示行人避免碰撞。还有人制成了音响鞋,尤为儿童喜爱,穿上它吱吱叫,非常有趣。

Number:3253

Title:手的故事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1期

Provenance:史密森尼安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佘君豪

  在握手这项社交行为后面,有许多关于手的奇妙故事,这些手属于国君、盗贼,乃至于死尸。

  1792年,以行径古怪而闻名的英国般长菲力普·锡克尼斯过世了。他在气绝之前,立下了一份世间最奇特的遗嘱:在他死后,将其右手砍下,送给他那怠慢粗心的儿子奥德黎。根据锡克尼斯在遗嘱里的记述,此举是对奥德黎的一种谴责,意思是为了“提醒他在长期疏略对乃父的事奉之责后,勿再疏忽对上帝的职责”。

  锡克尼斯这样做是有相当理由的,因为手一向被当作友谊与责任的象征,不孝的奥德黎,想必已发现了这一点。

  谈到握手,传统上,这项礼节是表示和平与善意的信号,因为我们是伸出没有拿武器的右手来与人相握,这就象是在说:我们乐意接受对方的友谊,同时保证不向对方使用暴力。

  授权的象征

  握手是一项古老而高贵的习俗,最早的时候,它是神授权于人的一种象征形式。在四千年前的巴比伦帝国,每年的新年祭祀大典中,国王都要握住他们的主神马杜克塑像之手,经由这一形式,主神才授权予国君。亚述人打败并征服巴比伦之后,作为征服者的亚述国王,也不得不遵行这样的仪式。当然,国王也有义务将他赁借手所获得的神力传给他的子民。中世纪的封地情形也相同,习惯上,租地人向他们的新主人宣誓效忠时,就是将自己的双手放在主人的双手之间,被主人紧紧地握住。这项习俗除了象征权力的转移之外,可能还有更深的一层意义:防范主人在举行授予式时被谋害,这种恐怖事件在过去曾屡屡发生。

  最神奇伟大的握手事件,发生在圣女魏尔弗瑞妲身上。她是第十世纪时英国的一位女圣徒。据说她美丽非凡,使爱德嘉国王对她迷恋不已。国王极力追求她,甚至来到教堂前等着向她求爱。有一次,国王等到了她,即刻向她下跪,捧起她的手发出爱的誓言,但魏尔弗瑞妲对国王的款款深情却毫不动心,她绝袂而去,返身进入教堂,只留下犹自捧在国王掌中的一只手。据记载,爱德嘉国王为此奇异的遭遇所慑服,即刻停止了对魏尔弗瑞妲的追求。

  在古典文学中,握手不仅是权力的象征,而且是排除外力的有效“挡箭牌”,即使这股外力来自大自然也不例外。罗马诗人奥维德就曾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他说大力士海克力斯出生之时,由于他母亲阿柯明妮的敌对者坐在她房前紧握双手,而使她忍受了七天阵痛之苦才把海克力斯生下来。罗马学者蒲林尼也曾警告别人,在孕妇和正在用药的病人面前,不要两手交错着手指相握,以免伤害到对方。

  在多数较原始的种族中,手被当作一种非常特殊的禁忌物。毛利人排斥用手处理过尸体的人。英属哥伦比亚的Shupway族,配偶刚去世的人,不得用手触摸自己的身体,要过一段时间才能解除此一禁忌。以前,澳洲东南部泰杜拉族及婆罗洲戴阿克族的战士,会吃掉敌人的手掌。

  为了防止自杀者的鬼魂经常作祟,古代的雅典人常把死者的手砍下来,和他的尸体分开埋葬。澳洲的库耐族人在看到天上的南极光时,就用死人的手向光源摇摆,并念念有词,祈祷说:“把它赶走,别让它焚毁我们。”

  不过手也有代表缓和宽容的用途,生活在白令海的因纽特人,在面具上除了画上家庭用具之外,还要画一只很特别的手。这只手在掌心之上有一个洞,其寓意是提醒大家,在打猎时不要赶尽杀绝,至少让一个猎物有逃生机会,这样才能确保食物的来源不致断绝。

  神奇的触摸

  国君的手常常被当作一种特别的禁忌物,因此让它赋有特殊的能力是十分相宜的。英国人一直到十八世纪,还认为瘰疬这种病是可以经过君王的手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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