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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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娘子-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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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呢?”这是李伯仲的答话。
***
赵家这对兄妹的身份很是高贵,男的是汉西世子赵政宸,女孩是其妹赵女莹,与李伯仲一样,赵政宸也是来京城探视父母,兼参与诸侯之约的。
在驿站碰上并不是什么巧合,赵正宸本来就在这儿等着李伯仲的,作为表兄,以及未来的连襟,他想在入京之前劝劝表弟,毕竟纳妾一事闹得不怎么光彩,此次进京应该先去岳丈家赔个礼才是,可这小子却带了个女人来,着实让人生气!
在驿站门前,整装待发的两家队伍并排站立。
赵政宸的侍卫站了好长一排,其中还夹杂着三四个下人,颇为气派。相比之下,李伯仲这边就显得过于简单了,只有四个护卫,外加一名车夫。
赵女莹对表哥这个红艳艳的女人显得很好奇,出了门便一直盯着看——
这女人涂艳红的指甲,带红豆珠的耳坠,点明亮的唇,却穿一身干净的白缎,不笑,也不说话,但说起话来很轻柔。表哥问她是不是喜欢地上那只小土狗,她摇头,但表哥还是把小狗拎到了她的车里。
她跟梓童姐不一样,梓童姐爱笑,却偏偏不喜欢对表哥笑,嫂子说那才是女子该有的矜持,而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矜持,她只对表哥笑,淡笑。
对这个女人她说不上什么感觉,不想喜欢,但又不知道要讨厌什么,她还是希望表哥能跟梓童姐成亲,因为她梦想成为梓童姐姐那样的女子。
“伯仲哥——”赵女莹拉开车帘,朝李伯仲招手。
李伯仲夹了夹马肚子,跑快几步,来到跟前。
“……”看着表哥来到近前,她又不知道要问什么了,“你很喜欢她吗?”下巴朝白卿的马车扬了扬。
李伯仲冲女孩笑笑,顺手把她的脑门摁进了马车,防止被烈日暴晒。
“那梓童姐呢?你还娶她吗?”她从小就喜欢表哥,本想长大了嫁给表哥,可是后来有了梓童姐,她觉得比不过她,最终只有无奈的放弃,在她的想法里,只有温柔贵气的梓童姐能配上表哥。
可表哥却带了这么个女人在身边,而且还对她那么好,送狗给她,还会托着她的手送她上车。
她心里有那么一点失望,对表哥,或者说对表哥与梓童姐之间美好幻想的失望。
李伯仲什么也没回答她——还是老样子,不喜欢回答别人的问话,“伯仲哥,我喜欢刚刚那只小狗。”其实她并不喜欢,只是想看表哥会怎么办。
“那小狗不适合你。”
“可我喜欢。”
李伯仲盯着表妹半天,扯一下马头。
白卿早已将那只可怜的小狗放到了车夫跟前——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李伯仲拎起小狗放到表妹面前。
那是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似乎还体弱多病,而且并不好看。
赵女莹看着表哥手上的小狗,不想接,因为又脏又不可爱,而且她本来也只是想看表哥愿不愿意给她。
李伯仲见状,笑笑,转身又把小狗放回了白卿的马车上,小狗呜咽了两声,白卿拉开帘子一角,把它引了进去,合上帘子前,她望了一眼赵女莹。
那一眼害了赵女莹的侍婢们,因为她喜欢上了她画得眉,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就是那种、那种不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
每个女孩的身子里都有一只妖,不同的是那妖压在心底,还是跳跃在眉眼上。
***
赵家在京城的府邸在东,李家的在西,所以进了皇城之后,两支队伍就要各奔东西。
赵政宸私下给了李伯仲一串钥匙,那是他在京城别院的钥匙,目的很明显,马车里那个女人不能带到李府,就先藏在别院吧。
“明天一早我就去找你,咱们一起去王府。”赵政宸用拳头推了一下李伯仲的肩,示意他最好别惹乱子,这是他这个表哥的忠告,也是为了他好。
望着赵家车队远去,一名护卫拉马凑到李伯仲身前,“公子,几位将军已经在冯家园等候多时。”
李伯仲点头,顺手将赵政宸的那串钥匙递给了护卫,打手势,继续往北去。他在京城也有别院,并非一定要住李府。
***
大岳京城的布局很规整,在经历了数百年的扩建后,更是宏伟壮阔,七条跑马道,贯穿东西,九条主干道从南贯北,除皇宫外,将京城化成了数个小块,其中各小块又是同样的划分,经纬交错,整齐划一,从空中俯看,犹如棋盘。
李伯仲的别院就在靠皇宫西南的第三条南北向的主街上,这条街比较特殊,街东住官,街西住民,正是官民居地的分界线,所以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繁华。
靠近十字街口的位置,有一间叫冯家园的茶店,这茶店的门面不很新,也不很大,但在京城颇有声名,因为这店里有一批特殊的客人,这些人不是在职的将军、都尉,就是军中新贵,所以冯家园也被人叫做将军店。
店主的父亲曾在军中任过副将,招了不少同僚来捧场,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武将们长聚的地点,尤其各方诸侯聚集时,这里基本就不再接待普通茶客。
李伯仲是从后门进得店,随即来到二楼尽头的房间,里面坐了几个年轻人,都是普通的布衣打扮,见李伯仲进门,齐齐起身,显得很恭敬。
这几人都是朝廷任西北的都尉,身家背景不怎么样,能爬到这个位置,已经说明他们本事超凡,他很喜欢拉拢这种年轻人,有干劲,能做事,而且忠心。
他这次进京,除了跟那些诸侯世子们碰面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见这些人。
合上门,他们自有他们要说的话——且都是些不能为外人知的……
而此时,白卿刚进别院,他这栋院子并不大,前前后后也不过六七间房,且没有下人,看来凡事都要她来动手,所幸屋里很干净,不会太累。
两个护卫把行李放进了客厅后,便不见踪影,空阔的屋里,只有她跟脚边的小狗。寻了半圈,终于在后院找到了一口井,从井旁的木桶里舀了半舀水放在地上,那只小土狗凑上前“咂咂”的舔了起来。
真是奇怪的人,毫无道理地塞了这么只丑狗给她,只因为她多看了它一眼,叹息——她并不怎么喜欢养活物,因为总要惦记着。
摸着井台旁的树墩坐下来,看那只小丑狗舔完水,围着自己乱转。
这里就是京城了,似乎没什么特别,就是人多一些,吵一些而已。
本来还以为会见到他的父母,她有点好奇什么样的父母能生出他那样的人,不过可惜,这里显然不是李府。
“看什么?”点一指小丑狗的额头,看着它乖顺地摇着那根短尾巴,不禁生笑,“就叫丑丑吧。”平凡的身体搭上华丽的名字,会活不长久。
丑丑打了个喷嚏后,开始跟自己的短尾巴较起劲来,而她就那么看着。
后来,他也开始叫它丑丑,于是丑丑就真叫了丑丑。
他很忙,来到京城后,更是忙得不见踪影,而她很闲,闲得学会去照顾他,还有丑丑,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还以为自己在过正常女人的生活。
他的家人,他的世界怎么就能这么饶了他们呢?
这个答案没让她等太久,在某个月圆的夜晚,总算让她见识了他的世界,那个物华天宝,贵人如鳞的世界。
听说她一定会在他的世界中丢脸的。
十五 眉眼上的妖 二
十六月满这一晚,他带她去了个地方,据说是什么太尉府。
到了才知道,原来这太尉府在摆寿宴。
“看什么呢?”他侧脸问她,因为她一直盯着角落。
“三爷。”白卿指了角落里的人。
李锺正在打手势,示意李伯仲过去。
“你先进去吧。”说吧又问,“怕不怕?”
白卿笑,“只要你不嫌丢脸就好。”带一个妾侍来这种场合是他丢脸,反正这些人跟她又没多大关系。
松开他的手,跟着护卫走进了那座灯火辉煌的大堂。
李伯仲则转身来到李锺面前。
“我就知道你小子做不出什么让人省心的事,今晚王爷跟梓童都要过来,你赶快把人送走。”李锺有些咬牙切齿,本来打算一进京就让他送人的,可竟一时找不到他的落脚处,“而且大哥大嫂今晚也过来,你丢脸不要紧,让他们怎么自处?”见侄子没吱声,不禁更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什么?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李家人丢脸是不是你就高兴了?”
“三叔,有些事等到了时间,我会告诉你的,先进去吧,要开席了。”
“你——”因为不好过于张扬,李锺只得忍下怒气。
叔侄俩前后进了大堂。
大堂里灯火辉煌,到处都金光灿灿的,人和物全是如此。
桌椅呈竖排式摆设,靠中间的都是每人一席,这都是给各方诸侯的位置,李伯仲的位子在右边第四位,紧邻他的父亲跟叔叔,而白卿就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女眷位置上,比邻她的是他的母亲赵氏——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
对于赵氏,白卿还是给了她应当的尊重,只等她入座,她才跪坐到垫子上。
赵氏半转过脸看了看她,没有鄙视与气愤,当然,也没有高兴或欣赏,只是单纯的看。
最后入场的就是做寿的柳太尉,以及李伯仲那位威严的岳丈岳王爷,看上去是个颇具威严的老者,目不斜视,唯我独尊的。
岳梓童的位置在左侧,那厢真是好风景,正好可以将李伯仲与白卿尽收眼底。
两个女子的视线只撞了一次,彼此眼中都没有过多的情绪,白卿到挺佩服这位郡主殿下,这种场面她都能面不改色。
寿宴几乎跟所有普通宴席的路数一样,主人的自谦,贵客的发言,众人的祝福,虚与委蛇的谈笑,中间再穿插一些歌舞助兴……
时间走到一半时,太尉引着那位岳王爷进了侧殿,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到这时,殿内的客人们才自由开来。但都说些无聊话——这种场合也不适合谈什么有建树的事,就那么耗着时间。
“听闻西平歌舞甚是有名,屏睐兄,果真如此否?”一个油头大耳的中年人,喝的脸色微红,靠在李伯仲父亲的身旁,说着众人都能听见的悄悄话,显然是在借酒装疯。
李父并没吱声,就是那么端着酒杯,一旁的李锺见状,赶紧起身陪笑,“东恬兄,小弟还没敬您,来——”
那被叫做东恬兄的中年人并不给面子,袖子一扯,差点把李锺甩到在地,幸亏李锺的下盘较稳,这才没倒。
“你是什么东西,我跟你哥说话,你来腌臜个什么劲。”越发大起舌头来。
这时,大堂内可就安静了,基本上都是看好戏的。
这个叫魏东恬的,是岳梓童娘舅家的门人出身,当然是想为岳王爷出气了,李伯仲这混账小子太过分,得了王爷什么便宜还不自知,还把这么个腌臜的女人带到堂上来,弄得王爷跟梓童颜面尽失,既然如此,他也别想干净着出去,“屏睐兄,趁着今晚太尉大寿,大伙都在,也让我们瞧瞧那西平镜湖上有如何的风情,若何啊?”
他这么说,自然也有人跟着帮腔。
李父侧脸看看这个魏东恬,笑笑——与李伯仲的表情十分相似。
李锺重重看了一眼座位上的李伯仲,眼神中充满责备,这就是你要的结果?让你爹在众人面前丢脸?
李伯仲瞅着父亲身旁的那个胖男人,照常理来说,作为儿子,此刻他该出手狠狠揍这胖子一拳。
可揍过了呢?揍过了面子就回来了?
他就是想证明一点:这就是他们汉北在京城的待遇——随时都可以被人欺负,因为他们弱小。
不少人开始窃笑,更有不少人的视线看向了李伯仲身后那个染着红蔻丹的女子。
白卿低下睫毛,挡住所有人伸过来的视线,慢慢捧起茶碗,饮一口,好茶!
当然,有心为难的人是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今晚他们李家这丑必是要出。
席间有一黄口小儿,不知被谁教了话,终于指明了李伯仲身后一身淡紫的白卿。
白卿摒弃众人的视线围观,抬眼看向那小儿的手指,眉梢微翘,原来都一样呵,这世上的权势、身份不过就是一件衣服,再威严、再庄重,也掩饰不住衣服低下那破败的人性。
放下茶碗,整理一番衣袖,起身——
这些男人啊,总以为出女人的丑就能有笑话看。她就让他们看看她的笑话吧。
李伯仲的母亲赵氏看一眼起身的白卿,白卿向她微微福礼,这位母亲值得尊敬,因为她没有抓破她的脸,甚至没跟她用鄙视的眼神。
在众目睽睽之下,白卿走向乐舞姬的方向,淡紫色的衣袍托在琉璃面的地砖上,哧哧轻响,而人们就那么静默了,看着这个披着华服的下等人在他们面前现丑。
向击乐钟的女子打了两个手势,又向持琴弦、丝竹的乐师们比了三根手指,再跟彩蝶般的舞姬们附耳低语几句。
她要给这满堂的华客们唱上一曲镜湖的淫诗艳词呢。
这还是她第一次觉得在众人面前笑唱,其实并没那么低贱。
乐起,舞起,歌声起(果不其然是红船青楼人家那般的勾魂乐,那般的轻盈舞):
“清山清水清静地
莲荷并水堤
一朝爷剑欢
万般尸骨还
累红颜
不敢穿庙庵
庙庵佛不保平安
只能坐红船
红船红袖妖娆乱呵
看那锦缎爷笑谈天下欢
陪笑呵
爷知否
爷在高堂一指谈
多少清水人家变涂炭
奴家唱啊
唱这须尽欢
心中却如凄凄焉
本是清水人家女
奈何如今寻尽欢
难道真是上古人云,
硕鼠大啊
大硕鼠
让人割肉如割黍。”
轻盈舞,欢乐曲,唱得却是乱世良成娼,朱门酒肉,路上冻骨,舞的是红袖妖娆下到底该去嘲笑谁。
曲罢,舞停——
白卿给这满屋子的“硕鼠”微微一礼,她的丑表演完了。
默默回到座位上,捧茶,听门外的蛐蛐叫。
“啪——啪——”有人为她拍掌,当然不会是别人,除了李伯仲谁还有这份兴致?
李伯仲回身看一眼这个他带来的女人,她这一曲歌舞确实出乎他的意料,不过却十分得他的心,这可比揍人来得还痛快,硕鼠?这一曲骂了屋里所有人。
“还不快退下去!”太尉府的管家出声喝走了乐舞姬。
堂内的热闹也犹如乌云散尽。
瞧她多厉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至于后续的事,那不是她能管的,也不必她管,既然他敢带她来,就该知道怎么去收拾这烂摊子,不管是影射朝廷,还是犯上作乱,都留给他吧。
出了太尉府,她再也挪不动,腰和脚都扭了——歌舞也是门技艺,久不练习,难免要生疏。
也许是出于奖励,他弯身将她抱上了马车,从他的肩上遥看过去,可以看到众多女眷的视线都在围观她,其中也包括他的未婚妻。
骂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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