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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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14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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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6134

Title:晚九秒

作者:薛贤荣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公共关系

Date:1990。4

Nation:

Translator:

  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绕地球转了三十六整圈,历时三十六小时又二十一分钟,然后,稳稳当当降落在加州爱德华空军基地。

  一群记者蜂涌而至,众星捧月般围住了一位从太空凯旋归来的英雄。

  请您谈谈感想!

  请您给本报题辞!

  请你对电视观众说几句话!

  好吧,等乱糟糟的声浪稍稍平息后,太空英雄沉稳地回答说,这次习行基本上是成功的!

  声浪再一次哄然而起:

  您太谦虚了!不是基本成功,是完全成功!百分之百成功!千分之千成功!完完全全成功!太伟大太神奇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整个地球都将为您喝彩!

  不,不不,只能说基本上成功,因为,据控制中心说,我比预定着陆时间晚九秒。

  人群一下安静下来,静得连蚂蚁打架都能听见。

  一位记者收起镁光灯,合上笔记本,不悦地说:

  既然晚九秒,就说明不成功。太令人失望了!对不起,拜拜!

  一半记者赞同他的主张,跟着他走了。

  不!另一位记者说,晚九秒算什么?想想吧,三十六小时又二十分钟,三十六圈,才晚了九秒!根本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呀!本报立即报道:绝对成功!

  他的话得到另一半记者的响应。

  第二天,全部新闻媒介都报道了此事,但观点截然相反,要么完全肯定,要么完全否定。至于晚九秒谁也没有提。

Number:6135

Title:最后的情感

作者:狄民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中国健康教育通讯

Date:1990。11

Nation:

Translator:

  13床患者又在骂他的妻子了。

  那老头子自从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脾气便一天天地暴躁起来,稍有不顺心便怒喝连声。其实,那只是他自己无中生有,发泄对命运的怨愤罢了。

  只是可怜了他的妻子。

  查房时,我又看到她伫立于病室门外,那疲弱的双肩无力地斜坠着,眼角默默地渗出一丝老泪。

  我尽量委婉地安慰她说:

  “你不要太难过,他是因为病,心里不痛快……”

  “不,谢谢您,医生,您不了解他,他是怕我日后想起他心里难过,才故意这么做的,他是一个好人。”

  语声很平静,平静里却带着无限凄楚。

  刹那间,我如被电击。

  面对这一对老夫老妻,我第一次真正感到了羞愧,为了自己的肤浅。

  二

  他才40多岁,便得了肺癌,是晚期。

  他的妻子以为他不知道,他也努力让她以为他还不知道。

  他仍然抽烟,抽得很凶,连我这个医生的规劝也不听。

  每当我劝诫他时,我总发现她站在他身边,双眼流露出许多焦灼、许多悲哀和许多期待。

  那是令石头心也会颤栗的目光,他看见了却偏偏表现出无动于衷的样子。

  倘若我不是医生,而他也不是一个病人膏肓的病人,我真想揍他一顿。

  那一天,他又在抽烟。

  当他第二次点燃手中的“万宝路”时(尽管反对,但她总是给他买最贵的烟),她用一种令人感到有些意外的平静语调说:

  “好,你抽,我也抽。”

  说着,也抓起一支烟,笨拙地含在唇上,一边伸手去拿他的打火机。

  他突然暴跳如雷:

  “混帐,不准你抽烟,这该死的香烟,我都抽成肺癌”

  他的声音骤然停顿,她的动作也骤然停顿,两个人浑如泥塑木雕,愕然对视,良久无声。

  “我再也不抽烟了。”许久,他首先开口,声音低沉。

  “不,你抽吧……”她情感的闸门再也控制不住了,冲他大声说道,话没说完,已是满面清泪,泣不成声。

  身为医生,我只能恨自己无力回春。

  三

  作为一个癌症患者来说,他太年轻,年轻得令人惋惜,年轻得甚至来不及谈一次恋爱。

  多少回,他怔怔地望着病房窗外的世界,望着那在绿叶丛中跳跃的阳光,轻轻地叹息:

  “我多么想能真正地爱上一回啊!”

  他的病发展得很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在外表上几乎与常人无异,我甚至暗暗希冀过奇迹出现。然而,突然间,他的病情明显地恶化了。

  一个下着小雨的微凉的黄昏,我坐在他的病床边,说些彼此都不相干的故事。

  忽然,他直直地望着我:

  “医生,我知道我的病不会好了,我信任您,想托您一件事。”

  说着,他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这封信,我本来想等我快不行时毁掉它,可我担心有一天会突然死去,使它落入旁人之手,所以我现在把它交给您,希望您能在我死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烧掉它,倘若真有灵魂的话……”

  他突然把头转向窗外,再也没说什么。

  后来,某一个月圆之夜,我用微微颤抖的手划亮了一根火柴。

  火“呼”地腾得老高,又渐渐地小下去,暗下去,我不知道那信的内容,只看见当纸张在火焰中痛苦地扭曲着身子时,显示出惨白惨白的两个字:

  “永远。”

  那字体竟十分的娟秀。

Number:6136

Title:诺玛·谢尔丽的裙子

作者:玛丽恩·贝内苏蒂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王新华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我与丈夫住在宾西法尼亚州靠近费城的一个叫阿德摩的地方。我们住的公寓的月租金是50美元,这在当时几乎是我丈夫月薪的一半。虽然我们穷得连一台收音机也买不起,但我们仍然呕心沥血地抚养着两个孩子。

  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我们是那样的快乐。每遇到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总喜欢把孩子放在帆布小车里,带着他们去逛逛那些廉价物品的商店,只不过去逛逛而已。记得我那时是多么想得到那个价值15美分的最小号的煮蛋器啊!我总是走近柜台将它拿起,爱不释手地看了又看,然后又放回柜台上。因为我连15美分也拿不出来。说来你可能还不信,这件事并没有真正给我带来什么不快。在那些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

  当时3角钱就能买上一大袋苹果。每当我们想款待一下自已,就摆上几盘鲜红的苹果,一边吃,一边说着话,或做游戏什么的,倒也觉得很享受了。

  但有一件东西确实使我丈夫感到自己的贫困,那就是我在怀孕期穿着的那条裙子。那还是一位长得比我高大的姐姐穿旧的。深黄色的颜色显得死气沉沉,而且大得足可以让我尽情地“发福”了。

  记得我与丈夫初次见面时,他说我长得很像诺玛·谢尔丽当时很走红的电影名星啊!是啊,我那时长长的秀发十分时髦地斜披在一侧。而时下,我当年的风韵怕已荡然无存了。

  一天晚上,丈夫对我说,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里看见一条裙子。

  “我多么希望能为你买下那条裙子啊!”他说,“它看起来就像是专为你制作的,专为诺玛·谢尔丽制作的一样。”

  “别傻了,”我说,“我要那条裙子干什么?又不到什么地方去。”

  然而,打那天之后,每天我带孩子散步时,总禁不住要偷看一眼那条裙子。全丝薄纱的料子上印着的彩色钻石图案,是那样鲜艳、高雅,那样逼真,简直就与在彩色电影里见到过的真钻石一模一样。长长的衣裙套在服装模特儿的身上,一直拖到膝下,婆娑的裙摆下露出洁白、滑爽的双脚,腰间还系了条黑色的天鹅绒带子,胸前配着一朵与裙子质地相同的小花。纯粹的法国流行式样!何止我穿着合适,分明是任何女人都在梦寐以求的完美无缺的时装。真是既美观大方,又永不过时。可它的标价却是20美元!

  我劝丈夫不要枉费心机了。那样的奢侈品,我们哪能买得起!即便我真的能拿得出20元钱,我倒宁愿去为全家每人买一双鞋,这才是我们更需要的。

  一天,我在找粉笔时,竟意外地发现了20元钱。那是在去年圣诞节时,丈夫所在的公司出人意料地发给他的额外津贴一周的薪水,也就是说比平时多发了整整27元钱。也许是太不习惯于这种走红运的事吧,我们用7元钱买了些对虾、洋蓟、和酒,总算也铺张了一回。把剩下的20元钱塞进了抽屉中的粉笔盒里,后来竟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真怪,这么一大笔钱,怎么会给忘了?也许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紧巴巴地数着钱过日子,突然有了外快,却没有马上用来变换鞋子和其他享用的东西,而仅仅只把它当成一普通的花纸放置了这么久。

  丈夫回家后,我俩反复传看着那张用手搓起来哗哗作响的票子,一个劲地笑啊笑啊,最后才放回原处。

  次日晚上,丈夫回家时腋下夹了个大盒子,我们心照不宣地看了看对主,他就将盒子放到卧室里了。待我们默默无语地吃过晚饭,把孩子们安置到床上后,我丈夫以抑制不住的激动心情说:

  “亲爱的,快穿上试试吧。”

  我走进卧室,十分麻利地套上裙子,对着镜子看了看。嗯,正合身,真的,太合身了!整个人都变了,我变成了诺玛·谢尔丽。

  从此,这条裙子就成了我们家欢乐的象征,再不会有任何其他东西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了。每到周六晚上,我都穿上那件裙子,与我丈夫再次“幽会”。我们一连数小时伴着自己心中无声的音乐,翩翩起舞,或是甜蜜话语倾述不尽,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光。

  希望之光再次在我们心中燃起,新的富有想象力的计划更鼓足了我们生活的勇气。当然,我们谁也毋需追问那藏在粉笔盒里20元钱的去向,就当那是一个幻觉吧。不是吗?我们所得到的难道是在世上用金钱能买得到的吗?

  至今,那件裙子仍放在杉木柜子的底层抽屉里。它躺在那里,已经很久无人问津了。虽然胸前的那朵花的边缘已有些卷曲,但那裙子的颜色仍然鲜艳依旧。只需稍稍想一想,我就能再次感觉到它昔日的温暖和欢乐。我时常夜不能寐,丈夫总是转过身来问道:

  “你怎么不睡,在想什么?”

  那条裙子。”我总这样答道。

  这时,我似乎又听到衣裙婆娑作响的声音,脑子里又现出我们那无音乐伴奏的舞姿。于是,在朦胧中,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啊,今晚我不又成了诺玛·谢尔丽了吗!

Number:6137

Title:妈妈喜欢吃鱼头

作者:陈运松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散文

Date:1991。3

Nation:

Translator:

  在我依稀记事的时候,家中很穷,一个月难得吃上一次鱼肉。每次吃鱼,妈妈先把鱼头夹在自己碗里,将鱼肚子上的肉夹下,极仔细地捡去很少的几根大刺,放在我碗里,其余的便是父亲的了。当我也吵着要吃鱼头时,她总是说:

  “妈妈喜欢吃鱼头。”

  我想,鱼头一定很好吃的。有次父亲不在家,我趁妈妈盛饭之际,夹了一个。吃来吃去,觉得没鱼肚子上的肉好吃。

  那年外婆从江北到我家,妈妈买了外婆家乡很金贵的鲑鱼。吃饭时,妈妈把本属于我的那块鱼肚子上的肉,夹进了外婆的碗里。外婆说:

  “你忘啦?妈妈最喜欢吃鱼头。”

  外婆眯缝着眼,慢慢地挑去那几根大刺,放进我的碗里,并说:“伢啦,你说。”

  接着,外婆就夹起鱼头,用没牙的嘴,津津有味地嗍着,不时吐出一根根小刺。我一边吃着没刺的鱼肉,一边想:“怎么妈妈的妈妈也喜欢吃鱼头?”

  29岁上,我成了家,另立门户。生活好了,我俩经常买些鱼肉之类的好菜。每次吃鱼,最后剩下的,总是几只无人问津的鱼头。

  而立之年,喜得千金。转眼女儿也能自己吃饭了。有次午餐,妻子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极麻利地捡去大刺,放在女儿碗里。自己却夹起了鱼头。女儿见状也吵着要吃鱼头。妻说:

  乖孩子,妈妈喜欢吃鱼头。”

  谁知女儿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吃不可,妻无奈,好不容易从鱼肋边挑出点没刺的肉来,可女儿吃了马上吐出,连说不好吃。从此不再要吃鱼头了。

  打那以后,每逢吃鱼,妻便将鱼肚子上的肉夹给女儿,女儿总是很艰难地用汤匙切下鱼头,放进她妈妈的碗里,很孝顺地说:

  “妈妈,您吃鱼头。”

  打那以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

  女人做了母亲,便喜欢吃鱼头了。

Number:6138

Title:语丝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一个人来到世界上只有半个灵魂在游荡,只有和异性的半个灵魂结合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就是个人价值的实现,犹如果是花的贡献,也是花的价值的实现一样。

  人们忍受得了别人的高明,却忍受不了别人的高明给自己造成的尴尬。

  从庄严到荒谬只有一步,但是,没有路可以从荒谬到庄严。

  别人看着自然,自己活得别扭,这是一种生活。

  自己活得自然,别人看着难受,这也是一种生活。

Number:6139

Title:林语堂最后的日子

作者:施建伟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名人传记

Date:1991。4

Nation:

Translator:

  1975年12月,圣诞节前夕,林语堂寓居在香港的小女儿家里。

  一天,二女儿林太乙带他到永安公司去购物。那里挤满了采购圣诞节礼品的大人小孩,商店里洋溢着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

  这节日的气氛感染了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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