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什么——!”
梆——!!
吴邪话未说完,一柄黑金古刀呼啸着带着肃杀的风声越过众人的头顶,飞过来插在门栓上。吵闹瞬间寂静,所有人都回头看向后面。
穿着藏蓝连帽衫的青年让过身,艳丽的容颜男人,穿着标志性的黑西装粉衬衫,手指在粉红外壳手机上啪啪打个不停。旁边跟着一男一女。
“遇到王八邱,直接打死,算我的。”——这是解家当家解雨辰,别名解语花。
“吴邪哥哥,不用担心,小花哥哥带了人手来。”——这是霍家少主霍秀秀。
一看这三人,吴邪的心都定下来了。
既往不咎不是三叔的性格,鱼贩老六等人也不能养虎为患。吴邪正想着要用什么借口除掉这几人的时候,就有了王八邱闹事的消息。不得不说,来得真是太巧、太好了。
“王八邱要找死,我吴邪不会拦着他!账本先放我这,后天发还,现在都给我散了!”
一霎时一屋子的人走得精光。吴邪这才松了力气,瘫坐在椅子上。眼睛却只盯着那穿着蓝色连帽衫的人。
小花一见他这样就笑了。
“别看了。有什么话到吴家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嗯,没存稿了。可能要等一等。我会尽快。
☆、第十九章
到了家,听了小花的解释才知道。自云顶天宫一别,某个“闷油瓶”姓张名起灵的,不知怎么偶然的情况下被正巧下地的小花捡到了。一看,哎!熟人!得,二话不说就给送医院了。白衣天使们一查看,好嘛,某定期失忆症患者又犯病了。身边除了小黑(黑金古刀)别无长物,能记得的东西也只剩下在斗里的身体本能。
正好听说吴家的事情,小花琢磨着自家发小可能用得上这号子人物,“心有灵犀”的被某潘给“召唤”到了。干脆就带着一起上长沙来了。途中碰到翘家霍小姐一只,就顺手拎了来。
听到这,吴邪不禁撇了撇嘴。
这狗血的巧合!难道我还要庆幸一下闷油瓶没有丧失语言功能么……
“小花,那要是你们没碰上时候呢?”
一回想起当时闷油瓶恰到好处的飞刀,吴邪就不禁后怕:要是当时没能制止住那□,之前做的一切就都白费了!
小花笑着扬了扬手机。
“解家人从不过一手准备。早前潘子发短信的时候我就跟他确定好了时间,并且也安排好了人。要是你到时候压不住场子,‘三叔’自然会出面。”
“你是说有三叔的消息了?!”吴邪立刻高兴得脸都亮了。
“我可没那么神通广大,找到了三叔他能不回吴家么?”
这么一想,吴邪也就明白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一关好歹是过去了。而且,有小花和秀秀出面,至少有一段时间内,吴家不至于乱得太厉害。接下来只要吴邪抓紧时间,把该做的都做了,再加上二叔的帮扶……
看他一脸沉思,小花就不高兴。
“我说吴邪,家里出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告诉我这个发小一声?要不是潘子的短信,我还以为你是担心解家要来拆台呢!”
“没有!只是……”吴邪挠挠头,眼睛四处乱飘,就是不敢看着小花,“这是吴家内部的事情,不好让你插手。解家不是还有那些长老……”
吴邪这么一说,小花也就明白他的顾虑了。当下也就不生气了。
“行了,总之,我人都到这了,怎么说也要好好玩个够本才行!吴家我熟的很,就不用你招呼了,我看你那样子现在也是没办法好好说话!”
小花说着,就招呼着秀秀自己走向内院。以小花和吴家的情分,客房什么的,闭着眼都能找到。而且有张起灵在,小花自然也识趣不会在这当口做电灯泡。
小花和秀秀一走,客厅里就剩下吴邪和张起灵。
数月不见,某人还是招牌性的看天花板。感情深厚到简直让人嫉妒。
“小哥……”
张起灵不说话,但耳朵早已竖了起来。
“你……关于我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
张起灵没有说话,看过来的眼神也淡漠平常。完全没有了以前满心满眼只有吴邪一人的情况。面对此情此景,吴邪不禁感到苦涩。
早知如此……早知如此…。
“小哥,你姓张名起灵。是海南苗族人……”
阳春午后,吴邪清脆的声音道出张起灵的过往。即使不记得过往,闷油瓶也熟悉这份温暖。
踏进陌生的客房,张起灵嗅着与墓地完全不同的阳光气息,有些不自在的躺了下去。不自在的感觉就好像有颗草籽掉进衣服里,在皮肤上扎出细细小小尖锐的痛——尽管背上其实什么都没有。不过很快,他也就无视了这种别扭。因为这里是那个青年的家。一想到这个事实,不知不觉的,就好像可以放松了一样,真真正正的睡了过去。
或许是睡得太久,又或者睡得太浅。等张起灵醒来时,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以张起灵灵敏的目力,都不能够看见。这夜色,沉得有些异常。下意识的,按着睡着之前的记忆,下了床,走到大概是门的位置伸出手。果然,门打开了。
一片漆黑中,只有一颗小小的亮点。朦胧又明确。张起灵本能的追逐着那光亮。走着走着,却怎么也走不到头。越走越快之下,不知何时已经变走为跑,四足着地。但这一切,张起灵本人却无知无觉。
不知跑了多久,跑得张起灵几乎都要停下的时候,很突兀的,目的地到了。那光亮,来自吴邪。或者确切的说,是来自吴邪的胸口——上衣口袋里,那颗银质耳环。
张起灵看着那有些眼熟的耳环,清楚的知道自己似乎在做梦。否则不可能看得到放在口袋隔着一层棉布的耳环。但神思却又很清楚。经常下斗遇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眼前的情况,似乎也不算什么了。张起灵就这么呆着,好像一下子把对天花板的热情全都放在了耳环上。直到被吴邪的惊呼打扰。
“小、小哥!你,你怎么变成……”
后面的话吴邪没有说出口,尽管他看到的是一片麒麟形态的虚影,但他知道那就是张起灵。没有为什么,纯粹的直觉。
那琉璃一样的犄角,金绿色的兽瞳,墨色泛着青碧光辉的鳞片,流畅的曲线,细致的光泽……真是头美丽的异兽!
看着眼前犹带着迷茫的麒麟,吴邪不禁在心里赞了一声。
麒麟没有回答他,不知道是不想说还是说不了。吴邪认定,面前这头异兽,不会伤害自己。下了床,环抱住那巨大的头颈,轻轻抚着颈背上的鬃毛。
“没事,小哥,你在做梦。睡一觉醒了就好了。闭上眼睛,睡一觉……”
情况虽然奇特,但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张起灵懒懒的趴了下来,和某个温暖的青年蜷在一起,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啧,这可恨的网速,好不容易有灵感写了一章,开了半天才让我开开……
☆、第二十章
“啊!小哥!”
吴邪一睁眼,看到的是自家熟悉的星海天花板。左右环顾一圈,灿烂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披下一道直直的辉光。鸟鸣声透过窗子声声入耳,一目了然的房间里全是熟悉的摆设。
哪有什么麒麟?
“真是……做梦也太离谱了……”
爬起来走到客厅厨房转了一圈,哪哪儿都没发现自家发小和霍阿秀。张起灵那货就甭提了,整一个失踪专业户,不见了什么的是正常的。
拽过手机一瞧才发现有短信:吴邪,解家临时有事,我先走了!秀秀我也带回去了,要帮忙的时候就打电话!
嘿!这小子!你是来打酱油的不成么……就在这儿待一晚上就走人,这是啥意思?!
不过一想,小花还是很够哥们儿的。专程来一趟解决问题,结果自己什么都没来得及招待人家,人家就走了。临了还放话随意被帮助。
朋友做到这份上,值!
哎不对,这闷油瓶子是和小花他们一起来的,难道也和小花一起走了不成?
想到这,吴邪赶紧拨了电话回去,电话刚响一声吴邪自己就啪的挂断了。
傻呢你吧!解当家要回北京肯定是坐飞机,接不了电话。还不如等会儿吃了早饭再说。
吴邪昨天虽然很有模有样的解决了家族危机,但本质上仍是个被护在怀里长大的娃。毛毛躁躁,瞻前不顾后,在自家房子里那性格特点是显露得清清楚楚。
事情理不清楚,想着反正等会要和小花商量,吴邪也就没再想这么多。
脑袋放空了,感觉就明显了。刚才一心急着想事儿,也没发现身上怎么难受。这会儿放松下来了,才感觉全身上下粘乎乎的——敢情刚才做的恶梦给吓出一身汗了。
“哼哼哼哼哼~啦啦啦啦~”
一大早,洗个热水澡,真是极致享受。吴邪小奸商的脑袋瓜子里还脑补一下要是有大浴池,有美人端来红酒……
立刻笑得傻兮兮的。
回过神儿来侧头一看镜子,才发现怎么什么时候胸口上有了黑黑的不明物??
拂掉泡沫,擦一把镜子,吴邪眼睁睁看着曾经在张起灵胸口盘踞的风火麒麟,竟然在自己皮肤上显现了?!!
“吴邪。”
正看着诡异的事情的时候听到诡异的声音,真的是很惊悚!
吴邪正疑惑着风火麒麟的移居,脑袋里突然听到一声“吴邪”,吓得摔倒在浴缸里。后脑勺重重的磕在缸沿上,疼得他嗷嗷直叫。
“吴邪!”
又是一声吴邪,只不过这次声音里好像带着些急切。
吴邪顾不得摔疼的脑袋,左右张望。不算宽敞的浴室里,明明只有自己。
难道……是我的幻觉?
左看右看,真心这浴室就自个儿一人。
但是,三叔曾经说过“淘沙就不怕鬼,怕鬼就不淘沙,既然干了这一行,不遇些古怪事情也没多大意思。”
还没等吴邪想清楚,灵异的事情发生了:那墨色的风火麒麟竟然从镜子里慢慢走了出来!!
吴邪看得一清二楚,这麒麟张着嘴叫“吴邪”!!
“啊!!你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啊!!!!”
惊吓过度的小三爷,挥舞着一条毛巾试图保护自己,身子退得老远,紧贴着墙,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
某麒麟很无语的黑线了一把。
“吴邪,是我。”
毛巾挥了半天,也没见它要吃自己的样子。反倒是那声音,听着非常耳熟。再仔细一看这麒麟的样子,哎、呀妈呀!这不就是昨天晚上自个儿在梦里看见的“张麒麟”嘛!!
“……小……哥?”
见麒麟兄点了点头,吴邪终于放心腿软了。喘了几大口气,抱怨着爬回了浴缸。
“真是……小哥你别吓我啊……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好不好……”正抱怨着,吴邪迟钝的反射弧终于反应过来了,“哎,不对!小哥你怎么是这个样子?!!”
“不知道。”
“张麒麟”歪了下头,似乎在组织语言。
“醒来就这样了。好像是附身在你身上了。”
“什么?!附、身?!”
☆、第二十一章
麒麟,亦作“骐麟”,简称“麟”,是中国古籍中记载的一种动物,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是神的坐骑,古人把麒麟当作仁兽、瑞兽。雄性称麒,雌性称麟,明代郑和下西洋带来了长颈鹿后,又用来代指长颈鹿。常用来比喻杰出的人。
传说麒麟是护主心特别强又凶猛的瑞兽,有镇宅辟邪、招财纳福的作用,含仁怀义不伤好人。从其外部形状上看,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麒麟麕,也可以写成麇,古籍中指鹿;尾巴像牛,蹄子像马,圆的头顶,有一对角。它被古人视为神兽、仁兽。麒麟长寿,能活两千年。能吐火,声音如雷。
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钥商获兽,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史记·孔子世家》
“周敬王三十九年春(哀公十四年),西狩于大野。叔孙氏家臣钥商获麟。”“折其左足,载以归。叔孙氏以为不祥,弃之郭外,使人告孔子曰:有麋而角者何也?孔子往观之曰:麟也,胡为乎来哉!反袂拭面,涕泣沾衿。叔孙氏闻之,然后取之。子贡问曰:夫子何泣也!孔子曰: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见害,吾是以伤之。”——《兖州府志·圣里志》
唐代大文学家韩愈《获麟解》(注释)云:“麟一角而载肉,设武备而不为害”。“游必泽土,祥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王者有出,与凤龟龙谓之四灵。”西凉武昭王《麒麟颂》曰:“一角圆蹄,行中规矩,游必择地,翔而后处,不蹈陷阱,不罹罗罟。”《宋书·符瑞志》曰:“含仁而戴义,不饮池,不入坑阱,不行罗网。”《说苑》亦有:“含仁怀义,音中律吕,行步中规,折旋中矩,择土而后践,位平然而后处,不群居,不旅行,纷兮其质文也,幽问循循如也。”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湖南》引《长治新年纪俗诗》:“妇女围龙可受胎,痴心求子亦奇哉。真龙不及纸龙好,能作麟麟送子来。”原注:“妇人多年不生育者,每于龙灯到家时,加送封仪,以龙身围绕妇人一次,又将龙身缩短,上骑一小孩,在堂前行绕一周,谓之麟麒送子。”云南曲靖还有麒麟城。
吴邪看来看去,除了知道麒麟含仁怀义,是神兽仁兽以及送子,对于现在的状况那是一点忙都帮不上。
好吧,至少,小哥是熟人。这点还是颇安慰的。
找了自家二叔,把个事儿一说。好嘛,两人一块儿傻眼,大眼瞪小眼,瞪得那叫一个窘窘有神。
“……这还真是……”
吴二白虽说是暗中Boss,可也没遇到甚连听都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啊!不过吴二白虽然不清楚情况,但,在道上做幕后老板这么多年不是白做的。半个月后,正好是帐本事件了结时。
“你与那麒麟,有半世缘分。”
在吴二白找来的某大师的一堆堪比火星文的语言里,吴邪只听懂了这一句。立刻高兴得找不着北了。
吴二白送走了佚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