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眼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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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你眼里的我-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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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每月赶上几次,比上班轻松多了。
文雨彤说这次也是凑巧赶上的机会,不过,她介绍国外有很多家庭式的餐馆,装修的就像家,菜的口味也象从小吃的,很多人喜欢,有时候还开车很远去吃呢。
雷虹一听来了精神,“那咱妈就行,她那手艺你吃过,不错吧?”
“薛姨做的好吃,我同学刚才说你做得也好吃,比他们前几天在高级餐馆吃的还要好呢。”
雷虹兴冲冲回家琢磨了几天,然后跑去跟彤彤商量,把小院装修一番,弄成彤彤说的那样,吃家里菜的地方,这样还能挣些钱,他爸没有退休金,万一生病要花不少钱呢。
文雨彤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只要跟薛姨相关的事,她永远双手赞成。
可薛姨马上投了反对票,“那不行,这是人家彤彤家的房子,你想怎么着行吗?改成饭馆,谁来吃?”
“薛姨,我觉得行,这事我能做主,不用跟我妈商量。再说了,自己家的房子,担心什么,现在收房租也没多少钱,咱们就是掏钱装修房子,您和我姐手艺那么好,肯定有人喜欢吃。”
“装修房子?那得多少钱,你问你姐她拿的出钱吗?她那钱都瞎花买衣服了。”
文雨彤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存折,“用这个,要是不够,我再去想办法。”
在文雨彤的坚持下,雷虹开始操办起来,她找来装修队仿照着燕都特色,把每间房彻底变了风貌。她担心自己眼光不好,还特意让他爸陪着,去找老师傅来把关。
文雨彤提醒说,装修好了给自己留一间,以后她的朋友都介绍过来。雷虹听了把其中一间装修成了日本风格的榻榻米,笑得文雨彤直不起腰来。
“笑什么,这是给你留的,不许别人进,”雷虹大手一挥,“花钱也不让进。”
装修完毕,文雨彤请中心里几个同事做了第一批顾客,大家对菜品赞不绝口,说外面很少吃到这个口味的菜,就像小时候妈妈做的。雷虹听了得意的捅捅她妈,又不忘冲彤彤挤挤眼。
文雨彤趁机请大家多帮助宣传,不过,因为雷虹要上班,说只能接受晚餐预定。
雷虹到处显耀家里的餐馆,逮着人就介绍,日子长了隔三差五总有人找过来吃饭,母女俩轮流做饭,倒也不觉得太累。林芝搬出了小院,晚上没事的时候过来帮忙,雷虹装糊涂只当找个不花钱的小工,偶尔买件便宜衣服送给她。


第12章 第11章

丁启瑄看看表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他拿起了桌上的车钥匙,走到楼梯口一拍脑门又折返了回去,瞥着办公桌上那几份未处理完的文件,他想了想,拢起来抓在手里,又取下了本该穿上的外套。当下已是初秋,银杏叶开始现出耀眼的黄,太阳落山后干燥的空气带了些许薄凉,总是在这恒温的办公室里,接触到外面的气息才会发觉季节的变化。下班时间,开出机关大院的汽车汇在了一起,还没驶入街道,就提前拥堵在这里了。他看看大门口那两个站姿威严的警卫,无聊的点起一根烟。每次看到他们这副笔直抖擞的样子,心里总止不住的纳闷,不知道他们累不累,走下那个岗亭会不会卸下这副铠甲式的精神,没问过别人是否也有这怀疑,反正他是好奇很久了。
常说春困秋乏真有道理,他现在就乏,乏得想马上躺到,那股疲惫附着在身体每个角落,像蜘蛛网缠裹着。
“小丁。”车窗被笃笃的敲响,他侧头一看是同处的张姐。
“怎么张姐,有什么指示?”丁启瑄按开车窗,换上那副春风化雨的笑脸。
“今天要回我妈那,能搭你车吗?”
“荣幸荣幸,早说下午我洗洗车啊。”丁启瑄忙把座位上的东西挪开。
张姐笑的花枝乱颤,“这荣幸得我来说吧?”
他笑笑,把天窗打开,挥手驱散着烟气。随后拿起薄荷糖,顺手递给张姐。
看他倒出一把都扔进嘴里,张姐很诧异,“吃这么多?”
“嗓子疼,今天开会说话太多了。”丁启瑄是不想在这狭窄的空间内继续搜寻话题了,此刻他只想贡献出两个耳朵,听任对方开始没完没了的关怀了。机关里的中年女性,关心的似乎只有两个话题:孩子和办公室里的单身大龄男女问题。
果不其然,一路上不需任何提问,张姐从新来的几个女硕士生开始,从背景到品貌评论的头头是道,最后笃定的认为,其中那个姓孙的小姑娘,与丁启瑄极其相配。
“怎么样?你觉得呢?”
他指指喉咙,装作费力的咽口唾沫,“怎么越来越疼,明天估计说不出话来了。”
张姐的注意力一下又被转移到了耳鼻喉科,她从天干物燥分析到环境污染又不歇气的转到食疗养生,在临将进入医疗改革之际,丁启瑄把车停到了她的目的地,心里也长舒了一口气。
“这么快就到了?”张姐拎起包下车,临转身还不忘交代,“小丁,明天中午吃饭,我给你引荐一下小孙?”
“行,不过你得陪在旁边,我这人羞涩。”
张姐笑出少女般的颤音,“你呀,羞涩什么呀。”
丁启瑄鸣了声喇叭作为告别,随后开上了主路。走到掉头线上他一把拐上了与家相反的方向。路上他停车买了红酒和几支百合花,那个屋子总是没人气,长久的不通风,需要些鲜活的气息来熏染。放下东西,他打开了密闭的窗户,落地窗外就是川流不息的下班车潮,闹市中的公寓,见证的就是繁忙,像永远不落幕的演出。
他舒服的洗个澡,换上丝绸睡衣,开始处理没完成的文件。
门锁响过,黎兰走了进来。
丁启瑄没起身,接着埋头自己的事。十几分钟过去一个软软的身子贴到了耳后,他微微仰起头,“换香水了?”
“喜欢吗?”那个声音带着独有的娇媚。
“有点浓,不过很配你。”
“这头发呢?”
丁启瑄发现她新烫了头发,风情而成熟的波浪,“很好。”
“就是很好吗?没有其它的夸奖?”
他用指头拨弄着那蓬松的头发,“你低头看看,是不是还有其它的夸奖。”
黎兰瞥了一眼,杵上了他脑门,“死相。”
翻滚中黎兰的卷发象一团烟雾,遮着她扭曲的五官,有些缭乱。丁启瑄的汗水滴到她身上,象砸在玻璃上的雨水,蜿蜒着淌出一道道水痕。
天色渐暗,外面的车灯路灯晃进屋内,有着影影绰绰的杂乱,就像床上的狼籍一片。身下的真丝寝具被浸湿后,腻得贴在一起让人更觉湿滑。应该换一套棉质的,他想着。不过,黎兰喜欢繁琐而奢华的东西,就像这房间的摆设,不大的套间内,摆放了几款欧式的家具,显得空间陡然狭小起来。算了,他决定什么都不说,还是去洗个澡吧。
正欲起身,对方拦腰拽住,“他今天出差。”
他拍拍那只手,“知道了。”走进浴室,那股疲乏又涌了上来,他看看镜子里那个年轻的面庞,想从上面找出答案,无论气色还是肌肤,都是无可挑剔的健康,那疲乏从何而来呢。他把自己浸在浴缸里,期望用温热的水带走那份莫名的东西。
没错,丁启瑄就是时下人们口中的小三。略有不同的是,他这小三是从正室贬下来的。
黎兰是他的大学同学亦是彼此的初恋,两个人从最初的一瞥就互有好感,中间的过程快得可以忽略不记,没到大二就开始校外租房过起了小夫妻的日子。只是在大学毕业时,对方比他更早清醒了过来。黎兰说,青春太可贵了,短短几年就消失殆尽,耗不起时间等着丁启瑄来给她拼出一片天了,不如趁着年轻还有资本,换出一片天来。
没有怒吼没有指责什么都没有,他悄声退出了对方的视线。既然自己给不了,干嘛还拦着人家奔向幸福的脚步呢。黎兰结婚时,正好是他们毕业一年的日子,同学们的联系还紧密,半数多的人去参加了婚礼。丁启瑄没去,不是他难过或者难堪,而是没兴趣,对方风流倜傥抑或中年秃头都跟他没关系了。结婚请柬上那个名字对他而言,是前尘过往了。
然而就在他打算重新开始的时候,黎兰找了回来,看着她低头哭泣的样子,丁启瑄心软了。这个女孩从颤颤巍巍跟自己拉手开始,从分着吃一个煎饼开始,四年的时光就牢牢的绑在一起。没要过昂贵的生日礼物也没提过任何过份的要求,就是跟着他坐公交车,吃食堂,两个人最大的奢侈不过是他拿到奖学金时去麦当劳不管不顾的点上一堆汉堡薯条。大三那年,因为措施失误黎兰中标了,她硬是自己躲在出租屋里,一周的时间吃了五斤红糖五斤鸡蛋。反过来还安慰他,说这是最滋补的法子,多少老母鸡都比不上,可那过后,足有一年的时间不碰鸡蛋。对她,丁启瑄心里是有愧疚的,今天这个局面,是他默许的。
黎兰端着两杯红酒走了进来,微闭着双眼的丁启瑄有着让人沉迷的英气,从那个青葱少年走到今天,十年的时光把他雕琢的愈发沉稳。不得不承认时光对男人,似是剪刀,去除多余的枝杈让这棵树变得丰盈饱满;对女人,则是刻刀,留下纵贯前后的蛛丝马迹。如果时光倒流,能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那一定是眼前这个人了,可现在他们的关系只能停在这,多一步都走不下去了。
黎兰不喜欢后悔,只是偶有难过。苦苦追求的财富得到后,背后的空虚和孤寂象刻骨的毒瘾,夜不成寐。坐在那个欧式风格的大客厅里,她想念出租屋里的每一件物品。从小到大,黎兰就看着父母为了钱吵来吵去,甚至大打出手。她不明白,钱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两个人恶语相加,仅仅因为多给爷爷寄了五十块钱,她妈妈就让全家吃了一个月的清水白菜。她有点反感妈妈,那个对钱斤斤计较的人,发誓自己的将来绝不要这样。
与丁启瑄在一起后,了解到对方的情况,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要让钱成为他们之间的问题。同宿舍的女生会在生日那天收到毛绒玩具、玫瑰花,还会有浪漫的烛光晚餐,她告诉自己那是噱头,无意义的折腾。对着丁启瑄,她什么都不提。那时候他们没有钱,可快乐和幸福弥漫在每一个毛孔里。她问自己,能拥有那么深情的眼神,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吗?临毕业时她想带丁启瑄去见父母,她妈妈知道他的家境时,只冷冷的抛下一句话:看看我就知道你以后什么样了,别怨我没提醒过。这话让黎兰体验到什么是不寒而栗,第一次她开始反思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
黎兰明白,现在不过是仗着丁启瑄念旧日之情,消耗着多年前存下的感情,整存零取总有结束的一天,他也近三十岁了,没可能永远这样下去,维持一天是一天吧。她不喜欢思考这个问题。
“晚上想吃什么?”她把红酒递过去。
“叫外卖吧,吃完饭再回来,太麻烦了。”丁启瑄转转杯子,轻啜了一口。
他们的作息是有规律的,在大家都吃饭的时候要竭力避开,撞上熟人或者同事是很尴尬的事。九点之后餐厅进入收尾他们才开始晚饭时间,选择的地点均是僻静的私家菜馆,一个人先进去,五分钟后没见出来,另一个人再进。吃饭时没有聊天,仅仅是吃饭,在外人看来,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的正常男女。这许多年来,竟然也幸运的没出过一次纰漏。燕都是个大城市,大城市就有大的好处,只要小心,到处都是陌生人。
“最近很忙吗?看你有点累。”黎兰轻轻给对方擦着后背。
“是有点累,开不完的会,见不完的人。打算下周跟同事去踢球,锻炼一下身体。”
“去吧,就你们那整天吃吃喝喝的劲,多好的身体也撑不住。”
丁启瑄工作的部门是外事处,每天迎来送往,国内国外交流访问总是排得满满的。起初他父母搞不懂儿子在燕都的工作,对别人介绍时一概说:政府部门的。他给解释,你们看电视上报道领导视察时,遇到下雨在身旁举伞的人,那就是他的工作。
父母很惊讶:“辛辛苦苦考上公务员,就是给领导举伞?”
他苦笑道:“这事也不是随便的人就能做呢。”
丁启瑄没有背景,考入燕都市政府这个名头响当当的政府部门,凭的只是过硬的成绩。在机关这样的地方,混事很容易,说不疼不痒的话,做表面漂亮的事让大家都过得去。丁启瑄信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在别人休息、娱乐的时候,他埋头苦干。下班后,他的办公室永远最后一个灭灯,他没有通天的亲戚也没有阿谀奉承的能力,能做的只是干好每件事。丁启瑄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拿着微薄而稳定的薪水,坚信四平八稳才是人生最高境界。他们对丁启瑄的教导很简单,这世界是公平的,没有承担那份风险,也不会享受到那份回报。丁启瑄自认没有生意人的灵活和魄力,他用兢兢业业的专注来换回相对等的成绩。比其它同学稍稍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个贵人——外事处处长范犁。
范处长那时刚刚从外省调入燕都,单枪匹马空降到这个被多少人盯着的位置上,他急于建立自己的班子,背景简单工作认真的丁启瑄就归入了他的阵营。从最初的工作报告开始,几年下来小丁历练成机关里有名的铁笔杆,从他手里出炉的报告永远是干净利落切中要点,凭着这一份份漂亮的政绩报告,为领导也为自己累计下口碑颇好的基础。


第13章 第12章

丁启瑄与汪宇换好服装做着准备活动,徐蕙扑到他们眼前,笑语如花的打着招呼。
汪宇给两人做着介绍。丁启瑄对着眼前的小女生谦逊的握手致意,“汪宇没有说错,果然是美女啊。”
徐蕙也拍回一腿,“汪宇没有骗我,果然让我见到传说中的帅哥了。”
丁启瑄咧咧嘴,这小女生比之前那个厉害多了。他见过好几任汪宇的女友,无一例外的青春貌美,只是维持的时间均不长。
徐蕙拿出一个饭盒,殷勤的举到汪宇面前,“先吃点吧,等会要耗力气的。”
汪宇接过来,顺手递给丁启瑄,“一起来,味道不错。”
丁启瑄低头看看,摆放得很精致的寿司,他赞许道,“小徐很能干啊。”
徐蕙嘿嘿笑着,“帅哥谬赞了,我哪有这手艺,我老师做的,”说完指着远处看台,“咱们也是借了人家男朋友的光。”
丁启瑄循着她手指的方向找去,看台上一身浅色套装的女子正端着同样的饭盒,微笑着举给男友。他讶异的挑挑眉毛,那男子左臂空空的,是个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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