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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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 第3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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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之后,贺兰燕已是如飞一般地赶来,听高远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情况,她立即道:“红衣卫只有一千余骑,而宇文恪麾下至少有万骑,就算是只分出一半人马来攻击大雁湖,也多达五千,我带黑衣卫与你同去。”

“不行!”高远断然拒绝。

“你不相我,也不相信黑衣卫的战斗力!”贺兰燕怒道。

“与这无关!”高远道:“如果我们两部尽皆离去,这里的大队人马必然会人心浮动,就是傻子也知道定然是了事情了,你必须要留下来主持大局,安定人心。”

“安定人心这事,你要比我强得太多,那我率黑衣卫去。”

“五百黑衣卫,去了能够对敌人战而胜之吗?”高远问道。

贺兰燕顿时语塞,黑衣卫的战斗力,长处与短处,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

“所以,只能我带红衣卫去,所幸这些天,你一直拉着黑衣卫在外练兵,明天,你便说我带着红衣卫出外演练去了,这样,可以瞒过几天,而几天时间,已经足以让所有事情明朗化了!”高远道:“事情紧急,我也不与你多说,照顾整个大队,缓缓前行,甚至还要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延缓前进的步伐,等待前线传来的消息。”

贺兰燕不再争论,她知道,高远说得是正确的,如果当真如他所猜的那样,这样的长途奔袭再与精锐的东胡骑兵作战,的确不是她手下这帮新嫩能完成的,也只有红衣卫里那些百折不挠的老兵才有这个意志完成。

亲卫营的红衣卫们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已经集齐,每人双马,个个战意盎然,上官宏已经晓喻军官,接下来有一场苦战在等着他们,而对于红衣卫的士兵来说,越是有挑战性的战斗,他们便越是兴奋,此时已是迫不及待,恨不得身插双翅,一下子飞到敌人身边,好让手中的陌刀,痛饮仇敌鲜血。

夜色之中,高远带领着一千余红衣卫悄然离开了大营,向着大雁湖方向急驰而去是。

第六零零章:半道而击

阳光之下,青草之上,数路骑兵齐头并进,马蹄踩乱无数摇曳的小花,撵跑一群群的草间小兽。

这是绕道百里,前往袭击大雁湖的一支东胡骑兵,统兵大将宇文垂,东胡河套战区统兵大将宇文恪的胞弟。

宇文恪不是一个心无谋算的猛将,相反,在东胡之中,他素有智将之称,在他看来,东胡在与征东军争夺河套平原的战争之中,重要的不是征东军插在辽河畔的先锋城和统万城,这只不过是两颗钉子而已,真正重要的,是那座正在建设的大雁城。

征东军高远设大雁郡,在大雁湖畔建大雁城,一旦功成,则前方的先锋城,统万城便有了强有力的支撑点,而征东府亦可以源源不绝地将百姓移民到大雁郡来,两三年内,对方便可以围绕着大雁城扎下根来,那个时候,大雁城,先锋城,统万城,便可以构成一个铁三角,再想拿下,可就千难万难了。

在建中的大雁城可不是辽河之畔的先锋城,统万城能比的,与大雁城比起来,先锋统万两城,只能算是一个比较大一些的城堡。

更重要的是,现在大雁湖畔,有数万民夫,所以宇文恪给宇文垂的命令是,摧毁在建的大雁城,以及尽可能多地杀伤那里的民夫,将他们杀寒胆,杀破胆,杀得再也不赶往河套平原来。

大雁湖畔的征东军被破,先锋城与统万城立刻便成了无根浮萍,后路被断,粮草不济,被攻破也就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将进攻的时间卡在眼下这个点上,是宇文恪的精心谋划,早一点,自己麾下兵马不齐整。特别是步卒稀缺,无法对先锋和统万两城作出威胁,而晚一点,先锋城那上万亩农田便将收获第一季庄稼,到时候粮草充足,再想破城,不免增大了难度。

而眼下,正好。

带着这五千骑兵避过先锋城和统万城的耳目,宇文垂也是煞费了苦心,沿着辽河。一直向上游走了数百里,这才避过对方的哨骑耳目,如果让许原发现了他们的目的,从而派出他麾下的骑兵阻截虽然并不可怕,但突袭大雁城的计划不免破产,得到消息的孙晓必然会收缩阵线,以征东军步卒的那种乌龟壳子,想要击破就难了。更重要的是,离开了五千精骑。先锋,统万两城的征东军必然倾巢而出,现在两军超过两万步卒,对阵宇文恪剩下的数千铁骑以及一万步卒。宇文恪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更何况,他不可能将所有的士卒统统派过辽河,辽河东岸。照样需要部队戍守。

眼下,距离大雁湖不过只有二天路程了,宇文垂难抑兴奋之色。

“报!”前方马蹄声急。数名哨骑急奔而来。“宇文将军,在我军左侧方五十里处,发现征东军,约五千人,骑兵约五百。正在向辽河方向前进。”

“谁的旗帜?”

“孙,应当是征东军驻大雁湖的孙晓所部。”

宇文垂大喜过望,当真是正嗑睡,就有人送上了枕头。五千人,大雁湖征东军驻军拢共也就只有五千人,看来孙晓竟然是倾巢而出支援先锋统万城,看来对方是想在辽河之畔与己军展开一场决战,想要一举击溃对手,从而奠定在辽河西岸的安全格局。

“叔父,不若我们先挥军侧击,击败了孙晓所部,再转道前往大雁城,大雁城那里只不过是一些民夫,不堪一击。”宇文恪的儿子,宇文明上前献策道。

宇文垂摸着浓密的短须,微微点头,宇文恪的命令是要灭掉大雁城方向的敌军,那么,孙晓的这一部自然也在消灭的范围之内,他们居然倾巢而出,却是给了自己更好的机会,如果他偿缩在大雁城,反而要多费手脚。

“转进左路,消灭孙晓!”宇文垂大手一挥,数千骑兵转向,向着孙晓所部方向扑了过去。

就在大股东胡骑兵转道而进的时候,孙晓也得到了自己右侧方向,发现了大批东胡骑兵的探报,一瞬息之间,孙晓如坠冰窖。

“是大队东胡骑兵,而不是小股游骑?”他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问道。

数名哨骑亦是脸上发白,“司令官,绝不会错,黑压压的骑兵,一眼看不到边,只怕有万人。”

“那里来的万人!”孙晓怒斥道,这几名哨骑缺乏与东胡骑兵作战的经历,很难判断对手的数目,骑兵不像步兵,数千骑兵展开,那的确是震颤人的神经,压迫人的眼球,宇文恪在河套拢共就只有一万骑左右的骑兵,怎么可能都出现在这里?许原与严鹏又不是傻瓜。

一万骑是没有的,但三四千骑兵则是可能有的。即便只有三四千人,对孙晓的威胁也已经很大了。撤退?不可能,数十里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转瞬即至,行军途中步卒如长蛇展开,一旦遭遇骑兵突袭,就会轻而易举地被对手截成数段,成为任人宰割的对象。

“来人!”转眼之间,孙晓已经下了决心,“马上派人向先锋城,统万城传信,全军出击,与敌决战。”

“遵命!”十数名哨骑越众而出,向着先锋城,统万城方向狂奔而去,如果宇文恪派了数千骑兵来突袭大雁湖,那在先锋城,统万城下,敌军绝对空虚,宇文恪要留守人马镇守东岸大营,进攻这两城的最多有七八千步卒,四五千骑兵,而许原与严鹏两军加起来,步卒接近两万人,骑兵也超过两千。

看着哨骑的背影消失在眼眸之中,孙晓已经沉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小瞧了对手,他想毕其功于一役,与对手决战于辽河之畔,一战而定西岸战局,而对手,却想得更深了一步,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在此地坚守,吸引来犯的敌人,然后等待先锋城下许原与严鹏那边战场的消息。

“马上传信回大雁湖,告诉郭尚书,就说可能有敌来袭,让他迅速组织青壮,准备防守。”此时孙晓最担心的就是对手根本不理会他这一部人马,派兵急袭大雁湖,那可就糟糕了,大雁湖哪里,虽有数万民夫,但对于军队来说,就是一群没有反抗之力的羔羊,自己留在哪里的,只有数百名警戒士兵。

现在,孙晓只希望,自己的吸引力足够大,让敌人先来对付自己,从而为大雁湖争取到了一点点的时间。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来河套平原之时,高远与蒋家权两人的反复叮嘱,自己参与过的大战实在太少,这些年来,高远出征,总是留下他来镇守老家,现在陡然之间独挡一面,立时便暴露出了自己的不足,坠入了对方的算计之中。

“全军结阵!”孙晓霍地拔出佩刀,“与敌死战!”

一个时辰之后,当宇文恪出现在孙晓面前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支钢铁丛林,五千步卒摆成了五个方阵,外四中一,错落有致,整整齐齐的方阵之外,一堆堆临时挖掘的浅浅的壕沟,挖出来泥土挡在骑兵冲击的道路之上,一柄柄长矛矛刃闪着寒光,映着天上日光,闪闪发亮,数个方阵之中的通道里,骑兵往来巡行。沉闷的鼓声有节奏的被击响。

“燕人爱摆乌龟阵,这大阵倒摆得漂亮,就是不知道管不管用!”宇文垂呵呵地笑了起来,五千骑兵,对五千步兵,这一仗,有很大的悬念吗?

“阿明!”他大声叫道。

“叔父!”宇文明策马奔到叔父跟前。

“燕军惯用打法,龟缩防守,在我军发起攻击之时,先以床弩进行远程攻击,接着再以弓箭进行覆盖射击,习量打击我冲击马队,最后我军冲到他们步兵之前时,已经不成队列,此时碰上他们的重步兵,便丝毫占不了便宜。如果以你为先锋,你准备怎么打?”

“叔父,敌人五个方阵,形成四个角,卫护最中间的中军,如果叔父以我为先锋,我准备最先打击左前方的那个方阵。”

“正面冲击?”宇文垂皱起了眉头。

“不,我会命令麾下成纵队冲击左边方阵的前角。这个方向上,他们不可能布置床弩,他身旁的那个方阵,床弩能射覆盖的射角也较小。这样,便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我军在冲锋过程中的伤亡,而这个前角,也是敌军左右两个部分的连接处,亦是最为虚弱的一点,打散这个角,便能击溃这个方阵。”

“嗯!”宇文垂欣慰的点点头,“你说得不错,看得也很准,不过这个弱点,并不是所有的敌军方阵都有的,只是孙晓麾下没有足够的骑兵掩护侧翼,他手下现在只有数百骑兵,只能作为机动兵力使用。如果碰上了拥有足够骑兵的敌军,你这一套可就不管用了。”

“可是现在,却很管用!”宇文明咧开嘴笑了起来。

“好,就以你为前锋,给我啃掉这个军阵。”宇文垂大笑起来,“这是大雁湖周围最后一股敌军,消灭了他,大雁湖就如同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大姑娘,你想怎么样都可以了。”

听着东胡军中呐喊声陡起,看着东胡骑兵扑来的方向,孙晓冷笑起来,宇文明看得很准,但是他们忘了征东军有一件大燕军队没有的利器,臂张弩。这种射程和威力逊于床弩,却又远胜弓箭的远程打击武器,足以进行覆盖射击,让敌人任何的打算都落在空处。

“放敌近前,一百步外覆盖射击!”孙晓传下命令,臂张弩的威力,在第一次威胁最大,而在对手有防备之后,便要大打折扣,他要最大限度地给敌人一次重重的杀伤。

第六百零一章:列阵而战

宇文明率队攻击的是最靠左方的一个方阵的一角,不得不说,他的眼光很锐利,目的也相当明确,这的的确确是在侧翼没有骑兵掩护的方阵的最大弱点,看到对方径自奔向这一个点位,孙晓先是冷笑一声,然后眉头却又紧紧地皱了起来,东胡人如此应对,只能说明他们在应对中原部队的重步兵方阵之上,已经有了明显的对策。这对于征东军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征东军的骑兵,相对于中原各**队的比例来说,是相当高的,但对于东胡人来讲,这点子骑兵根本算不了什么,完全不值一提。

征东军不愁战马来源,但愁的是骑兵的来源,大草原上还有无数的匈奴部落都在观望之中,并不是每一个部落都看好高远,生怕归附他之后,高远一旦失败,他们也会跟着遭殃。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高远也不愿意自己的骑兵队伍完全掌控在匈奴将领的手中,如何建立一支由中原人为主导的骑兵,便是高远朝思暮想的事情。

这也是高远将步兵调到叶真麾下的意思。步兵是高远帐下唯一一个燕人骑兵将领,高远希望他在中央野战集团军中替自己调教出一支骑兵,私下里,他给了步兵三年时间。要人给人,要马给马。

孙晓是知道这一点的,但他仍然替步兵发愁,一个优秀的骑兵,三年时间,还是太仓促了。光是训练他们具备一定的马术,只怕就要一年半载,然后才能谈得上作战,而征东军在这些年来,累积的骑兵作战技术,想要一一学会,又谈何容易。

东胡人的呐喊声愈来愈近,将孙晓的注意力拉回到了战场之上。凝视着左角方阵,心里暗道:“是时候了!”果然,这个念头刚刚闪过,左角方阵的将领已经是下达了射击的命令,隐身于长矛兵后的士兵抬起手中的臂长弩,沿着四十五度角,抛射上空中。

大约一百名士兵射出了手中的弩箭,天空之中,陡地便多了无数嗡嗡飞着的黑羽,但这并不是全部。射出手里的弩箭之后,士兵们抛下手里的臂张弩,伸手一捞,便又拿起了地上的一张上好弦的弩箭,而与此同时,他们身后的刀盾兵则坐在地上,拾起空弦的臂张弩,脚一踩一蹬,又一枚弩箭上弦扣好。

虽然只有一百人。但弩箭箭雨却是一波接着一波,连绵不绝。

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对于普通弓箭来说,还达不到有效杀伤的能力。但对于臂张弩来说,却是绰绰有余了,在这个距离之上,哪怕你身着铁甲。也能一举洞穿,哪怕不能致命,也能让你失去一定的战斗力。而到了百步之内。臂张弩的致死率则提高到了恐怖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看到方阵之中一波接一波的弩箭射出,看到扑出去的前锋在百步开外便纷纷摔倒在地,后方观阵的宇文垂不由脸上变色。

征东军对东胡作战,应用臂张弩的时候并不多,而最早应用的时候却是高远率部突袭榆林之时,在沱沱河畔,一轮臂张弩箭,让阿伦岱吃尽了苦头,而高远在随燕军远征东胡的时候,反而没有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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