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赝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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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医-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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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去看,怎么能知道破不破得了呢!”杨泽说了一句,又叫人去找来自己的三个徒弟,让付丙荣他们陪着自己一起去河边。

一众人骑马出了县城,到了河边,这时河边的劳工已经不围着看热闹了,尸体而已没啥好看的,再说他们还得干活儿,规定的活儿干完可是有肉吃的,要是干不完,那就只有粥了,和城门口等着施粥的人一样了,他们可不愿意待遇受损。

到了那具尸体之前,杨泽翻身下马,看了眼跑过来的几个大汉,问道:“你们这里,谁是领头的?”

那领头大汉见本县的父母官来了,颇有些慌张,到了近前,直接就跪下了,给杨泽磕头,砰砰砰地连磕了三个,这才敢抬起头说话。

第二百六十章红线喜靴

领头大汉道:“县,县尊大老爷,小人麻卡,是小人带着人在这里修河堤,发现的那具尸体!”他向后一指那具尸体,还是不敢抬头看杨泽,对于他来讲,大方帝国的县令那可是比部落汗王还要高一等的存在,而且还是赏他饭吃的人,要是在秃噜浑,那杨泽就等于是他的主人一样了。

杨泽摆手道:“你叫麻卡,是秃噜浑人吧,起来说话,说说你们是怎么发现这具尸体的?”他走到了尸体的旁边,蹲下身子,查看尸体。

宋小车跟在后面,见了杨泽这个动作,心想:“这和我刚开始是一样的,我也蹲下来看尸体了!”

领头大汉看了眼宋小车,把他刚才和宋小车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心想:“这位县尊大老爷,不会也要象这个官差似的,把尸体再埋上,然后再挖出来吧?”

杨泽看着尸体,道:“这人年纪似乎在二十岁左右,如果是冬天埋在地里的,那么死了至少得……得四五个月左右了!”

他来到镇西时间不算短了,可这段时间镇西并没有发生什么案子,而且河边离城池不远,如果有人埋尸,会被发现的,可没被发现,就说明是在他到任之前,大概也就是四五个月左右了,甚至更早。

菜菜在后面道:“四五个月之前吗?嗯,那时天气挺冷了!”这话算是对杨泽推断的肯定。

宋小车又想了,这点我也能推断出来,如果天气再热一点时埋,那尸体就会腐烂的。

杨泽又道:“这人身上的衣服不便宜啊,是裘皮的,应该是个有钱人,而且不是咱们镇西的人。”

宋小车又想:“这个我也是能想出来的,要是城里这么有钱的人死了。肯定会有人报官的,又哪会现在才发现尸体。”

“我来看看这人身上有什么!”杨泽要过双手套,开始翻看尸体的衣服口袋。

周围的人都想:“县令大人好负责啊,竟然亲自动手查看尸体。”

只有宋小车啊地一声,心想:“刚才我怎么就忘记查看口袋了,说不定能翻出点儿啥啊!少想一点儿,没功劳了!”

杨泽翻看了口袋后,竟从里面取出一个小钱袋子,倒空钱袋子,里面竟然滚出了几粒金豆子。但并没别的什么可以表明身份的物品了。

他道:“袋中有钱,说明不是谋财害命。只有金豆子,却没有铜钱,这说明这人应该是有随从的,买东西由随从付钱,这金豆子只是他用来防身的,是怕出意外用的防身钱!”

周围的人除了付丙荣和谭外,多数人都有点儿茫然,不知干嘛要用金豆子防身。这和周围人大多是穷人出身有关。穷人身上能有钱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留着金豆子不花的,要是他们有金豆子,那也就不叫穷人了。

宋小车却想:“防身钱?这人难道是赌徒?”他以前是经常遇见赌徒的。不少赌徒为了防止钱全输光,所以往往在身上留些保命钱,不过留金豆子的,倒实是少见。

他小声道:“难不成这人是赌徒?可咱们这里没有赌坊啊!”

杨泽看了他一眼。道:“你说的也有可能,但也不一定,有钱人往往喜欢用金豆子赏人。”他自己就喜欢用金瓜子赏人。口袋里总是放着金瓜子,和金豆子差不多,形状不同而已。

宋小车想了想,感觉有钱人的世界他搞不懂,金豆子那是什么样的存在,竟然用来赏人!忽然,他又想起杨泽当初去大车店时,就用金瓜子付过账,看来只要是有钱人,那就喜欢大撒金子了!

杨泽又看了下尸体的手指,虽然尸体没有腐烂,但手指还是看不太清楚了,但这人的指甲修得很好,说明这人很讲究仪表。

而且隐约发现这人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比别的手指要大一些,皮肤厚不厚的看不出来,但指甲比别的手指甲要短,对于一个讲究仪表的人来讲,两个手指的指甲不同,也能说明一些问题,起码能说明这个人经常要用右手食指和中指。

想了想,什么人会总用到右手食指和中指,杨泽道:“这人极有可能经常打算盘,现在对比一下他右手的拇指和左手的拇指是不是有异样,就能大概的断定这一点!”

翻看两手,杨泽点头道:“果然,这人的右手拇指,比左手粗厚得多,这人极有可能是一个商人,身份可能是管帐的,不过看他的衣着和袋子里的金豆子,他不太可能是管帐的,而是掌柜的,并且是个不信任手下,凡事都要亲力亲为的掌柜的。”

这番推理之后,别的人都纷纷点头,认为杨泽说得有理,只有宋小车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县令大人只看了尸体的手指,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事来,连这具尸体生前的身份都推断出来了!

看完这些,杨泽又看这人的牙齿,只看了一眼,便道:“这人喜欢吃零食,而且极爱吃瓜子,他的牙齿上有豁口,这是长年累月才能积累出来的豁口,这人是从小就爱吃瓜子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如果爱吃瓜子的话,那么右手食指和拇指也是要经常用到的,但中指就不会经常用到了,刚才的推断有点儿不准确,不能完全证明这人就是一个爱自己管帐的掌柜的。

皱起眉头,杨泽不说话,又去看这人的头部。他自己知道推断有可能不准确,但周围的人却不知道,听杨泽又分析了一句,忍不住纷纷点头,低声议论,都说果然是县令大人,只不过看了几眼尸体,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事来,不知再推断一下,能不能推断出这人姓啥叫啥,住在哪里?

宋小车已经开始发晕了,现在看到的一切,已经超出了他的想像范围之外,他可没想到杨泽只看了片刻。就能说出这么一大堆来!

那领头大汉麻卡看了眼宋小车,转过脸去撇了撇嘴,看看人家县尊大老爷,再看看这个官差,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这官差除了会折腾别人,再也不会啥了!

杨泽看了这人的头部,打开发髻仔细看了看,道:“这人是被砸死的,伤口面积很大。不是尖锐之物,应该是石头。”

他又检查了尸体全身,除了头部以外,并没有别的地方有伤口,而且这人的衣服虽然很脏,但从磨损度上来看,几乎没有什么磨损,尤其是那双靴子,不但做工精细。更是一双全新的靴子,只有脚部的两侧,只被稍稍的磨了一点点,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检查完了。杨泽站起身,脱掉手套,道:“这人住的地方应该离此不远,他是骑着马离开家里的。这从新靴子的磨损度上可以看出来,有可能是出来谈生意的,或者是出来拜访友人的。这人的年纪不大,看起来刚刚过二十,很讲究仪表,很有钱,并且是带着随从出门的。这种人如果一冬天不回家,那么是可以查出来的,家里人必定会寻找,看样子有可能是求州的人,或者是从琅州来的,不会是再远的了。”

推断之后,他感觉可能有点武断,回过头看向众人,问道:“你们说呢,会不会是这样的?”

周围的人一起点头,他们是分析不出啥来的,杨泽说了这番推断,他们就感觉非常的有理,宋小车也跟着点头,他啥也推断不出来,现在听了杨泽的分析,便觉得就应该是这么一回事。

菜菜却没有点头,歪着头,问道:“为什么从靴子上就能说这人住的地方不会太远呢,他不会买双新靴子穿么?”

杨泽啊了一声,道:“不错,这也有可能。看来我们要去查一下求州或琅州的鞋店,看看这双靴子是从哪个店里买来的!”

他同意了菜菜的说法,可菜菜却又有话说了:“那如果是这人随身带着新靴子呢,走到半路时旧靴子坏了,他便换上了这双新靴子,这也有可能啊!”

“呃,这个……那就等于是线索断了,要是他住的地方太远,我们再去查靴子的事,那可算是大海捞针了!”杨泽连听菜菜质疑,也感到自己的推断是有问题的。

一直看热闹的麻卡却有些唯唯诺诺地发声了,他不敢在县令面前说什么多余的话,可这时忍耐不住了,小声道:“县尊大老爷说的没错啊,这人不是琅州来的,就是求州来的,他的靴子式样只有这两个州才有啊,而且还是成亲时才会穿的式样,他应该是刚刚成亲,要不然这靴子不会这么新的!”

众人一起看向麻卡,杨泽很是吃了一惊,道:“怎么回事,你怎么看出来的,他刚刚成亲?”

这个推断可是太惊人了,简直比他厉害多了,成亲时还有穿什么样式的靴子一说?可这靴子的样子很普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呀!

麻卡蹲下身子,指着那双靴子,道:“县尊大老爷你看,这靴子的线是露在外面的,而且很粗,现在太脏了,所以失了本来的颜色,如果不脏的话那就一定是红的,我们秃噜浑的富裕人家办喜时,只要是置办得起新靴子,都会是这种,红线喜靴嘛。小的以前见部落里的有钱人娶婆娘时,就穿这种靴子的。不过现在求州和琅州的有钱人成亲时,也会穿这种靴子,因为离着秃噜浑近嘛,再远的地方,就不会有人这么穿了。”

杨泽立即看向四周,叫道:“还有谁是秃噜浑人,都过来,都过来!”

河边的劳工有不少都是秃噜浑人,但都是那种赤贫的,没有自家牛羊的牧民,都属于穿不起新靴子的那种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认得红线喜靴!

片刻功夫,河边的秃噜浑人都围了过来,杨泽指着靴子问他们,这些秃噜浑人一起点头,都说是这样的,其实就算现在已经看不出靴线的本色了,但这么粗的线,只能是用在红线喜靴上,这样才显眼,别的靴子是不会用这么粗的线的。

杨泽叹道:“这不过是一双靴子,但便可以圈定范围了。正好,咱们这里刚刚来了位琅州人。”

他命人抬起尸体,进城回县衙了,那陈述作便是琅州人,而受害者又是个有钱人,那说不定陈述作是认得他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继承人之死

进了县城,来到衙门,杨泽叫人把尸体放在了大堂上,紧接着便叫人去找陈述作,让他来认认尸体。不过片刻功夫,陈述作便到了。

陈述作心中纳闷儿,怎么搞的,这才多会儿功夫,杨县令便又要见自己,是刚才忘了说什么吗?去找他的捕快没说什么事儿,他还以为是跟他自己有关的呢!

到了堂上,见堂上放着具尸体,陈述作吓了一跳,怎么搞的,难不成杨县令在审案子?可他审他的案子,叫自己来干什么,自己可是头一天到的镇西,谁也不认识,更加不会和这里的人发生纠纷的。

杨泽见他来了,站起身,道:“陈兄,本官叫你来,不是为别的,是想让你认一下这具尸体,你可认得此人?”他指了指地上的尸体,此时尸体仰面放着,脸上的泥土也都擦过了,方便陈述作认人。

陈述作更加糊涂了,怎么会让自己来认人,自己可是外地来的,不认识镇西的谁啊!

他低头看向那具尸体,只看了一眼,便啊地叫了出来,叫道:“这,这不是尤三郎么,他怎么死了!”

杨泽大喜,道:“你认得这人,他姓尤,是你们琅州人吧?”

陈述作脸上全是惊讶之色,点头道:“回杨大人的话,学生确实认得此人,他是琅州第一大富商的少东家啊,年前成的亲,学生还去喝了他的喜酒呢,他怎么死了,还会在镇西?”他是读书人,虽然杨泽比他年纪小,可却是官身,所以他这个白身见着杨泽,是要口称学生的。

一听他这么说,杨泽立即明白先前的推断都对。看来这尤三郎确实是新成的亲,而且还是大富之家的子弟!

“唉,他是如何来镇西的,本官也想知道啊!”杨泽叹了口气,镇西这地方还真是不太平啊,总是出案子。挥了挥手,让差役给陈述作搬了把椅子,坐下说话。

陈述作还是非常的惊讶,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尸体,竟然便他认识的尤三郎。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目中无人的尤家少爷。

杨泽问道:“陈兄,你和这尤三郎熟吗,以前有过来往?”

陈述作惊讶之色慢慢消退,换上了副苦笑,点头道:“何止是熟,以前还有过生意上的来往,只不过他这人太难相处,而且性子不好。有点儿仗势欺人,所以学生对他没什么好印象,生意也没做成。”

说到这里,他摇头道:“尤三郎名叫尤旭高。脾气不太好,冤家太多,又不是镇西人,所以杨大人你想破这案子。那可实在太难了,总不能去琅州调查吧,还得跟琅州的刺史大人说一声才好!”

他这是好意。劝说杨泽把案子推到琅州去,反正尤家有的是钱,他家的继承人死了,家人能不急么,他们尤家自己就会去找仇人,这案子都不用官府使什么劲儿,没准尤家自己就能破了,到时和官府一说,官府直接结案就可以了,也省得杨泽麻烦!

杨泽皱了皱眉头,心想:“这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了,他有这种想法也不错。可问题是这案子出在我的镇西,我想不管也不成啊!”他半晌没说话,想着该怎么处理这事儿。

陈述作又看了眼地上尤旭高的尸体,感觉人生真是太变幻无常了,几个月前这尤家三郎是多么的厉害,在琅州的生意场上所向无敌,连官府中人都对他客客气气,却不成想死在了镇西,看样子尤家的人似乎还不知道。

杨泽拿起笔,打算给琅州的刺史写封公文,另外还得把这个案子上报给本州刺史公羊留,案子归谁管这个以后再说,可公文往来要做得清爽,免得以后落埋怨,毕竟死的人可是大财主。

写好了两份公文,杨泽让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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