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猎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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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猎魔人- 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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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又不花钱,又不是我去给人家当司仪,二十分钟收费一千元,等将来拿你家货的时候,你念着我的好儿,卖给我的货还不得给我算便宜儿啊。

本文里邓翠翠就是采用了这个方式,表面看来是在夸奖马维本以及马家,又是稳重,又是将来可以开宗立派。可实际上就是为了让对方开心,却又不选择人家作为夫婿,至少在我看来,邓翠翠很聪明,很有智慧,既不得罪马家,又能找一个心仪的男士作为老公。高!实在是高!要知道,那可是明朝,不是现在。

“那你是选除魔咯?”这次邓自名都不敢给出定论了,采用疑问的口气询问自己的女儿,生怕自己的女儿一个不小心再看上青龙了,那可就真要了他的老命咯。

邓翠翠没有说话,不过脸却红了起来,扭扭捏捏的了头,算是回答了邓自名的问题。

邓自名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只要没选青龙就好啊,于是马上露出笑容,“也好,只要女儿开心,选谁都一样,爹很开心。”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其实邓翠翠选除魔作为丈夫,在我看来有以下几原因:第一,女人的母性心态。除魔少了一只手,很多时候都非常的不方便,而且跟邓翠翠在一起混熟了以后,每次邓翠翠给丫夹菜什么的,他都不拒绝,倒不是除魔认为自己是个残疾人不方便,而是感觉师兄妹之间夹个菜什么的很正常,可邓翠翠却不是这样想的,认为除魔需要自己,这完全是一种女人的母性心理在作祟;

第二,就是除魔能说会道,马维本跟他爹一样,有些木讷。不是说女人都喜欢能说会道的男人,但至少在谈恋爱的时候,男人要能说一些,毕竟你自己的性格特,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你自己的语言来表述出来,而不是靠别人来说,在这一上,除魔可谓是占尽了上风,反观马维本,只要对方说出了自己想说的,就用头表示,这种人活该单身一辈子;

第三,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能有些牵强,不过我还是写出来,至于读者怎么看,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我认为跟饮食有关,为什么这么说呢,毕竟茅山在江苏省,属于南方,广东也属于南方,在吃的方面至少没有太大的差别。而马家久居北方,吃饭的口味偏重,这在马归元父子做客茅山,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体现的特别明显,而且我也是北方人,深知北方菜系跟南方菜系的差别巨大。一旦邓翠翠嫁到了北方,那么在饮食习惯上,她绝对适应不了,但要是嫁到广东,至少在饮食方面,她还是能接受得了的。因此,这也成为了邓翠翠择偶的一个标准。

总感觉这样写不够详细,下一章吧,我单独拿出一个篇章,来写饮食爱情,没有凑字数的目的,如果想要凑字数,我完全可以追加一些场景描写,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我的文章,从中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而写饮食爱情这章,完全是出于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好了,不啰嗦了,故事继续。

“爹,女儿要是嫁人后,就不能每天都陪着爹爹了,以后,要是爹爹有个头疼脑热的,女儿可怎么能放心得下啊。”说到此处,邓翠翠的眼圈开始发红,估计再往下说一句,眼泪就能掉下来。

我特么太佩服邓翠翠了,她把人的心理琢磨得太透彻、太通透了,而且每次总能恰到好处的说到你内心最脆弱的地方,如一丝清风,在燥热的日子里,吹进你的房间,那感觉,真的很棒。(这话太小资小清新了)跟邓翠翠最相似的人,我个人认为是《本能》里的凯瑟琳,就是由莎朗斯通主演的那个女人,风情万种的在警察局,通过交替超短裙下的两只美腿,而让男性为之疯狂的女人。

我只能说除魔找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是他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换做你是除魔,你会这样认为吗?

待续

第二百五十二章 饮食婚姻

接下来就是允诺给读者的关于饮食爱情的篇章。

很多读者都知道我除了做符咒祝由师以外,还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因此基本上每周我都会接触一到两对新人,见证他们神圣而又lang漫的婚礼。

见得多了,再加上我本人比较随和,因此就与不少新人成为了朋友,结果就发现了在爱情的世界里,一个又一个不同的问题,其中的一条,也是反映比较多的一条,就是饮食习惯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饮食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单从菜系上面来说,就分为粤菜、鲁菜、川菜以及湘菜,当然这些是我看朋友玩qq餐厅知道的,就我个人来说,好吃就行。(说我是吃货的都去死)而人的一生之中,关系最为密切的也就是衣食住行,这章就拿这四个字里的“食”来说婚姻。

案例一:我有一个妹妹,不是亲的,是叔叔的小姨子家的孩子,本文姑且管她叫小月吧。前年嫁到了外省,应该是四川那边吧,具体是哪个城市我记不得了,我就记得婚礼是我办的。

婚姻总体还算幸福,毕竟一个四川的娃子娶了一个东北的妹子,在当地来说,还是比较光荣滴。此处无任何地域攻击的意思,仅仅是就事论事。

一开始这小两口在我们这边开了个美发店,日子也还凑合,后期这男孩的母亲因为身体的问题,需要他们回去,因为我这妹夫的妈妈在四川那边有几家火锅店,而且家里就这一个孩子,所以我这妹子跟妹夫就回去了。

不到三个月,我这妹妹就跑回来了,理由就一个,吃不惯!

初期我也以为我这妹妹任性,有什么吃不惯的啊,在北方也没少吃火锅和麻辣烫,怎么一去四川反倒吃不惯了呢?

后来我和他小哥,也就是我的弟弟(我叔叔家的孩子)将小月约了出来,一谈才知道,这事儿还真不怪小月。

原来小月跟妹夫回去就开始接手那几家火锅店,那是起早贪黑的工作,毕竟四川某些大都市的夜生活非常丰富,有时忙到凌晨三四点钟都很正常。小两口也就睡五六个小时以后,就得继续开门营业,。

用小月的话来说,苦点累点我都认了,趁年轻多赚点钱,省得老了没钱花。我很赞同小月的观点,而且也很支持她,毕竟现在像她这么大年纪的小姑娘,能吃苦赚钱的不多,但疑问马上就钻了出来,既然不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那又因为什么回来的啊?总不会是妹夫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吧?

小月的一句话好悬没让我呛死。“我真的吃不惯!”

原来小月刚开始到那,也能凑合着跟大家一起吃饭,可四川那个地方,特别炎热潮湿,可以说顿顿都要吃辣的。

你看小月偶尔吃一次川菜或者麻辣烫还行,你要让她天天吃辣的,她就受不了了。而且俩人还忙,根本腾不出手来自己做饭,这可苦了我这妹子咯,三个月的时间整整掉了二十斤的分量,这还不说,由于潮气太重,我那妹子浑身起那种疙瘩,套用当地人的说法,必须吃辣的,才能将体内的潮气排出去,可问题我那妹子是一看到辣的就反胃,唉!可怜的娃啊。

初期,妹夫也心疼,时不时的带小月出去,找个东北菜馆解解馋,可毕竟是偶尔,谁也不能天天出去吃吧,先不论经济上面能否承受得了,就时间方面,也是消耗不起的,更何况俩人还有买卖。

于是三个月以后,我这妹子就跑了回来。听完小月的叙述后,我跟我那弟弟都挺挠头的,不过最后的解决办法挺有趣的,就是小月她妈亲自过去,充当两个孩子的厨师,单独给小月做饭,为了孩子一生的幸福,我这个阿姨真的是豁出去了,在此祝愿我这妹子在四川能够过得开心。

第二个故事是我父亲没退休之前,所在单位给一把手开车的司机的儿子,本文暂且叫他小冯好了,毕竟我这个城市太小,如果写真姓的话,一打听就知道是谁了。

小冯打小就特别胖,而且有一个非常不好的饮食习惯,就是好吃肉,甚至达到了无肉不吃饭的地步。

等小冯二十多岁的时候,家人开始替他的终身大事着急。于是,发动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开始给小冯物色女朋友。

小冯工作还行,依然是给领导开车,身高接近一米八五,长得也可以,就是很胖,而且家里条件也不错。可就是谈一次,黄一次,后来我陪他去相了次亲,才发现症结所在。

原来小冯每次跟对方相亲后,都带对方下馆子。写到这儿读者一定会说,那不挺好的嘛,说明小冯舍得花钱,将来一定能对老婆好。

抛开这点不说,如果你看到小冯点的菜,你就明白为什么女方不愿意跟丫处对象了。

“红烧肉,烤鸭,肘子,羊排,锅包肉,鱼香肉丝。。。”他点完菜后让我点,说实话,我看那丫头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一寻思算了,这顿饭你丫自己吃吧,我就不点了,给你省点钱好了。

果不其然,女方等小冯点完菜后,马上找了个借口离开,不过临走的时候居然问我要电话号码,尼玛,这剧情太狗血,我委婉的拒绝了对方。

其实小冯人不坏,可他真心做错了,至少在饮食这方面,他错的离谱。他只知道自己不吃肉很难受,却忽略了对方的感受,要知道任何一个未婚的女孩,都以保持体形为第一要务,照小冯这个菜谱去吃,别说保持体形了,吃上一年,身体要是不三高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形体。

我记得日本有个作家曾经写过,“不同的菜肴就不会有感情的发展。”大家读的可能很生硬,我简化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俩人吃饭的口味不同,就不可能在感情方面有所发展。

虽说有些武断,但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儿,这也是为什么处对象要多处几年,彼此磨合以后,才能考虑是否结婚。别的不敢说,至少在吃的问题上,俩人一定要达到一致,否则,婚后的日子会很悲催。

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吃不惯,结果顿顿是一个跑去下馆子,另一个自己做自己吃,这种婚姻能够长久才怪。

本章最后,改编一首歌曲的歌词吧,世界上最lang漫的事儿,就是能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改编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儿,就是有个人愿意陪你吃一辈子的饭!

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强敌入侵

书接前文,邓翠翠选定除魔为自己的丈夫后,邓自名就开始忙碌起来。

第一件事儿就是通知青龙过来,让丫保媒拉纤去。当然,这事儿也少不了邓自名亲自找毛祖旺谈一谈,叙一叙师兄弟之间的感情,不经意间询问一下对方的口风。

毛祖旺当然没有意见,一来是不干涉孩子的婚姻,二来邓翠翠也是自己中意的人选,三来就是现在的除魔等于半个废人,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哪里还轮得到他挑三拣四的。能娶邓翠翠,这等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啊,自己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意见呢。

至于除魔那边,青龙以师傅的身份,亲自零着邓翠翠过去的,至于怎么说的邋遢道人没细说,反正青龙跟邓翠翠走后,乐得除魔是一宿没合眼。

那么余下的事情就好办了,邓自名约来马家父子,期间将马家父子一顿夸啊,说白了也就是邓翠翠那一套言论,什么维本稳重啦,有担当啦,马家将来一定能开宗立派之类的,哄得爷俩儿开心后,再捎带的提及女儿已经许配给毛除魔,数日之后就会大婚。

马家父子压根就不知道这次过来为了什么,就知道邓自名亲自下的请帖,不过来太不给对方面子了,而且青龙以及毛祖旺也一同前来,再一想,师兄弟这么多年了,叙叙旧也是好的,而且自己毕竟是茅山出来的,一身的本事也都是茅山宗的,人家茅山现任的掌教亲自下帖找自己过去,于公于私都不好推辞。

可马家父子万万没想到人家的目的却是从除魔和维本两个孩子里挑选中意之人为乘龙快婿,因此并未多心,只是不停的向邓自名道喜罢了。

于是,这场选婿事件就这样圆满收场。青龙由于公务繁忙,需要尽快的回到东厂,因此就将婚期直接订在五日以后,毛除魔将在茅山迎娶邓翠翠为妻,然后带着邓翠翠回到广东。

事情订好以后,大家就开始为这场婚礼忙碌起来,茅山上下可以说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周边的一些受过茅山道士恩惠的大户人家,也都竞相送来礼物,以示心意,众人就等着良辰吉日的到来。

再说除魔这边,做梦也没想到随父亲到茅山溜达一圈,就能捡个媳妇回去,而且这媳妇不论是为人处世,还是身世背景,都可以说是万里挑一。这给除魔美的啊,就差每天起来的时候,扇自己几十记耳光,让自己清楚的知道,这不是在做梦。这尼玛绝对有自虐倾向,你们认为呢?

自打渡仙阵那次事件以后,除魔虽然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很快乐,可他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自打少了左手以后,就等于丧失了成为一个驱魔人的最基本条件。而他家又是指这个维持生计的,换句话说,现在的毛除魔就是废人一个,不但不能驱魔,甚至成了个吃白饭的主儿,因此内心可以说是痛苦万分。

可偏偏邓翠翠这种骨子里透着机灵的气质女,居然选他作为一生的伴侣,至少可以间接的证明他自己还是很有魅力的。也可以说大大的增强了除魔的自信心。

不过最牛b的还得说是青龙,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茅山所属的衙役兵丁全部调集到茅山上面充当免费的苦力。不但将里面的道观修缮了一遍,还单独在观外给除魔和邓翠翠修葺了一处临时的新房,毕竟道观内的房间不适合做婚房嘛。

就在结婚头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邓自名,喊上毛马两位师弟以及他们的孩子,外带青龙,一起在新修建的婚房内喝酒,同时也详细的研究研究明天的婚礼事宜。

一伙人正喝得高兴呢,猛然间毛祖旺就站了起来,随后马归元与邓自名也都将酒杯丢到桌上。师兄弟三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随后飞快的朝门外奔去。

除魔和维本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从自己父亲的眼神中,能够感觉到出大事儿了,而且这事儿很棘手。因为父辈眼神中流露出来的那种吃惊的神态,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青龙也发现这群人的异样,于是在邓自名等人冲出去的同时,也快步追了上去,留下除魔和维本二人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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