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子不懂江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团子不懂江湖- 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躲在青山绿水里的小庭院,不大但很别致。没有九曲十八弯的回廊,却有一条小小的幽径,连接了厨房和主屋,路两旁长满了大花蕙兰。
一身白衣的封渊挽着袖子站在锅前专心致志地熬着一锅雪梨汤,他记得那个人喜欢吃,她说她娘每年都会做给她吃。
可是,自从那年被他揍了一顿后,她就再没做过。
要不是听小薄说了做法,他绝对不会想到这么简简单单的一碗汤居然那么耗时间,从早上一直煎到了黄昏,才煎好。
特地挑了一只蓝底青花的瓷盅,装上晶莹的汤,放在同样精致的托盘里。他放下衣袖,整了整衣衫,端起托盘朝主屋走了过去。
推开房门,那个本应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了地上,正一点一点在地上磨蹭,他亲手帮她穿上的一件白色衣裙,已经被她这么脱了一半。洁白的身体,有些晃眼。
他赶紧放下东西,走上前,讶异地看着她。
那人也抬起眼睛看他,那种眼神他很熟悉,过去的六年看了无数遍,也梦了无数遍,空洞洞的,让人很心疼。
他忍不住蹲下,想要伸手抱抱她,那人没有躲,他轻轻松松把她揽进了怀里。可就在抱住她的瞬间,那人居然借力将脱了一半的衣服全脱光了。
赤条条的身子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以一种狼狈不堪的姿势瘫在他面前。
他怎么就忘了,从六年前,她离开客栈的那天开始,就再没穿过白衣。
其实她穿白色不是很好看,但还是一直开开心心地穿着,直到那一天,她从窗户纵身越了下去,他就知道,有些事情已经变了。
俯身将她抱起,手贴上她肌肤的那一霎那,他的心颤了颤。怀里的人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脆弱的一碰就碎。
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他却舍不得起身,索性就这么躺着,眼睛看着她的眼睛,希望能从那里面找到他的影子。
事实却是什么都没有。
他忍不住轻轻碰了碰她的眼睛,那人的眼珠终于动了动,说:“我恨你。”
他顿了顿,“我知道”
我一直都知道,可就算知道,也要这么做。
都怪那时候他没能保护好她,如果不是他不愿意连累剑庄,如果不是他太狂妄自大,她也不会变成后来的样子。
所以,尽管知道她会恨他,他还是不后悔设计让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包括挑断她的脚筋和手筋。
轻轻握住她的手腕,那里有一道很浅很浅的伤疤,不仔细看看不出来。那是那年逃亡,在小河边他给她揭黏在伤口上的纱布时留下的。
那时候她宁愿痛晕过去,也不愿做一个残废。
可现在,他却亲手把她变成了一个比残废还不如的废物。
因为他自私,不想再看到她杀人,所以就对她痛下狠手。
从她练成神火术那刻起,他就知道,她这辈子不过再有安宁日子了。果不其然,江湖上满是想要借杀她树立威望的人,更让他觉得不安的是,连朝廷也开始蠢蠢欲动。
他想了很久,除了制造一个假象,让天下人都以为她死了,再没别的更好的方法。
在九天阁那次,他把剑刺进了她的胸口。他算得很准,只离了心一点点,其他人绝对发现不了。等她昏死过去,他就可以叫染凉把她带下去、藏起来,再告诉所有人她死了。可那次,被她逃了。
在漠北的那次,他已经打算好,以最快的速度制服她,把她带回剑庄囚禁起来,找个容貌相似的替她去死。可那次,她又逃了。
在三三墓前那次,其实他去之前是带好了解药的,只待她被蛇咬中,毒发,等其他人都以为她死了,他再偷偷把她带回去,喂她解药。但始料未及的是,因为练神火术的缘故,她已经百毒不侵。
肖锦然那次,是他最后的机会,他假意跟齐孝帝合作。齐孝帝想整顿武林,而他想保护她。他答应齐孝帝利用她,将杨生华一干门派掌门引上钩,再把闻人拥白逼出来。
他知道,她一定能看透齐孝帝真正的目的,为了保护闻人拥白,她别无他路,只能破釜沉舟,和所有人决一死战。
这次,他终于成功了。所以她现在安安稳稳地躺在他身下,再不用受任何人的威胁,逼迫。
指尖在她身上摩挲着,这些事他不会跟她说,因为她早应该猜到了。
是他疏忽了,这人虽然有点蠢,但从小做事就决得很。
既然你恨我,那不如多恨一点吧。
他紧紧搂住了她,就像六年前在山洞里那次。
这次虽然是□□相对,却比不上六年前那隔着层层衣物的一抱,那次的他们是心贴着心的,现在却像隔着千山万水,再无法跨越。
原来这就是物是人非。
天亮了,她睁着眼睛淡淡道:“我不恨你了。”
爱有多深,恨有多深,无爱亦无恨。
他摸了摸她的头发说:“好”。
正在天南地北找封渊的闻人拥白突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一张地图,他照着找到了一处隐在青山深处的小别院。
推开门,他看见屋里的床榻上躺着一个人,一袭素白纱裙,一头及腕长发,眉目稍显凶煞,眼角有一抹淡淡的胭脂红。
有风从开着的窗户里吹了进来,吹起床帘,隐隐绰绰,一如画上的岁月安稳。
。。。。。。。。。。。。。。。。。。。。。。。。。。。。。。。。。二卷终。。。。。。。。。。。。。。。。。。。。。。。。。。。。。。。。。。。。。。。
作者有话要说:结局奉上,今天中秋,愿所有人都能够千里共婵娟,团圆到永久,小魔爱你们!
、番外:与君长安
清晨,山里传来几声狼嚎,我揉揉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身边已经没有了拥白的身影。
看来轻功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哪天偷偷溜了都不知道。
我挣扎着爬起来,拿起昨晚放在床头的衣服,用左手拎着一点一点往身上蹭。
这些层层叠叠的衣服本来就难穿,更何况只用一只手,而且那只手动起来还不是特别灵活。
这边肩头好不容易拉上去了,那边肩头又滑下来了。。。。。。。待一件衣服穿完,已是满头大汗。
我擦擦汗,又弯腰把鞋子套上,然后扶着墙壁站起来,一瘸一拐往前走了几步。
刚被废的那段时间,我真的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能瘫在床上度过了。是拥白一直不肯妥协,不敢出去寻医问药,就自己找一些古籍医术,弄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药方,内服的,外敷的,一天几趟地折腾。每天晚上睡觉前,还给我手脚挨个按摩一遍。
我从来不知道,看起来有点孩子气的他,居然能把别人照顾得这么好。一时心动,就说了:“你娶我吧。”
他揉着我腕子的手顿了顿,认真地点了点头,“可以,不过我不想娶一个连伸手抱我都做不到的废物,所以,想要我娶你,你就要好起来。”
其实,他和我都明白,要想真的好起来估计只能等下辈子了。但他没有放弃,我就不能放弃。
折腾了一个多月后,我和他惊喜地发现左手还有一点点只觉,两条腿也还能勉强动一下,右手则完全废掉了。
但,这已经很好了。
有时候,一点希望也是好的,总强过什么都没有。
有了这一点希望,他开始每天早晚搀着我走两个时辰。
开始的时候,我完全迈不开步子,他也不着急,只寸步不离地扶着我,用眼神鼓励我。等我好不容易向前走了一步,两个人皆已是大汗淋漓,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比我还开心,他会一把抱起我,飞到树上,然后指着远方说:“等你能走了,我们再一起练轻功,我等着你来打败我。”
我无言地笑了笑,没有说好。因为就算我能走了,也不可能再同他练轻功。这辈子剩下的日子,我注定只能仰望着他,就像不会轻功前那样。
我记得他搀扶了我整整两年,中间多少次他放手后,我重重摔了下来,摔得狼狈不堪。如果不是他在我每次摔倒后,将我温柔地抱起来,替我揉摔疼的地方,也许我早就放弃了。
两年,七百三十天,每天四个时辰,加一起一共是两千九百二十个时辰。他先是寸步不离地搀着我走,后来便是寸步不离地看着我走。
我就像个初学习走路的婴儿,一步一更斗,一步一摇晃,学了两年,摔了无数次,终于重新学会了走路。
而我的左手,也在日复一日的锻炼中,渐渐能握住东西了。
最开始是一颗小枣,因为那时正值山里的野枣树成熟,漫山遍野的红枣又大又甜。拥白摘了很多回来,他告诉我,想吃就自己拿。
我哆哆嗦嗦地伸出手,用指尖去拨拉一颗,有时候拨拉了半天也不一定能拨拉到手心里去,有时候好不容易拨拉到了,在缩手的途中又掉了下去。
结果,等那年的枣子熟透了,烂了,我都没能吃到一颗。
枣没了,他又不知道从哪弄回了一筐鸡蛋,让我每天像拨拉红枣那样拨拉鸡蛋。可红枣掉在了地上拿起来还能继续用,鸡蛋只要一掉下去立马碎成了一坨黄白相间的浆糊,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许是被那样重口味的画面刺激到了,这回练了不到一个月,我居然稳稳地拿起了一颗。
万事开头难,但凡有了第一次,那必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慢慢地,我的左手变得灵活起来,拿过最重的东西是一颗梨子。
两年前,开始帮我医治手脚的时候,拥白曾说过只要我能伸手抱他,他便娶我。两年后,我能抱他了,却把那件事忘了。
等想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悄悄把新房布置好了。说是新房其实也没有很夸张,只不过把床单被面全部换成了大红色,屋子里点了两根红色的喜烛。
他还穿着蓝色的衣服,而我正好一身大红,我们两站在屋外,先是拜了拜天,然后又拜了拜地,最后相互拜了一下,这亲就算成了。
回到屋里,明亮的烛火旁,他倒了两杯酒,说是合卺酒。
我哆哆嗦嗦地端起来,喝了一半,洒了一半。
他笑话我,最近偷懒了,连杯酒都拿不稳。
我闭着眼睛没有说话,其实心都在颤抖。
成亲后的日子跟以前差不多,我能独自下床后又开始做饭。虽然手脚废了,但烧菜的本事还在,烧出来的东西还是能吃的。
就像今天,我准备炖一只老母鸡。
鸡是昨天就买了的,已经杀好洗干净,剁成一小块一小块了。
这些都是拥白做的,我的左手只能拿刀切切姜蒜。
把鸡倒进锅里,先翻炒一通出水,再加入大半锅水,最后放入葱姜料酒,用大火烧开,再改成小火慢慢炖着。
眼看就要到中午了,拥白还是没回来,我扶着墙壁站起来,慢慢挪到了门口。
说不担心那是假的,毕竟我现在只有一个他了。记得前段时间我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能重新走路,他说如果有一天自己先我一步离开,我至少不用活活躺在床上饿死。
我想,如果你死了,我肯定不会饿死,因为我会在饿死之前就先自我了断。
失去了所有,孤独地活着,那必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太阳一点一点升到了头顶,晒得我有点头晕,两条腿止不住打颤,可还是固执地抓紧门框,执拗地等着。
我是个倔强的人,认定的事从不轻易改变。
就在我快支撑不住要倒下去的时候,那个蓝色身影终于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站在高处,近十年的风霜一点也没有改变他什么,带走什么,他还是闻人拥白,那个淡淡一笑睥睨整个天下的人。
“听说两天前,大齐的军队终于将蛮夷赶出了边境。”他双手环胸,看着我说。
我点了点头,“是吗?终于分出胜负了。”真是不容易啊,已经僵持了快十年了。
“不过。。。。”话音一转,他的神色严肃了起来,“这次出征的军队里,几名大将全部为国捐了躯,包括封渊。”
封渊两个字,他说得格外重。
我一怔,过了很久才扯起嘴角说:“是吗?死就死了吧。”
这是他选得路,这是他的抱负,为了自己的抱负而死,也不算太冤。
“今天军队回城,一并把他的遗体运了回来,我去看了。”
“然后呢?”我不解地看着他。
“然后从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一样很有趣的东西。”
“什么?”我不太在意地问,想着鸡应该快好了,便扶着墙壁转身,一步一步往锅那里挪了过去。
他从树上飘了下来,扔给我一张泛了黄的纸,我不解地打开,看到上面画着一树黄橙橙的梨子,画旁还有一行漂亮又规矩的字,“一树新梨伴残花”
如今,残花已经凋零,这树梨子也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我伸手将这张早不该存在的纸扔进了炉火里,叫嚣的火苗瞬间将它吞噬,变成了一摊灰,混进原来的灰烬里,再找不出来。
活着的时候我大概不会再想起他的事,等死了,经过奈何桥的时候,也许会抽空想一下,然后喝下孟婆汤,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
再没剑庄,再没封渊。
“嗯。。。。。鸡汤快熬好了吗?闻起来好香。”拥白从身后拥住我,将头搁在我肩膀上,嗅着鼻子说。
我有些小得意地挑了挑眉,“喝起来会更香哦。”
“是吗?那给我尝尝吧。”他说着就要伸手去掀锅盖,被我一巴掌拍了开来,“想被烫死吗?”他憋了憋嘴,没有说话。
我用勺子给他盛了一碗,然后看他心满意足地喝完,舔着嘴唇说还要一碗。
“近十年没出去过,外面有什么变化吗?”我边盛汤边装作不经意地问。
他伸手在桌上敲了两下说:“当然有,街道变得更加繁华了,小吃店里小吃花样也增多了,还有就是武林又开始猖獗了。”
“那你还不赶紧出去占那么半壁江山。”我把汤推给他,他没接,反而一把把我拉进了怀里,抱好,勾唇一笑,“吃喝玩乐,权利金钱不过过眼云烟,又怎比得上同你一世长安。”
他的眼里有岁月沉淀出的深情,那是困住我一生一世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还有两个外传,这部文便彻底结束了。
、封渊外传
我第一见到她的时候,她十岁,感觉不是个聪明的小孩。跟别人说话时,总是畏畏缩缩的,不过一双眼睛长得很漂亮。
她的童年几乎一片空白,我不知道风越为什么要把她圈禁起来,我问过她,她居然说,是因为她爹娘怕她走丢,真是个笨小孩。
笨小孩没有修炼剑术的天赋,这是我偶然一次路过她练功的地方看了一会后得出的结论。
小小的人,笨拙地拿着把剑舞来舞去,连胳膊都伸不直,更别说使出什么优美的招数了。
可是如果她不修炼剑术,又能干嘛呢?我回想了下自己小时候,除了练剑还是练剑,所以,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