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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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恨-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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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新年正月,汾水连日大雨,水流汹涌,带动了深埋在河床里的一青铜古鼎,冲刷在河中,最后沉在上游靠近左岸处。当地刺史将其取出,奉给皇帝。
世人常言,“问鼎天下”,鼎在盛儒书中的意义,便是天下的代名词,何况那古鼎轻洗濯后,竟是完整无缺,古朴有华,从上面刻的铭文可以认出,是古周武王时铸造。周王文武,父子圣君,天下闻名。一时间满朝恭贺,言是陛下文功武治俱全,上天才赐此鼎。刘彻亦很是高兴,改元为鼎,是为元鼎元年。
而到了元鼎元年,卫皇后的第三个女儿。诸邑公主刘清。也迎来了她的待嫁赇之路。
元鼎元年二月,长信候柳裔率六千水军,一万步兵,出征昆明族。
元鼎元年三月,刘彻携陈皇后,并朝臣,往上林苑春猎。
经多年的经营。上林苑一派风光明眉,富丽堂皇之处,竟比未央宫还要盛上几分。
刘彻携阿娇。登上昆明池上盛大地游船,游船缓缓向湖中心开去。坐在船上。观烟波浩渺,水气迎面而来,两岸亭台楼阁,檐角流转,浑然一体。刘彻不由觉得心旷神怡,含笑对身后侍立着地司马相如,道,“闻卿当今辞赋大家,词藻华丽之处。无人能及。不如以此上林为景,乃作一赋,共赏之。”
司马相如躬身领命,便有宫人捧上纸笔。陈阿娇从船内出来,含笑看司马相如坐在一边,笔不加点,片刻而就。恭敬捧起道。“陛下,臣写好了。”
“这么快?”刘初不免有些讶异。
陈阿娇好笑道,“所以你还有的学呢。”
杨得意便接过,展开诵道:“于是乎离宫别馆,弥山跨谷,高廊四往,重坐曲阁,华榱璧趟,辇道口属,步栏周流,长途中宿。夷峻筑堂,累台增成,岩交洞房,烦音眇而无见,仰攀榛而扪天,奔星更于闺闼,宛虹拙于檐轩,青龙蚴缪于东箱,象舆婉口于西清,灵圄燕于闲馆,促俭之伦,暴于南荣。醴泉诵于清室,通川过于中庭。盘石振崖,嵌岩倚倾……”
这便是千古闻名的《上林赋》了,司马相如一向辞赋华丽,文辞之间一派大家气象,华丽万千,陈阿娇却听的寡然无味,只觉得纵然满篇锦绣,依旧不过是好大喜功四个字而已。
“好。”然而刘彻却欢喜,赞道,“不愧是司马相如。”吩咐道,“传下去,赏司马相如百金。”
司马相如谢恩退下。
“娇娇,”刘彻揽住阿娇的腰,含笑道,“明日同朕一同去狩猎吧。”
狩猎追逐的快感的确令阿娇意动,刚要应允,刘初缠过来道,“我也要去。”
“你会骑马么?”阿娇蹲下去,弹弹她地额头。
“呃,”刘初顿时气虚,转念又道,“没关系,我让哥哥教我。”
“就算你现在学,”阿娇好笑道,“明日的狩猎也赶不上了。”
“可是我现在不学,”刘初慧黠一笑,“恐怕连明年的都赶不上了。 ”
刘彻一笑,吩咐游舫靠了岸。
天气晴好。
上林苑占地广阔,驯马地骑射场更是远远的看不到尽头。
因为闹着要学马地是天子素来最宠的悦宁公主,马监送了一匹极驯服的小母马来。
宫人们擎起明黄色的仪仗伏銮伞,遮住阳光。
“娇娇,”刘彻兴致颇高,“你喜欢什么?明日朕打给你,如何?”
“哦。”阿娇心不在焉的答着,含笑看着不远处刘陌细心教导刘初上马,道,“有没有雪白色的狐狸?”
“雪狐狸?”刘彻一怔,倒有些头疼, 朕在上林苑狩猎这么多次,倒是没见过。娇娇喜欢狐狸?”
“漂亮啊,”她道,“没有的话,一只小免子也是可以的。”
刘初禀性虽娇弱,胆子倒是不小的。在刘陌地扶持下,堪堪爬上马背,踩稳了马镫。
“好。”刘陌赞了一声,道,“轻轻的骑着它,幔走一圈。”
牝马果然极温顺,统着场子走了一圈,垂下的马尾摇晃,极是稳健。
“父皇,娘亲,”刘初在马上仰脸望过来,笑意嫣然,“你们看,我会骑马了哦。”
阿娇失笑。
“陛下,”御马监牵出一匹火红色的骏马来,“这是乌孙敬献上来的良马。御马监驯了数月,虽驯服了,但尚残存一些野性。”
红马打了个翘起,果然神骏非常。
“哦,”刘彻不禁有了兴趣,含笑对阿娇道,“朕生平最爱三事,娇娇可知是何?”
她低下头去。“阿娇不知。”
“朕生平最爱三样。宝马,书籍,”他望着她,声音忽然有些沉下来,叙道,“阿娇。”
她一怔,印象中。不是“宝马,书籍,美人”么?
“哥哥。”刘初的声音很是清脆,“他们给父皇的那匹马可比我骑地这匹有气势多了。”
刘陌失笑。“你还是生手,怎能和父皇相比?”
她哼了一声,“你看不起我就是了。”顽皮心起,伸手打在马鞍上,  “马儿,跑啊。”
牝马一声惨嘶,似被激怒,竟半身人立,疯了一般向前冲去。
“早早。”刘陌反应迅速,扑出去去抓马僵,然而毕竟慢了一步,很很地被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惊马之上,刘初惊骇不知所措地神情。
“娘亲,”刘初惊慌唤道。马背上的身影摇摇晃晃。
一霎那间的变故,所有人脸上都变了颜色,刘彻扬声怒唤,“还不去救悦宁公主。”却听得身后宫人惊呼,“娘娘。”陈阿娇倒手抽出身边侍卫鞘中剑,翻身上马,追上前去。
“娇娇,”刘彻脸色巨变。
记忆中,阿娇的马术也只是一般。自己尚坐的不稳,却敢不要命的拍马飞奔。
乌孙马一声长嘶,向前疾驰。
“早旱,”陈阿娇在马上伏下身子,让胯下马能跑的更快。喊道,“抱紧马颈。”
远远地,刘初仍然处在惊吓中,但还是听到了娘亲的话。勉强在惊马上稳住了身子。
乌孙马脚力比刘初座下的小马要快上很多,看着渐渐就要追上。
阿娇咬了咬牙,电光火石之中,在越过刘初地刹那,掣剑用尺全力,向马首斩下。
喷涌的马血倾泻而出,溅地刘初一身都是。然而马首落下,马身虽然又向前冲了几步,终于力竭。
刘初从马背上跌落下来,虽然全身血污,并受了惊吓,到底没有大碍。
鲜血溅到鸟孙马的眼中,雄马激发了野性,躁动不安,上下跳跃,要将背上的人给摔下来。
陈阿娇抱紧了马,按着当年教官教授的驯马方法,死死的贴住马,听不见众人的叫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座下的马儿终于安静下来。
她听见刘彻的唤她的声音,痛惜而又小心翼翼。疼痛如缓缓抽出地丝,身下一片灼热。轻轻低下头去,见到了是火一般鲜红的马鬃。
以及,比及比马鬃颜色还要暗红的,血。
血浸红了半幅裙裳。
源源不绝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消逝。
迷乱中,似乎是刘彻将她从马上抱下来,怒声喊道,“叫御医都过来。”
“早早,”刘陌拉起她,急道,“你怎么样?”
“我没事。”刘初唇色虽发白,却仍勉强道。忽又着急的拉着哥哥的衣袖,“娘亲,娘亲她流了好多好多血,娘亲会不会有事?”
刘陌咬着下唇,道,“跟过去看看。”
信合殿里,轻纱飘扬。
“陈娘娘到底怎么样?”
“启禀陛下,”白发苍苍的御医跪拜在殿下,身子瑟瑟抖颤,“娘娘她是……”不禁有些迟疑。
“到底是什么?”刘彻盛怒之下,举起案上地一柄玉如意,砸在御医的额角。主如意断裂,也在御医额上留下一道血痕。
御医咬了咬牙,禀道,“如果微臣没有诊错的话,娘娘是小产了。”
“小产。”刘彻只觉得眼前一黑,他从末想过,在失而复得这么多年后,阿娇还能够再有孕。
“怎么可能?阿娇自己就精通医术。如何连自己有身孕都不知道?”
“可能娘娘有孕时日尚浅,并没有任何害喜症状,这才未察觉。而娘娘母体当年已经受损。产下皇长子与悦宁公主时听说又是难产。  而娘娘此时年纪已经不小,有孕本就极危险,胎息不稳。这次再马上颠簸过甚,才会小产。”
“陛下,”殿内传来绿衣惊慌的声音,“娘娘一直流血不止,人也还在昏迷中。”
刘彻沉痛的闭了眼,他尚未不及哀悼自己的孩子,就要继续为阿娇担心。道,“还不进去为陈娘娘医治。 ”
“是。”老御医叩头连连,起身。
“你听好了。”刘彻冷声道,“陈娘娘但凡有个三长两短,朕要你们御医署的所有人,都抄家灭族。”
御医面色雪白,勉强道,“微臣尽力而为。”
“传令下去,”刘彻道,“将那匹鸟孙马仗毙。御马监所有人等,扣留待查。”
杨得意心惊胆颤,轻轻应了一声,“是。”
第五卷:血调封沙到此结束。
从上林苑到长安城,飞马奔驰最快亦要半日。因此,当萧芳奉诏赶到上林苑的时候,已经是陈阿娇昏迷的一日后了。
信合殿里,萧方望着卧在榻上的阿娇,锦被覆身,愈发显得人面色苍白,单簿可怜。心上泛起丝丝抽出的疼,扯的人忍不住别开眼去。
自元光五年受伤追杀与六年难产,这么多年来,阿娇再也不曾落到如此憔悴的地步。
“她怎幺样?”刘彻从殿内转出,站在榻前,负手问道。许是因为一夜未眠,心思忧虑,面上微微生出几分沉暗。
“按理说,”萧方轻轻的将手下女子的腕放回,微微皱眉,有些困惑。“小产虽是意外,但御医们处置正确,用药也精当。雁儿脉象虽虚了些,但也还平稳,早该醒了。”
“但事实上,她到现在还没有醒。”刘彻闭了眼,目前惊心动魄的一幕幕情景闪过眼前。阿娇一跃纵马,绝尘而去,剑斫马首。
到了下晚,终于止了血,却依然昏迷不醒。
他到现在尚有些不明白,那一刹那,究竟是什么驱使阿娇如此果决。阿娇并不是那样果决的女子,明明亦是柔弱,明明……他就在她的身边,却不肯依靠,亦不哭叫,就那么一言不发,纵上马去。那一刹那,冻冽的血性,让无数须眉男儿惊愧。
阿娇,从来是有血性的女子,从以前到现在,一直都是。历尽艰难。摔的头破血流。亦不肯回头。
从前,他无比的憎怨着这样地血性,仿佛无时无刻地提醒着他,登极初时的忍气吞声。后来,岁月渐渐磨洗,似乎这样的血性,便慢慢的被现实磨平。不知不觉中,竟是帐然的。不料,一旦迸发出来。远胜当年。
当年,她让他怒。如今,她却让他痛。
阿娇曾说,刘彻叫爱的,永远不会是陈阿娇,也不是其他女子,而是,这个天下。他亦知自己可以为了这天下,将一切毫无犹豫的牺牲。
可是,若有一天。连自己都要牺牲掉,是否还能不犹豫?
他扪心自问,若连自己都不在了,又如何权握天下?
再喜爱一个人,也不会委屈自己。这是属于他地帝王的爱的准则。
他喜爱刘初,更喜爱阿娇。可是,在最初地时候。他自己为这份喜爱,设了一份限。
无论如何,不能超出这个限去。
只是,在这个限里,他日复一日的,更加喜爱她。
建元元年,刘彻初践帝位。王太后曾告诫他,身为帝王,对一人一物,不可太过沉迷。沉迷了,帝王就有弱点。
他一日一日地强大,终将这个帝国握在自己手里,权威盛重,令行禁止。到如今,他有这个自信,可以护得,所爱人物周全。
只是,帝王威权再盛,能争得过天去?
年前,霍去病英年早逝,他痛失爱将。
而如今,他亦只能看着榻上昏迷的阿娇,心思沉痛。
如果,没有日前那场惊变,他在不久的日子后,将得知阿娇孕育着他的骨血,会是如何感受?
多半是错愕的。
曾经的百般考量,到如今,虽说依然存在,却已在他可以压制的限度下。
更何况,既然已经有了刘陌,便是陈家再多一个皇子,也添不了太大变数。
当年,阿娇怀孕,产子,流落在外,他都不在她的身边。
彼时,他在未央宫,多情把玩新人发,连卫子夫都抛在脑后,何曾忆起身在冷宫的她一丝半分?全然不知她人在天涯,怀着他地骨血。
一晃眼,再见彼此,已是七年之后。那一对子女,都已长大,与他极是生疏。
然而,年华渐渐流逝,再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再度有孕。
所以,御医上禀的时候,沉稳如他,也不禁有些惊愕。
这并不是一个他期盼到来的孩子,只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在父母心中,俱都划上伤痕。
他虽是帝王,但同时,也是父亲。
而阿娇,那样疼爱刘陌,刘初的阿娇,必然很心痛吧。
想起阿娇昏迷前,那样通彻的眼神,阿娇敏慧,又擅医,只一眼,便可意识,有什么事情发生。
所以,纵然人在昏迷中,也皱着眉,脸色苍白。
如果那日的事不曾发生,他多半会怀着复杂的心思,含笑着这阿娇再为人母,一日日慵懒,却依然淡然,最后分娩,生下孩子。
也许,在那样复杂地心思里,到底有一丝情绪,叫做期待。这一回,孩子的诞生,孕育,分娩,成长,他都陪在她身边,一路走过。
如若定要曾经得到再失去,还不如,从头就不要得到。或者,纵然得到却茫然不知。
而他,既然已经拥有了阿娇,就再——不——允——许失去。
这些年,他独自在未央宫,接受众人仰望。想来,真的是很无情的人。记得的都是自己。所以可以无顾忌的伤害。后来,得知她的消息,心下隐隐好奇,那个娇纵任性的阿娇表姐啊,离开了亲人的庇护,会成了什么模样。
好奇了半年,便成了一种牵挂。
直到她归来,一日日,渐渐移不开目光。仿佛有她在身边,便心思安宁。
直到那一日,她纵马飞驰,后来流血不止。那一瞬间。看她苍白的脸。心中大痛,无法抑制。
这才醒悟,她已经是他生命中褪不去的一律烙痕。
而他,亦不想褪。
身为帝王,他一向不违逆自己的心觉。既然心已有爱,便不计一切手段,也要将这爱留住。
“其实。雁儿体虚,再加上次难产,本就不适夺再度受孕。就算没有这次以外。亦难以熬到分娩。”萧方淡淡道,神情阴翳。
“朕养着那群御医是吃干饭地?”刘彻怒极扬眉。冷笑道,“至不行,萧方不是人称医术无双,连照顾自己女弟平安都做不到?”
“现在提这个,都太迟了。”萧方垂眸,淡淡道,“天意不可为,但若是人祸,陛下身为人父人夫。便不为逝去地皇子以及卧榻的陈娘娘讨个公道?”
“萧方,”刘彻从齿缝里冷冷迸出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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