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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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帝国- 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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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天轮番放在各天池之中,不让其沉到水中,以吸取池中精气,这样一直养到冬天…

第129章天蚕蛊

将天蚕蛊一直养到冬天,天蚕就会苏醒过来,它们也吸足了天山上的精华之气,它们在灌子里就会相互残杀,只留下最后一只存活,这只就是天蚕蛊,它会破灌而出,身体会长出像蜻蜓一样的翅膀,其只听从养它那人的命令,其性更加的残忍好杀。

养成的天蚕蛊,会飞下天山雪顶,遇到动物就会凶残的扑上去,吸食对方的血液,它盘旋飞在空中,会撒下黑色的毒粉,其粉像那飞蛾身上的毛粉一样,但确有巨毒,有生命的东西粘上即被毒死,连植物也会干枯,非常的可怕。

这还不算完,等到天蚕蛊,吃遍了天山上角角落落各种有生命的动物,即每种动物吃上一个,这样就能养成了它更加嗜血的邪恶力量,其身体非常的坚硬,刀枪不入水火不尽,只有用那黑狗血才能破之。

最后一步,就是它们的主人,将这养成的天蚕蛊放入灌中,放到这种祭祀天蚕蛊的神树根部里面,有几只就放几个灌子,将活人倒吊在青铜树枝下,然后大举祭祀礼,这种祭祀礼也非常的特别,并不是用来祭祀上天或是祖先的,而是用来祭祀蛊神的,祭祀这天要选在很特别的日子,即四大鬼节阴气最重的七月半。

鬼节是鬼过的节日,鬼节有中西之分,在中国有四大鬼节,分别是七月半,清明节,三月三和十月初一。

每年从七月一日起阎王就下令打开地狱之门,让那些终年受苦受难禁锢在地狱中的冤魂厉鬼走出地狱,获得短期的游荡,享受人间血食,所以人们称七月为鬼月,这个月人们认为是不吉的月份,既不嫁娶,也不搬家。

七月十五日则鬼门大开,七月十五日包容的节俗比较复杂,既是民间的鬼节,又是道家的中元节,佛教的盂兰盆节,僧道俗三流合一。

当日阎王也会披着盛装和鬼众们共度佳节,并且让人间活着的人一起为它们祝福,祝愿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们”心想事成,快乐享受人间没来得及享受的幸福。

这四大鬼节,在七月半,从七月初一为阴殿大开之初,到初五才能祭祀这蛊神,祭祀时将这些倒吊的活人,用利器活活的将其头顶穿透,这时脑浆汇同鲜血,向下流趟,鲜血顺着这些青铜树上的凹糟,会一直向下流去,一直到流遍整棵青铜树的每条槽沟。

青铜树根灌中的天蚕蛊,闻到人的鲜血,就会爬出蛊灌,然后震开翅膀,飞到这些倒挂的人脑附近,用牙撕开人的头皮,能将自己钻入人脑里,然后将活人的大脑食掉,再吸光他们身上的鲜血。

由于这时,****大开,没有了勾魂的鬼官,这些人的灵魂在身体死后,在其血流干之前,暂时不会出窍,天蚕蛊就会食掉他们的魂魄,天蚕蛊会继承这些人的意识和记忆,但它并不是本人了,这些人的身体,就会被天蚕蛊所控制,身体仍然保留着**的状态,不老不死又不僵,但是会发生一些变异。

如手臂和脸部等,会根据天蚕的意识而改变,可能变成它所见到过的猛兽的一些样子,如它们那长长的手臂和鬼指,毛绒绒的脸等,都是天蚕蛊自己变化而成的,但人的主体身体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局部发生了变化,从而使其身体更加的强大,让天蚕蛊使用着更顺手。

当然这些人的身体,也不会老化,一直能保持原样,不老不死像活人的身体一样,只不过现在变成了一具空壳,没有人的大脑的行尸走肉,不用进食也不用活动,就像冬眠一样。

这些寄居在人身体中的天蚕蛊,会永远留在,用鲜血祭祀出它们的青铜树上,不离不弃,它们对活人有敏感的喜爱,特别喜欢吃人的血脑,犹如僵尸喜吸人血一样,当有生人接近它们时,才会再次唤醒它们,但书上并没有说出用什么方法可能唤醒它们。

此时对面的那只蛊人,突然向我扑来,他好像很记仇,刚才是我用刀劈的它,它直向我跳来,我抽出长刀,举在空中,突然它在空中急速的锋回路转,转了方向,扑向了田瑶。

我一看大事不妙,急向田瑶提醒,可己经晚了,我也顾不了太多,在铜叶上沉晃了一下,起跳跃起,这些铜叶设计非常的精巧,就好像专门为这些蛊人设计似的。

外表看似一排排大树叶子连在一起,密不透风似的,实则在这叶中确别有洞天,里面上下层的树叶,高度相差有二米多高,距离有高有底,每个树叶还有大小的空隙,简直就有点像空中迷阁一样,对我们来说非常的绕眼,但对这些熟悉环境的蛊人来说,确是让它们如虎添翼,只见它每次走跳的高度,在这树叶之中来去自如,高度恰到好处,那空隙好像以它们身体设计的一样。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也从空中跃了起来,我抽刀向那蛊人的头上砍去,这次我在刀刃上暗暗抹了一些,盛余的一些狗血,在刀砍向他脑袋那一刻,他的长臂利爪,还是抓到了田瑶的大手臂上,一股鲜血从田瑶手臂上溅了出来。

我这刀也砍的非常的重,一刀将这蛊人的脑袋给切了下来,由于刚才起跳的太过于突然,我踩在铜叶子上,上下颠簸太重,他们都没有站稳,大金牙一屁股坐在了大铜叶上,呆呆差点滑了下去,田胜敢紧拉住着呆呆的手,呆呆用手扳着铜树枝才没有给滑下去。

蛊人在半空中被切下了脑袋,整个人好像被抽去了魂一样,“啪”的落在了铜树叶上面,那棵人头落在树叶上,双眼直直的盯着我乱转,我又气又怵,一刀刺向那人头的双目,刀尖刺在上面,像扎在了石头上一样坚硬,那颗人头顺着我的刀势,被捅的滑下了树叶后滚落了下去。

这具没有了头的人蛊身体,硬庭庭的站在树叶上,并没有倒下,我此时也顾不上其它的了,我敢快来到田瑶的身边,按着田瑶的手臂来看她的伤势。

第130章:金枪药

田瑶大臂上血淋淋的往下直流,手臂上己经血肉糢糊了,但是她并没有叫出一声,看她的样子很是痛苦,但她还是很顽强的忍了下来,我看着心中一热,很是感动,我仔细观察她的伤势,幸亏没有伤到骨头,只是皮外伤,只要不感染包扎上就不会有大碍。

我心中多少也放下心来,田胜这时也走了过来,扶着他姐姐,先坐在大铜叶子上,我正要找背包里的金枪药,突然听到有一腔清晰,像是**滚动的声响,我从眼帘中瞄到,那具没了头的蛊人,脖子处好像在晃动。

我心中一紧,大叫不好,怎么把它给忘了,人头掉了,那天蚕蛊还没有死,一定还寄在尸体中,而且它可能会爬出这人的身体外,寻找新的宿主,而田瑶又受了伤,它闻到人的鲜血,就会拼命的扑来。

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步迈到那具没有头的蛊人身旁,这具蛊人,也就有一米七左右,我有一米八多的高度,低头正好看到它的脖口,只见这具没有了人头的脖腔口里,血肉在蠕动,里面能看到团团的血,这血并不是红色的,而是红黄的颜色,血液并且很稠,液体流出了脖子上,但并没有流出来,全粘在脖子周围处。

一条豆虫一样的白色虫子,正在朝上往脖口上面爬,虫子的头顶上,长出一双发出绿色莹光的眼睛,发出咄咄逼人的怪光,它就差有一手指的距离就爬出了脖子上,我立即不由纷说,就将事先准备好的黑狗血糯米,撒出去几粒,撒在了这条天蚕蛊的身体上。

突然这没头蛊人的脖子处,像是那热油锅里彭入了水一样,“嘭嘭叭叭”的入外乱炸,不少白色发黄的液体碰出,一股恶绿臭味,四溢而扑,液体飞溅的到处都是,没错这种白里发黄的液体,就是天蚕蛊身上的,那具没了人头的蛊人,全身开始颤抖,一下就倒在了铜叶上不再动弹了。

我一看消灭了这天蚕蛊,心中底气更足了,看来这本“盗墓秘籍”果然厉害,里面的东西都是真的,彻改变了我对它,原来那种半信半疑的态度。

我从背包里摸出秘制的金枪药,走到田瑶身边蹲了下来,拔出白色瓷瓶口上的红色布塞,倒出一些黑绿的干粉,然后用手轻轻按擦在田瑶的伤口上。

果然药到病除,田瑶立即就感到不痛了,并且流出的血液很快干结定疤,我从背包里又掏出白色药布和针,给田瑶又打了一针青霉素,以防止她伤口感染,然后又给她做了包扎。

他们都看得呆住了,问这是什么药这么神奇,比那云南白药可是厉害多了。

我笑着说,这也是那书中的密方,是早己失传的金枪药密方,用**(去油)2钱,没药(去油)2钱,血竭2钱,儿茶2钱,龙骨2钱(煅),象皮2钱(土炒成珠),轻粉3钱,三七2钱,狗油四钱,千年鳖血半两(关键),上为末,再以陈年石灰1斤,大黄2两,白芷1两,3味同炒成粉红色,研细,加入前药和匀,贮瓷瓶内。

这药专治疗贴打及金刃造成的外伤,上药立止疼痛,说句话的时间,就可让血凝固,不出二日这伤就能结疤,那云南白药是绝不能可比的,这就是祖传的秘方,当然不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是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那本书中的神方,居说是扁鹊神医发明的,后来失传,万万没有想到在我那本古书中,居然记载了下来,真是万幸。

他们看到这药的神奇功效,都是惊讶万分,呆呆说:“他娘的等出去后,我们就在大街上卖药,不愁不能发财”。

我给呆呆开玩笑,谁说呆呆没有经商头脑,看来他挺有做生意脑袋的吗!其实我当初并没有把这药方的神效当真,只是试着一做,也没有抱太大希望,没有想到会有这么的出奇效果。

不过我倒不会,将这药摆在大街上去卖,等出去了,也搞个药厂,批量的进行生产,直接卖批量的成品,像那云南白药一样,做一个国药的品牌,我想到时一定会挤垮了那云南白药,我们要做出中国去,将品牌打到全世界,名字我都想好了,它们叫云南白药,我这药就叫中原红药。

我边说边做出夸张的动作,俨然一副演讲的态势,逗的他们都乐了,田瑶也捂着嘴咯咯的笑,呆呆转了几下大黑狗熊似的眼珠子,又向上瞪了瞪的,说:“你他娘的又先我一步,我也就是这么想的,还没有说出来,你就抢先说了,我说印子,你怎么这样,在部队时也是,你就是这点不好,干什么总爱出风头,明知道别人也想好了,你非得抢着先说,你非要拿着别人的主意,硬说成是你的想法,我说这可不行,你年纪也不小了,不是二十一二岁的年纪了,这党教育你多少年了,你下次一定要改改,这个不诚实的毛病,做党的忠诚的好青年不是”。

呆呆话说出来,气的我嘴都要歪了,我说你他娘的怎么又变成你想的了,你也就是那么点远见,永远只会站在板凳上看前方,我不站在板凳上就比你看得远。

呆呆抓着头问:“为什么”。

我对他讲,我会使用望远镜,做事好好动动脑袋瓜子,不要老钻牛角尖,输了还咬着牙死不承认,我说当年**,在**上是怎么教育你的,你拍着胸口向主席他老人家保证过的,要实事求是,多动脑袋,怎么现在又开始犯傻了。

呆呆又想张口反驳,田瑶打断了我们的话:“我说你们俩怎么又对着嘴侃上了,你们也不看这是在什么地方,我们眼前的难关,可还没有过去呢!”。

我才想起了正事,消灭了这个蛊人,我们又看了看四周,也没有其它的诡异,暂时放下了心来,田胜好奇的问我,那千年老鳖是怎么弄出来的,我说其实也并非真得用千年老鳖,哪有千年的,就是有让我哪里弄去,这千年鳖,其实就是象龟。

大金牙问这象龟,他听说过不过并太了解是怎么回事,田瑶也问怎么回事,真的有大象那么大?

我对大家说:“象龟在生物分类学上,是爬虫纲象龟属的俗称,是陆生龟类中最大的一种,以腿粗像象脚而得名。

以它们的外骨骼(龟壳)量度身长,象龟属的品种是世界上最大型的陆龟,特别是加拉帕戈斯象龟,其身长可达6尺,即1。8米,常栖息于山地泥沼、草地,干旱季节栖于多雾山顶,以青草、野果和仙人掌等为食,象龟属包括12个品种,中文名称象龟。

我用的是安哥洛卡象龟,其也是个头最大的象龟,这种象****大,颈长,背甲中央高隆,椎盾5片,肋盾每侧4片,缘盾每侧9片,前后缘略呈锯齿状,微向上翘起,颈盾1片,臀盾单片,较大。

它四肢粗壮,柱状,背甲、四肢和头尾均青黑色,每片椎盾和肋盾均有不规则黑斑,皮肤松皱,背甲长可达1…8米,最重达400千克,是陆生龟类中最大的物种。

因为它平时在体内积蓄了大量的食物,所以长时间不吃不喝,也不会饿死,它的寿命很长,红腿陆龟可活三四百岁(故有千年之意,正因为它能活这么长,身上吸取了极深的水中的精气,才能做得一味非常珍贵的药心),象龟虽然生活在海岛上,但只喝淡水,有时为找淡水解渴,能爬行好几千米寻觅水源,喝水时将大量的水储藏在膀胱内。

当地人缺水时常常将象龟膀胱内的水放出饮用,以解干渴之急,象龟害怕强烈的阳光,喜欢在树荫下生活,当蒙蒙的雨季到来时,象龟就从山上爬下来栖居。

旱季降临时,又爬到多雾的丛岭中去,它每天能爬行6千米,即使两个人站到龟背上,它照样能爬行,当地人将庞大坚硬的龟壳当作婴儿的摇篮…”。

第131章:祭活

他们一听这象龟的故事,很是有趣,都个个听的有滋有味,呆呆更是听的直流口水,更是吵着非要出去后,让我给他弄一只最大的,要四百年的,来沌着吃,他以前也吃过大龟,味道美极了,但没吃过这么大个的。

我气的直骂着呆呆,说你他娘的有点爱心好不好,成天都光记着吃,人家好不容易活到了四百年,你就给人家开膛剖肚给沌了去,你到不如下辈了也托成大龟,让别人也给你开膛部肚,下到锅里给人沌着吃,我边说着边用手摸着呆呆圆滚滚的肚皮。

呆呆打开我的手,摇摇头说:“我就是知道你小气,不肯给我弄它让我吃,我也就是随口这么一说”。

我说你以为,像打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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