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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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前分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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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两个人早早的起了床。初夏的太阳已经光芒万丈,给街道边上的大叶女贞镶了一圈又一圈的金边。安爸爸打开电视。刚一打开,是一则寻人启事。四个人全睁大了眼睛看向那一幅小照片:圆圆的脑袋,淡淡长长的眉毛,有点像小熊的圆鼻头,正是宋之荚的小像。安妈妈问安心素:“安心素,小荚是走丢的孩子呀?”
  安心素点点头,宋之荚摇摇头。安爸爸起身拔了电话。宋之荚猛的从坐位上站起来,向门外跑去。不等他跨出一步,安妈妈早有防备,拽着他的衣领将他拉了回来。安妈妈眉毛坚了起来,手像鸡爪一样抓着宋之荚,宋之荚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
  两个小时后,宋爸爸宋妈妈急匆匆的赶来了。宋妈妈一看见宋之荚,拉着他的衣襟嚎啕大哭,她边哭边说:“不省心的东西,讨债的小鬼,你要把妈妈吓死吗?”宋妈妈的眼泪鼻涕流了一大把,抹了抹全擦在了宋之荚的衣服上,宋之荚满脸厌恶的向后扯着身子。宋爸爸朝着宋子荚的脑袋爽快的拍了一巴掌,骂道:“小子,老实点!”
  宋家家长向安家家长千谢万谢,要带着宋之荚走了。宋之荚趁机蹭到安心素旁边悲切的说:“看来我要被抓回去了。只怪我的名字起的不好,之荚,‘指甲’,注定是被修理的命运。”安心素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背,说道:“下次你若再经过我家门前,一定要来看望我。”
  宋之荚被父母带回了家。宋之蘅高兴地蹦到哥哥的怀里,双手抱着宋之荚的脖子,兴奋地说道:“妈妈说你丢了,我说‘哥哥去找仙女了,明天就回来’,哥哥,仙女在哪里?你带她回来了吗?”宋之荞穿着拖鞋从房间里出来,宋之荚知道她一定是因为她的储钱罐被盗伤心的哭过了,他突然有些不敢看宋之荞的眼睛,他说:“宋之荞,我只花了你五块钱。”宋之荞斜睨了他一眼,将书包从宋之荚的背上取了下来,不知是急着拿钱,还是怕宋之荚再跑了……
  时光荏苒,一晃八年又过去了。宋之荚长成了清俊的少年,宋之蘅也不再吵着要小仙女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富翁与诗人

  这年暑假,宋之荚16岁,从市十中以优异的成绩考到了县区最好的一中,他要上高中了。宋妈妈心里十分懊悔,没有亲自监督宋之荚报志愿,她满心希望宋之荚报考本校的高中部。宋之荚只想着到清和镇上学,离家远便可以住校了。这八年来,宋妈妈将他的零花钱管控到分分毛毛,他没有一个出远门的机会。在宋妈妈的眼里,钱是造成宋之荚有机会出逃机会的罪魁祸首,连宋之荞也这样认为,她再也没有使用过储钱罐,谁也不知道她积蓄的每一分钱被她藏在了哪里。
  宋之荞要上初二了,她和宋之荚上的同一所初中。每年宋家都要给那所学校交一大笔借读费,宋妈妈虽然每每表达“出钱出狠了”但最后还是说一句“好学校才能教出好学生”无悔的交着钱。宋之荞对宋妈妈说:“这是您对我的投资,以后我会回报给您的。”宋妈妈拍拍宋之荞的头,哈哈笑着说:“父母哪是为了等儿女的回报呀,你好好上学,交一个好成绩给我就够了。”其实宋之荞只是因为上市十中可以收到一笔公交费和午餐费,宋妈妈对女儿一向很大方,多给的钱自然都变成了宋之荞的私房钱了。
  对于宋妈妈最疼爱的被冠以宋家最聪明的小儿子宋之蘅,她当然更不会吝啬。宋之蘅早上学一年,现在也要上初一了。宋妈妈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学费。一天宋之蘅规规矩矩的站在宋妈妈的面前,对宋妈妈说了一番很重要的话,他说:“妈妈,我要到乡一中上学。每天骑自行车,从田野里穿过,该是多美呀。”
  宋妈妈拉着宋之蘅的手,充满怜爱地说:“蘅蘅,妈妈知道,但是市十中是好学校,有好老师,好同学,你在那里上学,将来才会成为有出息的孩子。”
  宋之蘅说:“妈妈,无论在哪里,美才是最重要的教育。我要当一名诗人,自然就是我的学校。我才不想去市十中。”
  宋妈妈第一次发现小儿子也是这样的执拗,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宋爸爸从厨房走了过来,对宋妈妈说:“子不教而有才,是我们的福气。听之蘅的吧。”
  宋妈妈给宋之蘅买了辆新自行车,宋之荞羡慕极了,她摸摸车把,打打车铃,也想跟着宋之蘅一起学。下午天凉快时,宋之荚推出自行车在街上教宋之蘅,宋之荞骑自行车。他抓了两只蜻蜓,一边车把上系一只,他说蜻蜓飞在前边,学车会很快。也许真得是这样,只两个下午两个学生都学会了。
  第三天的下午宋之荚载着宋之荞,宋之蘅骑着新自行车,从村子里骑到马路上,从马路上骑过了桥,一直骑到安静美丽的杨树林。宋之蘅轻轻地念起了一首诗:
  风吹着柳条,柔柔的
  风吹着绿水,清清的
  风吹着我,飞向杨树上美丽的天空
  我的生命之花开了
  它的娇影映在我心的清泉里
  花儿呀,我们与尘世没有距离
  我们所看到的即是世界的一切
  宋之荞喜爱钱,她不喜爱宋之蘅的诗,但她喜爱宋之蘅诗人的气质。宋之蘅可以毫无猜疑的将自己的财产交由宋之荞管理,也不计较她将自己的一部分花销划在宋之蘅的账面上。宋之蘅的收入远在宋之荞之上,更不是一向被严格经济冻结的宋之荚可以比拟的。宋之荞许久以前就明白了“抓住了宋之蘅就抓住的一条财富的命脉”的道理。
  宋之荚新一轮的出逃计划的资金来源依然只有宋之荞这一个通口,可是他再也没有办法得手了。宋之荞对宋之荚说:“哥哥,我从来不理解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因为那实在是一件花成本无进益的事情。你要是想从我这里再拿到一次钱,那是不可能的了,希望你不要白白浪费心机,耽误了你的大计。”宋之荚垂头丧气,自叹英雄困于斗米之间。
  一天早上宋之荞一起床先到宋之荚的房间,叫道:“哥哥,哥哥,起床了。”宋之荚翻过身看看表,刚过七点,说道:“我再睡半小时,你别吵我。”宋之荞爬到宋之荚的床上,伸手拉了拉宋之荚的眼皮,吓得宋之荚急急睁开眼睛,喝道:“宋之荚,你想干嘛!”宋之荚笑眯眯地说:“好哥哥,我熬了红枣糯米粥,起床喝吧,之蘅都已经起床了。”
  宋之荚没有办法只好换了衣服,起床了。到了餐厅看见宋之蘅喝着粥,吃着葱花饼。宋之蘅问宋之荚:“之荞说一会儿我们要一起出去,干嘛去?”宋之荚边向浴室走着边甩掉了凉拖鞋,半天才回答道:“我不知道,准没好事。”
  三兄妹坐在餐桌上,粥喝光了,饼也吃光了,宋之荚,宋之蘅一起看向宋之荞。宋之荞清了清嗓子说道:“是这样的,我听说一个地方在招人发传单,一天40元……”宋之荞的话没说完,宋之荚先站了起来,说道:“没兴趣,我不去。”宋之荚伸手拉住他的胳膊,说道:“不用你发,只用你的名义挂个名,之蘅来发。领到钱呢,你三分之一,之蘅三分之二。”宋之蘅无辜的摆着两只手说:“我不去,我不去,站在街上傻死了,天又热……”宋之荞瞪了他一眼,说道:“叶芝的诗集,今天发完传单就买给你。”
  宋之荚斜觑了宋之荞一眼,对宋之蘅说:“之蘅,别去,让妈妈给你买书。”
  宋之荚接口道:“这样吧,你们一人一半。哥哥,这样一星期下来,你也能存一小笔钱,下次出个门什么的就有指望了。你说是不是?”
  宋之荚动摇了,宋之荚已经拉着他向外走去,宋之荞向宋之蘅挥挥手,示意他快点跟上。
  发传单并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小之蘅左胳膊上搭着一叠传单,右手向过往的行人一张张的递着,太阳光晃着他的眼睛,他不停地拽着帽檐向下拉,有人想看看他清秀的小脸,他急急忙忙低下头,脸颊又热又红。两个小时之后,他的脚也虚浮,头也昏沉,手也酸麻。路对过的宋之荞还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勤快地给每一个经过的人发一张传单。汗珠子从她的额头流下来,她用手腕上系的紫手绢在脸上擦一下,她的脸也红红的,只有当俏丽的短发被轻风吹起时,她才能感觉一丝的凉快。她身旁茂盛的法国梧桐映着她浅粉的裙子,是那样的生动美丽。
  宋之荚从公园里走出时,看见的宋之荞就是这样比平时要美丽的样子。他虽有些不情愿,但还是挪步到宋之荞身边,对她说:“你去休息会,我来替你发。”
  宋之荞开心的看着哥哥,对他说:“我没事,你去替之蘅,他累了。哎,你说我们家怎么有这样腼腆的孩子呢,跟我们俩个一点也不像。”
  宋之荚冷哼了地声:“跟你一样才坏了。”
  宋之荞也不生气,说道:“跟你一样也坏了。自私的家伙,只顾着自己。”
  宋之荚走远了,也不知道听见没听见妹妹对他的评价。
  宋之荚将宋之蘅手里的传单都拿了过来,对宋之蘅说:“你到那边花坛边上坐一下。”手里没有了传单,宋之蘅一下子觉得轻松下来,他也不去休息,就跟在宋之荚的旁边。宋之荚看了看手里的传单,分出了一大半留在手里,剩下的放回到袋子里。他走到垃圾箱旁将手里的传单全塞了进去。宋之蘅惊讶地看着他,宋之荚走了回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这些东西发出去也是被丢进垃圾箱,我直接丢进去不是更省事。这些纸最可惜了。以后,宋之荞让你做什么,只要你不想的,就不做,不管对谁都一样。明天搬张桌子来,写个横幅‘家具广告,愿者自取’你在一旁看着点就行。”
  宋之蘅笑了笑,对宋之荚说:“我陪着之荞来,她会很开心的。”宋之荚递出去一张传单,说道:“小傻瓜。”宋之蘅托着下巴想了想,问道:“之荚你说之荞成天想当个大富翁,为什么呀?”
  宋之荚说道:“当一件事让人痛苦时,他会想让所有人和他一起做这件事。这就是人心。像我们手里发的传单,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份。”
  宋之蘅对于宋之荚的怪论无奈的笑了笑,他的眼里只容得下光明和欢乐,他不需要懂得这些。
作者有话要说:  

  ☆、相逢

  我们总会相逢,为那冥冥之中存在的情意。
  宋之荚拎着一支笔,走进了乱糟糟的教室,他在靠窗的一张空桌子旁坐下,教室里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只好瞅着窗外的四季青,想着是不是要交一两个朋友。八点了,一位矮个子小眼睛的女老师从前门走了进来,教室安静了下来。一个女孩从后门跑了进来,迅速扫了一眼全班,看见宋之荚旁边的空坐位,一溜烟坐了上去。
  宋之荚侧过脸看了一眼这个女孩。秀雅的双眉,大大的黑眼睛顾盼生情,高高的鼻子端正英挺,樱红的小嘴似笑似嗔,圆滑的颧骨,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肤色,高高扎起的发束。好一个美人。
  宋之荚呆呆地看着这个女孩。那女孩平复了喘息,扭过头看向自己的同桌,她婉转了一笑,用手晃了晃宋之荚的双眼。宋之荚感叹到:“安心素,你都上高中了?”
  这个女孩正是宋之荚认识的安心素,楼顶上拉二胡的女孩。她还是那样的美丽动人,聪明伶俐。
  安心素歪着头,一只素白的小手支着额角,说道:“我总比别人长大的要快,是因为我比较聪明还是比较漂亮呢?”她的黑眼珠看着教室的天花板,水水的眼白对着宋之荚,一副得意骄痴之色。宋之荚伸出手,说道:“见到你很高兴。”安心素将自己的手和宋之荚握了握,说道:“同学之间不必客气。”
  安心素遇见了宋之荚,是很开心的。宋之荚虽是一副不愿理人的模样,但在潘特面前,像雪遇见太阳化掉了,他龇着牙,抱着双臂,不愿承认身边的这位朋友。
  和安心素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她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欢欢乐乐,将沉闷的高中校园屏蔽在了另一个世界。晚自习之前,她总会坐在水塘的石桥上拉二胡,她的曲声或悠远,或低沉,或清亮,或沙哑,和在水波里总是那样的淳静。只是一曲却吸引了脚步匆匆的学生伫步凝听。那坐在水波之上的女孩究竟曾让多少人心潮澎湃,又让多少人在她没有坐在那里时切切渴慕?宋之荚坐在一旁的石头上,靠在柳树粗糙的树干上,悠闲地听着曲子,黄昏暮霞染西墙,仿佛有一道金黄的光影映进了他的心海。
  学校食堂后面有一排教师的宿舍楼,中间有一扇小门相通,出了小门,进到宿舍楼,一直向前走,在尽头的边角还有一扇门通到外边去。看门的大爷酷爱睡觉,他坐在小屋的大藤椅上,垂着头睡着了。宋之荚和安心素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向左一拐穿过一条长长的胡同,来到了田野上,正是向日葵开花的季节。阳光普洒而下落在片片向日葵的花盘上,安心素张开双臂飞奔而起,在花海里轻舞旋转。她的长发飘起来,扫在金黄的花瓣上,惹得星星点点的花粉缀在她柔顺的发尾。宋之荚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安心素的身旁,他伸出自已的手握住安心素的手,温柔地对她一笑。安心素另一只手扶着宋之荚的肩膀带着他一起旋转,她的笑声清亮悦耳,仿佛是田间的花喜鹊。
  若我们身边的女孩总是那样开心,不是每一个男孩最大的愿望吗?也许是因为他们在田野里太过开心了,竟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上课,等两人享受够了安宁与快乐,想起来上课这回事时,下午的第一节课已经结束了。自然的,班主任叫他们到办公室问他们去哪了,是谁的主意,宋之荚恭恭谨谨的一一回答。安心素站在宋之荚的身边,头低的低低的,她悄悄的用姆指掐着食指,抑制着嘴角将要控制不住的笑花。她侧头瞥了瞥宋之荚一脸从容的表情,感叹到男孩子果然淡定呀。
  还好他们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老师不会太为难他们,简单的批评了两句就放他们走了。两人的右脚刚跨出门,老师将宋之荚单独叫了回来。
  安心素狐疑的走出了办公楼,坐在楼下的台阶上等宋之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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