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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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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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人的犯罪浪潮,单枪匹马压低了房价,吓得富人抱头鼠窜,因此拯救了西方文明。阿斯特广场应该有我一尊雕像。哎呀,说远了。我没必要跟你说皇后区如何如何嘛。你还住在那儿,你过世母亲的那套公寓。对,我全都知道。我读过你的吸血鬼文学和犯罪小说。犯罪小说的主角是个黑人,耶利米·约翰逊,对吧?莫尔德凯·琼斯,对,叫这个名字,他追踪一名连环杀人狂,那家伙残害了皮条大佬手下所有的女人。很有意思。不过我更喜欢科幻的那些,外星球,有性奴和泄欲机器人什么的。非常好玩。我甚至请我母亲跟踪了你一段时间——当然是在我们正式见面之前,也是在我写那封粉丝信之前。她说你看女人也挺有眼光:那个跟着你跑来跑去的小姑娘——叫什么来着?克莱尔对吧?——希望老妈没真的伤到她。就像我说的,她对女人有心理障碍,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女人。你还搞了咱们共同的朋友达妮。我不得不说这方面我很嫉妒你。她和我通了一段时间的信,我很受触动。这姑娘有潜力。

说到哪儿了?哦,对,照片。最后阶段。我的末日,最后要了我这条命的女朋友们。皇后区的公主们。不过我认为说到底毁了我的是艺术,不是女人。我始终没能克服那种心瘾,它悄悄钻进我的作品。个人成长犹如具体而微的艺术史,你应该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吧,从婴儿玩粪便,到野人用手指蘸着浆果汁和木炭在岩洞画画,到米开朗基罗躺在半空中描绘天堂。哎呀,虽然远远比不上先辈,但我也是这样的。我承认,让我兴奋的是杀人本身。然后我开始想创造了,而不是单单毁灭,或者说通过毁灭进行创造。我也想制造美丽,明白吗?我用眼睛、头发、手、手指和脚创作。我渐渐理解皮肤和皮肤的功能,那是我们最大也是最奇怪的器官。

我回到皇后区后,决定用胶片创作能够永远存在的艺术品。杀模特根本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本来打算拍一套作品集,拍摄正常的照片。好吧,相对正常。于是我在校园、单位和当地报纸登广告招聘模特,甚至真的拍了几组。都是最基本的。然后有个女孩来应聘。叫南希什么什么,对,就是这个名字。我记得报纸说她性格安静,是个居家型的好姑娘。呵呵,抱歉,朋友,说错了。要记住我那会儿还年轻英俊,而且被磨炼得很有魅力——咱们吸血鬼的必备技能嘛。刚开始她很紧张,我们拍了些平平淡淡的照片。喝完一瓶葡萄酒,我们拍了些裸照。两瓶,我开始舔她,她呻吟颤抖。然后就我怎么说她怎么做了。这时候我老妈回到家。哎,我说过了,她不信任女人。你也知道当妈的都是个什么样。天哪。我猜你母亲也差不多。没完没了地唠叨你。我怎么能带陌生人回家?就算是个没脑子的小淫妇也不行。她是危险,是我的责任,等等。最后我一刀割断她的喉咙,只是为了让她闭嘴。我说的是那姑娘的喉咙,不是我老妈的。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我选错了。明白我的意思吧?总之接下来的就是艺术史了。我找到了我的项目,我的作品。我必须艰苦创作,直到被逮住,所有艺术家都是这样。而且我还必须想办法保存我的作品,哪怕只是在警局地下室的档案夹里。作品自然会找到它的出路,所有艺术都是如此,比方说未被发现的画作,未出版的小说,没卖掉的诗歌。作品只要被创造出来了,就会存在下去。你同意吧?

我有没有体会过爱?怎么会没有?谁说我不爱俄亥俄的玉石眼珠文身姑娘?不爱墨西哥妓女中的某一个?左边那个。也许我从头到尾都爱着她们。说到底,现在除了我,还有谁会想她们?也许我真正爱的只有我的作品。但那是我们做的选择,对吧?艺术家的选择。其他人对我们是什么?素材。我们作品的原材料。一个姑娘和她的画像,我们从她创造出的作品,你说我们更爱哪一样?我们艺术家不完全是人类,对吧?我们不爱任何人,也不恨任何人。龙卷风恨它折断的树木吗?老虎爱或恨它们撕碎的猎物吗?老虎上了年纪,牙齿变钝,最终死去,谁会为之哭泣?我们艺术家生与死都是孤独的。

谁给我权利去做我的那些事情?大自然,它创造了毁灭,它通过毁灭创造,它赋予我那些欲望。我是大自然,就这么简单。在大自然眼中,吃肉的蛆虫和腐烂的圣徒同样珍贵。限制仅仅是我们人类强加给人类的,为什么?提出限制的是大多数,也就是弱者,为了保护他们不为强者所害,就像羔羊抱团抵抗野狼。一个自由、有智慧和讲理性的人遵从的法则只有他本身的欲望,他接受的全部限制就是他用来实现欲望的能力。我后悔我的罪行吗?当然不了。我非常满足。受审和处刑,对我而言并不是苦难。以前罪犯要盛装打扮上绞架,就像去参加自己的婚礼,人群会抛掷鲜花和大声欢呼。我们因为罪行而被公开处刑是社会能赐下的最高荣誉。我们人类难道不是终极杀手吗?每天都在灭绝其他物种,摧毁这颗星球,耗尽生活资源,直到末日来临,我们抹去自己的踪迹。然后会怎么样?生命还会继续。这颗星球才不会想念我们呢。

忽然想到咱俩的搭档关系,说起来我必须承认我还是有点后悔的,那就是真希望能多杀几个。这是大自然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桎梏,一具躯体和一条生命,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内,我们的成就也必然有限。你应该能理解这种感觉。你和你的女朋友,你的情人,珍妮或者我们共同的朋友达妮,你操了她一两次,你躺在那儿筋疲力尽,开始沉思——就像苏格拉底一连玩了几个小伙子。你看见她起身去包里拿香烟,或者在月光下去上厕所,她回来时,你对她的欲望也回来了,你想再次占有她,但你做不到。你已经空了,没了,完蛋了。这是我这种人所知道的全部阻碍,在这个时刻,我的想象力推动欲望超越肉体的极限,而感官的愉悦又反过来撩动想象力,就这样一个影响一个,从欲望到思想,从哲学到色情,一个没有尽头的圆环形成。但走运的是,即便在这里,还存在一条出路。情人如果变成了艺术家,那么他的欲望就不再受到限制,他也能够接触到任何人。他可以撩动其他人的意识,完成他活十辈子也无法完成的壮举,通过影响一代又一代后辈,他的欲望可以超越时间永远增殖。想一想你写下的所有文字吧。想一想你触碰到的所有意识,你种植下的所有梦境,你点燃的所有欲望吧。谁知道你激发了什么样的爱和罪呢?写作还能为了什么?文学不过是企图操这个世界的屁眼罢了。送你一首小诗:我希望这张纸/是剃刀/你们都有/一条喉咙。

75

探监结束,我匆忙赶回旅馆,没有录音机的帮助,我只能凭回忆尽可能记录下他说的每一个字。我在黄色拍纸簿上写了一页又一页,直到手指酸痛,写完时天已经黑了。我退房付钱,搭末班车回纽约。

至于他那些话的真实性,谁知道呢?他漫游全国到处杀人,刀下亡魂超过控罪的极限,少说也背了几十桩命案,有可能吗?估计确实有。一个人要是因为偷一辆车而入罪,我们会认为那辆车只是他偷的许多车里的一辆,假如犯罪记录说五辆,我们会估计事实上有五十甚至上百辆。我们的惩戒观里有这个不成文的因素,认为一名职业罪犯在落网时,造成的损害肯定不止已知的那些。对连环杀手来说也许更是如此。职业偷车贼、银行劫匪、瘾君子、家暴男子,这些都有清晰的模式、动机和手法,决定了他们的落网只是迟早问题而已。但变态杀人狂,他杀人没有任何原因,至少没有我们能理解的原因,他任意选择受害者,或者交给命运去决定,他漫无目标地漫游全国,不管去哪儿都会在土里或水里留下几具尸体——事实上这种人能落网完全是我们走了狗屎运,除非他自己开口,否则谁也无法确定哪些罪行应该归在他的名下。

我想一想那些失踪人口的命运都后背发凉,光是美国一年就有几千人下落不明。丈夫或妻子再也受不了对方,吵完架气冲冲地夺门而出,或者只是出门买包香烟,结果一去不回。抛弃家庭的父母,失职的父亲,把婴儿扔在医院或教堂门口的母亲。几十年如一日通勤上下班的疲惫工人,某一天没有从应该的地方开下公路,继续前进直到汽油耗尽。欠债的人躲避坏名声。心碎的爱人希望忘记和被忘记,在人群中浮浮沉沉。瘾君子、酒鬼、赌徒和性倒错者,躲避他们自己。离家出走的孩童,浩浩荡荡,像朝圣似的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向何处去,消失在我们的城市中,我们的夜晚里。我们以为他们受各自的心魔驱赶,自己选择失踪。但假如存在另一种恶魔让他们失踪呢?假如他们不是消失而是被找到了呢?

另一方面,他也可能满嘴胡话。我尽可能查证他提到地点和具体经过的案件,有时候确实对得上报纸和公开记录里的描述:孟菲斯有一对男女死于入户破坏。一个女孩失踪,有雀斑和一双绿眼睛。可是,克雷也同样能够轻而易举找到这些消息,编造进自己的故事。他有用不完的空闲时间。也许他在盗用别人的犯罪,拿来充实自己的档案,确保自己能青史留名,跟我们再开最后一个玩笑,留下一份其实还是假线索、红鲱鱼的供词。也许只是在耍弄我而已。

还有他的哲学思考(你愿意这么说也行)、理论体系和自我分析。还有他对艺术、生命和死亡的看法。一方面,他有的是时间打磨自己的观点,推导出那些自我中心加自私自利的可疑理念。但另一方面,天知道那些东西究竟是他杀人时的所想所感,还是企图在事后给狂人的无意义破坏添加智性和美学的外皮。要记住,尽管他声称自己博学多闻、艺术感性非凡,但他只是进了监狱才开始阅读、思考和学习。第一次激情犯罪时,他还是州政府监护下的一个半文盲,连高中都没怎么念完。经受过残忍杀戮的洗礼,他准备好了成为(甚至可以说是被培养成)性犯罪者和杀人狂。他就像温室育出的稀有品种:美国变态狂。

我想从这个角度重新思考他的另一段论述,他与其他作家和艺术家的所谓共同性,他的罪行与艺术及文学(包括我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的相通性。无论他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有个微小但基本的区别始终存在: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而这就是他的盲点。

他承认他是邪恶的,又立刻运用他强大的理智去推翻判定他邪恶的道德体系,但他没有对自己的理智是否健全有过半点疑问。他看不到的死角是疯狂也可能有理性、有组织、有体系,甚至有才华。疯狂可以完全自圆其说,比方说偏执狂,形成了一个自洽的系统,不承认外部的真实性和客观真理:谁质疑我就是阴谋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说服我放弃我的看法。同样的,克雷有可能非常聪明,我不怀疑他的智商比我高,但他的心灵存在破绽,在根基上就不对劲,因此他无法做出我能做到的事情(哪怕多么卑微):真的写出点什么东西。以作家而言,克雷只生产了几封信而已。以艺术家而言,他创作了几张恐怖的照片,剩下的那些都乏善可陈。

倒不是说作家和艺术家不可能是疯子。道理大家都明白。也许他们大部分人都是某种程度上的疯子。艺术自古以来就是个疯疯癫癫的行当。但我认为写作需要的是理智,是理智拼命想拯救世界不至于遗忘,生命不被死亡吞没,将一切都记录在纸张上。是什么东西希望拯救万事万物,想带上无论好坏的所有人和我们一起前进?除了爱,还能是什么?我们这些写类型小说的,还有我们的侦探和杀手,我们的吸血鬼和外星人——也许正因为这个,我们才会一次次返回同样的故事,就像孩童抱着他最喜欢的沾着糖水的书籍:一次次重述相同的故事,直到最终的圆满;给我们为自己的思想建造的屋子增添新的房间,每天早晨从闹鬼的树林里抱回一把新鲜的悲哀;创造出手拉手的连串小人,永无止境的分叉树木,供鬼魂居住的书本的玩具城市,以故事的形态体现的执着——系列小说。

列车回到纽约,我被这些念头弄得疲惫不堪。列车穿行于后巷和隧道之间,我的思绪不由得飘向过去——童年时光。不是我的,而是克雷的。我半梦半醒地翻阅他讲述的杀戮起源。沙鼠,仓鼠,随便什么鼠。我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就是说不上来。转轮在我脑袋里原地疯转。细小的骨头在我嘴里像脆饼般折断。我在佩恩车站醒来,头痛欲裂,汗津津的右手攥着左手。

我换乘地铁,回到地面过河时,天已经黑了,手机收到一条留言。珍妮。她和她丈夫讨论过。他们很愿意在下一期《破格子呢大衣》上刊登我那本书的节选,甚至当作一期犯罪专刊的中心文章,组织读书会、派对,宣传。虽说我已经有个不错的经纪人了,但他们跟他们的经纪人和编辑提了提,所有人都很想看看这本书。真是不难想象。

回到凄凉的公寓里孤零零地睡沙发,不对劲的念头令我越来越害怕,我看见莫里斯还在打扫店堂,跑过去敲敲他的窗户。他放我进门,但拒绝了我绝望的恳求,不肯陪我喝一杯。

“别在意,但跟你和那些异性恋喝酒对我影响不好。”他说,“再说我和盖瑞还有计划呢。不,你不能来。给你这个,希望你能开心。”

他拿给我一把漂亮的鸢尾。

“我的新作品。自己种的。就在我家后院。”他微笑着递给我。

“天才……”我嘟囔道。

“真的?”

“天才。”我抱住他,踮起脚,亲吻他的两边面颊。

“不客气。”他喊道。我跑出去,挥舞着紫色的花束。我沿着人行道跑回家,掏出电话打给汤斯。他已经下班了。

“急事,十万火急,真的。”

接线员不太情愿,但还是帮我转接电话,最后他终于拿起听筒。背景有电视的嗡嗡声,我听见吃饭的声音,刀叉接触碗碟,酒杯互相碰撞。

“是我,什么事?”

“汤斯,”我喊道,像是想不通过电话就让他听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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