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共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与猫共舞-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张龙赵虎两人领命而去,一旁的王朝马汉却疑惑不已:“包大人,万一那人已经出城了呢?我们是不是要调派人手往各个要道找一找?”
展昭回道:“应该不会,吴徴尸体被发现是两天前的早上,按照铁匠铺子的老板所说,那个人去问时已经是上午,也就是说,他还不知道吴徴已死这个事实,而他死后,我们也从未公布死者性命身份,所以他在还没找到人之前,不会这么快离开汴京才对。”
“正如展护卫所言。”包拯接过话来,对着二人说道:“王朝马汉,你二人分别各带两人去城中各个客站等地查房一下,是否有此人居住。”
“是!”
包拯站起身,在屋中来回走了几步,这个案子虽然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也许不简单,可现在的线索都是一些表面文章,想彻查恐怕不易。
刘楚无语的看着面前突然沉默的三人,展昭和公孙策望着包拯,包拯陷进自己的思绪里也顾不上她,琢磨着要不要就这么先偷偷的走掉,近几天这开封府她是有多远就躲多远,最起码也要先保证那具尸体已经运往别处后再说。
刘楚又等了一会儿,发现三人还如雕塑一般在那摆Poss,趁着没人关注她,她决定先稍微动了下她从那啥地方出来以后就一直僵硬的身体。
几个小幅度扩胸运动和扭腰运动之后,才尴尬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展昭已经在看着她了,而他那双如星的眼睛里正闪烁着一排排巨大的问号。
刘楚黑线一阵,然后悄悄和展昭打了个闪人的手势后便从开封府跑了出来,直到到了自己的铺子里才大大的喘了口气。
当铺里一如既往的冷清,李大叔在柜台上将算盘打的噼啪响,李小子很有眼力见的给她端了茶水上来,等她“咕咚咕咚”一阵牛饮后,又连忙给她蓄上了一杯。
刘楚毫不在意的用袖子抹抹嘴,问道:“李大叔,今天我可倒霉死了,以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咱可千万别再收了。”
李老爹将算盘晃了两下,将算盘上的数字清零,然后提笔在账册上记录下了出账纹银三百二十两,并注明了物品名称和当期,才笑呵呵的问她:“姑娘这话怎么说?咱哪件东西不是都细细记录了么?哪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刘楚扁扁嘴,不知如何回答。
李老爹笑了笑,随即又把自己的话反驳了回去:“不过要说乱七八糟的话,咱们开这当铺做营生,可不是什么东西都得收么?所以这么说也没错。”
李老爹顿了一下,将还放在柜台上的盒子拿起来放到刘楚面前,然后掏出钥匙将上面的小铜锁打开:“看看,这是刚收的东西,是个小和尚送来的。这串佛珠据说是他们主持的师父留下来的东西,我瞧着这桃木也确实有百年的时间了,也算个古物件,所以就收了。这年头啊还真是当什么的都有!”
刘楚看了看盒子里的佛珠,顿时来了兴趣。这串佛珠又叫念珠,是珠子最少的那一种,只有区区十四颗。珠子上面的雕花确实新奇,一般佛珠只雕些一样的花纹做装饰,而这十四颗,雕的确是密密麻麻的经文,但是大概这串珠子在人手中摸的久了,表面虽然光滑油亮,上面的经文却看不太清楚了。这串珠子最特别的地方,还要说打结处的那颗佛头珠,一般佛头珠都是不刻花纹的,最多也是刻上双鱼等吉祥简单的图案,而这颗珠子上刻的确是个“定”字。佛语讲究的是禅定,可这光刻一个定字是什么意思?不会是漏雕了一个吧?
她知道这些,还是拜一次山西之行所赐。
当初在五台山山脚下,她图便宜花了两块钱买了串佛珠带在手腕上,上山假模假式的拜过佛之后,便照着一旁老和尚的样子将佛珠拿在手里,摆一副念经的样子然后请朋友给她照相。等相照好正准备离开时,一旁的老和尚却走过来对他说,她手中的佛珠是错的,这是对佛不敬,请她把佛珠收起来。
刘楚有些生气,但碍于这不是她的地盘,所以还是憋着一肚子火把佛珠收了起来。山西之行结束回家后,当她再看到这串两块钱买的佛珠,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网上查了佛珠的组成意义和颗数,最少的有十四颗,依次往上还有十八颗、二十七颗、三十三颗、三十六颗等等,最多的可达一千零八十颗。每个数字在佛语里都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最少的十四颗代表着观音菩萨的十四无畏。而她那串假佛珠,则有十五颗……
刘楚将佛珠套在手上,随意的捻过每颗佛珠,问道:“李老爹,你说这东西是开过光的吗?”
“应该是吧,那小和尚说这是位高僧传下来的,即使没有正式的开光仪式,但凭着它在庙里天天听老和尚念经,而它本身上面又刻有经文来看,恐怕比那些正经开过光的还灵。”
“这是活当还是死当的?”
“活当的,三百二十两起,三个月后赎价为三百六十两。”
“啧!可惜了!”刘楚把佛珠放回到盒子里锁好:“本来还说他要是死当的话,我就直接拿回去了,现在正好要用它来避避邪什么的。”就算世界上没有鬼神之类,她求个心理安慰也是好的,总比整天精神紧张来的强。
不过……按说她都能穿越了,鬼神这事,还真说不一定……
“既然姑娘有用,何不现在先拿去?反正约定的时间是三个月以后,姑娘小心着点,三月后再拿回来就是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破绽。”李老爹又将盒子打开,把佛珠往刘楚手里一塞,然后抱着个空盒子回到柜台处,写了张纸条放进盒子里,表明这个盒子已经被占用,将来小和尚来赎回它的时候,这盒子还会用到。
刘楚没反对,只是将佛珠带在了自己的右手腕上。这是当铺这行的老规矩了。所当的物品留在当铺期间,是可以随意用的,只要保证客人把它赎回去之前这东西是完好无损的便可以了。
刘楚将袖子拢了拢,把佛珠盖在长袖之下,毕竟这是别人的东西,太招摇了可不好。
刚拢好袖口,李家丫头已经端了刚冰好的西瓜上来,刘楚立刻招呼一干人等坐在一起吃西瓜。在没有冰箱的时代,数伏的大热天里想吃口冰镇西瓜,只能用井水泡它一晚上才行。冰块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找到的东西,除了大户人家和朝廷官员有冬储冰的情况以外,就只有向开封府里那个特殊地点才有吧!
不过,用来冰尸体的冰块用来冰西瓜?那这东西还在人敢吃的范畴内吗?
刘楚又挖了两口西瓜,脑子里的思绪从冰块一路闪到尸体,顿时觉得连这大宋“特产”的无公害西瓜也不是那么甜了。
想到尸体,刘楚有些疑惑,跟着展昭去看那会,因为太害怕了,所以只在那尸体的脸上扫了一眼便强迫自己的目光只停留在他的衣服上,现在想来,那张脸似乎有点……违和感?陌生感?还是怪异感?
“李老爹,你说如果你在几天前偶然见过的一个陌生人,当时对他印象比较深刻,几天后他晒的特别黑了,那时你再见到他还能不能认出来?”刘楚打了个比方,死了人这件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李老爹想了想答道:“这我也不好说,可能第一眼是不太敢认,可是要是多瞧几眼还是能认出来的。“他顿了顿问她:“姑娘,人怎么可能在几天里就晒的特别黑?天天下地干活也晒不成让人一眼认不出的样子吧!”
去非洲就有可能啊!三天内再白的人都能晒的跟非洲鸡似的!
刘楚翻了个白眼,略过李老爹的疑问。如果她答了,搞不好李老爹还会问她:“这个非洲是什么粥?”之类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他样子没大改变,即使只有一面之缘,只要印象深刻,还是能认出来的对吧!”
“应该是这样。”
刘楚仔细回想了一下那天见到吴徵的情景,再对照义庄里那一眼,原来只是猜测,现在倒是有五成左右的把握说那人根本不是吴徵了。
其余的五成,她还得去确认一下。
说做就做!
刘楚起身对正在吃西瓜的几人说道:“我去趟开封府,晚饭前就回来!”说罢,便迈着极快的步子,一溜烟跑了出去。


☆、滟滟随波千万里(一)

刘楚本来还想着等那尸体被运走再来开封府的,没想到还不到一个时辰她就又来了次故地重游。
和门口的捕快大哥说明了情况,便很容易的进到开封府里,按照刚出去的路找到原来的那间屋子,里面已经空无一人了。
大堂那边她刚路过,包拯并没有在升堂,也没听门口的捕快说他又去了哪位王爷大臣的府邸,那应该是还在府里才对。
刘楚又找了两个地方,倒是在药庐见到了正在写药方的公孙策。
“公孙先生!”
公孙策放下笔,笑道:“刘姑娘不是刚走?怎么又回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是有点事!公孙先生知道包大人在哪吗?”
“包大人去典藏间查以往的案子记录了。刘姑娘若是有急事,我便带你过去。”
“那谢谢公孙先生了!”
“不客气。”公孙策将写好的药房拿起来,吹干了墨迹,折好,交给刘楚:“白天还看你不太舒服的样子,回来给你写了个药方,正想差人给你送过去,你就来了。这里有两味药材我这药庐里没有,你按方子去药铺抓三副,一天一副,三碗水熬成一碗,分早晚服用便可。”
刘楚一头雾水的接过药方放进袖袋内,虽然好奇公孙策怎么认为她生病了,但现在还是找包拯要紧,其他的事情等下再说吧。
公孙策带着刘楚去了典藏间。典藏间本是放置书籍的地方,后来包拯把它腾了出来专门存放各个案子的记录与审判后的备案。
公孙策敲了敲门,得到允许后带着刘楚进到屋子里,包拯埋首在一堆卷宗中头也没抬一下。
公孙策上前一步说道:“包大人,刘姑娘找您有点急事。”
包拯疑惑的抬起头,看向刘楚:“刘姑娘有何事?”
“是这样的,包大人,回去后我又细想了刚才在义庄看到的,我觉得,那人可能根本不是吴徵!”
包拯一惊,随即示意刘楚继续说下去。
“一开始,我和展大人进去的时候,因为太害怕了,所以只瞄了一眼那尸体的脸,然后就只顾着看他的衣服,等我回到铺子里静下来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劲。”
“可是那衣服有什么蹊跷?”
“不,那衣服我看的比较仔细,应该没有不对的地方,我觉得不对劲的地方是他的体型!”
“体型?”
刘楚点头:“我之前说那衣服不是吴徵当的那件时说过,吴徵的体型稍显魁梧,而那衣服吴徵穿上还要肥些,而尸体上那衣服却正好合身。但是我却忽略了那人的体型。他的身材比吴徵瘦,可还穿上那衣服正合适就不对了。我记得,人死后是有脱水现象的吧,那尸体按说已经死了两到三天来看,皮肤看起来也已经出现了点尸斑,那就说明脱水现象已经开始了。他都脱水了,衣服却还正合适,那不也就意味着他没脱水之前,那衣服应该穿着小吧?”
“以这个衣服为标准的话,吴徵想要穿上它应该不容易,至少肩宽袖长胸围肯定不合适,而人的死后脱水只是肉体在缩小而不是骨头在变小,换句话说就是只会变瘦并不会明显变矮。可是我记得看他袖口时,那袖子可是正好的。所以我觉得,那人根本不是吴徵!”
包拯点了点头:“确实如刘姑娘所说,这是我们都忽略的地方!”
包拯从桌案后走出来,嘴里念念有词:这可该如何分辨那到底是不是吴徵?若说他是吴徵,身形却不对,若他不是吴徵,身上为何又有吴徵的当票?
公孙策也念到:我们不曾见过吴徵本人,去找他原来的邻居认尸似乎不妥,亦或者可以……念到此处,又看了刘楚一眼,越看越觉得眼前这位是个认尸的好人选。
刘楚接到公孙策的眼神顿时黑线连连。虽然来之前已经有要再去看一看尸体的认知,但当真的要去时她还是万分的想打退堂鼓。
刘楚被公孙策看的浑身不自在,只好哭桑着脸把事情揽在自己头上:“包大人,我去认尸吧……不过……您能多派几个人和我一起去么……”她是真的害怕呀!TAT
刘楚小小的个人要求被包拯爽快的解决掉。当她再次踏入义庄时,身后多了三个人——可能有阴阳眼的御猫一只,开封府牌腹黑竹子一根,义庄之主比尸体还吓人的伪死人一具(仵作)。
囧……她突然觉得这种组合搞不好比尸体还可怕!
“太平间”里一如既往的阴冷。
刘楚跟在齐小山身后向尸体蹭了过去。展昭在她旁边,很无奈的看着自己又被她拽在手里的袖角,彻底放弃了挣扎。公孙策则在三人身后气定神闲的缕着胡子笑眯眯的看着那两人之间的小互动,嘴里还念着什么。
等四人都到了尸体前,齐小山立刻闪到一旁给刘楚让开地方。刘楚狠狠的吞了口口水,才慢慢的把视线从地面移到尸体的脸上。
尸体的面色已经变得有些干枯凹陷,表皮呈棕褐色,高耸的鼻梁骨和略薄的嘴唇说明这具尸体生前有着较好的容貌,只是散乱的头发一部分贴在脸上,反倒显得诡异无比。
刘楚又压抑着自己害怕的情绪看了两眼,然后赶紧扭转视线,看向展昭说道:“应该不是在我店里当衣服的那个人,那个人是一副典型的庄家汉模样,宽额骨,厚唇,和这个人不太一样。”
展昭道:“这么说来,已经确定他不是吴徵了?”
刘楚想了想,又摇了摇头:“我也不能确定,他只是我见到的那个人长的不一样而已,可不能断定哪个才是真吴徵啊?我以前又没见过吴徵……对了,他是怎么死的?”
齐小山身手拉开尸体的领子说:“被勒死然后丢弃在河堤上的,这里有还明显的勒痕。”
展昭也上手去翻看了他的手掌部位:“虽然有些茧子,但与常年耕种和或习武的所留下的茧子都不一样。如果能肯定吴徵是个庄家汉的话,那这个人多半不是真吴徵。”
公孙策也往前探了探身子问道:“确实不像庄稼汉。对了,刘姑娘,你还有没有别的地方能辨别他的身份?”
一瞬间,几人的目光都齐齐的扫到刘楚身上,目光如炬。
这群人真当她是万能的啊?明明这里他们才是破案专家好吧!她偶尔现一把还行,要是长此下去,估计她就不是“现”而是“现眼”了。
刘楚哭笑不得:“我说……我们能不能先从这出去?这里……比较冷……”说完还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