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魅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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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魅影三-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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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向阳还走访了在花家渡口摆渡的段高山,段高山证实,七月十三号下午一点多钟,张望高到花家村去,一袋旱烟的功夫,张望高和花二麻子上了渡船,花二麻子满嘴酒气,晚上天快黑的时候,花二麻子回村去了。

最后的结论是花二麻子没有作案的时间。

第五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花家村小学的校长兼老师茅和平,谈话地点在校长兼老师办公室——也就是祠堂的礼堂。

问:你们学校有几个班级?

答:有两个班级?

问:两个班级?是几年级?

答:六个年级。

问:六个年级?两个班,怎么上课?我不明白。

答:两个班是复式班,一个班是一、二、三年级,一个班是四、五、六年级。

问:三个年级在一起怎么上课?

答:一个年级上课,另两个年级安排预习,或者布置作业,好在学生不是很多。

问:这样上课,老师不是很累吗?

答:没有办法,就三个老师,学生也少,只能这么上课。

问:都是哪里的学生?

答:我们大队十几个生产队的孩子,还有附近几个大队的孩子。

问:学校开设哪些科目?

回答:一般学校有的课程,我们这里都有。

问:照这么讲,三个老师都是全能教师了?

答:不错,语文、算术、体育、音乐都能舀起来,好在,孩子们要求也不高,体育、音乐无非是带孩子们玩玩——唱唱动动。

前面这一段对话似乎和案子没有什么关系。

问:花长云一直住在祠堂吗?

答:对,我到这个学校来的时候,他就住在这里了。

问:他平时都干些什么?

答:早上把祠堂的门打开,晚上,把门关上。就这些,他是一个瞎子,能做这些就已经不容易了。对了,有时候,他还帮我们扫扫院子。

问:他能扫干净吗?

答:大差不离吧!

问:花长云的眼睛看不见,他平时怎么生活呢?

答:村子里面时常有人来,帮他缝缝补补,但主要靠他自己,做饭、洗衣、拎水,他都能做,习惯的动作。熟悉的路线,在我看来,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平时,孩子们也会帮他拎水,帮他烧火。

问:孩子们都喜欢他吗?

答:孩子们下课和放学以后,都喜欢和他呆在一起。

问:他给孩子们东西吃吗?

答:相反,孩子们时不时从家里面带些东西给他吃。

问:这是为什么?

答:他会讲故事啊!还会拉胡琴——花长云以前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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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祠堂,他在屋子里面拉胡琴,每天放学以后,学生都离开了祠堂,这时候,他就会拉一会胡琴。

问:另外两位老师呢?

答:我们三个人都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我们教的是复式班,在离开学校之前,必须把作业批改出来,要不然第二天没法上课。

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离开学校的呢?

答:我们走的时候,天快黑了,对了,我走到前村的时候,看到郭队长正带着人朝花家大塘走。我就随郭队长一块去了。

问:另外两位老师呢?

答:他们一个住在文俊大队,一个住在街上,离开祠堂以后,一个往后村方向去了,一个往渡口方向去了,他们没有撞到这件事情——他们是第二天早上知道这件事情的。

问:你们离开祠堂的时候,花长云还在拉胡琴吗?

答:在我们就要离开祠堂的时候,花长云正在灶膛里面烧火做饭。

从这段谈话来看,谭晓飞心事还是非常细密的,他连根本就不具备作案条件的瞎子花长云都没有放过,顺便还了解到了三位老师的活动情况,从茅校长提供的情况来看,在郭筱兰遇害的时间段里,三个老师都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

为了证实茅校长所提供的情况,谭晓飞和向阳在结束和茅校长的谈话以后,迅速赶往文俊大队和徐集去见两外两位老师,他们的法和茅校长完全一致。他们甚至还提到了花长云所拉的曲子,就是他在书的时候常拉的曲子。花长云回到花家村以后,大队为了解决花长云口粮的问题,一遇到农闲的时候,就会让花长云到各个村子去书,每次书,生产队都会给一些粮食。

第六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徐建国,谈话地点在徐集镇徐建国家——徐建国是另外两位老师之一,谈话时间是七月十九号晚上七点——七点一刻。

问:你们的放学时间一般是在几点?

答:四点半钟左右。

问:七月十三号下午放学以后,学校里面都有哪些人?

答:三个老师都在办公室处理作业。

问:什么时候离开祠堂的?

答:天快黑的时候。

问:三个人一阵走的吗?

答:我们一起离开学校的。

问:除了你们三个人,祠堂里面还有谁?

答:没有人了,对了,还有瞎子花长云。

问:花长云在做什么?

答:放学以后,他开始拉胡琴,我们走的时候,他在做饭——在灶膛烧火。

在这份谈话记录的下面,谭晓飞和向阳做了一些补充明,大家都知道,和另外两位老师的谈话的目的就是从侧面印证茅校长的话。

第七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马迎忠——马迎忠就是第三位老师,谈话地点在文俊大队刘马生产队马迎忠的家,谈话时间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七点五十——八点二十分。

问:马老师,郭筱兰的事情,你怎么看?

答:我们很震惊,在花家大塘,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了。

问:你指的是花三妹之死吗?

答:对。花三妹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七八岁的时候,她经常跑到我们的教室窗户外面去看我们上课,茅校长和我到她家去过,可他父母什么都不同意让三妹读书,我们好歹,他爹才勉强同意她来念书,可,读了一年多,三妹就辍学了。不过,三妹家里面确实太穷,茅校长不收学费,可花长松还是没有领我们的情——那是一个冥顽不灵认死理的人。

问:你是不是觉得花三妹死的蹊跷?

答:以前,我们没有往这方面想,自从发生了郭筱兰的事情以后,我觉的花三妹的淹死一定有问题。你们能从郭筱兰的案子想到花三妹的死,明你们一定能把这个案子弄一个水落石出。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谈郭筱兰的死,她是从我们这里考到徐集中学的,后来又考上了县中学,他在我们这里读书的时候,我们手上文学方面的书籍都被她读完了。那可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她可是我们学校和花家村的骄傲,没有想到会出这种事情。

问:郭筱兰出事的那一天下午——四点半钟到天黑之前,你在学校吗?

答:我们三个人都在学校,我们是天黑之前离开学校的。

问:祠堂里面除了你们三个人,还有其它人吗?

答:没有了,就我们三个人。

问:不是还有一个花长云吗?

答:他是一个瞎子,我没有想到他,对,他也在学校里面。他先是拉胡琴,我们走的时候,看到他在厨房里面弄晚饭。

其它几份谈话记录没有什么实际内容,归纳起来,寻觅不到一点案件的线索,这三份谈话记录涉及到人一共又五个人,他们分别是郭队长、赵大炮的三儿媳妇鲁柳叶、赵大炮的堂婶梁曹氏、桂子家的邻居——住在村西头第一家的花红旗的母亲花张氏,还有花老二——即花二麻子的老婆马双双。

对于这几个人,笔者还要明一下,在案子的侦破过程中,这些人还会出现。

鲁柳叶是赵大炮家刚过门的儿媳妇,七月十号结的婚,七月十三号的下午,她四点多钟的时候——郭筱兰应该是在这时候遭遇毒手的,鲁柳叶曾经和小姑子到大塘去洗衣服,经过实地勘察,鲁柳叶所在的码头和郭筱兰出事的码头被一片芦苇挡住了视线——鲁柳叶所在的码头的位置在大塘北岸最东边一个码头,整个大塘像一个“s”型,这姑嫂俩什么都没有看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不过,他们提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细节,在他们离开码头之前,在祠堂方向——在芦苇荡的上空,有一群鸟突然起飞,谭晓飞和向阳估计,这应该是郭筱兰遭遇不测的时间。细心的谭晓飞还特别询问了姑嫂俩看到群鸟乱飞的时间。鲁柳叶,大概在五点钟左右,他们姑嫂俩在大塘耽搁的时间大概在半个小时左右。

这也就是,郭筱兰出事的时间应该是在五点钟左右。

梁曹氏是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她没有下地干活,四点多钟的时候,她到自己家的菜地挖萝卜和青菜,她家的菜地距离案发地比较近,在她家的菜地,能看到祠堂的屋脊和芦苇荡里面的老榆树,而老榆树距离郭筱兰出事的码头只有五十几米的样子。在芦苇荡里面有很多杂树,但独有这棵老榆树最为显眼。梁曹氏也看到群鸟惊飞的画面,在此期间她只看到一个人从祠堂方向走过来一个人,此人是徐集街上人,此人姓闵,名宝亮,此人每天走村串户,专门贩卖油条,当时,在村民的眼里,这油条可是精贵的东西,一般人家都用鱼和鸡蛋换,一个鸡蛋可换一根油条,鱼根据大小长短,可换一根、两根、三根不等。乡下娃,没有零食吃,用油条打发他们,可是上上之选。

后经过调查,闵宝亮确实是从祠堂方向过来的,时间在五点半钟左右,谭晓飞和向阳没有去找闵宝亮了解情况,而是到前村走访了两户人家——因为,闵宝亮既然路过祠堂,肯定要走前村。无巧不成书,住在前村西头第一家的徐长水的母亲证实,她不但见到了闵宝亮,还请闵宝亮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坐了将近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从学生放学的时候开始,一直坐到天快上黑影子了,这样算来,和梁曹氏见到闵宝亮的时间是吻合的。那闵宝亮之所以在徐家水家坐了半个时辰,是徐长水的母亲想请闵宝亮给自己的小儿子张罗一门婚事,徐家的邻居——郭侉子的老婆也在徐家,闵宝亮还在徐家吃了一碗荤油鸡蛋面。

桂子家的邻居——花红旗的母亲花张氏,在自己家门前编芦席,除了放学的孩子,她看到两个人从她家门口经过,这三个人是闵宝亮和马迎忠。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61。7。16”案的有关实物。

实物有两类,共七件,一类就是前面提到的那根毛发,另一类是衣物——是郭筱兰入殓之前换下来的衣服,还包括死者生前穿过的鞋袜,鞋袜只有一只,至于另一只鞋子和另一只袜子,郭家人始终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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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郭筱竹心有不甘留遗物天意如此

这里重点讲一下郭筱兰遇害是穿过的衣服:

一,内裤,是一件平角裤头,这是一条自己缝纫的裤头,郭筱兰的家里有一台缝纫机,这件裤头是郭筱兰的母亲加工的,布是普通的棉布,上面印着一些细碎的浅色小红花,裤头的裆部——既紧靠划痕的部位完好无损,但在裆部正中位置——既紧靠会阴部的地方有一些分泌物(这是谭晓飞的描述——他所描述的是他第一次看到实物时的印象),当郑峰和李云帆看到的时候,曾经有过分泌物的地方,只留下一块褐色的斑,整个裤头的颜色已经发黄。为了保留物证,郭筱竹没有做任何处理。

在靠近死者臀部上的划痕的地方,出现了跳纱,跳纱呈线状,和死者屁股上的伤痕的走向是一致的。

二,裙子,过膝长裙,浅蓝色,拉链在腰的右侧,裙鼻上有一根两公分宽的红色皮带,裙子的一面有一道黑色的污痕,其它地方有几道黑色的痕迹,这是郑峰和李云帆看到的情形。后经过谭科长和郭晓竹的明才知道,这道黑色的污痕是泥痕,在芦苇荡里面,除了长满芦苇以外,地上全是野草和青苔,这道污痕应该是裙子和野草、青苔摩擦后留下来的;几道黑色的痕迹是水草留下的。

郭筱竹还补充了一个细节,当时,在谭晓飞和向阳向她了解情况的时候,郭筱竹没有想起这个细节,后来,她在脑子里面颠来倒去想了无数遍,终于想到了这个细节,郭筱竹在给郭小兰换衣服的时候,发现裙子的裤带扣的位置在肚脐上方,拉链也在肚脐的下方,拉链本来应该在身体的右侧。

三,文胸,粉红色的文胸,所谓文胸,其实是一个超短紧身背心,在背心的底边有一道松紧,也是郭筱兰的母亲做的。

四,衬衫,白色,短袖,左胸前有一朵兰花。

五,皮鞋,银灰色,平底,不是那种一脚蹬的皮鞋,而是那种系带子的皮鞋,鞋帮比较高,帮口到脚踝处,鞋底有波浪形横凹槽,凹槽里面有一些黑色的泥土,泥土中还有一些草渣——草渣已经腐烂。

六,袜子,白色尼龙袜——已经发黄,比较长,袜口到小腿肚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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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六人组奔赴泗水佳组合强将精兵

郑峰和李云帆研究后决定,从山阳县公安局刑侦队再抽调两个人组成一个精干的队伍,这两个人是卞一鸣和王萍,加上郑峰和李云帆,一共是四个人,再加上“61。7。16”案的经手人谭晓飞和向阳,一共是六个人。关于卞一鸣和王萍,笔者在前面的故事里面了不少,大家应该还能记得这两个人,特别是卞一鸣,他爱动脑筋,经常会有一些灵感,或者叫奇思妙想,李云帆已经把他作为刑侦队队长的重要人选。当然,这也是郑峰的意思。卞一鸣的身上除了有满腔的热情,还有常人不能及的灵气,而刑侦工作需要的就是两样东西。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早晨八点,一辆吉普车开出地区公安局的大门,向北驶去。

泗水县在青江市的西边,泗水县水域面积大于旱地面积,全县东中部全是河沟密布的圩区,西部是南北走向的连绵几十公里的山脉。

吉普车上坐着五个人,他们分别是郑峰、李云帆、卞一鸣、王萍和谭晓飞,郑峰开车,李云帆坐在副驾驶位子上,卞一鸣和王萍坐在后排。两个人的之间坐着一个人,他就是泗水县公安局刑侦科的科长谭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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