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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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 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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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秋站在浩浩荡荡的百官之前,恭敬有礼的对我笑,她说:“恭送殿下。”

鼓号声高声奏响,我一步一步的离开咸阳,离开这座我生活了三十四年的古老城市,马车渐渐行驶,我离开了我的国家,我的子民,还有,我的爱人。

公元196年年末,我死在前往南方还巢邑的路上,举国大丧三月,最后,被葬在龙脊山的大秦皇陵中。

公元195年,秦氏点秋登基,成为大秦帝国唯一的一位女帝,其子秦念之被册封为国储,居于太子东宫。

公元193年,秦念之继位,国号仍为大秦,尊秦点秋为秦母,胡亥为圣祖大帝。

岁月空洞,时光急速,我安住在大秦皇陵中,一睡百年。

这一百年里,我睡得很不安稳,我总是会梦到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点秋端着一碗参汤,送到大殿上,我正要喝,她突然拦住我,然后像是做梦一样的问:皇上心底的人,真的是臣妾吗?

当年,我只是笑笑,轻声的说:你是朕的皇后。

然后点秋轻笑,笑容淡然,轻声说:喝吧,是臣妾亲手煮的,皇上操劳国事,身体要紧。

这个梦一直纠缠我,以至于让我过早的从沉睡中醒过来,商丘的族人井井有条的活动在大殿里,保持着世代的恭敬。

商正已经很老了,我睡着的时候,他才不过七岁,如今,已经是百岁高龄的寿星公了。他颤巍巍的来到我的面前,佝偻着背脊,跪在地上,声音苍老的说道:青木大殿在百年前,就住进了人。

大门打开的时候,到处都是刺鼻的灰尘,鞋底踏在厚厚的尘埃上,有细小的风从主殿的方向传了过来,掀起满地纷纷扬扬的梨花花瓣。青碧的竹子清幽的摇曳着,沙沙作响,湖面波光粼粼,一切都是静谧的幽静和安详,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只除了那座竹制的小屋,和屋前那片兰草花园。

打开房门,到处都是她生活过的痕迹,青色的纱帐,干净的衣服,竹制的椅子,密密麻麻的书籍,还有书籍中那些他讲给她的改头换面的小笑话。

时间无比缓慢,又无比急速,在我无知无觉的陷入沉睡的时候,她就生在这座青色的竹屋之内,细细的回忆着我们这凄苦而又无涯的一生。

她没有坟,甚至没有一块石碑,坐在那个幽深的温泉边上,两旁都是沙沙的竹林,我突然就明白了。

我知道,她就在下面,化作了水,化作了风,化作了这万千竹叶中的一枚,在等着我,给她一个答案。

秦风之死,并非我有意为之,他犯了通敌之罪,将兵部的消息卖给匈奴单于,害死边境将士无数,我不杀他,不足以平民愤,也对不起为大秦战死的百万将士。

你恨我为了霸占你,陷害杀死了你的丈夫,让你成为寡妇,让你的孩子成为孤儿。我曾对你解释过,只可惜你并不相信,如今,尘土归墟,万事了了,我终于有勇气站在你的亡灵之前,将这些话再重复一遍。

你不愿怀我的孩子,逃出寒沙城,于雪地中浸泡冰湖,骑马摔跤,甚至不惜被匈奴人蹂躏糟蹋。其实,如果你不想,只需跟我说一声,也就可以了。你想要我走,想要我死,想要坐拥大秦的万里江山,我就统统都给了你。

点秋,你长得真的很像是一个我曾经爱过的女人,但是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你早已不再是她,你是秦点秋,是我的皇后,是我深爱的女子,是和我风风雨雨渡过半生的女人。只是,我们之间有太多的猜忌,有太多的憎恨,有太多的怀疑,这些东西像是一条绝望的鸿沟,横在我们两人之间,我在这边,你在那边,谁也不肯踏前一步,终于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然而,你已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又何必放弃一切,追随我到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孤独而寂寞的活着?

难道,在你亲手送来那一碗一碗毒药的同时,也会有丝丝缕缕的不忍和伤心?

点秋,你我一生错过,今生,我已无力回天,但是,我绝不会就这样屈服于天命,我会等待千年,用我的双手将历史的轨道归于原位,然后,再一次在2516年5月6日的那个晚上,回来找你。

这一次,我不要皇位,你不要嫁人,将时间倒退回原点,好不好?

请你等着我。

就这样,清鹏一部,变成了清鹏七部,我用尽办法驻颜长生,研究象龟的沉睡千年之法,钻研细菌学、商贾之道、统筹华夏的经济命脉,静候那个扭转乾坤的时机。

然而,我还是太高估了自己的力量,无数次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付诸东流,刘邦项羽早已作古,唐宗宋祖早已淹没,何来汉唐盛世?何来明清败落?何来民国共和?

我的那些执念,终究只能成为一个笑话,大风呼啸而吹,所有的梦想零落在千古的岁月之中。历史沿着一个无法控制的方向奔腾而去,我什么也做不了。

离开皇陵的那一天,秦之炎也醒来送我,在他的身上,我总是可以看到点秋的影子,很多时候从沉睡中醒来,看到他独自坐在青木大殿的竹林之中,我都会有一瞬的恍惚。

我见过那个女子,在楼兰的纷飞战火之中,那个一身戎装的女子像是一朵璀璨的流星,凌厉绝辣的燃烧着狰狞的戾气。那是个倔强且孤傲的孩子,有着未来世界的女人中少有的坚强和独立,这样的性格,是一把刀,伤害别人的时候最先受伤的,永远都是自己。

我不知道之炎会这样孤独的沉睡多久,那是属于他的命运,我不能多加干涉,因为我自己的,本身就已经失败了。

我走遍了华夏的每个角落,无所谓到哪里去,只是慢慢的走,看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肆意的挥耗着我的时间。

这一生太过于漫长,原来世人眼中充满诱惑的所谓长生,就是这般的寂寞和孤独。

那一天,我跟着英国的水手一起去印度,在海上遇上风暴,迷失了方向,在风暴中,一束明灯突然刺透黑暗,水手们欢呼一声,就向着灯塔的方向而去。

上岸之后才知道我们偏离了轨道,来到了波斯湾,大荣皇后千年前在此修建的白塔救了我们的性命,当地的百姓告诉我,这座白塔的名字,叫做长生。

我就此没有离开,而是成为了一个守塔人,一直居住在长生塔上,为过往的船只点燃灯火。

一日又一日,生命,很简单。

十六年后,我老了,那天早上,露玛跑到塔顶,拉着我的手大声叫我去她家吃饭,露玛是印度人,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小麦色的健康皮肤,今年刚刚十四岁,总是会缠着我为她讲东方的故事。

终日吹着海风,我的耳朵已经不好用了,我大声的问她,你说什么?

可是话音出口却像蚊子一样小,露玛吓坏了,不停的摇着我的手臂,然后擦着眼泪就跑了出去。

我想,我可能是要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幻觉,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似乎看到了点秋,她仍旧是当年的那副模样,明眸皓齿,扎着细细的辫子,满脸泪痕的拦在我的车架前,大声的喊:我不能没有丈夫的,我的孩子不可以没有父亲。

点秋,我想做你的丈夫,我想做你孩子的父亲,可惜时间错了,我终究不能取代。

海风吹进我的眼睛,一生中的第二次,眼泪缓缓而下,不是伤心,我只是累了。

这无涯的一生,终于走到了尽头。









   金少凰番外之《弦心漫步》——金砖
一辆精致的马车缓缓停在森森楚宫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立刻迎上前。

“金二公子万安。”

车内传出极为清爽的笑声。“你这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啊,对我说万安,那对大皇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别再说了,万一传到大皇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霉。”

“是是是,金二公子说的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喜,就……”

那士兵点头哈腰,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明媚的阳光下,一身银丝暗绣的长衣夺目生辉,衬托着本来就雅致的白玉脸庞更加俊秀非凡。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意却隐现一抹算计的诡异。

那士兵抬头看到下车之人,不禁咦了一声。

怎么不是二公子?

银衫公子笑眯眯看着士兵,整了整衣摆。“金家不是只有二公子能坐这辆马车的。记住,今天打赏你的人,是我。”

随手扔给了那小兵五十两银票,银衫公子大步迈进楚宫,身后小兵躬身大呼——

“谢金三公子!

当神秘的金三公子风度翩翩行走在大楚禁宫的长廊上时,另一头的栖凤殿中,大楚国母庄皇后正在和金少凰茶聊。

她饮了口茶,缓缓放下茶盏,淡淡说道:“少凰,我一直当自己是你的朋友,是以,在你面前我也不会多说那些虚的废话。眼下长江流域洪水成灾,整个流域两岸千万顷田地民房被洪浪吞没,两个月过去了,国库为赈灾已过度损耗。情非得已,我希望你能慷慨相助。”

殿前的庄皇后眉如远山,目似深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年纪,却自有一番尊贵的气度和慑人的风采。对于其他人来说,庄皇后是个值得敬仰与尊敬的女人,她一手帮着丈夫夺得江山,实现天下一统,巾帼不让须眉。但是对少凰而言,她还有一点不同——她是这世上唯一能看透他的女人。更何况,贵为一国之母,她说把自己当作他的朋友,而非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有此一句,足够了。

“少凰站着的这方黄土,是大皇的天下,身为大楚子民,国家有难自当出一份力,少凰责无旁贷。皇后放心。”

青夏闻言轻笑,淡淡瞥了他一眼。

“到底是个生意人,让你掏口袋心疼了罢?也是,要动用到你的又怎会是小钱,区区几十万几百万白银仅仅够塞牙缝,这次洪灾,百年一遇,整个长江流域已是死海一片,救灾、赈灾、重建、废旧业新……哪一样不花钱,只可惜大楚江山初定,国库尚不够充盈,否则我何至于揪着你的银子不放,身为国母,这点银子我不会欠你的。”

少凰静静听着,明白皇后是怪自己刚刚那几句话不实在。“这,少凰绝不是在与您打官调……”他顿了下,忽然笑着摆摆手:“好好好,算我说错了话。你都开口了,银子我哪会不给,更何况大皇为的是天下苍生。还不还以后再说,就是大皇不还我银子,我也不会说什么,有你在,不还银子放几道利我通商的政策也是一样的。”

青夏仍是淡淡笑着,眼里却多了抹精光。“你倒是会算计,知道真金白银不如明文政策。罢了,我自有安排。”

见少凰挑眉一副泰然处之的模样,她的笑蓦地加深了几许,端起茶颇具玩味的问道:“少锦怎么样了?”

青夏口中的金少锦是金少凰的正房夫人。

海市金家,富甲天下,只可惜香火不旺。当年的金老爷子膝下虽有两个儿子,但大儿性情跋扈,难成大器,尤剩二儿子少凰聪明伶俐,是个当家的好苗子,可看在老爷子的眼里少凰又偏偏是个温吞个性,老爷子忧心其只身承受庞大的钱部会心有余而力不足,便暗自为尚处年幼的少凰物色其未来的贤内助,以助少凰挑起大业。

少凰尤记得多年前一个安静的午后,父亲指着一个不过十岁的女娃娃对尚年幼的他的说:“凰儿,她叫少锦,是你未来的妻子,是爹千挑万选出来辅佐你的人,你要好好待她。明白吗?”

面对父亲不同往日的认真,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此后,父亲七年磨剑,终将当年有着一双桀骜利眼的女娃炼成一件衬手的神兵利器,助他担起商丘钱部大业。而她也将此视为使命,为金家尽心尽力,忠心耿耿。在她的帮助之下,他渐渐脱离青涩,终于能够独当一面。然而就在他们婚后第三年,老爷子撒手人寰,一向平静无澜的金少锦,那一刻竟双眼蓄泪昏了过去,半天后醒来,却患了失语症。一个月后,她终于开口说话,少凰却发现,此少锦已非彼少锦。

原来沉默寡言,事事稳重的性情消失无踪,变成了一个刁钻古怪,个性张扬之人。她处事高调,大步大笑,常常一身男装出门,自称金三公子,结交各类奇人异士,更是不知在何时,她竟与楚皇、皇后私交甚密,叫人费解。这个女人为金家奉献十年光阴,他敬她,是以他对她并不约束。只是近两年来不知何故,她竟拼命与他对着干,状似不给他下绊便不能解恨一般。十年……也许金家欠她了罢。

既是觉得欠了她,还她也就罢了,可是少凰自己也不甚明白,一代奸商深藏不露如他为何总无端端会被这小女人玩弄于魔掌之间?

奇之,怪哉。

故此,当听到青夏这么懒洋洋问起少锦时,少凰心下咯噔猛跳了一拍,刚进嘴的一口碧螺春险些喷了出来,随即懊恼的瞪了当朝皇后一眼。

——哪壶不开提哪壶!

话说一国之母哪是随便什么人说瞪就瞪的,是以少凰立即就为此付出了代价。

如果他知道他家中那个不安分的夫人此时正一脚迈进楚大皇的御书房,他绝对不会再多待哪怕一刻钟,他不知道,所以他还在栖凤殿悠然自得,所以在少锦跨进御书房门槛的那一刹那,他已注定要失去一些东西。

拜他的无知所赐,金家少锦顺顺当当在楚皇御书房踩下一个让少凰几欲内伤的金脚印,迎接她的,是大楚皇帝震怒的声音——

“要你何用!滚出去!”

下一刻,就见一个大臣仓皇从殿内退了出来,几乎是连滚带爬。少锦扶了对方一把,低笑道:“大人慢走,小心门槛。”

“外面是少锦吗?进来吧。”听到声音,楚离的怒气稍转平和了些。

走入大殿,少锦微微作楫。“参见陛下。”

坐在高高龙椅上的蟒袍男子正是楚离,已过而立之年,紧蹙的眉峰昭示着他此时的困扰,挺直的脊梁和炯炯的虎目又仿佛向世人宣告他的雄心勃勃。他看到金少锦,敛了怒容,摆摆手:“你在旁边坐着。”

他今天心情很不好撒。金少锦眉梢微挑,扫了眼大殿中剩下的一名年轻臣子。

“张肖白,朕的意思你要记在心里,该做的一定要做到做好,长江洪涝是天灾,躲不过,但两个月了,时间一拖民心会乱,朕不想看见怨声载道,不希望这天灾衍生成**!”

“微臣领命!微臣自当殚精竭虑,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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