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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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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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约翰,一共是二十三个巴黎索尔!您昨夜到割嘴街抢了谁的钱啦?”
约翰一头鬈曲金发,把脑袋往后一昂,轻蔑地半眯起眼睛,说:“人家有个当副主教的傻蛋哥哥呗!”
“上帝的角呵!”弗比斯叫了一声。“那个神气十足的家伙!”
“喝酒去吧。”约翰说道。
“去哪里?夏娃苹果酒店吗?”弗比斯问道。
“不,队长,去老科学酒家。老科学——老太婆锯壶把①。这是个字谜。我就喜欢这个。”
“呸,什么劳什子字谜,约翰!夏娃苹果的酒好,门边还有个向阳的葡萄架,每次在那里我都喝得挺过瘾的。”
“那好,就去找夏娃和她的苹果②吧!”学子说道。然后挽起弗比斯的手臂又说:“对啦,亲爱的队长,您刚才说到割嘴街,这太难听了,现在人们不那么野蛮了,管它叫割喉街。”
①双关语,“苹果”在俗语中也指脸蛋、乳房。
②法文“老”的阴性可指老太婆,“科学”这个词分折成两截,意为“锯——壶把”。
两个难兄难弟于是向夏娃苹果酒家走去。他们先捡起了钱,副主教尾随着他俩,这些都是毋须交代的。
副主教跟着他们,神色阴沉而慌乱。自从他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以后,是否弗比斯这个该死的名字就一直同他全部的思想混杂在一起的缘故?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弗比斯,单凭这魔术般的名字就足以使副主教悄悄地跟随这一对无所牵挂的伙伴,惶惶不安,用心偷听他们的谈话,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再说,要听他们所说的一切,那是再容易不过了,因为他们嗓门那么大,叫过往行人一大半听见他们的知心话儿,他们并不会感到怎么难堪。他们谈论决斗啦,妓女啦,喝酒啦,放荡啦。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从附近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子说:
“天杀的!快走。”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一只山羊的那个小妞呀。”
“爱斯梅拉达?”
“正是,约翰。我老是记不住她那个鬼名字。赶快走,要不,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这姑娘在街上跟我搭讪。”
“您认识她,弗比斯?”
听到这里,副主教看见弗比斯揶揄一笑,欠身贴近约翰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接着弗比斯哈哈大笑,得意洋洋,摇了摇脑袋。
“此话当真?”约翰说道。
“拿我的灵魂打赌!”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您有把握她会来吗?”
“这还用着问,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什么好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艳福不浅呀!”
这些谈话,副主教一五一十全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显然浑身直打哆嗦。他不得不停了一会,像个醉汉似地靠着一块界石,然后再赶紧尾随着那对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改换了话题,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没命地唱着一支古老歌谣的迭句: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



第七卷 第07章 野僧

      夏娃苹果这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大学城环形街与行会旗手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闪发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妓女,临街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风吹雨打,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去,好似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吃喝声,咒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唯独时而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然而,有个人却泰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面张望,而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估衣店买来的,大概是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停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盘有一会儿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发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同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动不灵。
“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①;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②……人人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瞧您吃东西挑东剔西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喝醉了。”那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那是被证实了的。”
看官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子这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遂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子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很清醒。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以下这些话语:
“劳什子!您走直点好不好,学子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会。”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您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①在西方,“头上长角”是辱骂人的话,指该人的妻子不忠,意同“戴绿帽子”。
②原文为拉丁文。
“赁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啦。……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我的好人儿约翰!您知道嘛,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得付房钱呐。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行行好吧!神甫一整钱袋的钱,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
“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那美滋滋的味道,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
“妈的肚皮和肠子!别放屁了,告诉我,鬼约翰,您是不是还剩点钱?快拿出来,要不,我就要搜身了,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像恺撒生疥癣!”
“先生,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
“没错,我的约翰好朋友,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什街,对,很对。可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醒一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
“别再老唱轮舞曲了,听我唱这一段:
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
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①;
当辽阔无边的大海,
在圣约翰节冻成冰,
人们便会看到阿拉斯人,
从冰上纷纷离开家园。
①阿拉斯城位于法国加来东南部,在历史上是封建君主纷争的地方,一三八四年起归属布尔戈尼公国,直到一四七七年才又划归法国。
“那好,你这大逆不道的学子,让你妈的肠子把你勒死才好呢!”弗比斯叫嚷起来,并用劲把醉醺醺的学子一推,学子就势一滑,撞在墙上,浑身软绵绵地倒在菲利浦—奥古斯特的石板大路上了。酒徒们总怀有兄弟般的同情心,弗比斯多少还有一点这种怜悯心,便用脚把他推到一旁,让他靠在穷人的枕头上,那是上帝在巴黎每个街角给穷人准备的,有钱人贬称为垃圾堆。卫队长把约翰的脑袋枕在一堆白菜根的斜面上,约翰立刻呼噜呼噜打起鼾来,好比在哼着一支男低音的美妙曲子。不过,卫队长余怒未消,冲着沉睡的神学院学子说:“活该,让魔鬼的大车经过时把你捡走才好咧!”一说完,径自走了。
披斗篷的人一直跟踪着他,这时走过来在酣卧的学子跟前,停了片刻,好像犹豫不决,心烦意乱;随后一声长叹,也走开了,继续跟踪卫队长去了。
我们也像他们那样,让约翰在美丽星星的和霭目光下酣睡吧,请看官跟我们一道,也去跟踪他们两个人吧。
弗比斯卫队长走到了拱门圣安德烈街时,发现有人在跟踪他。偶然一回头,看见有个影子在他后面沿墙爬行。他停,影子也停;他走,影子也走。他对此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暗自想道:“去他妈的!反正我没有钱。”
到了奥顿学堂门前,他突然歇住。想当初,他就是在这所学堂开始他所谓的修业的。他仍保留昔日淘气学子的捣蛋习惯,每次从这学堂的门前经过,总要把大门右边皮埃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侮辱一番,这种侮辱就像奥拉斯的讽刺诗《从前无花果树砍断了》①中普里阿普满腹辛酸所抱怨的那样。他干起这种事劲头十足,结果塑像的题词“中高卢人主教”②
几乎被他砸得全看不见了。这一回,他像入学那样又停在塑像跟前,街上此时空无一人。正当他有气无力地迎风再结裤带时,看见那个影子慢慢向他走过来,脚步那样缓慢,卫队长可以看清这个人影披着斗篷,头戴帽子。这人影一挨近他身旁,陡然停住,一动不动,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还僵直。可是,这个人影的两只眼睛却定定地盯着弗比斯,目光朦胧,俨如夜间猫眼的瞳孔射出来的那种光。
卫队长生性胆大,又长剑在手,并没有把个小偷放在眼里。然而,看见这尊行走的塑像,这个化成石头般的人,不由心里发怵,手脚冰凉。当时到处流传,说有个野僧夜间在巴黎街头四处游荡,闹得满城风雨,此时此刻,有关野僧的许多莫名其妙的传闻,乱七八糟地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吓得魂不附体,呆立了片刻。最后打破沉默,勉强地笑了起来。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原文为拉丁文。
“先生,您要是像我所想的,是个贼,那就好比鹭鸶啄核桃壳,您白费劲。我是个破落户子弟,亲爱的朋友。到旁边去打主意吧,这所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真正做木十字架的上等木料,全是镶银的。”
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像鹰爪似地重重一把抓住
弗比斯的胳膊,同时开口说:“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怎么,活见鬼啦!”弗比斯说道。“您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您的名字,而且还知道今晚您有个约会。”斗篷人接着说,他的声音像从坟墓里发出来似的。
“不错。”弗比斯应道,目瞪口呆。
“是七点钟。”
“就在一刻钟以后。”
“在法露黛尔家里。”
“一点不差。”
“是圣米歇尔桥头那个娼妇。”
“是圣米歇尔大天使,像经文所说的。”
“大逆不道的东西!”那鬼影嘀咕道。“跟一个女人幽会吗?”
“我承认。”
“她叫什么名字?”
“爱斯梅拉达。”弗比斯轻松地应道,又逐渐恢复了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模样。
一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影的铁爪狠狠地晃了一下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你撒谎!”
弗比斯赫然发怒,脸孔涨得通红,往后猛然一跃,挣脱了抓住他胳膊的铁钳,神气凛然,手按剑把,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狂怒,依然神色阴沉,巍然不动。这种情景谁要是看了,定会毛骨悚然。这真有点像唐·璜与石像①的生死搏斗。
“基督和撒旦呀!”卫队长叫道。“很少有人胆敢冲着姓夏尔莫吕的这样大放厥词!料你不敢再说一遍!”
“你撒谎!”影子冷冷地说道。
卫队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什么野僧啦,鬼魂啦,乌七八糟的迷信啦,顷刻间全抛到九霄云外,他眼里只看到一个家伙,心里只想到一个所受的侮辱。
“好啊!有种!”他怒不可遏,连声音都哽住似的,结结巴巴地说道。他一下子拔出剑来,气得浑身直发抖,就如同恐惧时发抖那样,接着含糊不清地说道:“来!就在这儿!马上!呸!看剑!看剑!让血洒石板路吧!”
然而,对方却没动弹,看到对手摆开架势,准备好冲刺,便说:“弗比斯队长,别忘了您的约会。”他说这话时,由于心中的苦楚,声调微微颤抖。
像弗比斯这样性情暴躁的人,宛如滚开的奶油汤,一滴凉水就可以立刻止沸。听到一句这么简单的话儿,卫队长立即放下手中寒光闪闪的长剑。
①唐·璜是西班牙传说中的花花公子,专以勾引女人为能事。有天夜里,他将勾引的一个少女的父亲杀死。一所修道院的修道士们设计,将唐·璜诱骗到死者的墓前,并将唐·璜杀死。事后,修道士们假称唐·璜是被死者的石像拖到地狱里去了。
“队长,”那个人又说。“明天,后天,一个月或者十年之后,您随时可以找我决斗的,我随时准备割断您的咽喉;不过现在您还是先去赴约吧。”
“没错,”弗比斯说,好像给自己设法找个下台的台阶。
“一是决斗,一是姑娘,这倒是在一次约会中难得碰到的两件畅快的事情。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两兼,顾了一头就得错过另一头呢!”
一说完,把剑再插入剑鞘。
“快赴您的约会去吧!”陌生人又说。
“先生,您这样有礼貌,我十分感谢。的确,明天有的是时间,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亚当老头子的这身臭皮囊切成碎块。我感谢您让我再快活一刻钟。本来我指望把您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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