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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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1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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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美丽的雕像,就因为欠缺了双臂,才赋予人们各种想象。读者们,您又是怎么设想的呢?

Number:4710

Title: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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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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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阴沉寒冷的冬天,一个印地安人和一个白人一道旅行。那个印地安人仅仅围了一条毯子,而白人却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裹到了身上,还不停地抱怨天气寒冷。他对印地安人讲:“我真不明白,我穿了这么多衣服都快冻僵了,而你只有那条薄薄的毯子,似乎一点也不冷。”

  “你的脸冷吗?”印地安人问道。

  “我的脸一点也不冷,可是除了脸以外,其他地方都快冻僵了。”

  “我全身都是脸。”印地安人说。

Number:4711

Title:母狮子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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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所有的野兽当中引起了一场大争论,看谁能自豪地说自己的家族最大。最后他们来到母狮子面前,问道:“你一胎生多少?”母狮子说:“一个,但是这一个是一只狮子。”

  质量胜过数量。

Number:4712

Title:米开朗琪罗的见解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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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开朗珙罗对朋友表示过,他是先在大理石外面看见了被封闭的形象,才抓起斧子,层层剥开,让原来的形象重获自由。

  文学不也是如此?文人之写作,是在生活的外衣下面看见思想的精髓,才提起笔,抽丝剥茧,把它揭示出来。

Number:4713

Title:简洁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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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文章含糊不清,谁都不欢迎。军事命令尤其要求简单明了。

  在向埃及的远征中,拿破仑下达过这样的一个命令,话只有一句:

  “让驴子和学者走在队伍中间!”

  这句话就成了拿破仑爱护学者的一句名言。

Number:4714

Title:诗的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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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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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作家们谈起诗的妙用时,总喜欢讲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寒冷的冬天,纽约一条繁华的大街上,有一个双目失明的乞丐。那乞丐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自幼失明”。有一天,一个诗人走近他身旁,他便向诗人乞讨。诗人说:“我也很穷,不过我给你点别的吧。”说完,他便随手在那乞丐的牌子上写了一句话。

  那一天,乞丐得到很多人的同情和施舍。后来,他又碰到那诗人,很奇怪地问:“你给我写了什么呢?”那诗人笑笑,念牌子上他所写的句子道:“春天就要来了,可我不能见到它。”

Number:4715

Title:小错和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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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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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问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小错误和大错误有什么区别。马克·吐温说:“如果你从餐馆里出来,把自己的雨伞留在那里,而拿走了别人的雨伞,这叫小错。但如果你拿走了别人的雨伞,而把自己的雨伞留在那里,这就叫大错。”

Number:4716

Title:周总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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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读者》:总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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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1974年3月26日至27日

  下午三时起床

  下午四时与尼雷尔会谈(五楼)

  晚七时陪餐

  晚十时政治局会议

  晨二时半约民航同志开会

  晨七时在七号办公

  中午十二时去东郊迎接西哈努克和王后

  下午二时休息

Number:4717

Title:趣谈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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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Smithso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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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史以来,不论是男是女,对于该如何梳理他们的“烦恼丝”这个问题,一直争辩不休。例如男人究竟该蓄长发或剪短发;女人究竟应该规规矩矩地把她们的青丝梳成发辫并隐藏在头巾里,抑或任其泼泻下来?还有,男人该不该留胡子?这些问题,居然永远争不出结论来。在任何一个时代,只要有人出来管这件事,马上有人拎着发剪或卷发器,“全副武装”地准备跟他拼到底。

  一六四二年到一六四八年发生于英国的内战,就是一个恰切的例证。这是历史上一场与发型有关的战争,当时由克伦威尔主持英国国会,其随从者多数为清教徒,他们看不惯查理一世和保皇党的人把头发梳成波浪或卷筒状有如纨子弟的模样,于是都剪成短发,以示对立。

  结果留短发的国会军,打垮了蓄长发的保皇党军队。这群当时被称为“圆头”的清教徒,为后世的人立下了一个典范,也可说开了新风气;到如今二十世纪,绝大多数男子都爱留短发。要是当初保皇党打赢了那场仗,说不定查理一世就可以保住他的脑袋,而且今日的男士们或许还留着垂肩的发卷。

  大约自第八世纪开始,基督教立了一种“规矩”,为那些即将献身成为教士的俗人剃发,这项仪式称为“削发式”。希腊或东方削发式亦称“圣保罗削发式”,是把全部头发剃光,或剪得很短;罗马削发式又称“圣彼得削发式”,是在后脑袋剃掉圆圆的一片,四周仍然留着头发,至今有些修道院仍沿用这种习惯。上面所说的两种削发式,都是代表谦卑及献身教会的标志。

  古代在教会中侍奉神的塞尔特人,采用一种更极端的削发式:接受削发式的人,先在两耳间画一条通过头顶的线,头顶上长在此界限之前的头发要剃掉,而后面的头发,则让它留长,非让他们打扮成这副模样不可。

  其所以会有削发式之习俗,是基于以下的信念:根据古代的传统,一个人的精神锐气,都是蕴藏在头发里的。古时候有一种习俗,当人们接受某人为其奴隶时,就抓住对方的头发,这种习俗颇有类于宗教上的削发式。既然扯人头发原是贬人为奴的象征,那么头发被人扯住自然是一种奇耻大辱了,所以中世纪的日耳曼律法,有条文规定,凡擅自扯人头发者,以妨碍治安论罪,要处以很高的罚金。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这么一点小不敬,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只要了解隐藏在这个习俗后面的意义,就不难理会为什么萨克森地方的人们,若犯此禁忌要被罚一百二十先令了。

  由于迷信人的精神锐气乃至于灵魂都是藏在头发里的,因而在各地形成许多奇俗。好比说,在有的地方,人们认为必须把自己剪下的头发埋起来,不得让它落入敌人之手,以免遭人暗算,有人相信可利用死人的头发来害一个健康的人让他生病。

  剪下来的头发如果被老鼠捡去铺在它们的窝里,问题可就严重了;照迷信者的说法,这样一来幸运者也要害头痛病,运气不好的可要变成白痴了。英国人更相信剪下来的发屑如果被小鸟尤其是鹊偷去做巢,自己就小命不保了。在东非有一个蓝地族,在抓到犯人时就把他的头发剃下,保留起来,这样就可以打消犯人脱逃的意图,直到犯人付出赎金,才把头发还给他。

  知道了这么多奇特传统,我们对旧约圣经中有关参孙与大利拉的一段插曲,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参孙这个民间故事中的英雄人物,就和希腊神话中的海克力斯及巴比伦的吉甘米须一样,都是头发浓密身体强壮的大力士,他们都爱到陌生的环境去从事冒险活动,且都曾徒手与凶猛无比的狮子搏斗。据说大利拉与人合谋,以情人的姿态出现在参孙面前,趁着参孙熟睡之际,剪去了他的头发。她之所以这样做,可能就是因为想信他那用不完的力气都是出自他浓密的头发。英国、法国、印度及印尼人,也都是有这样的观念。阿兹特克人在抓到男巫时,于处死他之前,也要先剃掉他的头发,认为这样就可以把他的法力与巫术都破除掉了。

  圣徒之中有四位也留下了与头发有关的故事。一位长发美女,叫抹大拉的马利亚,曾用她美丽的长发来擦干基督的脚。她原是个罪恶淫荡的女子,经常是用在头发上的饰布比她穿在身上的还多,后来她因悔罪而得救。十四世纪时一位意大利画家所作抹大拉的马利亚画像,画中人整个儿隐没在她的长发之下;十六世纪时提香也画了一幅她的像,彤云般的红发飘绕着她,非常引人。提香一向爱用金黄或赤黄的色彩来画美女的头发,以致他的名字在英文中也被解释为“红发女郎”。

  圣埃格尼斯是位殉道的处女,她也是守护西方教会的四大女圣徒之一,大约在纪元三00年,当她在罗马街上被凌辱剥去衣衫时,也是散下如云的长发来遮蔽她的裸体。

  讲到这儿,还没提到人发可作医药用。但“狗毛可医狗咬伤”却为许多人所采信,在一份一五四六年的出版物上,就有这样的记载。

  在西方,若行者所着之粗毛布衫,直译的话,也可称为“发衣”,不过它不是用人发而是用山羊或骆驼毛织成的就是了。在圣杰伦看来,这种粗毛布衫是东方和尚的标志,但有人指责穿这种衣服,是在故意夸张炫示自己的美德,于是在西方,神职者穿这种衣服愈来愈谨慎,汤玛士·贝开特大主教就是一例,到他死后,才发现藏在他的弥撒祭袍之内,穿了一件贴身的粗毛布衫。是发也好,是毛也好,长在人的身上,问题就多了,您说是不?

Number:4718

Title:漫话戒指

作者:周汛高春明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文化与生活》

Date:

Natio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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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人眼里,戒指不过是一种极为普通的装饰品。殊不知它还有许多“风流轶事”呢。

  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环”、“手记”、“代指”等。《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十分明显,女子在当时戴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谨慎,起着戒禁的作用。

  《五经要义》载:“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作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戒指也。”可见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常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这也许就是“戒指”一物的由来吧!到了后来,戒指不知怎么传到了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而久之,蔚成风气,戒指便从宫廷中解放出来了。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现在还无定论。据记载,世界上一些古老的国家如罗马、希腊、埃及等国也早就使用戒指,有些国家的君王还将它作为君权的象征并以此而赫。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的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

  戒指传到民间,其作用就不仅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相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戒指成了青年情侣的信物。历史故事:唐人韦皋出游江夏,在旅馆中结识了婢女玉箫,两人产生爱情,韦皋以戒指相送,约定七年再会……。是为戒指史上的一段佳话。即便在外国,也流行着这样的风俗。如印度影片《大篷车》中的汽车司机莫汉向苏妮塔求爱,用的就是戒指。

  戒指既被用为寄情、订婚的信物,那它是否还包含着原来的“禁戒”意思呢?应该说仍有着这样的因素,只是禁戒的内容有所不同罢了。在近代的中国,当一个女子接受了一枚男方馈赠的戒指之后,就说明该女子已有所属,别的男子应从其戒指上得到暗示,自觉地避免与该女子接触。否则,则要被当作“夺人所爱”而受到社会谴责了。

  在今天,戒指已经渐渐脱离了原来的含意而变为纯粹的装饰物品。它之所以能够在民间特别是在广大妇女中间赢得普遍的喜爱,是由于它象征着友谊,象征着爱情,象征着幸福。

Number:4719

Title:和平月季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人民铁道报》

Date: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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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仙

  有位姓姚的老妇人,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梦见天上星斗落地,化作一丛水仙,香美非常,老妇人取而食之,醒来就生下一个美丽的女儿,聪慧过人,所以人们又称水仙为“姚女花”。

  蔷薇

  传说,汉武帝与妃子丽娟在园中观花,适值蔷薇初放,其态若含笑迎人。武帝不禁赞道:“此花绝胜佳人笑也。”丽娟问:“笑可以用钱买吗?”武帝答道:“可以。”于是,丽娟便拿出黄金百斤,作为买笑钱,陪武帝灵欢作乐了一天。蔷薇以此便得了“买笑花”这个不光彩的别名。

  虞美人

  秦朝末年,楚汉相争,西楚霸王项羽兵败,被汉军围于垓下,行将败亡。项羽招心爱的美人虞姬夜饮,忽然听到楚歌四起,不禁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若奈何!”歌罢泪下,与姬分别。虞姬即拔剑自刎,死于项羽马前。后从虞姬血染之地,长出一株草花,即为“虞美人”。

  人面桃

  唐代有个书生崔护,到郊外春游,在一个小村子里,看见一株盛开的桃树旁站着一位美貌的姑娘。崔因口渴,向她讨水喝,姑娘给了他一碗水。崔很感激,但因萍水相逢,无言以对,喝完水便怅然离去。第二年这一天,崔护又来这里,但见双门紧闭,不见那位姑娘,便在门上题了一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又过数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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