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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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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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体一僵,挣开他怀抱,别开头淡哼:「你不是说第三个要放在心中,不能说出来?」

「偶尔例外一次没关系。」

「我没有例外的意愿。」口风咬得死紧,就是不说。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微笑带过。「没关系,那就别说了。许完愿,拆礼物吧!」

丁群英动手拆开包装,打开纸盒,看清里头的东西时,讶然地仰头。「你这个人心机好重!」

他居然送她一条裙子,还是白色的长裙!

他笑笑地,接受她的指控。「我依然觉得,妳穿裙子会很有淑女气质,买白色可以阻止妳动作粗鲁,而且妳身高够高,穿长裙会很漂亮。既然妳不听我的话,那我只好自己买,别人送的生日礼物是心意,妳不可以不穿。」

听听看!这是什么话?

心机重不重?恶不恶劣?贱不贱?

「男人婆要有什么淑女气质?脚长是为了踹你这种死小孩方便,不是穿长裙用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看啊!」

「你想看我就该穿给你看?你算老几啊!」

他不死心地做着最后挣扎。「真的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有,你让我一脚踹到墙上去挂着,我就考虑。」

他瞪她。「妳很固执耶!」

「你又干么一定要我穿裙子?」

「女人味啊。不要以为外表不重要,就算长相已经回天乏术——」

「你、再、说、一、次!」她抡拳,眼神阴阴地逼近他的脸。「回什么东西?」

「呃,我是说,外表是改变不了的,但是穿上裙子会让妳多些女人的韵味,比较容易让男人爱上妳,不管妳信不信。」

她沉默了,无声收回张牙舞爪的串头,低着头不晓得在想什么。

「群英?」他成功说服她了吗?

「穿上裙子就会让男人爱上我,你们男人的爱情居然只值一条裙子。」真是廉价得悲哀。

他绝倒!「丁群英,妳快让我生气了!」

「你才莫名其妙咧!快一辈子没穿裙子了,你现在叫我穿,我会别扭到连路都不会走,信不信我马上跌得狗吃屎给你看?」

「妳——」瞪了她数秒。「算了,我投降,反正妳连只值一条裙子的价值的爱情都没本事拿。」

「错,本小姐是不屑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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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结论到底是什么?他忘了,只记得丁群英穿不穿裙子的问题让他们争论了快两个小时。

凌晨三点,她睡着了。

言洛宇下楼来,想倒杯水喝,客厅隐约传来的谈话声让他止住步伐。

「他们这次——会在一起吗?」言孟春忧心地问着妻子。

「你没看到他们刚才亲成那个样子吗?我发誓,刚才他的手绝对有伸进去群英上衣里的意图,只是怕被扭断而已。啧,你儿子比你热情多了。」他们也真够活宝了,前一刻才亲得难分难舍,下一刻居然可以为了裙子的事争得脸红脖子粗。

言洛宇脸孔微微发熟,他应该先关好门的!

活到二十岁,现在才发现父母原来有偷窥的不良嗜好。

「那个不是重点,而是,小宇到底明不明白群英的心意?她已经爱了小宇很多年了,再让她这样没有结果地等下去,连我看了都好不忍心。」言孟春轻轻叹息。

「怪谁?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偏偏小宇就是感觉不到啊,你能去跟他说吗?这种事还是要他自己有感觉才行,半点都不能强求,如果他还没有那样的认知,你去说了只会造成他的心理负担。」

「可是我觉得……」言孟春心虚羞傀地坦承。「我们好象在护短,让群英委屈了。」

踩到这个死穴,叶初晴无力地趴在丈夫腿上。「这孩子也太让人心疼了,想到小宇刚交女朋友的时候,我看她明明心痛难过得想放声大哭,还硬是强撑着笑脸和他打打闹闹。什么好哥儿们,只有小宇才会相信这种鬼话,那只是她的保护色,让她可以无顾虑地亲近小宇,而不必怕为难了谁。她啊,把小宇看得比什么都还重要,他开心,她也就开心了。」

「小宇去台北读书的日子,她一有空就往这里跑,牺牲了自己交友的权利,其实她要真有心,哪会没人追求?但是她情愿放弃那些,代替小宇陪伴我们,父亲节、母亲节从没少过礼,贴心得不输自己的儿女,有时我都在想,不知该把她当女儿还是儿媳好。」言孟春附和,因为这样,更觉得愧对群英。

「那要去问你儿子啊!」

「问题是,小宇自己真的搞得清楚吗?」

……夫妻俩对视,以一声无言的叹息作结。

唉!当人父母真命苦,小时候把屎把尿,好不容易拉拔大了,又要为孩子胡涂的感情帐操一堆心,上辈子下晓得欠了多少儿女债没还。

言洛宇在楼梯口静静伫立了好一会儿,如来时那样,放轻了脚步往回走,没惊动任何人。

回到房里,他拉开抽屉,底层压了成叠的信纸,一张张都写满扭曲字体!那些曾经让他看了很想死的字体。

一张又一张,她揉成团,他又一一摊平,一一细读,然后收藏。

他也意外自己居然会一留就留到现在,每次整理东西,总想着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值得纪念,也就舍不得丢了。

不还给她,是因为以她粗线条的性格,大概没两天逆让她拿去喂了垃圾桶,他才想替她保存下来,也许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她再看到,会很怀念那段年少时,纯纯的初恋情怀。

他已经想到那么长远的事了,理所当然地认定,他和她永远不会分开,在他与她,对这段朦胧暧昧的情感都还无所觉的时候。

他一一收好信纸,依着固定方式放回原处,关上抽屉,走到床前坐下。

刚刚和他争辩得累了,也不回客房,倒头就往他床上躺,存心报复地占去大部分床位,让他没地方睡。

他极温柔地笑了,抚了抚她熟睡的脸蛋轻喃:「笨蛋,没有人二十岁的生日愿望会这样随便浪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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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丁群英醒来时,已经没看到言洛宇了。

刷牙、洗脸完,下楼来时言孟春已经做好早餐。她看了看空空餐桌旁,顺口问了句:「言婶,洛宇人呢?」

「坐最早的一班车赶回台北去了。他说今天还要考试,不回去不行。」叶初晴咬了口蛋饼,拨空回她。

「这么早?那他起得来吗?」早知道他今天还要赶回去,昨天晚上就下和他吵那种没营养的话题,让他早点睡了。他没睡饱,今天有精神考试吗?

「没差吧!反正他根本整晚都没睡,早上我去他房里叫他时,他一直坐在床边看着妳发呆。」

「呃……」她羞愧地垂下头,大概猜得到他瞪着这个占他床位、还睡得四平八稳兼流口水的女土匪,眼神会有多愤恨。

叶初晴笑笑地又说:「他看妳睡得那么甜,不忍心吵醒妳,要我转告妳,等他考完,如果妳可以少诅咒他一点,让他不被当掉的话,一放暑假他就会回来,回来后会再去找妳。」

丁群英轻笑。「凭他的实力,还怕我诅咒啊?」

「是啊。」叶初晴望住她,若有所思地说:「群英,想要什么就放手去要吧,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别去顾忌那些有的没的了。」

一口蛋饼卡在喉咙,她呛咳了几声,苦笑连连。「言婶,妳在说什么啊!」

「妳自己说的啊,有实力就什么都不用怕,很多事只要妳肯争取,又怎么会输给别人?只是妳一直在亏待自己,默默地退,一度退到几乎连自己的容身之处都没有。群英哪,该对自己好一点了,妳这样洛宇要是知道,他也会心疼的。」

丁群英哑然,找不到一句话反驳。

她以为……她以为她隐藏得很好的,只要不让人知道,就不会让谁为难……

「我、我可以吗?」真的可以这样吗?自私一次,顺着自己的心意,掌握她想要的?

「可以。只要妳想。」叶初晴眼神温柔而纵容,以看待自己孩子的同等怜惜。

而后,丁群英低头沉思。

其间,她们没再交谈,各自安静吃完早餐。

窗外,一夜狂风骤雨后,天气放晴了。

出门前,她深深吸了口气。

什么时候,也该轮到她的人生风停雨息,绽放朗朗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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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得没错,有实力,是不必怕诅咒的。

尽管一夜没睡,又在二十四小时内南北来回,累到快睁不开眼睛看试卷题目,但他还是顺利地考完了,成绩单漂亮得让人想痛扁他,足见实力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啊?她猜,就算把他吊起来,三天三夜不给他吃喝,这个变态依然考得出好成绩。

暑假过后,他顺利升上大三,而她「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挣扎到这张毕业证书。

她没急着辞掉快餐店的工作,而是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虽然肉体很累,但是领薪水时会很爽!

言洛宇也接了几个家教,没办法常常回南部,但是透过电话,总是一再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把身体搞坏怎么办?」

「不会啦,你忘了吗?我壮得跟头牛一样,你要是回来,乖乖站着让我揍一举,就会知道我雄风不减当年。」

还雄风咧。「妳又把自己当男人了。」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见面,会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淡淡地、淡淡地,没有浓烈的色调、言语的堆砌雕琢,更没有明确的关系划分,无声的互动,已经包含太多。

有几次,他总会不经意地又问起:「妳还是不想来台北看我吗?」

「拜托,我现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半死,哪有时间?何况一来一回车钱很贵耶!」

「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来回车资。」因为他手气背,没抽到宿舍,只好和两个同样衰尾道人的同学在外面合租房子,她来的话,住的地方不是问题。

「你干么老叫我去台北?很奇怪哦!」他有空再回来就好了啊,不孝儿子总该让父母看看吧?

「……」他静默了下。「没什么,妳自己小心身体,不要太累了。」

「知道啦,啰嗦的老阿伯。」

讲完这通电话后的一个连续假期,他搭车回高雄。算一算,从上一次回来的时间到现在,又将近两个月没看到她了。

他一到站,等不及回家,背着随身的背包就先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估计时间,他到的时候,她差不多要下班,时间刚好。

推开玻璃门,强力的冷气迎面而来,他一眼就被柜台边熟悉的忙碌身影给吸引住,带着笑容走上前。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很公式化的笑容,一边整理纸巾,连头也没抬。

「一杯可乐和中薯。」

「好的,请稍等。」纤指俐落明快地敲着收款机。

她也够扯了,居然没认出他的声音来。

不甘被彻底忽视,他轻叩了两下桌面。「我可以另外要求美女坐台吗?」

她愣了下,抬头的瞬间,惊喜笑容立刻燃亮了脸庞。

「不行耶,本店不提供这项服务,你得去酒店找,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名片,这家小姐素质不错……不过我中薯可以多给一点。」她也有模有样地回答他。

他偏头想了一下。「好吧,勉强接受。」

排在他后面的客人听到,居然冒出一句:「小姐,我也要小姐坐台,如果没有,我的薯条可不可以也加量?」

端着可乐和「加量」的中薯上楼时正好听到这句,他笑得差点撞到楼梯扶手。

「言洛宇!你他妈给我小心一点,敢翻倒我叫你拖地。」她不爽地吼他。

这声吼叫,可引来同事的注意,纷纷投来「关爱的眼神」。

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的Mr。言啊!总算现身了,大家可好奇得很呢!

谁教这火爆大姊头个性冷僻得要死,平日除了工作之外,绝对不让人接近她方圆三尺之内,怎不让人对那个近得了她的身,还让她牵牵挂挂,露出思春笑容的Mr。言又钦佩又好奇呢?

其中一个比较行动派的同事,找了个机会就溜上楼去「整理环境」,拖把东拖拖、西拖拖就拖到他这边来了。

言洛宇缩了下脚,避开拖把。他特地挑了个可以看到柜台的视野,一边喝可乐,一边欣赏她工作时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发现拖把还是在他脚下徘徊,他暂时收回目光,不解地抬头。「有问题吗?」

「有。」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态地弯低身子。「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言吗?!」

他浅笑。「应该是吧,她认识的男孩子中,姓言的好象就只有我而已。」如果爸爸不算的话。

「厚!我们大家都对你好奇得要死耶!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电话,都会开心上一整天,如果听到你要回来,更是比中乐透头彩还爽,谁惹她都不会生气哦!」

「是吗?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这个人个性超酷,很难接近耶,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她独来独往惯了,但是没有恶意的,请别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说,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可以帮个忙,关照她一下吗?」

「这么关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没否认。

「我就说嘛!丁群英还说不是!男朋友这么帅,又不是带不出门,干么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散播八卦散播爱!

「妳确定妳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妳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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