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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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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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怎么是你。”

“你好。”我尽量说得无忧无虑,弯腰帮她捡东西,“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没有,”她尴尬地笑了笑,“只是吃惊而已。”

她一副律师打扮,合身的黑色齐膝西装裙和短上衣,但指甲油开裂,指甲被咬过,她还顶着两个黑眼圈。她倒着捡起一个档案夹,文件掉了出来。

“妈的。”她叹息道。我替她捡起文件。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我问。

“回答更多的问题。警察总算让我进办公室收拾自己的东西了。待在那儿我就毛骨悚然,所以才那么一惊一乍吧。”她的笑声很假。

“咱们坐一会儿。”我指着公交站的长椅说。我和她并排坐着看车流,那些东西堆在我俩之间。刚开始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我以为她会哭,但她只是取出香烟。打火机的火苗蹿得太高,她吓得向后躲闪。

“喂,当心点。”

“对不起,对不起。”她吸着熏黑的万宝路特醇。

“该戒烟了。抽烟很危险。”

“我知道,坏习惯。我其实并不抽烟,但……”她耸耸肩,使劲吸了一口。一大坨烟灰落在西装裙上,她有一瞬间让我想起了弗洛斯基。“我总是想起我和她单独相处了多少时间。晚上在办公室熬夜。去探监时有几次甚至住过一个房间。天哪,”她晃动肩膀,“她残杀我这个年龄的姑娘。我能说什么呢?她还想杀你。”

我本能地摸摸衣服下的绷带。“说起来,我经常想起我们在火车上的对话。死刑和文明,还记得吗?”我说。

她点点头。

“估计你会觉得我这人很不好,”我说,“但我不得不承认,假如当时我手里有枪,我会想也不想就杀了她。”我看她一眼,“对不起。”

她望着烟气从手指间升起,说话声轻得仿佛耳语。“我也希望你当时杀了她。”她吸一口烟,呛住了,把烟头扔在街上,“所以我这人很伪善,对吧?”

“所以你是正常人。害怕和愤怒属于人性。对弗洛斯基而言,我都不能算个人。我只是一件东西,原本有用,后来变成了障碍。另外她也不是她自己。我指的是她不是我见过的那个人,我认识的弗洛斯基律师根本不在那个房间里。”我发现特蕾莎在仔细打量我,“别在意,我瞎说的。”

我向后靠了靠,望着一辆公共汽车呼哧呼哧驶过。

“我也一直在这么想,”她说,“你不可能完全看清一个人。说老实话,我甚至考虑过凶手有可能是你。”她笑着捂住脸,“真是不敢相信,我说出来了。”她像戴着面纱似的从手掌上方看看我,脸红了。我哈哈大笑,笑得非常不合时宜。她吓得畏缩了。

“对不起,”我止住笑声,“但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你。要是告诉你,你可以毁了我。”我有一瞬间想到克莱尔会多么生气,随即记起她已经不理我了,“算了,无关紧要的小事。忘了吧。”

“不,说吧。无关紧要最好了。我最需要听点无关紧要的小事。”

“好吧。”我努力板起脸,“我是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

“什么?”她微笑道,“我没听懂。”

“她就是我,我就是她。算是吧。她其实是我母亲,但书是我写的。”

她向后退了退,眯起眼睛,像是第一次正眼看我。“你他妈到底在说什么?”她说。

我开始解释,她怀疑地注视着我。她从纸板箱里摸出我的新书,仔细查看照片,然后抬起眼镜看我的脸。我尽量笑得羞怯,还眨了几下眼皮。

“我的天,”她说,“我要吐了。我他妈要被吓死了。”

“还以为你会笑呢。”

“笑?你知道我有多少次看着这张照片,却不知道我看见的到底是谁吗?”她用双手捧着脑袋,“我不能看你。我总是看见她。这绝对不是我需要的。”

“试试深呼吸。”我说。

“闭嘴,你给我闭嘴。”

“要我走吗?”

“要。”

“你确定?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她没有答话。我犹豫不决,尽量远离她坐在长凳上。又一辆公共汽车驶过,阳光照得尾气闪闪发亮。我的思绪开始围绕她的一句话打转。她有多少次看着这张照片,却不知道看见的究竟是谁。

“所以我一直在读的那些书是你写的。”她低着头说。

“对。”我说,但我听得半心半意。我的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对上了,很像想通小说走向之前的感觉。我靠本能回答她的问题。我的大脑在写下一章。

“最疯狂的是,我喜爱你的书,”她继续道,“或者她的书。随便吧。”她抬头对我微笑,妆容花了,说出我等待了一辈子的一句话:“你是我最喜欢的作家。”

我站起身说:“谢谢,但我得走了。非常对不起。”

“什么?你要走了?现在?”她震惊地看着我,仿佛我确实就是凶手。

“对不起,”我说,“真的对不起。需要我带你进去吗?你没问题吧?”

“我说不清。你快去吧。天哪。”

“对不起。”我拔腿就跑。

71

“怎么又是你?”汤斯说。我急急忙忙跑进他的办公室,陪伴我的还是特伦斯。“忘了什么东西吗?”

“再让我看一眼照片。”

汤斯诧异地打量着我。我气喘吁吁,手舞足蹈。他大概怀疑我精神崩溃了。

“我想到了一件事情。”我说,“求你了,快让我看。”

他示意特伦斯出去,再次取出那个信封。

“别让我后悔拿给你看。”他说。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倒出那些恐怖的照片。我推开犯罪证据,找到模特样片,克雷在家里拍摄的那些普通美女照。我仔细查看照片,汤斯仔细观察我。

“你在找什么?”他问。

“有放大镜吗?”

他拉开另一个抽屉翻找,我把样片拿到台灯下。这一张的主角是达妮的姐姐,她摆出跳芭蕾的姿势,我一阵悚然,连忙向后翻:珍内特·希克斯。我凑到最近处端详,将样片举到灯泡底下,但画面实在太小了。“放大镜,快。”我催促道。

“别催,我在找。”汤斯说,他跪在地上翻最底下的抽屉,“找到了。”他的脑袋撞到了最顶上忘了关的抽屉,“操!”他起身递给我,“给你他妈的放大镜。”

“谢谢。”我把放大镜拿到眼前,仔细查看珍内特·希克斯美丽的脸庞,想当演员的姑娘在这张照片上噘起嘴唇。我移向下一张,然后是再下一张,一张一张看完一整排。接着我开始查看下一个姑娘,然后是再下一个姑娘。我回想起克雷说到如何给模特拍照,如何让她们保持静止。他的原话是:就像猎人。

“你到底在干什么?”汤斯问。

“我找到证据了,”我把一叠样片递给他,“应该吧。”

汤斯低头看着他看过百万次的照片,耸耸肩坐下说:“请讲。”

“我光辉的写作生涯中有一段是你可以理所当然嘲笑的,那就是我有好几年为色情杂志撰稿和做编辑。”

“我知道,你的案卷里说了。”

“我有案卷?”我既惊恐又受宠若惊。

“说重点。”

“哦,好,那份工作的职责之一是我必须花费无数个钟头看这种美女样片,之前你给我看时我就觉得有地方不对劲,但直到现在才能确定。不对劲的是眼睛。”

“眼睛?”他盯着样片说。

“所有的姑娘,所有照片里的眼睛都一样。没有变化。快门确实很快,但没那么快。总会拍到眼睛闭上或眼皮垂下的时候。这儿却没有。没有眨眼,没有眯眼,没有张望旁边。都是同样的凝视。还有,这些照片是在室内拍摄的,有强光照明。但瞳孔完全没有缩小。你尽管让你的人放大这些照片,然后测量查看,但我可以告诉你:照片上的姑娘看上去是尸体,说明她们在他拍照前就已经死了,而不是像弗洛斯基说的是拍完之后。克雷他妈的完全有罪。”

一片寂静。汤斯把放大镜拿到眼前,趴在照片上查看。他看了很久,一张一张照片,一套一套样片,我站在那儿等着。他终于抬起头,从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对我微笑,露出一颗变色的下排门牙。笑容转瞬即逝。我才报以微笑,他就皱起眉头,揿下内线电话的按钮,开始大喊大叫。

72

汤斯坚持带我和特伦斯出去庆贺一番,但他选的是个猫头鹰餐厅似的男性夜总会,让我记起达妮那晚跳舞的酒吧,想到她,我心情低落。喝完一轮,我说胳膊不舒服,起身告退。走出夜总会,我打电话给莫里斯,去他家坐了坐,他的男朋友盖瑞给我做了一级棒的越南河粉:有点像我老妈做的炖鸡胸,但还加了米粉、罗勒和红辣椒。吃完,我回家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但我睡不着。我从头到尾换了两遍频道,起身走进办公室。我检查电子邮箱,看有没有克莱尔的消息。没有。只有从出版社网站转发来的两封与吸血鬼相关的邮件。一封是达拉斯一个少女的粉丝信,我回她一封标准的剪切粘贴“谢谢你写信给我”。另一封来自本地,邀请我参加每周一晚在布鲁克林某哥特俱乐部举办的吸血鬼主题派对。今天是星期一——好吧,刚才还是,这会儿已经过了十二点。

邀请函当然不是寄给我,而是寄给西碧莱恩的,他们当然希望她朗诵或回答问题或天知道怎样——比方说展开蝙蝠翅膀落地,咬几个人的喉咙。我坐立不安,我承认我不敢一个人待着。另外,我不得不承认,我隐约觉得特蕾莎会露面。于是我换身衣服,穿上我认为应该挺凶恶的黑色大衣,还翻起了衣领。

我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那家俱乐部,在曼哈顿桥下一条街道的尽头。天空是紫色的,河水是黑色的,大桥和建筑物闪着白色和黄色的光芒。这幢楼像是什么旧厂房,窗户关得严严实实,黑洞洞的,只有一个灯泡照亮写着“去坟堆”的小标记。箭头指向通往地下室入口的斜坡;走到咽喉深处般的地下室入口,在黑影和垃圾背后藏着又一盏小灯。我沿着斜坡向下走,马路上的声音渐渐消失,我只能听见鞋跟敲打混凝土的声音。斜坡是一条弯道,走近拐弯处的时候,惊恐像小拳头似的悄悄攥住我的心脏。我险些转身逃跑。我伸出手想扶住点什么,手指碰到的却是冰冷湿滑的墙壁,我立刻向后一缩。我深深吸气,尽量克服焦虑发作的感觉,心想我怎么不把脑袋夹在两条腿之间算了。我可不想有人发现这么一具尸体。《狗屁作家陈尸黑街,脑袋倒插自己屁股》。我强迫自己向前走,探头张望拐弯的另一头。

我看见一个空荡荡的停车库,白色油漆画出一个个停车位,另一头的墙上是一扇金属门,门口的高脚凳上坐着个大块头黑人。他亮起手电筒朝我挥了挥,然后关掉。我假装喜气洋洋地走过去,他一动不动戴着墨镜盯着我。他查看我的驾驶证,给我一张传单,然后拉开厚实的金属门。

我走进一个低矮的长形房间,一面墙边是吧台,中间是酒桌,里面是舞池,红色和蓝色的灯光很黯淡。音响在播放嘀嘀嘀加轰轰轰的重踏舞曲,设施很差,我听见天花板被低音震得嗡嗡响,感觉地板随着音乐抖动。店堂半满,所有人都往后屋挤。我一进门就开始找特蕾莎,但光线昏暗,一时间我看不清谁是谁。更别说绝大多数人都穿黑衣,偶尔能见到一抹红色,时不时有一两个穿白色长裙的姑娘游走于黑色人群之中,棉质蕾丝被灯光染成粉色。我想到玛丽·方丹的家,白色墙板和泥泞雪地被警灯染成粉色,楼上她的房间则是血红色。

我赶走这个画面,双手插在口袋里,穿梭于人群中,扫视他们的面孔,一直走到对面墙壁。特蕾莎不在。倒也无所谓,我开始琢磨我为什么要来,忽然感觉有点奇怪,因为两个女人在我旁边跳舞。她们衣着相同,都是黑色长裙,花边高领包着喉咙,一个戴着手套,另一个戴着帽子和面纱。两个人都是黑发,化了浓妆,一个的脸被粉底涂得煞白,嘴唇鲜红,另一个是黑皮肤,又描了黑眉毛,嘴唇在灯光下是紫色的。煞白的姑娘瘦得惊人,个头比我还高,渔网袜包不住她硬邦邦向外突起的膝盖。她的同伴体重超标,肉乎乎的胳膊从无袖礼服里伸出来,臀部大得惊人。但她们身上有什么特殊之处让我转不开视线。又一个女人走过,她年纪比较大,金发,也穿花边高领黑色长裙,戴宽檐帽和面纱。她们的打扮都酷似西碧莱恩。酷似我的母亲。酷似我。

穿的衣服像是我从我老妈衣橱里翻出来的那些,妆容像是克莱尔用来掩饰我的胡茬的浓妆,这些女人模仿的是我冒名顶替的我母亲。实话实说,我觉得毛骨悚然,我连忙转身,很荒唐地觉得我暴露了,害怕有人会认出我。穿过舞池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整个店堂:白裙的姑娘是萨莎,我的半吸血鬼女主角。穿黑西装拿拐杖的在演亚拉姆,吸血鬼大公爵,戴白色假发的是他的死敌法伯格·圣杰迈恩。穿破烂黑衣的放荡女人是艾薇,吸血鬼世界的女皇。穿黑色大衣翻起领口(就像我!)的当然是杰克·希尔佛,这位吸血鬼猎人忍不住爱上了年轻的萨莎。我低头看着看门人塞给我的那张纸——“血族星期一,”上面写着“本周我们向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致敬”。

这次惊恐袭击是动真格的了,我拼命深呼吸,闻到香水、汗液和啤酒的气味,我情不自禁地盯着来来去去的一张张面孔。汗水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大喊大叫以盖过噪音,这些年轻男女——妆容已经抹散,身穿不合身的正装和成衣,脸上还有粉刺,留着难看的发型,舞会长裙的腋窝被浸湿,头皮屑在蓝色灯光下发亮——来到这里举办黑色集会,因为都喜欢一个不畅销的垃圾恐怖系列小说而齐聚一堂,在这么一个倒霉的夜晚来到这么一个无聊的酒吧,寻找的不是鲜血,不是永生,也不是邪恶仪式,而是我们阴暗欲望中最神秘莫测的一面:与另一个人类的简单联系。

那天夜里我回到家,检查电子邮箱——什么也没有,然后打开密友聊天室。血族T3,我唯一的密友,状态是“离开”。她在吸血鬼博客里说她要离开纽约去探访亲友,所以近期不会上线。

73

第二天大清早,汤斯打来电话。结果出来了:非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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