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织女天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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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织女天仙配-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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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比武需要赌注。赌注需要食物。
可是马强现在的食物所剩无几,比武怎么样进行呢?
有些马族的勇士直言不讳:“马强,你没有赌注,谁那么傻里傻气来和你比武呦?到时候,人家输了,你有赌注收入;你输了,拍拍屁股、潇潇洒洒的走人。这种明显存在着不公平的比武怎么样进行呢?”
马强连续向几个马族的勇士要求比武,连续几个马族的勇士不约而同的拒绝了马强。
那么,现在马强应该怎么办呢?

第五十三章天无绝人之路

苦苦哀求行不行?
马强这样对着人家说:“大哥,兄弟现在手头上面有一点点紧张、是不是可以我的就不要什么赌注了好不好”行不行?
人家会答应吗?
“神经病”估计就是别人对于马强的评价。当然,那个时候所谓的“神经病”称号应该是还没有出现还没有发明出来,所以多半是使用与“神经病”称号意思相当接近的疯子或者癫子代替。
对于那些没有与马强较量过的人们也许只是心里面给予李四应该疯子或者癫子的评价。
对于那些与马强有过较量但是结果不相上下、半斤对八两的家伙恐怕直接就是开打。“王八蛋,你欺负人不是?拿老子来消遣不是?”
所以呢。
马强没有了赌注,依靠比武获得食物的想法注定是要落空的。
那么,马强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马强经过一番苦苦的思索,终于想出来一个很简单同时也是很实用的方法。
那个方法是什么方法呢?
那个很简单同时也是很实用的方法就是“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
之所以是“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道理很简单。
因为一旦使用“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这种简单同时也是很实用的方法,刚刚好可以免除马强因为与马巧扎比武失败食物被夺取、无法通过比武这种正正当当的方式(没有人会接受那种毫无保障的赌博方式)把失去的食物以间接的方式拿回来的困境。
谁都知道“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是一种无本生利的买卖。
而且,其实马强可以去“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对象应该比较的多。
毕竟敢于参加通过比武赌博这种方式来分配食物的人想必还是具有一定的武力。
所以马强大可以去“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什么马五这样的比起自己功夫差一点的人的食物不是?
果然是“天无绝人之路”。
刚刚好,在马族里面有一个非常非常适合马强去“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对象。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马小头,人如其名。马小头的头部与身体极为不对称,马小头身材魁梧,但是头部却是非常非常的细小,因此被马族的人们叫做“马小头”。
结果,“马小头”的称呼一出来,连“马小头”原来的名字都是没有人知道了。
据说,马小头他娘是马族女子,马小头他老子却是另一个氏族的人,马小头不知道他娘和他老子怎么样好上的,因为他娘在马小头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自杀了。
长大以后的马小头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被自己的父亲抛弃了以后就自杀了。这些都是马小头从一些马族的妇女的责骂中分析出来的。
正是因为这种不光彩的身世,所以马小头在马族的地位是低贱的。
如果不是那个时候,氏族之间战争时常发生,离开氏族的保护的人,基本上难以生存下去,马小头真的希望离开马族,去建设自己的乐园。
其实,马小头即使是与马族捕获野兽或者采集野果的队伍出去,马小头也是不会参与围捕野兽,因为就算是马小头参与了围捕野兽,马族的负责分配食物的人照样不会分配一份食物给马小头。
不过,对于马小头个人捕获的野兽或者采集的野果,马族的人们也同样没有没收的意思。
所以,马小头的食物也是没有什么问题。
而且,随着马小头年龄的增长,捕获野兽或者采集野果的经验越来越丰富,马小头捕获的野兽或者采集的野果越来越多。
因此,马小头储存的食物比较一般的马族的人家是要多很多很多。
马强大驾光临了马小头居住的山洞里面。
马强直截了当的提出来比武赌食物的要求。
看着两手空空的马强,马小头心里面是无语到了极点。
“比武?你(也就是马强)一个马族有名的勇士和我一个根本算不上勇士的人比武,比武你妹差不多!”马小头心里面的想法是如同波涛汹涌,“而且,赌食物!你(也就是马强)这样两手空空的赌你妹?”
不过,尽管马小头心里面对于马强是恼恨无比,但是表面上,马小头对于马强却是笑容满面。
马小头笑嘻嘻的对马强说道:“马强勇士,你是我们马族有名的勇士,面对你的邀战,我只能甘拜下风,除了认输……”
马小头本来以为这样一番好话下去,马强必然会打消和他比武的想法。
只是马小头没有想到……
马小头没有想到,马强本来就“醉翁之意不在酒”。【“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一个成语典故。据说北宋时期,滁州太守欧阳修在县城西南风景秀丽的琅琊山“酿泉”边的亭子里,经常约朋友一起喝酒,因为他酒量不大,经常喝醉,而且是年纪最长的,所以自号醉翁。他给这个亭子取名“醉翁亭”,经常喝得酩酊大醉。为表达自己寄情山水,与民同乐的思想感情,他作散文:“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用来指本意不在此而在别的方面;有时也指别有用心。】马小头没有想到,马强会是一个那么“爽快”的人。
马强也是笑嘻嘻的回答马小头。
“呵呵呵……,好好好……,既然你(也就是马小头)认输,我(也就是马强)也不强人所难,我们之间比武就不必要了。”马强这样说道。
马小头不知不觉心里面舒了一口气。
不过马小头才刚刚舒了一口气,马强接下来的一句话马上使得马小头的心情沉重起来。
接下来马强说了一些什么样的话呢?
马强依旧是笑嘻嘻的说道:“比武不必要了,因为你(也就是马小头)认输了,不过赌注我还是要的……”
顿时,马小头是目瞪口呆。
马小头能够不目瞪口呆吗?
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也就是马强)这样不要脸的!
马强没有理会马小头的心里面的想法,马强是快手快脚,把马小头的食物拿走了一部分(因为氏族社会后期,人们对于食物的储存都是简简单单的,甚至直接把食物用绳子悬挂起来也是很有可能,所以比较容易寻找),估计是马强和马巧扎比武的时候的赌注的两倍。因此马强的心里面是乐开了花。
……
看着马强的身影完完全全的消失……,目瞪口呆的马小头是半天才回过神来。
“什么世道啊?”马小头仰天长叹。
接下来,马小头会怎么样做呢?

第五十四章老虎也要打个盹

马小头的劳动果实就这样被马强夺取了。
马小头的心里面肯定是不服气的。
可是……
马小头这样直接去苦苦哀求马强,“马强勇士,求求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这样,马强会不会痛痛快快把他(也就是马强)从马小头那里拿走的食物还给马小头?
估计没有什么机会。而且如果马强心情好,还好说。如果马强心情不好呢?估计马小头可能还要挨上一顿拳脚(这种情形其实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也就是说马小头的泪水攻势基本无效。
既然泪水攻势基本无效,那么马小头采取法律措施行不行?比如马小头去向那些居住在老马的天空里面的马族老干部投诉行不行?
只是,马小头因为不光彩的身世,所以马小头在马族的地位是低贱的。
反过来说,马强乃是马族有名的勇士。马强的武功高强,在马族捕获野兽的时候,马强出力也是不小,因此马强对于马族的贡献也是不小的。
这样一来,马小头几乎提出来投诉就会挨骂。
因此马小头采取法律措施维权之路同样行不通。
那么马小头究竟应该怎么样才好呢?
马小头开始转动脑筋,寻思着怎么样把被马强强行拿走的食物夺回来。
马小头想啊想啊……
马小头想啊想啊……
终于灵光一闪,马小头想出来一个好办法。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办法呢?
马小头想出来的好办法就是、很简单同时也是很实用的方法“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
之所以是“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道理很简单。
因为一旦使用“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这种简单同时也是很实用的方法,刚刚好同样可以免除马小头因为财产被马强强行据为己有、无法通过比武这种正正当当的方式(马小头的武力不够高强)把失去的财产以间接的方式拿回来的困境。
谁都知道“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同样是一种无本生利的买卖。
而且,其实马小头可以去“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对象应该比较的多。
马小头去“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什么马某某这样的人的财产自然不在话下不是?
甚至马小头如果感觉只是“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什么马某某这样的小人物的人的财产不是狠痛快,马小头大可以去“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马强这样的、“强行把别人财产据为己有”的人的财产不是?
既解气又发财,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毕竟“老虎也要打个盹”不是?
不然怎么会有那句“不怕贼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就怕贼惦记”的话流传下来呢?
如此发展下去……
完了!
完了?
什么完了?
难道是这本书完了?
要结束了?
怎么可能!
这本书即使是不写作成为几百万字数的作品,但是怎么样也是应该写作成为字数一百多万的作品吧?
不然怎么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
那个……是什么完了呢?
是老子(也就是那个历史上面的一个有着鼎鼎大名的老子)说的“无为而治”理论完了!
是老子(也就是那个历史上面的一个有着鼎鼎大名的老子)说的“无为而治”理论方法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
这个时候只能够采取法制手段,局面才不至于发展成为“一发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
据说,后来马小头果然“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把马强强行拿走的食物拿回来一部分。这个事情本来没有什么,毕竟马强也是没有发现。
只是……
马小头经历个这样一次“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革命实践以后,感觉“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是一件前途远大的事业。
于是,马小头是经常“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且乐此不疲。
毕竟“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收益比较高。
……
渐渐地,马小头“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被马族的人们发现了。
于是,马小头被马族的老干部们叫进去了老马的天空,马小头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如何开始“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对象有哪些……
受到马小头的牵连,马强也被马族的老干部们叫进去了老马的天空。
面对马族的老干部们,马强只好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如何“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对象有哪些……
受到马强的牵连,马奇扎也被马族的老干部们叫进去了老马的天空喝茶。
面对马族的老干部们,马奇扎这个马族勇士第二人同样只能老老实实,马奇扎交代了如何“掩瞒事实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掩瞒事实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对象有哪些……
据说,后来人们之所以把“掩瞒事实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叫做“欺诈”,就是因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掩瞒事实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的名字叫做“奇扎”。欺诈是奇扎的读音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变异。
同时,之所以会有那个“弼马温”的说法,其实是马族人们的说法,意思其实是让人们小心避免马温欺诈,也就是避马温。只是在流传过程中,避马温变成了弼马温【甚至后来的作者把弼马温变成了天庭里面的一个官名,把弼马温说成了“避马瘟”的读音的变异】。
……
据说,后来人们之所以把“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叫做“抢”,就是因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强行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的名字叫做“强”。抢是强的读音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变异。
……
据说,后来人们之所以把“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叫做“偷”,就是因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的名字叫做“头”(也就是小头)。偷是头的读音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变异。当然也有把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叫做小偷,同样也是因为马小头的缘故。
……

据说,老子在这本书的第三章里面,忘记了加上一句话。

那是一句什么样的话?

第五十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据说,老子在这本书的第三章里面,忘记了加上这样一句话,“无为而治君子”。
继续奇文共赏……
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这一章的意思就是说:人要现实一点,上级欺负下级几乎是一件非常非常正常的事情。所以你不要因为觉得上司不把你当一盘菜、就不服气、就和上司pk较量,那样吃亏的是你自己。尤其不要在嘴巴上面过多的表示,那样很容易影响互相的关系和谐,不如静心养神的好,那样至少身上可以长几两肉。
据说,老子有一个同事,因为粗心经常出差错,因此经常挨骂。所以老子的这个同事老是发牢骚,怨怪上司。
因此老子劝导那个同事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的意思就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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