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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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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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发明显。

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

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发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

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

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了几个好菜,烫了一壶佳酿。

陈剑臣问道:“拂台兄春风满面,莫非有喜事?”

王复嘿嘿一笑:“知我者,留仙也。”

“愿闻其详。”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半路救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记得。”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了。

王复道:“原来她名叫桃花,不是本地人,乃是从浙州那边过来投奔亲戚的。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投奔无门,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

陈剑臣暗道一声“老套”,又问:“然后呢?”

王复回答:“我见她楚楚可怜,无亲无故,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在江州的别院里暂住了。”

“再然后呢?”

王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嘿嘿,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

所谓“颠倒衣衫”,也就是脱衣除衫,果然如此……

陈剑臣看着他的眼神,内心亮堂堂的: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五天就瘦了一圈,我看天天都在做还差不多。只不知这是桃花运呢,还是桃花煞,那就难说了。

只是眼下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他又能说什么呢?毕竟自己都无法确定事情的性质。

更何况,他和王复之间的关系,说白了仅是泛泛之交罢了。就算直言相告,人家未必会相信,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只能敲敲边鼓——

“拂台兄,那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桃花有什么不对之处?”

王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任何不对之处呀,她可好着呢。”

“那就好。”

陈剑臣笑得有些牵强。

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复在说,说得眉飞色舞,例如说桃花多么温柔似水呀,如何贤良淑惠呀,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

最后,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桃花娶进家门为妾。

陈剑臣姑且听之,心不在焉。

此时王复忽地一拍大腿,道:“光顾着说这了,差点忘了要事。”

“什么要事?”

王复道:“是这样的,春节临近,家父嘱咐我请你写一幅‘福’字,置于中堂之上。”

陈剑臣笑道:“些微小事,不足挂齿,我这就回去写。”

王复拱手道:“先谢过了。”

当下结账,准备一起返回陈家。

突然听到酒肆门外“铃铃”作响,有人高声念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何寻处?崂山洞天白云中。”

随着声音,很快就踏入一个道士,年约三旬;其身材颇高,穿一件八卦道袍,相貌堂堂,留三缕长须,飘飘然有出尘之意。只见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一个古色生香的铃铛,左手把持一根竹竿招牌,上书“崂山道士”四个大字。

看起来,他就是个游方行脚道士,靠占卜问卦讨生活的人。

陈剑臣二人并不在意,径直往店外走,熟料在双方擦肩而过之时,那道士蓦然鼻子一耸,像一头狗般狠狠地嗅了嗅,似乎嗅到了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双目精光一闪,冲着王复喊道:“这位公子,请留步。”

第八章: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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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复一愣,有点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叫我?”

道士一稽首:“不错。”

王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有什么事?”他对于游方道士以及和尚之类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皆因这些人往往都是骗子的同义词。

道士不以为意,道:“我观公子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近期是否撞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

王复登时像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老鼠,暴跳起来:“我碰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士,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否则本公子要到官府去告发你妖言惑众,用黑狗血泼你全身,治棍刑。”

在天统王朝,独尊儒术,朝廷对于道教释家管理甚严,人要想到道观庙宇出家,必须要先拿到道观庙宇的主持的招收证明去到官府登记在册,经核实批准同意才能出家。没有身份证明的,俱为野道士野和尚,被官府抓到,要被泼黑狗血,行棍刑。

闻言,道士谓然一叹:“世人何其愚也,死到临头而不自知。”

不再多置一词,摇着铃铛,转身走了出去。

陈剑臣听那道士言之有物,若有所指,急道:“拂台兄,你为何不请道士帮你看看。”

王复嗤之以鼻:“此等危言耸听之徒,有甚本领?不外乎故作险恶吓人,讹诈钱财罢了。留仙,这样的道士我见多了,叱喝赶走即可,无需废话理会。”

陈剑臣一跺脚,他不敢肯定道士的身份,不过见他言之凿凿,不像无的放矢的样子,本想好好讨教一番,不料一个照面就被王复赶跑了。

然而王复此举,实属正常,陈剑臣也无从计较,无奈之下只得带着王复回家,铺纸研墨,提起辟邪笔写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交给他。

拿了字,王复寒暄几句,很满意地告辞离去。

在屋中踱步,几番思虑,陈剑臣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到酒肆那边寻觅那崂山道士的踪影,可哪里还找得着,对方在短短时间,不知云游何方而去了。

陈剑臣若有所失,惆怅不已。

……

却说王复,拿着陈剑臣书写的“福”字兴冲冲离开,先不回家,反道入江州府城,来到他在城内的别院之中。

这间别院,乃是王家产业,向来归属王复专用;如今院内金屋藏娇,正好大派用场。

王复和桃花可谓一见钟情,不可自拔;近日来,不分黑夜白日,两人天天欢娱,感情好得如胶似漆。

不知怎的,每当王复和桃花欢好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生猛,金枪不倒,插完幽门换深庭,似永不知厌倦疲惫,兴致勃勃;而桃花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予取予求。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性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日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日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日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进入院子,闻声赶出的桃花迎上来,先规矩地道个万福,道:“公子你回来了……”

她身上穿着合体的绫罗衣裙,外罩绣花皮袄子,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明艳高贵,绝对的花魁级尤物。

听见她那娇滴滴的声音,王复的某处居然马上就开始硬了,涨得难受,心痒痒的,鼻子“嗯”了声。

“字可拿到了?”

“拿到了。”

王复把陈剑臣书写的“福”字拿出来,递过去——前些天从桃花口中得知,她也曾读过几年诗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父母先后病亡,才不得不辍学,投奔亲戚而来。也正因为有此基础,王复才觉得对方是自己追寻多年的良配,真爱。如果光有相貌而不知书识礼,那就要逊色一筹了。

桃花接过,满怀期待地道:“这就是你常常说的那位三试第一,名噪一时的少年陈相公所写的吗?妾身且先睹为快,一饱眼福。”

她慢慢打开红纸。

嗡!

奇变突生,红纸上那端端正正的“福”字,笔画之间,蓦然散发出道道微弱的光芒。这光芒,是如此微弱,在白天时,等闲人甚至看不到,注意不到。

可桃花见到了。

因为那些光芒在她眼中,竟犹如一根根芒刺,猛然激发,密密麻麻地直往她身上刺了过来,要刺得她千疮万孔,原形毕露般。

啊!

桃花失声惊叫,忙不迭地松手,把字幅扔到地上,然后掩面疾奔,跑回了房间,重重把房门关住。

此番剧变,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王复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他顾不得去捡拾地上的字幅,而是慌忙地跑进屋子,敲房门道:“桃花,桃花,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

里面悄无声息。

这下王复更急,仿佛心肝儿都在疼:“桃花,桃花,你别吓我!”

约莫一刻钟时间,房门终于打开,桃花低着头走了出来。

王复立刻把她抱住,疑问:“桃花,你?”

桃花面色略显苍白,垂首柔柔弱弱地道:“刚才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心悸,我被吓坏了。”

“哦!”

王复不虞有他,连忙用手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背部,道:“不用怕,万事有我呢。”

“公子,你真好……”

桃花的声音如梦如幻,磁性十足。

声音撩拨中,王复刚刚软化的某处,瞬间又雄赳赳地一柱擎天。在如此意乱情迷的状态之下,他当然无法发现桃花明眸里的两道目光,正既怨毒又畏惧地落到地上,落在那幅“福”字之上。

其红唇翛然一啜,呼的,一口气息喷出,倏尔化作一阵疾风,把字幅吹荡而起,刮出到院子之外。

“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第九章: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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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发,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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