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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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好吗?-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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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因为没有带校园卡,又有要借图书馆的书,所以才用了任延的卡。不是本人的卡,办借书手续的时候,还要一一登记信息,邵希明的,还有任延的,都要写清楚。本来邵希明想明天再拿卡来借就好了,但是,任延在听他说了出什么事情之后,就开始低下身子填表了。邵希明站在旁边,看着任延的字,一笔一划的写的好清楚。
  任延写的一手好字,他的字看上去,就像他的人一样有精气神。
  任延笑了笑,说:“你来的还真是时候,我刚去便利店,准备买点吃的,拿了东西之后才发现没有带钱,我还以为我的钱就在身上了,所以,没办法了,只好又把东西放回去,空手出来了。”拍了拍邵希明的后背,任延说,“走,陪我再去把刚刚那些我放回去的东西拿回来,注定就该是我的东西,早一天晚一天,我总要带回家,哼哼。”
  任延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邵希明,很可惜,任延之所以管邵希明叫小孩,不光是因为他比他低了几个年纪,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真的就是如同孩子一样的单纯,他完全没有别的心思,更不会知道身边这个学长这么照顾他,不仅仅因为他是学弟啊。
  邵希明跟着任延往便利店走,因为今天的事情,他有些不好意思,支支吾吾的说:“我本来一发现钱包在我手里的时候,就想告诉学长的,但是,我没有学长的电话,只知道学长是博士生,应该是住在博士生公寓里面,到这儿了之后,又不知道是哪一栋楼,也不好意思去问,所以,才耽误了这么久。”
  “没事。一点小事情!”任延用手揉了揉邵希明的头发,这小家伙的头发软软的,摸上去舒服极了,手感真不错。小家伙哪儿都好,就是胆子小了点,很认生,不怎么敢跟不认识的人说话,就算只是问问路,那么几句话,小家伙也会结巴半天,最后大概连脸都会憋的通红了。不过任延还是笑了,他一直在想,要怎么样才能名正言顺的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存在小孩的手机里面,同时也顺便把小孩的手机号码要过来,正好,小孩今天自己给了一个理由。
  到了手的机会,不紧紧抓住,那不仅仅是对不起自己啊,任延在心里面偷偷的笑了。
  “希明,把你手机给我一下?”
  “啊?”邵希明楞了一下,还是从口袋里面掏出手机,递给了任延,“给你,学长。”
  任延看了一眼,三星的,不错,还和自己一个牌子,虽然不是同一个型号,但是,勉强算作情侣手机。任延把那手机拿在手里看了看,手机还可以,除了型号稍微早了点,但是,小孩用得比较仔细,倒看不出手机有多旧,快速的输入自己的号码,然后又拨了一下通话键,看到自己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任延觉得自己的心都跟着一起亮起来了。
  “希明,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我给你存了。你以后有什么事情就直接给我打电话,别在楼下傻等,也别不好意思,我比你大,照顾你是应该的。”
  任延默默的呼了一口气,天晓得,其实他也是很紧张的,一直以为表白这种事情是小年轻们才会做的事情,因为年轻所以才追求浪漫,坦白说,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对谁动心、对谁表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任延在心里面这么想的时候,都已经忘记了,其实他也不过是二十六、七岁的人,在读博士生而已。和小孩在一起的时候,任延似乎刻意的忘记自己的年龄,从心底,任延把年龄也当做事和小孩的一种隔阂,他比小孩大了七八岁,所以,他总觉得这种年龄上的距离,也让他和小孩隔得还很远。但是,任延是一个有信心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尝试的人,他相信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某一件事情应该做,那么不管别人怎么想,你都可以去尝试,因为不会有人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任延把刚刚那句话当做是对小孩的第一次表白,第一次尝试——照顾你是应该的。
  小孩接过手机,翻了翻电话簿,看到了任延的名字,小孩说,“学长你真好。”
  任延真想脱口而出——“我还想对你更好”。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这种冲动,他太明白,面对这个小孩,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这个过程就像是煲汤一样,要小火慢慢来,才能有最好的滋味。
  就是因为顾忌着邵希明的胆子太小,所以,任延才什么都不敢说,打算先让让邵希明慢慢熟悉自己。任延是耐着性子,花了好长时间才让小家伙不把自己当陌生人了。这是一种成就感的慢慢积累,当然同时也是一种煎熬,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我们总是忍不住的想要靠的更近,现在的任延就是这种心理,但是,与此同时,他必须抑制住这种心理上的冲动,这实在是一种赌博,在手里没有握上必胜的筹码之前,他不能轻易下赌注。如果输了,那么追悔莫及。
  看着邵希明,任延有种长路漫漫无尽头的感觉。自己对这小家伙的感情,什么时候才能让小家伙知道呢?哪天要是知道了,小家伙会不会被吓坏?甚至,不会被吓傻吧?
  “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宿舍门应该关了吧?你还回的去吗?”从便利店里面终于把自己的晚餐买好了之后,任延看了看手表,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如果没记错的话,本科生的宿舍应该是十一点半关门,等到这小孩回去,宿舍应该就已经关了。
  “额,没关系。我快点跑着回去就行了。应该来得及的。”邵希明被这样一提醒,才想起来宿舍快关门了,于是连忙跟任延打招呼,准备跑回去。
  “算了,别回去了。等你跑回去,说不定宿舍也已经关了门了,到时候你要怎么办啊?干脆今天晚上你就跟我在博士生公寓睡好了。我一个人住,让你住一晚上应该没问题的,你明天早上有课么?”
  “呃,有。。。”邵希明心里也知道等到自己跑回去可能真的已经关门了,但是,听到说要在任延这里过一晚上,却多少有些不自在。他很少在外面住,在自己不熟悉的地方,他很难睡得着,邵希明有点轻微的认床,不是自己的房间,他总是会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好久,才能再折腾累了之后慢慢入睡,更重要的是,和任延也不过是简单认识的关系,算不上多么熟悉,邵希明不喜欢麻烦别人,尤其是不熟悉的人,他害怕给别人添麻烦。他想,如果是别人来麻烦自己,可能自己在心里面的某个角落也会觉得有些烦吧。将心比心,邵希明觉得所有人应该都或多或少的会有这种想法,在自己的地盘上,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动一下自己的东西,心里面总是会像有一个结一样的。这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想法,只是每个人的底线不一样,这不是自私,而是一种对于自我安全空间范围的划定。
  曾经有过一个实验,在电梯上,前面四个进入电梯的人,如果是相互不认识的人,一般都会选择站在电梯四个角落上,紧接着在进入的人,都会选择和周围的人留一点空间距离的地方站着。这并不是不友好的表示,只是我们都需要一个安全距离。
  任延一眼就看出了小孩的小心思,于是,不由分说的就拉着小孩往楼上走,一边走一边劝:“希明,你这也算是因为我才进不了宿舍的,我也愧疚,所以,就当是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好了,你就在我这里过一个夜,再说了,我比你大,是你的学长,刚刚还说了照顾你是应该的,而且只有好好休息才不会影响明天早上的课,知道吗?你不想明天去课堂上一个呵欠接着一个呵欠吧?”
  任延有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这种嘴皮上的利索功夫已经帮他化解了很多事情,大化小,小化无;而恰恰相反,邵希明有点小小的神经短路,这个孩子对于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只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所以,对于任延的解释,邵希明居然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等到邵希明突然之间反应过来,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其实就是自己的时候,就已经被任延拉到博士生楼上去了。
  看着小孩脸上一副“我想明白了”的表情。任延决定把今天晚上留宿博士生楼的事情,板上钉钉的搞定。他决定给小孩最后一击。
  任延告诉他,博士生楼晚上也会关的,现在已经到了宵禁的时间,下面宿舍阿姨肯定已经关门休息了,你要去把她叫起来吗?
  邵希明只是一愣神,立马就反应过来了,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邵希明是大三的学生,在大学校园里面已经住宿了三年,再加上高中时代的住读经历,邵希明对于楼管阿姨的大嗓门很是记忆犹新,印象深刻,尤其是当你超过了宵禁时间晚归的时候,你总是在楼管员的“注视”中进宿舍,不得不陪着小心;陪着笑,拍着胸脯保证“下次不会来”。
  任延努力维持着脸上一本正经的表情,但是还是控制不住的揉了揉小孩的头发,表扬的说:“这才对。我们要学会为他人着想,对不对?你想,楼下阿姨一把年纪,正在更年期,不休息好就更容易衰老,我们不能这样做,对不对?”
  邵希明也在自己心里面一个劲儿的问自己“对不对”。他怎么都觉得不对,但是,任延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解释听上去又是那么的合理,也什么错可挑。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今天一大清早的心情就不怎么样,但是渐渐的,好像有缓和了很多,不管怎么样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第 3 章

  小孩蹙着眉头的样子,任延看得一清二楚,他推着小孩往公寓里面走,在小孩改变主意之前,关上了房门,然后指了指手里面刚刚买回来的吃的,问道:“你还要吃吗?”
  邵希明愣了愣,小声地问:“可以吗?”
  任延一乐,嘴上答了句“好”,心里面早就乐开了花,还可以吗?这简直太可以了。任延已经不知不觉的开始实行那一句古话,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他的胃。他要把小孩变成他的男人,于是首先就要先让小孩的胃记得他。
  他的男人?
  任延想到这几个字的形容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蹙了蹙眉头,觉得这个说法有点怪怪的,下意识的回过头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的乖乖小孩,觉得这个说法似乎不怎么准确,还隐约有点挑衅他的权威的意思。小孩是他的男人,这个形容怎么想都觉得怪怪的。但是,又不能换一个说法,小孩也不能是他的女人啊。这个世界上,正常人就只有两种性别吧。
  任延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驱散脑子里面这些不正常的想法,准备专心做夜宵。这很重要,任延安慰自己,现在手里面拿的不仅仅是一份夜宵,它只是看上去是夜宵,它吃起来也是夜宵,但是,它绝不是一份夜宵。
  任延骂自己,同时也有点奇怪,难道犯二也是一种传染病?于是下意识的扭过头瞥了一眼邵希明,然后又很快的把头转了回来,甚至摇了摇头,不对劲,任延想,自己现在的状态简直太不对劲了,幸亏邵希明的注意力正集中在欣赏这小小的公寓的摆设和构造上面,没有注意到任延刚刚扭过头来的眼神,不过就算这样,任延也感觉的出来现在自己脸上一定像是发烧一样的红了。
  在任延继续纠结着自己脑子里面因为成功把小孩拐带回家之后而出现的一系列奇怪的想法的同时,邵希明正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无聊的发呆。他不知道该干什么。仔细看了看四周,邵希明不由得在心里面感叹,果然博士生的宿舍,看上去就是比自己本科生的宿舍要豪华的多,这简直已经到了奢华的地步。这是一间带书房、厨房、客厅的小居室,准确的说起来,它应该还算上一个紧挨着厨房有个小餐厅,以前在校内论坛上,邵希明偶然看到一条消息,说,有一个博士生的学长,就在博士生公寓里面娶回了他这一辈子的新娘。那个时侯,邵希明觉得,博士生真辛苦,过得真寒酸,居然是在学校博士生公寓里面娶回了自己要陪伴自己这一生的人。新娘真委屈。现在亲眼看见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多可笑,这已经比一般刚毕业的人生活的好多了,起码房子还是有了的。房子意味着什么,有了房子你才有了去丈母娘家把人家女儿“抢回家”的资本啊!所以,有一种说法是,还房贷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一种不幸叫做你连房贷都没有……
  邵希明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傻,博士生住的这地方,它叫做公寓啊!自己本科生住的那是什么?那叫做宿舍!这两者之间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啊!
  任延在厨房里面鼓捣了半个小时,终于端着两份煮好的馄饨出来了。放在餐厅的桌子上,任延给邵希明招了招手,小孩子就跑了过来,虽然不想这么比喻,但是,确实就好像是任延在家里面养着一只宠物一样的听话,任延心里舒服极了,他就这一刻之间,突然理解了什么是冥顽口中说的幸福。
  冥顽是任延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朋友,也是玩网络配音的,任延的第一部剧,同时也是冥顽的第一部剧,所以,两个人算是一起进入的网络配音的圈子,当初玩玩打打的兴趣,没想到在论坛上一发布,居然有这么多人喜欢,这也是任意枫的名字第一次在网络上出现。
  于是就这样一直在网上玩着,在网络上认识了很多朋友,都是一些不错的人,兴趣爱好什么的也大致能聊到一块去,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在网上聊聊天,互相问候一声,聊一聊最近身边的事情,聊一聊工作,有什么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虽然不在一起,给不了什么实际的帮助,不过陪着一起吐槽也是一种排遣心中郁闷的方法,但是,对于网恋这种事情,任延却始终持保留意见。毕竟恋人是比朋友更深一层的关系,有共同话题的就是朋友,更够聊的到一起去的就是朋友,但是,恋人就不仅仅是这样了,朋友不需要每时每刻都在一起,而恋人却是一个长期相处的对象。人非完人,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些缺点,不用每天在一起的,自然对于这些缺点也不用顾忌,但是,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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