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晓聪开口了,声音很轻柔,像羽毛抚过心窝窝似的让人听了很舒服:“苏苏,阳光真是可爱,你不上来享受享受吗?”
苏骏飞应了一声“好”,三下两下就爬上了巨石,站在鲁晓聪面前,在她身上投下一长条黑影。
鲁晓聪仰头看着他,贪婪地看着他:这个男人变得又黑又瘦,他逆光的身姿却显得更加刚健有力。大漠的风沙和严寒削掉了他身上一些多余的东西,又增添了一些她现在还不能确切说明的东西。这个男人,既熟悉又陌生。
苏骏飞也在研看她,抑住一把抱住她的冲动仔细看着她:这个女人不像他梦里的那么娇美,她的眼角已经有细细的鱼尾纹了,皮肤也显出岁月的风霜痕迹,她看起来甚至比夏天的时候还显老些。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的眼睛是晶亮晶亮的闪着阳光的,她还是那个能带给他阳光和新生的女人。
不知这样互相凝视了多久,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又好像只有一刹那。终于,鲁晓聪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我脖子酸了!”
“哈哈哈……来,我帮你揉揉!”苏骏飞真开心,他终于看到鲁晓聪在他面前用那种半娇半嗔半认真半玩笑的语调说话了,去年这个时间,他还暗暗嫉妒余静雅呢。
鲁晓聪却不依,板起脸说:“话还没说清楚呢!现在总可以说了吧?——害我忍了那么久!”
苏骏飞收回手,转从大衣袋子里掏出一个袋子来,捧着递到晓聪面前,说:“尊敬的女王陛下,请先接受我的一点心意!”
鲁晓聪看着这个袋子,布的,绣着花纹,异域风格的花纹,挺神秘的样子。她没有马上接,问:“这是什么?”
苏骏飞把袋子放在石面上,解开扎袋口的五彩丝绳,撑开袋子,原来是沙子!
“沙子?”
“对,沙子。不过,它可不是一般的沙子。来,抓一把看看!”苏骏飞拉过晓聪的手,探入袋中抓了一小把沙子,然后叫她摊开来看。
“呀!金沙!哦,不,玉石沙!呀!一、二、三、四、五、六,金、黄、红、绿、白、黑——六色!六色沙?”
“嗯,六色沙。唯你独有的六色沙!它象征六福,‘六’‘乐’谐音,它带给你一世快乐!棉花,请接受我的微薄心意吧!”
“我当然接受!哦,这个小袋子也很可爱啊!它们一定都有不寻常的来历吧?”
“没错,我那段时间的经历与它大有关系。嗯,我离开广州之前的事你都知道了,你应该能够理解我当时崩溃的感觉……”晓聪挨过来搂住苏骏飞的胳膊,依偎着他,摩挲着他的大手,心里涨满怜惜——她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听丁致远告诉她真相时那种心疼的感觉。苏骏飞另一只手覆在鲁晓聪的手上,反而用他两个掌心抚摸鲁晓聪的手——她的手是冷的——可能是气血比较虚吧?要给她补一补。这样想着,怜惜地看了晓聪一眼,在她眼里看到的也是怜惜,两人会心一笑。
苏骏飞继续说:“为了不让自己被情绪控制做出可怕的事情,我跑到机场,刚好坐上了去兰州的飞机。到敦煌去看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到大漠去吹吹风,把自己埋在沙子里看沙海夕阳和胡杨,这是我多年的心愿。之前一直未能实现,想不到却是在这种情况下实现了,可见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啊。”
“哦,你写《大漠孤鹰》时并没有去大漠亲身体验过呀?那你怎么能写得那么逼真而有感染力?”
“读了很多描写大漠生活的文章,还上网搜索许多大漠图片,写的又是古代的大漠,尽可大胆想象嘛。”
“是啊,想象力丰富是必须的。好吧,继续!”
“现实不如期待可爱。先是手机丢了,后来是到鸣沙山一看,荒凉肃杀死气沉沉,月牙泉冻成一小湾冰泉,所有的树木都光秃秃的,放眼四望,看不到一丝绿色!无尽的惨白无尽的灰黄无尽的孤寂!有一天傍晚,我还差点被大风沙埋死……”
“等等!你被风沙困住是什么时候,还记得时间吗?”
“怎么会不记得?那一天差点成了我的忌日。是12月28日。怎么啦,这么在意这个时间?”
晓聪一听他说出这个时间,就腾地坐直身子,瞪大眼睛嚷嚷道:“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世上真有心灵感应这回事吗?可惜你的手机丢了,要不你查一下就知道了!我把那天夜里的梦境记下来发信息给你了。”晓聪把那天晚上的梦境描述给苏骏飞听,他也觉得很神奇。除了没有车子和狼,其他的基本一样。
“不过,我比你梦中的幸运多了,就在我饥寒交迫、差点在风沙中困毙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拉起了我,是一个游方僧人,他有水、食物、毛毯,还有一只骆驼。于是,我第二天和他结伴而行,到真正的大漠去。”
“这就是你说的‘事’?这就是你没有马上回家的原因?那接下来的那么多天,你都和那个游方僧人在一起吗?”
“嗯。至于关机,是因为我们所去之处,根本没有信号,再先进的手机到那里也变成废铁一块。我们俩很投缘,那个僧人是藏族的,他会讲流利的普通话,我们的交流没有障碍。与他同行的那些天,我学到很多东西,领悟到很多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震 撼
第57章震撼
鲁晓聪问:“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为什么要到大漠去?难不成是现代唐僧?要去西天取经?”
“呵呵!他自身佛学高深,别人向他取经还差不多。沙漠里也散落着一些人家的,他是去传经、传信、医病,顺便救助在沙漠迷路的人,我就是他救过的无数人中的一个。不过,救助之后与他结伴而行并且变成朋友的,只有我罢了。”
“嗬!看你得意的!看来还没学得佛学正义啊——淡定,懂吗?”
“是。鲁老师教训得对。”
“别贫!嗯,在他那里学到什么,能说说么?”
“学到的东西不是都可以言传的,我想用我的余生让你了解,可以吗?”
“你耍滑!不行,就举例说说片断也行。”
“嗯……好吧,说印象最深刻的两个场景吧。”苏骏飞顺势把晓聪揽进怀里,双手圈在她肚子上,隔着羽绒服,还能够感觉到她肚皮的柔软温热,手感很好。他把头轻轻搁在晓聪的头顶,目光放远,陷入回忆,声音也变得空灵起来:
“有一天,我们跋涉了一天后,终于来到大漠深处一片胡杨林下,夕阳映照下的大漠美得让我目眩神迷,可惜我不是画家,否则我可以用最浓烈最绚丽的色彩画出那种打通天地的美。胡杨林,夕阳下的胡杨林,更让我震撼!你知道吗?肉眼所能望到的范围,没有一滴水,但是它们在酷寒与烈日的轮番煎熬下,却熬就了世上最强健的筋骨。它们就那样傲然挺立着,仿佛已经在那里站立了几万年。那位高僧说,胡杨是沙漠里的生命之魂,有人赞美它们‘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是夸张之词,但胡杨生命力确实强,它能够忍耐极端最高温45℃和极端最低温…40℃的袭击,地下水十米以内就能够生长,树龄长达200年,而且干枯后还能屹立不倒。在这样的生命面前,我所受的那点伤痛真是微不足道。”
晓聪轻声问:“你怎么不拍下来呢?”
“手机没电了呀!……冬天的胡杨,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那些树,就是一个个显示生命和宇宙奥秘的雕塑啊!我们在那里搭帐篷过夜,要不是天太冷,我会钻出睡袋看看月夜下的沙漠和胡杨是怎样的一种风姿。我相信,那带给我的又是另一种震撼了。”
晓聪转过头,亮晶晶的眼睛闪射出兴奋的光芒,她说:“我们夏天去看看吧!最好是月圆之夜。”
苏骏飞用手心捂住她的脸颊,说:“傻丫头,夏天白天高温四五十度,整个沙漠就是一个煎锅,它就是现实版的火焰山啊!谁敢去呀?”
晓聪呵呵傻笑,说:“我们可以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啊!”
苏骏飞忍不住捏捏她的耳垂,说:“就你能,看看,这里能不能掏出支绣花针来变成如意金箍棒?”说着用小手指探入晓聪的耳洞,作势去掏挖。
晓聪特别怕痒,这里是连亲妈都碰不得的特痒区,可奇怪的是,现在苏骏飞用指甲轻轻挠着,非但不感到痒,反而很舒服,舒服得哼哼出声。
这可不得了!苏骏飞早就忍得肉疼了,晓聪这一哼,“啪!”一声,点燃了身体里的血液,那些殷红的血液,此时就像汽油,激情的火焰迅疾窜遍全身……
呼呼轰轰!男人的火焰立即引燃了女人的火焰!吸吮、吮吸,吞没、吞咽,互相攫取、互相奉献,唇与唇成了多余的累赘,两个灵魂在搅拌,在打碎,打碎了再熔合,熔合了再浇铸,浇铸出一个新的合二为一的爱之魂灵!
这一吻,直叫天地失色、万籁俱寂,晓聪觉得自己轻飘飘的飞升上天了,身子轻得没有一丝重量,眼前是五彩光芒闪耀。这就是传说中的“飘飘欲仙”的感觉吧?
耳畔有低低的笑声,叹息似的笑声。晓聪睁开眼,看到苏骏飞抱着她,头软软地搁在她肩上,正边微微喘气边“吃吃”傻笑。她这才长吐出一口气来,刚刚自己敢情是晕过去了。啊啊,真是丢死人了!接个吻都可以接到晕过去!
她捂住某人鲜艳红润的嘴唇,嗔道:“坏人!还敢笑!一点不懂怜香惜玉,简直是摧花辣手!”
谁料她捂住了他的口,却更突出了他的眼眸,那双丹凤眼盈满深情,墨玉似的眸子星光闪闪,把晓聪的魂吸进去吸进去。晓聪自己放下手,主动亲上去……
又一轮差点窒息的热吻,可是这怎么能够止渴呢?男人的手拉开女人羽绒服的链子,从衣服下摆探入温软滑嫩的所在,抚摸、揉捏……火越烧越旺,人越来越渴,两个人都拼命地想从对方身上汲取甘泉止渴。
可是,晓聪终于感觉到有一种叫做寒冷的东西,阻止了这种汲取。她的背贴在冰冷的石面上,猛地一激灵,清醒过来。忙挣脱苏骏飞的怀抱,口里嚷着:“冷!”
苏骏飞也清醒了,连忙抱她坐起来,拉下她的衣服,紧紧围拥住她,说:“对不起!我没控制住……”
晓聪把头埋在他肩窝里,说:“我也没控制住呀!不过,为什么要控制呢?嗯,就这样抱着,也挺好。”
俩人就那样抱着,过了好一会,苏骏飞拿过一旁的保温水瓶,旋开盖子,让晓聪先喝,然后他才喝。一喝才知道,竟是他最爱的枸杞菊花茶。这女人,真是心细如发啊!心情舒畅,直觉今天喝的茶水,是有生以来最好喝的。
晓聪见他“咕嘟咕嘟”喝得欢畅,说:“喂,你该不会把热茶全喝光了吧?等下吃面包怎么办?配冰泉水吗?”
苏骏飞这才发觉自己喝了太多了,他哈哈一笑,说:“茶泡得太好喝了!没控制住。冰水嘛?也不错!你呢,当然不能喝那么冷的泉水,唔~~这样吧——我先含在口里加热,再‘渡’给你喝好了。”
天啦!假如这个时候鲁晓达许天浩温润他们看到他,一定会瞪掉眼珠子——这个这么“色”笑得这么“贱”的人,是苏骏飞吗?
晓聪却被他下了迷魂药一样,甘之如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不过,她还记得今天赴约的初衷,所以,她理了理头发,离他远一点坐好,说:“你要说的不是两个场景吗?还有一个呢?”
苏骏飞正襟危坐,说:“好,如果说沙漠胡杨让我明白了生命的顽强不屈与可贵,那么,现在跟你讲的这一个,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宽容什么是博爱。”
他的语调变得平静而庄重了:“那一天,我跟着那位高僧到沙漠与戈壁滩交界的一个小村寨去。说是村寨,其实只有四户人家,听到驼铃响,每家的屋门边都有人出来探看,当他们看清时,都欢呼起来,奔跑出来迎接我们。高僧用藏语和他们交谈,我虽然听不懂他们的对话,但是知道他们的亲人托高僧给他们带来了信、钱和药。从他们对高僧的热情招待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一定的历史了。可是,我发现,高僧的笑容里却藏着忧伤。谜底在那天晚上揭开了。”
鲁晓聪已经被震撼了——在网购盛行、通讯发达得让人痛恨的时代,竟然还有这样原始的地方存在,而更可贵的是,还有像那位游方高僧这样的人在默默关注着、帮助着那个偏僻的角落。她不禁问:“究竟是什么使他忧心?”
“其实这个村子有五户人家,只不过那第五户是在一个沙山背窝里,入村口是看不见的。高僧谢绝了那四户人家热情的邀请,傍晚时分,他带我到了这第五家去。房子非常简陋,屋里只有一盏油灯,我真的有穿越回古代的错觉。好在屋主的穿戴是现代的,而且是汉人装束。我非常高兴,用普通话跟他打招呼,可是,他却愣愣的,好像听不懂我的话。我也愣住了,高僧告诉我,他并不是汉人。他们用藏语交谈了几句后,打开身上的布袋,拿出一些器具和药品,为那人治疗腰疾。两个小时后,治疗好了,那人坐起身,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高僧面前,嚎啕大哭。高僧扶起他,他不肯,还趴在地上,亲吻高僧的鞋面!”
“什么?吻鞋子?!”鲁晓聪惊讶地叫出来。
“没错!我当时也觉得很惊讶。高僧扶那人坐好,又对他说了两句话,然后,做出一个让我更惊讶的举动——他也匍匐在地,捧起那人的脚亲吻!”
“哦!天!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那晚,我们在这家过夜,我终于问出缘由。原来,那男人早年游手好闲,专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那游方僧初次经过这个村子,就成了他下手的目标。他把高僧的物品全偷去了。第二天被发现后,他被其他四户人家抓住痛打一顿,并要赶他走。是高僧为他求情并给他治伤,他受感动,痛改前非,老实做人,勤快做工。可是因为劣迹斑斑,人们很难信任他,再加上打伤了腰,缺医少药的落下了病症,干活也不得劲,就更没人敢要他了。高僧每次游历总要到这个寨子来看看,也有这个原因。”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