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朱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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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 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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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

“大嫂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啊!”

“大嫂晚上好!”

偶尔碰上一两个士兵,向她恭敬地行礼和问安,她微笑着点头回礼。实际上,她并不讨厌这些人,甚至还有点喜欢他们,但她也不甘心和这些人继续待在一起,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很难说得明白。

借着月光,她走到了关押马千九的小山洞前。两个哨兵坐在山洞口,眉飞色舞地谈论着白天的大战,兴奋劲儿还没有褪去,张樱仙没有心情去听他们在谈什么,只是不停地听到“朱八哥好厉害”这一句话,从他们两人的脸上,可以明显地看到仰慕和敬畏。

见到张樱仙走了过来,两名哨兵同时跳了起来,恭敬地道:“大嫂怎么来了?”

张樱仙微微有点紧张,强行压了压慌乱的情绪,尽量把声音放得平和,用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道:“相公叫我来把马千九带过去,他有话要和马千九说。”

“咦?”两名哨兵楞了楞:“朱八哥怎么叫大嫂亲自来带人?随便叫两个士兵也好啊。”

张樱仙被这个问题唬了一跳,她还没真没想到,两个哨兵的思路这么清楚,她赶紧轻咳了一声道:“马千九是我和相公的老熟人了,以前都是一个马家大院里的,所以叫我过来招呼……”

“哦,原来如此!”两名哨兵很轻易地被这个谎话瞒过了,这种真七成,假三分的谎话,是最容易骗倒人的。

很快,马千九就被他们从山洞里牵了出来,他被关押了大半天,神情略有点委顿,看到张樱仙站在面前,马千九似乎吃了一惊,但惊讶很快就从眼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恍然大悟般的神色。

“你们回去休息,我自己带他过去就行。”张樱仙对哨兵挥了挥手。

“大嫂,您小心点,虽然捆着,他毕竟是男人……”两名哨兵把牵引马千九的绳索递给了张樱仙:“要不要咱们陪同着押他过去?”

“不用了!”张樱仙尽量镇定地道:“都是老熟人,知根知底的……”

哨兵退去,张樱仙牵着绳头,带着马千九向山后走,两人都默默不语。张樱仙是害怕周围有人听到,所以不敢乱说话。马千九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两人走了一阵,看到左近无人,张樱仙突然向旁边的小路里一岔,带着马千九一阵急走,两人七拐八拐,左拐右拐,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边。由于今日大胜,官兵已退,这条小路已经没有哨兵放哨了,周围安安静静,只有草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

张樱仙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马千九手上的绳索。

“咦?”马千九略有点意外。

只听张樱仙用急促的声音道:“马总管,带上我逃……我和你一起回去。”

马千九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张樱仙是来做啥的,原来搞了半天,她是要放我逃生,顺便也想让我带她逃生……人这东西,在这种时候总是会特别的聪明,不需要多说什么,只需一句话,足以讲明白很多意思。

张樱仙蹲下身子,从旁边的草丛里摸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小包干粮,足够两个吃上好些日子的干饼,有一个小小的皮囊,装了一囊水,还有一个火折子,可以用来升火,居然还有两套换洗衣服……女人就算逃命,也要带着衣服逃,张樱仙很忠实地贯彻了这个特色。

张樱仙把手上的剪刀也顺手放进了小包裹,然后把包裹递到马千九手边道:“马总管,我准备了这么多东西,足够支撑到我们逃出黄龙山了……”

马千九接过包裹,脸上闪过一抹略带些尴尬的神色,他没有接张樱仙的话,只是突然问道:“二少奶姐……我刚才听到,那哨兵叫你大嫂……你和朱八两人……”

“这个……”张樱仙苦笑一声:“朱八强抢了我做他的压寨夫人……”她正准备说: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他并没有碰过我……

但是这后半句话还没出口,马千九突然低声道:“抱歉,得罪了……”话音落下,马千九突然从小包裹里抽出了剪刀,猛地向前一扎,狠狠地捅进了张樱仙的腹部……

一三五、刀伤入腹

“为什么?”张樱仙想问,但这句话没问得出口,剧烈的疼痛感,以及被马千九出手暗算的那种惊愕感,使得她一句话都没说得出来,甚至没有惨叫。她只是捂着腹部,缓缓地坐倒了下去,鲜血从指缝里渗出,很快就染湿了她小腹处的衣衫,粘粘的十分难受……

“你身为咱们马家的二小奶奶,却被一个贼抢来做了压寨夫人,咱们马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二少爷叫我来亲眼确认你死!”马千九认真地道:“可是官兵打了败仗,你没有死在杨洪手里,只能死在老奴的手里了……老奴在马家出生,在马家长大,为了维护马家的声誉,什么也做得出来……”

张樱仙的嘴角飞快地闪过一抹苦笑,她本来想解释的,朱八没碰我!真的没碰我!可是……人家没给她解释的机会,而且她终于懂了,就算解释也没用,谁会相信一个女人落入贼寇的手里,却还没有被玷污?她只是好不甘心……辛苦地保护着自己,夜夜担心着草帘被揭开,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甚至连马千九转身跑掉也没注意到,脑子里纷乱如麻,只感到滚烫如火的鲜血从伤口流出,流到手上……变得像冰一样冷!活下去的理由似乎已经没有了……不如,就这样死在这里,也许更加幸福?

就在这时候,秋叶从山道上飞快地跑了过来,隔得尚远,她就借着月光看到了坐倒在树边的张樱仙,三步并作两步跑近过来,看到她半身浴血,秋叶吓了一大跳:“小姐……你怎么了……”

张樱仙不答,只是眼神涣散地扫了秋叶一眼。

主仆两人毕竟相交多年,这一眼看过来,虽然没说什么话,但秋叶已经大致上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张樱仙的面前,抱住她的肩背,大哭道:“苦命的小姐……”

一个女人哭,一个女人发楞,生命之火正在缓缓熄灭之中,突然,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谁在那里鬼哭?”

原来是王二的声音,白天打仗的时候,王二一个人跑得太快,结果和后面的部队脱节,差点影响了战局,他被朱元璋罚在山顶的练兵场上站桩。王二虽然经常冲动易怒,但是个认打认罚的好汉,被罚站桩之后二话没说,就一直在山顶上站着了。

但是王二也很爱面子,站在练兵场中间被人看罚站,多不好意思?他就向后山位置移了老远,故意站在了远离众人视线的歪角位置,这位置距离下山的小道比较近,秋叶一哭,顿时就惊动了王二。

“大半夜的鬼哭狼嚎,吓人不吓人?”王二一边念叨着,一边走了过来。其实他还是一个热心打抱不平的好汉,当初朱元璋初到贵境,饿得走不动路,王二就主动找上去,把自己的肉分给朱元璋吃,从这些地方可见,这个人很爱管闲事,听到有女人痛哭,他这种性子的人哪里按捺得住?

王二走过来一看,顿时唬了一跳,只见张樱仙脸色苍白,半身浴血倒在地上,秋叶抱着她嚎啕大哭,这情景也有够怪异的,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嫂怎么了?”

秋叶指了指山路:“马千九……他刺伤了小姐,然后跑了。”

王二不傻,再加上他也是马家大院里出来的,对这几个人的关系十分清楚,一听这话,也明白了个五六成,一时之间,怒发刷地一下冲了起来:“贼子安敢?我追上去,把马千九这混蛋抓回来挫骨扬灰,你别哭了,再哭下去大嫂就不行了,赶紧背她回去,找人救她,现在医治也许还来得及。”

说完之后,王二撒腿就向山道上跑,一溜儿就追了下去。虽然他不知道马千九向哪个方向跑的,但是王二也有不少在山里打猎的经验,要追踪一个外行人,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情。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秋叶被王二一吼,才想起了要把小姐送去医治,再哭几声,只怕张樱仙真的要去见阎王爷了。她赶紧矮下身,将张樱仙背了起来。好在秋叶并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而是一个勤劳的小丫鬟,平时做的杂事不少,身体锻炼得还行,所以背个人也能走得动,她背着张樱仙就向着朱元璋的山洞里狂奔了回去。

朱元璋刚刚躺下休息,就见到秋叶背着张樱仙,神色惶急地冲了进来:“朱八哥,救救小姐吧……快找大夫……”

一向比朱元璋更加节检的秋叶主动点亮了屋子里的油灯,昏黄的灯光映照出张樱仙惨白的脸庞,仿佛一张写满了心碎二字的宣纸。

朱元璋只看了一眼,就了然于胸:“马千九干的?”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色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

一三六、回不去了

朱元璋随口报了一堆药名,秋叶赶紧记下来,朱元璋脑子里有许多偏方,他选的是一种材料比较简单,方法不复杂的治法,这样的治法也比较符合山寨现在物资稀缺的情况,要是他列出什么人参、何首乌一类的药,那真是找破天也没地方找去。

秋叶把夏枯草、葱白、大麻仁这几个药方反复读了几遍,记在心里,赶紧道:“朱八哥,您看着小姐一会儿,我去找乡亲们问问有没有这几种药。”

夏枯草很容易弄到,它是一种随处可见的野草,由于夏天一过就枯死,所以叫做夏枯草。民间的穷人们买不起茶叶,就喜欢采摘夏枯草,晒干之后存放,用来泡水喝,以此代茶。山寨里的百姓们就有储备这种草,随便找几家人就能讨来。

葱白也很简单,所谓葱白,就是葱的近根处,色白,所以叫做葱白,这玩意儿可食用,也可入药。中国的农民,也许会因为地域不同,土地不同,而种植各种不同的农作物,但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在自家的田边角地带种点葱,要炒菜的时候,就到田边随便摘一颗葱回来用。甚至到了现代,还有许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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