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信天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漂泊信天翁-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漂泊信天翁
作者:香兰素

音乐祭

“啪!”随着照明灯的熄灭,聚光灯在同一时间打在了我的身上,不,是打在了我所在的乐队的身上,舞台下本来黑压压的人群突然就变成了一层层闪烁不定的黑影,光圈摇曳不止,四周的声音也仿佛被黑洞瞬间吸收了进去,那种骤然的宁静带着一种诡异的压制,从四面八方袭来,就好象今天凌晨,在一个陌生的酒店房间宿醉后醒来的那片刻空白一样……
漫长的几秒钟窒息后,主音吉他手Jim开始边弹边唱,他的嗓音有一点儿妖娆的味道,雌雄莫辩,也许正是因为他的风格,乐队才成了现在这种视觉系效果的乐队,能够用非常浓重妖冶的妆面和假发和服饰,我也乐得其所,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不为人知的、悄悄的进行着我钟爱的音乐。
我的吉他声合了进去,我是节奏兼带solo,我喜欢拨动琴弦的感觉,弹琴时是我与世隔绝的时候,孤独但是纯净,如果我没有弹琴要我面对这诺大的舞台,我仍然不能控制最初登台时的恐惧和无措,但是只要我的手指轻滑过琴弦,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我仿佛能够感觉到他在人群中,他正在不知道哪个角落里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像看着笼中的猎豹一样,看着我镇定的一面,也看到我害怕的一面。
昨天的情景又流进我的脑海,随着节奏的此起彼伏画面也一格一格的重现,他缓缓的走向我,走向我们事先说好的这个酒吧的这个位置,他停下来,审视着我已经喝醉的窘态,头发乱了,连衣裙上到处撒着酒渍,眼镜也歪在鼻梁上,他靠近我坐下,帮我把眼镜干脆摘了,甚至还理了理我的头发,他不知道我是深度近视,因为去年的一次校园内的车祸,我的眼睛因为受伤动了手术,到现在都一年了我都还没有习惯带眼镜。
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也好,看不清楚最好,让他就还是像掩藏在网络上那样不真切,既没有乍见恐龙的失望,也没有一见如故后又要分别的落寞,更何况是永远不再见。
我抬起摇晃不稳的手指着他,口齿不清的,傻呵呵的笑着问道:“你终于来了……呵呵……我等了……我好像也没等……多久,你怎么就来……来了……”
人影拿起我的酒杯看了看,道:“我有事耽搁了,不过确实也没晚多久。”他的声音很低沉,甚至有种故意压低的感觉,我思绪混乱的想到。
“你在……你在嘲笑我的酒量,呵呵……我平时还是挺能……挺能喝的……嗝!”一个大大的酒嗝不合时宜的想起,人影仿佛皱了皱眉,不过,我也没有在意,我一把抓住他的袖子,仍然絮叨着:“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也许我以后都不可能这样喝了,难道……难道我不能多……喝点儿?嗯?你说我不能多喝……点儿?”我确实不知道是怎么了?我一坐下就有waiter拿来一杯新推出的鸡尾酒,说是免费试饮,但是也不知道是这杯新调的酒太醉人;还是比赛前夜的紧张;仰或是对即将而来的命运感到一种无法言状的落寞,使本没有那么容易醉的我却一饮即醉。
人影好一阵沉默,不过仍然开口道:“你说过明天要比赛的,不会影响比赛吗?”
我放开手,一头倒在椅背上,大笑起来,笑得很狂妄:“哈哈哈……酒精就是……最好的兴奋剂,你知道……嗝……知道兴奋剂吧,啊?就是那个……”
然后我就开始从兴奋剂天南海北的扯了起来,好像还提到了运动员,提到了南颂国的国宝级举重运动员,提到了濒危动物,提到了我的专业植物与栽培学……我都记不清我讲了多少,也记不清又喝了多少,反正,他好像再也没有说过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我。
就像现在我在舞台上尽情的渲泄,他在任何一个可能的角落里不发一言。
三年前,我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当他闪烁的网名Sea出现在申请框里,我的心就为之一动,“海”,日本钢琴家久石让为宫崎骏的动画片“千与千寻”所作的钢琴曲,也是妈妈最爱的一首钢琴曲,正是这首曲子使妈妈获得了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的大奖,也是这首曲子使她和爸爸结下了一生一世也解不开的缘孽缘,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苦涩的想,纵然这首曲子成了妈妈的最爱,那又如何呢?到死她都没有放下!
不过这个名字倒是成就了我与他的缘分,我记得他请求为好友的信息是这样说的:“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叫Alba,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叫Sea!”
如同绕口令一般的开场白,使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告诉他:“Wandering Albatross的意思,它们一生都在漂泊,只为了寻找伴侣,梦想着一生一世。”
然后他也发来信息,说:“普希金的‘致大海’,为自由之神所悲泣着的歌者消失了,他把自己的桂冠留在世上。”我们就这样在网络上认识并很快的熟悉了。
三年来,我们没有见过面,但总是在网上相谈甚欢,开心的不开心的、骄傲的失望的,点点滴滴、琐琐碎碎我都能有一个知心的网络看客听我言说,使我除了音乐和Eva以外,静如死水的生活多了一点慰籍。
直到昨天,一切都还是甜蜜的、青涩的、萌动的,他渐渐成了我的依赖,我生活中的一道阳光,直到昨天……我东拉西扯的说了好多胡话之后,他突然打断我,紧握着我的手,用他压抑着的低沉的声音说道:“我带你走吧!比赛一结束我们就走,甩开这样的生活,甩开你的家族,甩开所有的东西,到一个谁也不认识你的地方生活,一切都重新开始。”
我被酒精搞得脑子里一片混乱,生活、家族、责任……这些字眼仿佛离我那样遥远,像海的彼岸那样遥远,中间隔着苦涩的洋流,从未消失枯竭。我甩了甩头,恍惚的想,也许这是我醉得发晕了,听到的幻音,但是我深知我仍然没有彻底醉倒,也许彻底迷醉反而更好些。
我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人影,慢慢的从他的手中抽回我的手,然后傻笑着说:“呵呵……那好啊!你耕田来我种菜……嘻嘻……我很会种菜的……”
人影静默不语,看着我独自在那儿像个小丑一样跳着独角戏,他突然一把又拉住我站了起来,力道之大,让我本就踉跄的步伐差点掀翻了酒吧的桌子,他扶住我,然后没有等我站稳就开始拖着我走,真的可以用拖这个词,愤怒的拖、自虐的拖,反正,就是这样的力气,一把把我甩进了他的车里。
我都不是很清楚怎样到的那个房间?只是模糊觉得是个很豪华的酒店,金碧辉煌的大堂装饰就连我近乎盲人的视力也感觉到了。然后我摇摇摆摆的支撑在他的肩旁,被他带着进了电梯,电梯上升了很久,又这样被他带着进了这个陌生的、空间仿佛很大的房间。
他一关上门就开始吻我,一边吻一边将我抱到房间的大床上,然后就开始脱衣服,异乎寻常的在这种时候他并不暴躁着急,而是很温柔的为我解开每一粒扣子,一股淡淡的不知名的男用香水味在他靠近我、抚摸我的时候,竟然让我有一种隐晦的冲动。
可能是酒醉的作用,我的第一次恣意纵情并没有让我有很疼的感觉,就是在他冲进我的那一瞬间,我紧皱着眉、紧抿着嘴,本能的试图将他推开,然而他被我推起的身体反而让他的腰贴着我更紧,我浑身战栗着、隐忍着,他干脆用手臂撑着他的上半身,低下头来,用这样一种角度一边用力的吻,一边越来越兴奋的抖动着我的身体,我不可抑制的紧紧的抱着他的背,紧的仿佛要把自己嵌进去。
他的身体很光滑,背上的脊椎因为用力鼓了起来,像落基山脉一样挺立着,又像木吉他上的琴弦一样,笔直而紧绷。
……
舞台下兴奋了、爆发了,我的solo带着一种原始的欲望,疯狂的在有限的礼堂里肆意乱撞,我知道是因为我对于昨晚疯狂的记忆带动了我的情绪,我突然间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激情,我的手指快如闪电的拨动着,一下一下,狂野而有力,就如同昨夜的疼痛一般,当琴弦割伤我的手指时,我甚至感到了那样一种颤栗和□。
当Jim的歌声又响起时,我的吉他戛然而止,在如此嘈杂的环境里,我仍然听到琴弦的余音慢慢消散,而我的手指上渗出的血,竟然有一种血祭的假象。
礼堂沸腾了,Jim以及整个乐队都被我带动了,在光影变幻中,台上浓妆艳抹的我们如鬼魅一般,台下群情激昂的人群一阵一阵的高呼着我的艺名“Alba”,台上台下同时达到□。
然后□会褪去的,就像海浪卷着生命的活力冲上岸,然后又只能卷沙带泥的褪去,我一边合着乐队的音乐演奏着,一边麻木的想着。
凌晨从那个房间醒来时,就是这样麻木的感觉,他已经走了,走之前不忘将我的眼镜搁在了桌子上,我带上眼镜环顾四周,果然是一个非常豪华的酒店房间,所用之物都精致美观,所有设备都一应俱全,他走的时候甚至帮我把扔的到处都是的连衣裙、内衣裤一件件叠好放整齐,和这个高级的房间相得益彰,如果不是床单上一点殷红的血迹,仿佛昨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的双腿因为宿醉加上初夜,觉得非常沉重,我懒怠的起床穿好衣服,才看见茶几上一杯泡开的热红茶下压着一张纸条。
我走过去,拿起来,突然意识到我是第一次看他的笔迹,以前都是在网络上聊天,如此熟悉他的话语、用词,可是却从未看过他写字,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纸条上寥寥数语:“我不想就此和你失去联系,如果可以,你醒了以后给我打个电话:……”
我苦笑了一下,我知道我不会再联系他了,除了一个网名,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就算没有昨天晚上的事情我也不可能再和他有任何联系了,我昨天早些时候就将电脑上所有有关他的信息、他的聊天纪律全都给删了,甚至连聊天的软件也给删了,以后也不打算再安装、登录。本来昨天的见面说好就是最后纪念式的,他并不是不知道,他难道真的爱上了我……可是,爱上了又怎样呢?爱与不爱都与我今后没有半点关系了,我只能将他放进我的回忆里,今天仿佛就是一个分水岭,将过去和未来隔断的分水岭。昨夜似是而非的半推半就,可能在潜意识里就像让自己在还来得及的时候放纵一次,这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然后瞬间遗忘,仅在未来可想而知的、孤独的生活里用来缅怀了。

踏上归途

比赛结束后,我办理了休学,虽然离毕业也仅有半年左右的时间,但是我的未来是否是本科毕业也好像不再重要了。
今天是2010年3月1日,加州已经颇有春天的感觉了,我今天一大早踏上了回国的专机,当我坐在窗口前疲倦的想着这一个月来发生的事情,真是犹如隔世。
我的乐队虽然只得了第二名,第一名由另一所大学的一个很胖的女学生获得,她的嗓音很有特色,很有爆发力,因此,斩获第一名也实至名归。除了我以外,乐队中其他成员无一不把这次的比赛看成是诺曼底登陆,成败在此一举,所以,虽然乐队还是一夜成名,可队友们多少还是有些许遗憾的。
而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的艺名突然就见诸于各大娱乐报刊之上,乐队虽然惜败于第一名,可是我的名气却俨然以压倒她的气势窜了上来。各种各样的描写我、探究我的文章五花八门,有杜撰我生平的;有采访我所谓的密友的;甚至还有热心人上传了我们以前在校园里小范围表演的视频,不过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居然还有一张我的照片贴在了歌迷为我创建的博客封页上。
我依稀记得那是我们乐队刚刚组建的时候,每个人都心血来潮去分别拍的,我坐在黑幕前,背对镜头,侧着脸,抱着吉他,□着,一幅巨大的信天翁艺术画纹在了整个后背上,虽然该遮住的地方全都遮住了,但仍然透出一股异教徒般的、令人窒息的迷离之美。
我记得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大吃一惊,但随后便静下心来,且不说这张照片我只露出半张脸,就算正面也未必看得出我是谁?当时,乐队每个人都画着标志性的诡异彩妆、带着一头红色的假发,我的真面目被掩藏的很好。
想到这里,我自嘲的笑笑,四年了,我一直都掩藏的很好,除了我最亲密的好友Eva和网友Sea之外,没有一个人将我和Alba联系在一起,我参加乐队活动的时候,我都是装扮好的样子,而平时在校园里,我只是一个和Eva寸步不离的外籍美国学生,去年的眼睛手术后,我带上了眼镜,平时走在校园里愈发显得普普通通,而平时在舞台上的我带着隐形眼镜,光彩照人。
我推掉了所有的采访,我平时和队员们就只在网上和电话联系(私人电话我们会为别人保密),现在更加见不到我的踪迹,既然决定比赛后就消失,自然没有反悔的道理。
鼓手Sean,乐队里年龄最小的师弟,现在还是大一,原来的鼓手毕业以后,我们在新生里选□的,他看上去挺忧郁缅甸的,但实际上活跃胆大,颇有披头士那时候的风范,他已经无数个电话打给我了,一个劲的叫我姐姐,不遗余力的劝说我放弃退隐的想法:“姐姐,你就甘心这样急流勇退吗?我们熬了这么多年,终于熬出头了,现在正可以大显身手的了,现在还只是在加州,等明年我们准备充分了去挑战美国偶像,以你的水平肯定能冲得出的。”
我实在被他劝的烦了,只好打电话给队长Jim,求他替我向Sean讨饶,我去意已决,不会为了任何理由改变的,Jim是个老成持重的人,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说:“比赛那天你如此投入,我就有这个预感,你事后也向我正式提出过退隐,我也素来知道你在名利上并不计较……”他特意停顿了一下,颇为踌躇的接着问道:“但是,你真的能甘心?”
我记得我在电话里是这么对Jim说的:“大学四年,幸好有你们和乐队,我在异国他乡从出生到现在那么长时间了,才多少有一点儿归属感,所以我一直珍惜的就是这简单的感觉,现在我有不得不回去的理由,别人看我是名利尽失,你却知道,只要我们还是朋友,我就没什么可损失的。”
Jim了然的片刻沉默,然后平静的说道:“行!你放心吧!Sean不会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