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之妖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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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之妖孽人生-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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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明白缘由和自己身上的自然气息有这一功能后,轩辕十四就没有了再在宠物店里呆下去的兴趣了,转身朝着店外走去。

山庄里可是少了一些看家护院的存在,光靠人力的话,显然是不行,这个时候,养几条狗,关键时刻预jing的能力比人还要强,如果养的是些能听懂人话的狗,那么……

轩辕十四脑中浮现出完全又狗组成的保安队,可以充当导游,又可以保证山庄不被人偷偷摸进以至造成什么损失啥的,关键时候,更是能起到武力的作用……

别小看狗狗,狗也是从狼进化来的,而一条好狗的威力,可能不逊sè一条野狼!真要是凑够一定的数量,轩辕十四相信,这群狗狗能起到狼群的作用!

狼群啊,猛虎见了也要避让三分!想想轩辕十四就觉得兴奋不已!

以前,即便是有了这想法,也难以付之于现实,但是,现在就不同了,自己身上的自然气息,就是寻找好狗的最佳!

以后,以捕头为首,百十号的獒犬在自己的带领下,指哪咬哪……他*,就算是有人真想对付自己,那也得掂量掂量能不能在狗嘴下脱生?再厉害的人也不行啊,至少,他他自己是知道的,当初他面对十多条的野狗时,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下场!

鹦鹉见轩辕十四离开,似乎也想跟着离开,可是拴在挂杆上的绳子却限制了它的zi you。刚飞到门口就被绳子扯住,从空中掉了下来,摔到了地上,一翻身,又挣扎着扑棱起来,急得哇哇大叫:“救命……救命……”

一只鹦鹉居然会叫救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个人呢!这也忒人xing化了?

轩辕十四回过头来,无奈的看着这只还在空中扑腾的鹦鹉,未想到竟有一天被一只鹦鹉缠上大喊救命,好像它被怎么了似的!

店老板这时也跟了出来,见此情景也是哭笑不得。这只鹦鹉自己飞来不久,一直是好吃懒做不说还挺大牌,完全把这里当成了免费的食堂,从来不刻意卖个嘴什么的,没想到今天竟有这么无赖的一面。

更甚的是,一旦有顾客相中了这只鹦鹉的卖相,这家伙似乎也知道自己要把它卖掉,这时也知道说话了,说话就说话呗,还满嘴的脏话,直到将顾客骂走了为止!

想想也是,只知道骂自己的鹦鹉,还会有人愿意掏钱买吗?买回去找骂不成?还没人jian到这种程度不是!

“不知这位先生对这只鹦鹉有没有兴趣?”只是添钱的货sè,这老板显然不愿意继续留下去了,好不容易见了一个可能买走的主,自然不愿意错过。

“有兴趣!有兴趣!”

 第213章 奇葩的鹦鹉(下)

(第一卷 身在农村)



第2章奇葩的鹦鹉

“有兴趣!有兴趣!”轩辕十四还没等说什么呢,那只鹦鹉却抢先答道。 

太神奇了!

这下,轩辕十四也迈不动脚步了,这家伙该不会是人变得?还成jing了呢!

轩辕十四本yu拒绝宠物店老板的,可是现在却有些心动了起来,转念一想,其他宠物在城市中呆的久了早早就失去了灵xing,而这只鹦鹉虽处于城市中却还能保持如此高的灵xing,对自己身上自然的气息敏感如斯,并且还如此的聪明,比山中那些生长于自然中的天然生物都灵xing,毕竟有其过人之处,有什么天分异秉也说不定。

如此灵xing的东西呆在城市中逐渐消磨掉灵xing,最后变成和其他宠物一样的状况,也实在是有些可惜。

“哦?多少钱?便宜的话还可以考虑考虑。”打定了主意,轩辕十四很是随意的问道。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是,在jing明人眼里却是有学问的。很明显这个老板是很乐意出售这只鹦鹉的,甚至是有些急切。如果这个老板是一个jing明人,就会从这几个字中得到一个信号——这位是不太在意鹦鹉本身的好坏的,只是在意价格。如此,老板在报价钱时就会考虑考虑价钱的适可度,考虑会不会报的太高了将人直接吓走,所以价钱报的就不会脱离实际、虚高太多。

“这是一只葵花凤头鹦鹉。”宠物店老板先没说价钱,反是介绍了起来。

鹦鹉指鹦形目众多艳丽、爱叫的鸟。它们以其美丽无比的羽毛,善学人语技能的特点,更为人们所欣赏和钟爱。鹦形目有鹦鹉科与凤头鹦鹉科两科,种类非常繁多,有2属5种,是鸟类最大的科之一。

鹦鹉是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鹦鹉的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坚果。鹦鹉类在世界各地的热带地区都有分布,亚热带森林中羽sè鲜艳的食果鸟类。在南半球有些种类扩展到温带地区,也有一些种类分布到遥远的海岛上。鹦鹉在拉丁美洲和大洋洲的种类最多,在非洲和亚洲种类要少得多,而大洋洲的鹦鹉比其他大洲的鹦鹉更加多样化,足趾为对趾型,第二三趾向前,包括一些人们最熟悉的、最美丽和最独特的鹦鹉。其中澳洲的虎皮鹦鹉和葵花凤头鹦鹉等是人们最熟悉的鹦鹉。

眼前这只鹦鹉就是这个品种。

所谓的葵花凤头鹦鹉,并不像人们常见的鹦鹉那样颜sè多样化,相反,它却是以白sè的羽毛为主,雪白漂亮,头顶有黄sè冠羽,在受到外界干扰时,冠羽便呈扇状竖立起来可达到4厘米长,就像一朵盛开的葵花。葵花凤头鹦鹉的羽毛雌雄同sè,无法从羽sè鉴别雌雄。雄鸟虹膜为黑sè,雌鸟为褐sè。翅膀和尾巴内侧面是浅淡黄sè,鸟喙和脚是黑sè或暗灰sè。葵花鹦鹉的羽冠颜sè随产地不同而不同,有四个亚种,区别在于身体的尺寸和鸟喙的大小不同,其中三种是白眼圈,而葵花凤头鹦鹉菲茨罗伊河亚种是蓝sè的眼。

眼前的则是属于后者。

“这种鹦鹉在咱们中国可是不多见,多是由国外引进而来,而这只……”宠物店老板接着说道。

“你就说多少钱得了!”轩辕十四挥手打断了老板的长篇大论,显得很没耐心一样。

“呃……”宠物店老板明显的一呆,心里忍不住嘀咕:难道这位真不想买?奈何轩辕十四满脸的不耐,惟恐自己一拖人家就走了,再也顾不上废话了,忙说道:“这个……两千五怎么样?先生,两千五百块钱能买到一只葵花凤头鹦鹉,这好事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啊!”

这个价钱虽然稍微高一点,但是还没有脱离实际范畴,况且还有可商量的余地。

轩辕十四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一句话就给了宠物店老板一个一言不合就拍屁股走人的形象,这样才能将初价定的比较合理,而后的砍价才好进行。

当然,这么简单的几个字也是要分人而言的,只能对于jing明的、可以察言观sè的老板而言。如果遇见一个纯心宰人的老板,就会把这些字理解成“我是一只肥羊”。

很显然这位宠物店老板是前者。

“什么鹦鹉我是不懂,不过,我却知道,如果两千五能卖掉的话,那么这只鹦鹉就不会等到我来了。老板,你这人不实在啊!”丢下了一句话后,轩辕十四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

“救命……贵了……”即便是再有灵气,再是聪明几分,也终究不过是一只鹦鹉,还比不上一个人的智商,更何况,轩辕十四做的很真,即便是宠物店的老板都是信以为真,更别说这只鹦鹉了,见轩辕十四又要走,小家伙急了,扇动着翅膀死命的叫着。

“好商量……哎,先生,别急着走啊,咱们一切好商量!”宠物店老板也急道。

其实,这么聪明伶俐的鹦鹉远远是不止这个价钱的。但是别的客户来时,从来都没见过这只鹦鹉像今天这么热情,反而是恶语相向。自然就没有人喜欢了,一般客人是过问都不过问,也就谈不上价钱了。

宠物店老板甚至联系过以前的买主,结果,价钱压到了一千以下,人家也是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事谁会花钱请个祖宗回去找骂?jian还是咋地?

况且,这只鹦鹉是自己飞来的,没有成本,无论卖多少价钱都是稳赚不赔的。

“先生,想多少价钱要?”宠物店老板叫住了轩辕十四yu走的身形说道。

“你这只鹦鹉也是个怪胎、奇葩,估计是没人要的。老板就给个诚心价!”轩辕十四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将皮球又踢给了宠物店老板。虽然说不懂鹦鹉,但是,无可否认的,他喜欢上了这jing明的小家伙。

这会儿谁先倒出低价其实是吃亏的,因为这样就给了对方一个再压一次价的机会。老板当然也懂这些,但是这会儿也顾不上这些了,实在是真心想要出售这只鹦鹉中的“奇葩瑰宝”了。

能卖了,还有得赚,错过了眼前的这人,他只能给这只鹦鹉“养老送终”了,毕竟,轩辕十四这样讨这只鹦鹉喜欢的人,可不多见,谁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上!

“两千,这是最低价了”宠物店老板故作为难着说道。

“老板,都这会儿了,你还是没诚心呀,你看我像是能随身带着两千块的人吗?”轩辕十四说着,不着痕迹的背过手去,手一翻,皮包进了女娲神戒,如今,他身上只剩下了一身的地摊货。

轩辕十四现在才发现,穿成这一身出来,还是有着一定的好处的,至少……

宠物店老板看了看仿佛知道这是决定命运的时刻而安静下来的鹦鹉一眼,卖又卖不出去,杀又下不了手,放在店里还浪费伙食,又打量了下轩辕十四的穿着,这才发现这年轻人穿得实在是不咋地,除了干净整洁点,没一样能拿得出手的,当下无奈地说道:“这样,左右我出的价先生都嫌高,那还是您给个价,您就说能出多少钱。”

“八百!”轩辕十四一锤定音,声音中满是不容置疑。

“太少了,还不够买进来的本金呢,再加些。”宠物店老板眉头顿时皱了起来,这价格,比他理想中的,差得太多了点。

“骗子……骗子……”宠物店老板刚收住话头,那只刚才还安静着的鹦鹉就迫不及待跳出来揭穿。

“呵呵,”轩辕十四一声轻笑,眼中满是笑意的看着宠物店老板,慢声说道:“这只鹦鹉挺聪明的呀。”

宠物店老板也只能附和着干笑了两声,脸上略微有些尴尬。这一刻,他都有心杀了这只鹦鹉吃肉了,关键时刻,怎么能出来拆自己的台?*,枉了自己喂了它这么多天!

“既如此,我就再加两百凑个一千,如果老板还是觉得吃亏,那我转身就走,绝不再唠扰老板。”轩辕十四拍板说道。

宠物店老板犹豫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还在吊杆上聒噪的鹦鹉一眼,最后下定决心道:好,一千就一千,今天就当赔钱交了先生这个朋友。”

在鹦鹉连声的“骗子”声中,轩辕十四很是爽快的付了钱,看到这股子爽快劲,宠物店老板有了一种上当的感觉,似乎哪里不对劲呢?

满心疑惑的宠物店老板将拴在吊杆上的绳头解下来交给轩辕十四。随即,在宠物店老板不解的眼神中,轩辕十四将绑在鹦鹉腿上的绳头解下来,完全将之放归zi you。

轩辕十四还是有这个自信这个鹦鹉是不会跑路的,或者是赶都赶不走。如果现在还会轻易离开,也就不值得自己花费这么长时间将之买下来了。

出了宠物店,鹦鹉果真没有飞走,只是在空中转了一圈就有落在轩辕十四的肩膀上,轻轻地梳理着羽毛。看得宠物店的老板又是一阵惊奇,只能感叹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第214章 买狗(上)

(第一卷 身在农村)



第24章买狗

不得不说,这只鹦鹉的卖相相当的受看,加上是难得一见品种,一路上倒是惹来百分百的注目礼。//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女孩,在看到轩辕十四的样貌后,竟有不少上前来搭讪的,甚至还伸手去摸鹦鹉,胆大的,还借机揩轩辕十四的油,弄得轩辕十四不胜其烦。

但是轩辕十四也是没有办法,在这种人群中也不能将鹦鹉突然放进戒指中呀,如果一个活物那样突然凭空消失了,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只能架在肩上了,迎接着飞来的艳福也是百般无奈。

当然了,也有人上来问鹦鹉卖不卖的,这些,直接给他pass掉了,笑话,这么聪明的鹦鹉,傻了才卖,他又不缺钱!

最后,只能装成瞎子、聋子,对那些上来搭讪的人一概无视,大步的向狗市走去。

进了狗市中,肩上的鹦鹉竟然会狗叫,走过之处总是会惹起群狗激愤狂吠不止!

没想到,在这里竟然遇见了一位熟人,赵万里也拉着他的阿雷跟着几个人在这里正转悠着呢!

轩辕十四还没看见赵万里,远远地,人家就早早打招呼了。确实,像轩辕十四这样一路上走到哪里都能引起狗吠,不想引人注目都难。说实在的,轩辕十四真的不想这样,但是站在他肩上的鹦鹉总是能轻易挑起狗狗们的激愤。

遇见一个熟人轩辕十四也是很高兴的。本来今天到这种宠物市场来就是抱着买几只小狗实验下自己猜测的心思,但是却对狗狗的了解并不多。这不正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来了,自己是对狗知之不甚详,但是有人了解的多呀,正好可以让赵万里帮自己挑选一只品种比较好的小狗。他也是一位爱狗的人,对狗的了解一定很充分,肯定能帮忙看看狗狗的血统,而自己只要在灵xing的有无上把把关就行了。

“赵大哥,你怎么也来了?”轩辕十四走上前去,问道。能在市碰到赵万里,这让他想到一句话,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来参加一个同学的婚礼,这不,听到这边有这么一个市场,就过来逛逛。”赵万里笑着给轩辕十四一个熊抱,然后捶了轩辕十四一拳,又道:“不是我说,轩辕老弟,你瞒得我好苦啊!”

“我瞒你?”轩辕十四一愣,不知赵万里怎么就蹦出这么一句话来。

“你是那个抢钱王子,为什么那天你没和我说?你小子,弄得我在你嫂子跟前丢了老大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与这个社会脱伍了呢!”确实,那天赵万里没少了因这事被媳妇笑话,今天见了轩辕十四,就忍不住吐起苦水来。

“你又没问我,我总不至于写个简历贴脸上?”轩辕十四耸了耸肩,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不想在这话题上多说些什么,看着赵万里拉着他的阿雷,于是他很是奇怪的问道:“你怎么将阿雷也拉来了?”

“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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