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魂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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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魂棺-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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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野哥,你怎么不拦着咱嫂子?”顺子我耳边嘀咕了一句:“不怕出事?”

“瞎说,谁是你嫂子?是姑奶奶……”我忍不住回了一句:“她是所有人的姑奶奶!”

“你们不是要钱吗,我给你们!”商芷羽走到三个男人中间,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手臂一扬。一巴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拍在了左手男人的脸上。

随着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另外两人脸色变了。

“你这女人,胆子不小……哎呦……”话音未落,右手边的男人膝盖上挨了一脚,已然已经站不住了。

“你们,你们等着!”为首那人这才意识到不妙,想跑已将来不及了。

特穆尔铁塔一样的身子,出现在他的身后,手掌一掐,好像捏小鸡一样的将他捏了起来。

“等什么,你给我说说看?”

“呜呜……”这男人一口气上不来,只剩下凌空蹬腿了。

一张脸快要憋紫的时候,特穆尔才松手。

远观的众人,很多哄然大笑。那几位专家因为和众人不熟悉,却是满脸震惊的神色。

几个男人连滚带爬的走掉了,只怕再给几十个胆子也不会拦路了。

“刚才是谁把我急着嫁出去了来着?”商芷羽回到我们中间,看似随意的问道。

“没,没有啊!”这一次,轮到顺子喘不上气了,直往秦朵朵身后面躲。

“芷羽姐,您是我们的姑奶奶,姑奶奶!”

第十三章 湖边的兽骨

沿路的经历,可以当做是枯燥行程里面的调味品。

三千多公里,横跨半个中国,历时四天。总的来说,还算非常顺利。

我注意到,秋邱连虎的情绪似乎波动的很厉害。这很反常。

有的时候,他会忽然眼神闪烁,透着激动的情绪。有的时候,情绪变成了伤怀。

除此之外,他总在每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捧着那本《山海经》认真的阅读。

事实上,我不了解他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就算这本古籍对于我们的行动再有指导意义,其中的文字在熟读了多遍之后,也应该索然无味了吧?

我发现了这些,但从没有提及。大哥失踪了,邱连虎就是我的尊长。我敬重他。

他的话,在进入自治区境内之后,就变得很少。只有在做行动决定的时候,才会开口。

因为路上其他事情的耽搁,所以多用去了一天时间,在第五天的午后,我们的车队进入了湖区。

浩浩荡荡的车队,皮卡加上越野车,再加上集装箱,远比当地的旅游包车,壮观许多。引得很多车辆都停了下来,车上的人探头向我们望去。

见到这样的情景,我心中暗暗叫苦。这个季节是最适合行动的,但同样也是旅游旺季。这时间段,湖区一定会有很多游客。我们在这里做得事情却是个隐秘,当然希望越低调越好。

但现在看来,这种预期似乎成为了一种奢侈。

不过,我们的队伍之中,有人根本没有拿这个当回事,而是将自己的身子也从车窗里面探出来,和外面不管当地人也好游客也好,老外也好,打着招呼。

商芷羽,还有秦朵朵。

青春美貌,果然无敌了。她们的露面,引来了无数口哨声,在我听起来,快要赶上海啸的强度了。

不过这样也好,我们的车队呼啸而过,只让旁人留下两个姑娘的小脸,也算是转移注意力了吧。

进入湖区之后,商芷羽继续通过对讲机指挥。这里她似乎很熟悉的样子。

前方的路越来越窄,到达了一片村落区域。

“这里就是喀纳斯村了,这里居民是长久以来居住在这里的少数民族图瓦人。”商芷羽字正腔圆,就好像当地导游。我很怀疑我们在成都练习潜水的时候,她是不是跑去顺便考了导游证。

“注意了,当地人有所禁忌的。千万别谈关于民族的事儿!首先,我要向着大家介绍一位图瓦人朋友,也是我们此行的向导和助手——塔布斯!”

车队停在了一长串尖顶的圆木屋附近,一个穿着白体恤衫,长得十分帅气的短发大男孩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朋友们好,我是塔布斯,欢迎大家的到来。”小伙子大概只有二十岁的年纪,普通话说得相对标准。

之后,我们住进了当地有很特色的长条木屋。晚上,吃新疆特色的拉条子和烤羊肉,美得很。

吃饭的时候,我偷偷问商芷羽:“你的手段真厉害,在距京城是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都找到了帮手?说吧,这小伙子要给多少酬劳?”

“这个是我友情赞助你的,之前送给塔布斯了一部手机,所以,这里的一切,都有人安排。费用跟旅游一样给就可以了。”

我心中一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喝了一杯伊利老窖,冒出了一句话。

“谢谢啊,为什么是友情赞助,不是亲情赞助,不是爱情赞助?”

“去你的吧!”商芷羽好像有些生气了:“你这么开我玩笑,信不信我一个越洋电话把你那洋妞找来,治治你的酒疯?你以为还是两年前咱俩刚认识那时候?”

没等我在说话,她已经把话翻过去了。

“你少喝点,明天全是正经事儿。塔布斯要带我们去租船,还要看地形。这趟买卖,你是龙头,别忘了。”

我是龙头?

心中这样问自己,我怎么可以是龙头?我有什么本事做龙头?

但事实就是如此,大哥失踪,我在找他。之后我遇到了白虎将军,经历了一次次可能以往做梦都不会遇到的事件。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无形中有一只手,将我推到了这个位置,让我不得不将这个谜团追踪下去。我在路上,不能回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睡着了,也不知道是谁将我扶到了床上。

睡醒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我有些想要方便——昨晚酒不大不小,但也喝了不少。

然而一推开门,外面还是非常冷的,冷的让人直哆嗦。要知道,现在可是一年里面最热七月份啊。

外面黑洞洞的,我随便找了个就近的地方方便,却好像听到了不远处有动静。

“呜,呜呜……”

听起来,像是什么动物在哼哼。

黑灯瞎火的,我也没在意,拉上裤子就会木屋了。

其实不是我睡得少,是因为经度的原因,自治区和内地有一些时差,天黑的晚,亮的也完一些,差不多有两三个小时的差距。

解决完防水的问题,我又睡了一觉,之后是被人吵醒的。

木屋之外,似乎有什么人,正在言语激烈的说着话。

我出屋的时候,其他人也差不多出来了。只见一个五十来岁的当地中年妇女,正在拉着塔布斯说话,不断的比划。这名阿姨脸上的表情也很激动,像是非常焦急。

“帅哥,发生了什么事?”商芷羽看到这一幕,主动上前询问:“是不是我们的车队,碍着阿姨家了?”

毕竟车队浩浩荡荡,在村子里面停着,不但招摇,还占地方。

“不是,大姐,你不要瞎想,没有!”塔布斯连忙摇头,指着中年妇女说道:“她是我的姨妈,昨天晚上,丢了一头牛。这头牛是配种用的公牛,值钱的,所以姨妈很着急。”

“丢了一头牛?”我们众人面面相觑,这事儿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

但这件事如果是真的,肯定跟我们没关系,我们要吃也吃烤熟的,不吃整只的。更何况,我们就算偷了,也没地方藏。

同样的道理,如果是游客的话,没人会偷一只体格硕大的公牛。

但如果是村子里面自己人偷的,都是一个村的,这么点地方,可能吗?

“我说,您看呐……”秦八爷也凑了过来:“是不是这牛没拴住,跑到了别处?只要没丢,在附近的话,一准儿能找回来!”

“是,让大家费心了。”塔布斯满脸通红,对于将我们大家吵起来,感到抱歉。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十一二岁、脸蛋通红的男孩,喘着粗气跑了过来,见到了那中年妇女,就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这阿姨的儿子说啥?”我下意识的问道。

“这是,姨妈的孙子……”塔布斯先是尴尬的笑了笑,紧接着却大吃一惊:“吉玛说,在湖边看到了一条后腿,是牛的!”

中年妇女听到孙子的话之后,又是一阵激动,拉着塔布斯就朝西边奔去。

我们众人看着好奇,反正早上起来也没有别的事,多半都跟了过去。

村子距离一处湖岸并不远,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哗,哗哗!”清晨的阳光照着水面,远处是蓝色,近处是白色的水花,不断闪烁,给人清新的美感。

然而,就在每一道浅浪冲刷的泥石岸边,却有几点白色。

见到这些白色,我心中不由的狂跳起来,下意识的想要后退。

这些白色,带给我了太多难以磨灭的恐怖记忆。那是——白骨!

散乱的白骨,显然属于一些牲畜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而且,看起来也有些时间了。

这些尸体自然腐烂,然后就留在湖岸边,被冲刷,变成了这副模样。

不得不说,兽骨有些大煞风景,但却也是自然景观的一部分。

再往远处看,便不那么自然了。

有一处不算深的浅坑里面,横躺着一具硕大的尸体,这尸体没有了头,只有躯干和一条腿。其中躯干的部分不剩什么血肉了,只有脊椎骨那里连着一点被水浸泡过的黑黄色的皮毛。

那条腿,却得以相对完整的保留,还剩下不少的皮肉,露出水面在那里触目惊心。

第十四章 鬼船(一)

强壮的公牛死了,死得很彻底,也很凄惨。

但这不是在影视作品里面出现的画面,而是血淋淋的出现在眼前。这——是真实的情景。

塔布斯的姨妈显得非常伤心,在湖边喃喃的说着什么。这个时候,她的孙子躲在一旁,好像很胆怯,甚至不敢靠近。

对于她的家人来说,损失了一头公牛,而且是很值钱的牛。但如果将这头牛看做活生生的一条命,便等同于在这个图瓦人的村子里面,发生了一起命案。

而且,当地人很多竟然都是这样认为的。

短短个把小时,聚集起了不少人,将那处湖岸边的水洼围了起来。

人们指指点点,有些上前安慰那女人,也有些神色慌张,眼神之中透着恐惧和惊慌。

“不用想了,一定是狼群!”一名个子不高,但很敦实的中年汉子站了出来,对着众人说道:“这几天,都有人听到山上的狼嚎。肯定是前年那头野狼绕回村子了。”

这名看似村长的中年男人,稍稍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之后,村里面会给你一些补偿。另外,我们男人也会组织去猎杀这些狼崽子!”

听到这里,不少人当地人都开始小声的议论。的确,村长说的话很有道理。村子里面至少一半的人,都听到过夜里远山处的狼叫声,此起彼伏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乍一想,这个推论似乎很合理。有狼群,夜袭之下,盗走了一头牛,现在罪证还留在岸边。但是,同时也有很多人暗暗摇头。

我身后传来了一声冷哼:“这群狼真聪明,会挑肉劲道的吃……”

这个声音是明魅的,我知道,她了解动物,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了解动物,尤其是那些嗜血的,野蛮的,有力量的,有锋利爪牙的。

明魅的这句话提醒了我,在昨天刚刚进入村子的时候,我看到了村里面的羊群,数目不少。这些羊肥肥嫩嫩的,不管是做手抓羊肉,还是烤羊肉,都很美味。

我们人知道这些,狼群也一定知道。放着这么多小肥羊不去猎杀,绝没有分食一头公牛的道理。

那些摇头的当地人,多半也是这样想的。

忽然之间,有一名老的看不出岁数的妇女,长着残缺了半口牙的嘴巴,手指着天空,又指向了水面,口中念着什么。

人群一片哗然,隐隐有骚动的迹象。

我虽然听不懂老太太说了些什么,但是那些当地人显然听得懂。

村长模样的中年人立刻神情严肃了起来,用当地语言大声的说着什么。

不多时,围观的人群,终于散去了,临走的时候,有少数几名老年人,似乎还颇有微词。

“刚才那老人在说什么?”邱连虎神情颜严肃,走到了塔布斯身边,沉声问道。

“这……”塔布斯稍稍有些犹豫,最终叹了口气。

“其实,也没有什么。那些老人,有些迷信了。她说,是湖神来收牲畜了,又到了有灾的年头了。”

“湖神,又是什么?”我不由得插嘴问道。

“湖神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塔布斯有些尴尬的解释道:“这是当地的传说,每到有动荡的年头,湖神就会出现,抓周围的牲畜来吃。而且,吃完了会将尸体送回到岸边。”

“不光是牛,以前出现这种情况,也有狼和其他猛兽的尸体……我记得在小的时候。也见到过。不过,我们这些年轻人不相信有什么湖神。”

“刚才那个村长也是解释这件事情,对吧?”商芷羽不以为然:“看来,想要安抚民众的情绪,并不简单。我倒是觉得,这头牛,是被水怪拖走吃掉的,你们说呢?”

一提到水怪,我们的心中都是一动。其实,湖岸边上出现的尸骨,很容易就和水怪联系在一起。只是,这一切都出现的太突然了,甚至是有些不真实。

“我说陈专家,您有什么看法?”顺子抱着双臂,左顾右盼,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陈文渊来到了水坑旁边,随手捡了一根树杈,开始翻看尸体。

那种观察的眼神,那种认真的程度,就像医生要给手术台上的病人检查动刀。

“这种齿痕,很特别。”陈教授在反复检查了尸体之后,站起身来。他的眉毛拧在了一起:“不,应该说。很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我们纷纷问道。

“根据以往的学术报告。这座湖中,生活着不少大型的食肉鱼类。尸体上的齿痕,也验证了这一点。具备非常明显的鱼类咬痕特征。如果根据这一论据,我认为,不是狼群,也不是什么湖神。而是,食肉鱼类!”

“如果是鱼类咬噬的痕迹,这头牛又是怎么到水中的呢?”邱连虎立刻问道。

“这是头水牛。”陈文渊淡淡的说道:“近水,是很正常的事情。”

此言一出,我们众人都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确实,谁也没有想到水牛这回事。

可是,说道这里,陈教授依然眉头紧锁。

“但是这其中,还有另外的两个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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