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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听舅舅讲故事,在瓦列家的兄弟姐妹当中,数克拉腊最有耐性,最有兴趣。每个故事她都能重述一遍。国外印第安人方言里的一些词儿,她能背得出来,还能说一说印第安人怎么样把木针穿在嘴唇上,穿在耳垂上。她会讲加入会道门的礼仪,叫得出最凶恶的毒蛇的名字和解毒药的名称。舅舅口若悬河,能说得小克拉腊仿佛感到身上让蝰蛇咬得火辣辣的疼痛;仿佛看见地毯上有条蛇在蓝花楹木的靠墙桌的桌脚间来回游动;仿佛听见小鸟儿在客厅的帷幔间啼叫。她能滔滔不绝地讲述洛佩·德·阿吉雷(西班牙冒险家)“黄金国”的经历;说得出见多识广的舅舅亲眼见到的或杜撰出来的佶屈聱牙的动植物名称。她知道喝酥油茶的喇嘛;能详尽地描绘波利尼西亚健壮的土人妇女和中国的稻田,还有北方国家白茫茫的原野,那里常年冰冻三尺,野兽被冻死,人稍不留心几分钟内就能被冻成冰棍。马科斯有几本旅行日记,上面记载着他的行程和感想。还有一批地图、故事书、历险记和讲鬼怪的小说。这些东西装在箱子里,存放在瓦列家后院靠墙边的杂物室内,给后人增添了不少梦幻。直到半个世纪后,才被一把烈焰无端地烧个精光。马科斯最后一次外出旅行,是躺在棺材里回来的。他死于一种神秘的非洲瘟疫。得病后,浑身起褶、发黄,好像一张羊皮纸。他一发觉身染疾病,立刻启程回家,希望在姐姐的照顾下,库埃瓦斯大夫能大展医术,妙手回春,让他多活几年。乘船走了七十天,他实在顶不住了。到了瓜亚基尔,高烧耗得他油尽灯灭,嘴里还不住念叨着身上散发着麝香味儿的女人和埋藏在某个地方的宝贝。船长是个英国人,姓朗费罗。他让人把马科斯裹在一面旗子里,要把他抛进大海。可是,旅客们不准许他这样干。别看马科斯模样像个野人,满口说胡话,在横渡大洋的旅途中还是结交下很多朋友,引起不少女人的爱慕。朗费罗只好把尸体和船上中国厨师的蔬菜放在一起,否则的话,热带气候和蚊虫会把尸体毁得面目全非。后来,船上的木匠临时打造了一个大箱子。在卡亚俄,才找到一口像样儿的棺材。又过了几天,船长对这位旅客给航运公司和他本人带来的麻烦恼火透了,不顾一切地把棺材卸在码头上。奇怪的是一直无人认领,也没人偿付这笔额外开支。后来才知道,这一带的邮局远不像遥远的英国邮局那样可靠,他拍来的电报竟不知去向。还算朗费罗走运,海关的一位律师认识瓦列一家人,表示愿意负责处理这件事。律师把马科斯和那堆乱七八糟的行李装进一辆送货车,运往首都,送到人人皆知的马科斯唯一固定的住处,也就是他姐姐家。
幸亏巴拉巴斯混在舅舅的杂物里一起被运回来;否则,那一天一夜会成为克拉腊一生中最悲痛的时刻。院子里乱成一团,她却听而不闻。克拉腊凭本能直接走到丢放笼子的角落。巴拉巴斯就在那只笼子里面。只见它瘦得皮包骨头,难以分辨毛色。浑身尽是疮,东脱一块皮,西少一片毛。一只眼闭着,另一只眼沾满眵目糊,像具尸体似的趴在屎尿中一动也不动。尽管模样如此,小克拉腊还是一下子就认出它是条狗。
“一只小狗儿! ”她尖声喊道。
克拉腊照料起小狗,把它从笼子里抱出来,揽在怀里,像修女一样细心地往它肿胀干裂的嘴里喂水。自从朗费罗船长——和所有英国人一样,他关心小动物远胜于关心人——把巴拉巴斯和行李丢在码头上之后,还没有人想到喂喂它。这只狗和垂危的主人一起待在船上那会儿,船长亲自喂它,牵着它在甲板上遛弯儿,比照料马科斯周到得多了。可是,一上岸,巴拉巴斯就和件行李一样了。克拉腊像母亲似的照料小狗儿。这算不算一份美差啊? 反正没人跟她争抢。弄到最后,她居然帮着巴拉巴斯活了下来。马科斯舅舅尸骨还乡,接着又是出殡,闹了两三天才算平静下来。塞维罗这才注意到克拉腊怀里抱着一只没毛的小畜生。
“这是什么玩意儿? ”他问。
“巴拉巴斯。”克拉腊说。
“把它交给花匠,让花匠处理掉。不然的话,会传染疾病的。”塞维罗用命令的口吻说。
克拉腊拒不接受。
“狗是我的,爸爸。要是有人抢去,我发誓我会喘不上气来,我会死的。”
就这样,巴拉巴斯留下来了。过了不久,它能够四处跑动了。不管是帷幔的穗子、地毯,还是桌子腿儿、椅子腿儿,它都连啃带嚼。很快就从奄奄一息中恢复过来,而且开始长个儿了。给巴拉巴斯洗完澡,才看出它是条黑狗,脑袋四四方方,腿长毛短。老奶奶说,得把它的尾巴截短,那才像条温顺的家犬。克拉腊大哭一场,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打那以后,再没人提起给狗割尾巴的事了。巴拉巴斯保住了一条完整的尾巴。过了一阵子,尾巴长得像高尔夫球棒那么长,而且来回摆动,谁也控制不住,桌上的瓷器被扫到地下,灯被带翻。没人能看出这只狗是什么种。反正和流浪街头的狗不一样,和某些富贵人家豢养的纯种小狗儿更不相同。兽医说不出它是从哪儿来的。据克拉腊估计,它来自中国,因为舅舅行李里装的东西一大半让人想起那个远在天边的国度。巴拉巴斯的生长力简直可以说是无限的。过了六个月,它的个头儿赶上一只羊;一年后,长得像匹马驹。全家人急得要命,都在问它还往哪儿长啊? 大家开始怀疑它真是条狗吗? 要么是喜欢探险的舅舅在世界某个遥远的地区捕获的一种外国野兽吧! 它在原始状态中也许十分凶残。妮维娅仔细看了看巴拉巴斯的鳄鱼般的爪子和尖利的牙齿。这只狗一口能咬下一个成年人的脑袋,挨咬的很可能是她的孩子。一想到这些,做母亲的不由得心惊肉跳。可是,说来也怪,巴拉巴斯没有一丝一亳凶恶的表现,反倒像只小花猫。它睡在克拉腊的床上,抱着她,把脑袋放在鸭毛枕头上。它怕冷,把被子一直盖到脖子上。后来,床上容不下了,巴拉巴斯就顺着床边卧在地上,把马头一样的大脑袋枕在小克拉腊的胳臂上。人们压根儿没听见过它狺狺狂吠,也没听见过它胡乱哼哼。它性情温顺,浑身漆黑,像只黑豹。喜欢吃水果和蜜饯。每逢有人来访,家里人又忘记把它关起来时,它就悄悄地溜进饭厅,围着桌子绕圈儿,小心地从盘子里把爱吃的东西叼出来。桌上吃饭的人谁也不敢阻拦它。尽管它像大姑娘似的那么温柔,可还是让人看着害怕。它一上街,小贩们就立刻慌忙逃走。有一回,几位妇女正在一辆送牛奶的大车前排队。巴拉巴斯来了,大家伙儿吓了一跳,拉车的那匹佩尔切隆马吓得撒腿就跑。牛奶桶噼里啪啦全掉在了石板路上。塞维罗只好包赔全部损失。他命令把狗拴在院子里,克拉腊又跳着脚闹了一场。结果只好把父亲的决定无限期推迟执行。老百姓想象力丰富,再加上说不清狗的品种,于是凭空给巴拉巴斯增添了不少神话色彩。有人说,它还得长。除非哪个凶狠的屠夫把它宰了,不然的话,它能长成骆驼那么大。有人说,巴拉巴斯是狗和马的串秧儿。说它会生出翅膀,长出犄角,像龙一样吞云吐雾,像罗莎在那幅硕大无比的台布上绣的动物一样。老奶奶收拾碎瓷器收拾得挺腻烦,还得听诸如巴拉巴斯在满月的夜晚会变成狼这类闲话。于是,她用上次对付鹦鹉的办法对付巴拉巴斯。可过量的鱼肝油没把它杀死,只是害得它拉了四天稀,弄得家里哪儿都是,老奶奶还得动手打扫一遍。
那会儿,日子真艰难啊。当时,我约莫有二十五岁上下;但是,我觉得留下的日子不多了,我得为前程做出安排,争取有个满意的社会地位。我像牛马一样整天苦干。有几次星期天不干活儿,坐下来歇口气,我都觉得是在浪费宝贵的时光。每闲待一分钟,我离开罗莎又要远出一个世纪。在矿上,我住在一间锌皮顶木板房里,是我自己动手盖起来的,只有三个雇工打下手。只有一间屋子,四四方方的,把东西都存放在里面。每面墙上开一扇小窗户,白天闷热,好让空气流通。入夜,寒风四起,窗子上有窗板,可以关上。全部家当只有一把椅子、一张行军床、一张简陋的桌子、一台打字机和一只沉重的保险箱。保险箱是用骡子驮过沙漠的,里面存放着矿工的工资、几份文件和一个小小的帆布袋。布袋里有几小块闪闪发光的金子,是我千辛万苦积攒下来的。那所住处很不舒服,不过我早已过惯了不舒服的生活。我从来没用热水洗过澡,对童年的回忆不过是孤苦伶仃、挨冻受饿。一连两年,我就在那间屋子里吃饭、睡觉、写字。除了几本反复读过多遍的书籍、一堆旧报纸和几册英语课本外,别无其他可供消遣的东西。我借助英语课本学习这种美妙语言的基本知识。还有一只匣子,里面收藏着我和罗莎的来往信件。我的习惯是用打字机写信,自己留一份拷贝。我的信和她的不多几封回信按日期排好。我和矿工们吃得一模一样。我规定禁止在矿上喝白酒。我家里也没有白酒。我总认为,孤独和厌倦会把好端端的人变成酒鬼。也许是因为想起父亲那副模样,我才主张忌酒的。父亲手里总是拿着一只酒杯,敞开领口,领带松松垮垮地耷拉着,上面尽是酒痕。他两眼混浊无光,一个劲地喘粗气。我酒量不大,一喝就醉。自从十六岁那年发现这一点后,我一直不曾忘记。有一次,外孙女儿问我:你远离文明生活,独身一人,怎么能挨过那么长的时间呢? 我说不上来。其实,这样打发日子,对我来说,要比别人来得容易一些。我不爱交际,朋友不多,也不喜欢过节或凑热闹。单独一个人,反而觉得好过些。我很难和别人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当时,我还没和女人一起生活过,因此不会怀念那些不知其味的事情。虽然到了今天,这么大岁数了( 照照镜子,都认不出自己了) ,一看到玉臂的暗影、腰肢的曲线、女人膝盖的晃动,还不免心潮翻腾,但是我对爱情是忠贞不二的,不会见一个爱一个,从来不会。我好像一株扭曲的大树。对年轻时候的荒唐事,我不打算辩解,更不会说什么情欲冲动难以控制一类的话。在那个岁数上,我接触不到别的女人,只能和一些轻狂的女人混一天算一天。对什么是正经女人,什么是不正经女人,我们这一代人还是能够分辨的;在正经女人当中,还能分清哪些是自皂的,哪些是别人的。认识罗莎以前,我连想也没想过爱情。在我看来,浪漫主义既危险又无益。纵然我喜欢上某位姑娘,也不敢贸然接近她,担心被拒绝,害怕闹笑话。我为人十分高傲,为此比别人受的罪就更多。
时间过去半个多世纪了。但是,俏姑娘罗莎闯入我生活的那一时刻,依然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她像愉快的天使从我身旁飘然而过,摄走了我的灵魂。跟她走在一起的有老奶奶和另外一个小女孩儿,大概是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