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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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悖论-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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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把脱下来的衣服扔在suv的引擎盖上,雷宇接过牵引绳一把扯散,抓住绳头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别扭瞅了瞅情绪明显不对劲儿的何骏:“何大哥……”

“我没事。”何骏连续深呼吸几次,让自己平静下来。

扪心自问,他也知道自己刚才的态度有问题,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想向雷宇低头。

打死他也不会承认,这一切的一切,缘自雷宇各个方面都要比某个宅男要强得多,出于雄性之间的竞争心理,他打心眼儿里不想被雷宇比下去。

不过结果显而易见,某人被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心里这股劲儿正别不过来呢。

溪水中“哗”地一声响,雷宇在沉没的小轿车附近钻出水面:“好了,往后拉——”喊声还在空气中回响,他又是一个猛子扎进了水底。

别扭马上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何骏:“何大哥?”

何骏压住心底的烦躁,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一些:“开车吧,答应的事情必须做到。”心里不爽归不爽,信用还是要讲的,不能因为身处史前时代,就把最基本的道德扔在一边不闻不问。

别扭答应一声,驾驶suv调转方向,车屁股冲向溪水时,才停车把牵引绳挂在车屁股后面。

雷宇“哗”地一声钻出水面,正好赶上别扭启动suv。

别扭不知道水底的小轿车灌满水之后究竟有多重,所以他选择慢慢地开车,没开出多远,像尾巴一样挂在车屁股后面的牵引绳就绷直了。

随着suv的逐渐前进,水中的小轿车慢慢露出水面,一点点地被suv拖上岸。

何骏敏锐地注意到,驾驶室的车窗玻璃已经不见了,而其它三个车门上的玻璃则完好无损,看起来,似乎是雷宇打碎了车窗才得以逃生。

雷宇脸上带着一点玩世不恭的笑意,伴着小轿车慢慢走上岸,拾起自己的衣裤套在身上,穿好衣服的时候,小轿车已经与溪水完全脱离,大股大股的水流从车厢里流出来,将岸边浸湿了一大片。

雷宇脸上浮现出无限的唏嘘,瞅着小轿车摇了摇脑袋,扭头看向不远处的何骏,突然冲着何骏一扬手:“送你了,拿去玩吧。”

何骏没有半点准备,压根儿来不及反应,那东西就落到了他脚边的沙地上。

何骏定睛一看,居然是手枪!

雷宇见状微微一笑,用一把没子弹的空枪换来何骏的好感,这买卖硬是要得!

何骏心里这个激动就甭提了,好像捡到了宝贝一样迅速低身将压手的手枪捡起来,心里这个美就甭提了,翻来覆去,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把还沾满了水渍的手枪。

把suv停好的别扭和豆子也凑过来,瞅着手枪的眼睛里全是热切的光,恨不得把枪从何骏手里抢过来。

每个男孩子都有一个英雄梦,他们对武器有着天生的,无法抹除的浓厚情结。

幸好豆子和别扭还没失去理智,只是用眼巴巴地目光一直瞅着何骏。

何骏看了一眼黑洞洞的枪口,随手把枪递出去,抬头问道:“雷哥,这个是9毫米的92式吧?”

100羡慕嫉妒恨(二)

宅男都有是网虫,何骏自然然也不例外,他一眼就认出这把枪是92式。

至于枪的口径,自然是从枪口上看出来的。

递出去的手枪立即引起了豆子和别扭的一场小规模自相残杀,最后还是身大力不亏的别扭从豆子手里抢到了优先权。

雷宇一把扯开小轿车的前门:“不错啊,你还能认出来?”

何骏歪了歪嘴没说话,打死他,他也不会承认雷宇成功地获得了他的好感。

雷宇地不在乎何骏的反应,虽然他只有三十出头,两人的年龄差距很可能还不到十岁,可是身为一名警察,他看过了太多撕心裂肺的生离死别,听过了太多光怪陆离的人生故事,一颗心早就锻炼得处变不惊。

和雷宇比起来,何骏最缺乏的就是丰富的社会阅历,时光拉开的不仅是两人的年龄,更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岁月沉淀。

雷宇使劲拉开轿车的车门,一泼清水突然从车里流出来,这大概是车厢里留存的最后一点溪水。

雷宇扯扯嘴角,无奈地摇了摇头,一点也不在意车厢里到处都是残留的水渍,矮身钻进车里,似乎在翻找什么。

何骏望着车里忙碌的雷宇,满眼都是好奇。

雷宇好像感觉到了何骏的目光,抬头友善地冲着何骏笑了笑,又一次露出了上下两排白生生的牙齿。

何骏有一种偷窥被抓了个现行的感觉,赶紧装作若无其事地挪开视线。

真是个别扭的年轻人!

雷宇在心中如是评价道。

雷宇从车里出来的时候,腰上多了一条三指宽的腰带,腰带上挂着一个水壶,一支装在套子里的伸缩警棍,还有一把装在鞘里的警用匕首。

何骏眼热得眼珠子差点没烧着了,看人家的装备,再想想自己那把用菜刀改装的破匕首,他真有找个地缝直接钻进去的羞愤感。

雷宇好像没看到何骏的表情,伸伸胳膊踢踢腿,左右扭扭胯骨再轻跳两下,全身上下没有半点不利索的地方,才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好了,咱们能走了吗?”

满眼羡慕嫉妒恨的何骏如梦初醒:“能!”喊出了声才觉得自己的反应太过火了一点,目光不由自主地开始游移,正好瞄到了南十字龙的尸体,“雷哥,这俩大家伙怎么办?”

“你想要就拖回去呗,反正我是没本事把这对难兄难弟弄回去。”雷宇毫不在意地挥挥手,一个垫步飞身跳上suv后座。

何骏毫没由来地心头一松。

要是雷宇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他还真没什么办法,只能干瞪眼看着——看起来只是乘坐的位置问题,可在何骏看来,座次更代表着权威,若是雷宇肆无忌惮地坐到前面,潜在的台词就是要跟他抢夺这个小集体的控制权。

而主动坐到后面,则表示他无意插手这个小集体的事务。

雷宇真是这么想的么?他根本就没想那么多,坐后面,只是觉得后面的空间比较大,比前面舒服一点,压根儿就不是那么回事,他也不会动那么多没用的心机。

他要是知道何骏心里想了些什么,非把大门牙都笑掉了不可,他何骏又不是控制了所有幸存者的oss,只有三个人的小集体,有什么可控制的?以他的能力,拉几个幸存者组织一个小集体又不是多难的事情。

懒得费浪费感情才是真的,反正只要幸存者能活下去,他肯定是存活的一员,要是没人活得下去,他自己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松了一口气地何骏摘下了挂在小轿车上的牵引绳,在南十字龙的脚裸上绕了一圈扣死:“别扭,试试看,能不能拉走!”

拖回去肯定会在途中磨掉不少皮肉,但总比扔掉强得多。

“好咧!”别扭乐颠颠地跑回车上,启动suv开出一小段距离,成功地将南十字龙拉出了十多米远。

别扭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何大哥,行吗?”

“可以!”何骏喊道,“下来帮我看看,怎么才能把这头也带上!”

一头南十字龙两米多高,身上的肉少说有百多斤,只拉一头回去实在是浪费了,实在不甘心放弃,何骏立即求助于集体的力量。

别扭和豆子从车上下来,与何骏凑到一起,开始研究怎么才能用一条牵引绳把两头南十字龙拖回去。

需要解决的不仅是如何捆绑的问题,还要避免牵引绳落地,否则车开到一半儿牵引绳非磨断不可。

三个人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坐在车上的雷宇实在是不耐烦了,扒着车窗大喊:“等什么呢?直接塞我那车里,把车拖回去不就完了?有那么费劲么?”

三个人登时面面相觑,羞愧得差点掩面而逃。

可不是么,这么简单的办法就在眼前,他们三个居然视而不见,钻牛角尖里死活也不愿意出来,这脸算是丢大发了。

何骏脸都红到了脖子根上:“别扭,去把车开回来,豆子,牵引绳挂轿车上。”

等suv开回来,他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看也不敢看雷宇一眼,硬着头皮把放在车座上的匕首取出来,一刀切开了南十字龙的肚皮,把两头恐龙的内脏掏了个干净。

南十字龙的外皮长满了鳞片,比无鳞鳄鱼的皮结实了不知道多少倍,何骏费了不少力气才把外皮切开,为此还现找了块石头,反复地磨砺匕首的锋刃,前后一共磨了五次,才成功地将两头恐龙开膛破肚。

简单地将两头恐龙的清洗了一下,三个人合力将猎物塞进了小轿车,因为南十字龙的外形有点超标,何骏不得不临时发挥一下刀法,将其肢解成几大块,把车厢和后备箱一齐利用起来,才装下了这两头恐龙。

忙活完这一切之后,何骏差点没累得虚脱。

三个人拖着疲惫的身上回到车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雷宇好心问道:“用不用换我开?”

别扭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不用,我能行!”

101再入丛林

何骏还真怕别扭想也不想就直接把车交给雷宇。

他倒不担心旁的,而是担心雷宇一个冲动,再把suv开车湖里。

想到这儿他忽然想起雷宇开着小轿车冲出丛林的场景,好奇地回头问道:“雷哥,有个事儿我能问问吗?”

“有什么事儿你就问吧,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何骏冲后面的小轿车点了点下巴:“你怎么惹上它们的?”

要说雷宇赤手空拳的跑进丛林里遇上南十字龙,被两头凶暴的大家伙死追着不放很正常,但雷宇是开着车进的丛林,不管怎么想,恐龙都没道理盯着一辆勾不起半点食欲的轿车猛追。

“它们啊!”雷宇突然换上一副蛋疼的表情,“我就是想弄点吃的回来,运气好找到一窝这么大的蛋!”他双手抱爪比了个香瓜大小,“我去,我那个高兴就甭进了,但是我走过去还没来得及下手,那一对儿大家伙就突然冲出来,撵得我鸡飞狗跳,好不容易冲出来,又一个没注意把车开进了水里……狗日的,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倒霉透了。”

何骏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了,怪不得被两头南十字龙撵得这么惨,居然是跑到龙窝里偷蛋被抓了个现行,不追他追谁?

别扭诧异地问:“雷哥,你怎么不早开枪啊?”

手枪目前在豆子手里,他一直在不停地摆弄,拉套筒上膛,扣扳机放空枪,再拨弄拨弄保险,明明是个很简单的玩意儿,却一遍又一遍玩得乐此不疲。

雷宇的表情更加蛋疼:“我就一梭子子弹,还是个没装满的梭子,打光不就没了?要不是掉水里被它们追上,我哪舍得一口气打光?”

“太可惜了。”豆子遗憾地说。

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有子弹的话,雷宇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枪扔给何骏。

“可惜什么?”雷宇不以为然,“这东西没子弹还比不上你们的弹弓有用呢。”

枪这东西的确好用,但枪的威力必须靠子弹来发挥,没有现代工业的支持,子弹打一发少一发,而且对人类来说足以致命的子弹用在恐龙身上,威力只能说差强人意。

雷宇觉得,只有军用步枪才能对恐龙造成致命的威胁——电影电视里的英雄常常身中数枪之后还能奋勇还击,可在现实中,一发7。62毫米的子弹打在人的身上,前面虽然只能看到一个小眼儿,后面却是一个血肉模糊的碗大肉窟窿,端地凶残无比。

据说因为军用步枪的威力太大,执行死刑时击中犯人之后会把头盖骨都掀开,所以枪毙女犯人的时候,会换成威力小些的手枪行刑。

若是12。7毫米的子弹击中人体,无论四肢中的哪一肢中弹,八成都是当场截肢的下场,打在躯干上,立马就是半个身子不翼而飞。

手枪里也有少量变态的大口径,最有名的就是因为游戏闻名遐迩的,12。7毫米的口径堪称凶残。

另一款比较有名,但是非军迷很少知道的大口径手枪是m1911,口径11。43毫米。

不过对于雷宇这样的专业人士而言,史密斯威森m500才是最佳选择,这货的口径也是12。7毫米,和相同。

虽然史密斯威森m500是左轮手枪,但其子弹动能是的一倍,已经达到了大威力步枪弹的水平,无论是人脑袋还是南十字龙的脑袋,一枪打成烂西瓜都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雷宇配发的是威力差强人意的92式9毫米手枪,对于国外那些大威力手枪,他只有眼馋的份儿。

何骏早就从刚刚得到手枪时的激动中冷静下来,好奇地问道:“雷哥,你还能找到那窝龙蛋么?那两只恐龙被你干掉了,肯定没有恐龙再看着龙蛋……”

雷宇眼睛一亮,用力拍着何骏的肩膀哈哈大笑:“有你的,好主意,好主意!”说着又拍了拍别扭的肩膀,“小兄弟,咱们俩换换,我带你们掏恐龙蛋去!”

他不是正了八经的军人出身,对军事地形学没有任何研究,但他小时候住在北方的老家,那里四面环山,从小在山区长大的他,最熟悉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山峰和茂密的树木,只要走过一遍的路,第二次就绝不会走岔。

别扭和豆子都傻了,鸟蛋他们俩确实掏过,掏恐龙蛋……光是嘴上提起这四个字都让人觉得刺激。

要是能孵出来当小狗一样养大……别人溜狗他们俩溜恐龙,真心不是一个档次!

他们俩也不想想,南十字龙那种脾气暴躁的大家伙,究竟养不养得熟。

别扭不知道该不该把车交给雷宇驾驶,下意识地看向何骏。

何骏重重地点点头。

想到煎蛋的滋味儿,他的口水差点流出来。

虽然不知道恐龙蛋是什么滋味儿,可无论是什么动物的蛋,都跑不了蛋壳蛋清蛋黄这三大主要结构,即使是史前时代的恐龙蛋,应该也脱离不了这个基本结构。

而且根据现代的研究,鸟类是恐龙的直系后裔,不管怎么看,恐龙蛋与鸡蛋的区别都不会太大。

得到了何骏的首肯,别扭与雷宇换了位置,雷宇熟练无比地启动suv开向丛林,一边开车一边瞥了何骏一眼:“小何,问你个问题怎么样?”

“什么问题?”何骏愣愣地问。

他的脑袋里仍然装满了煎蛋,甚至开始琢磨,能不能驯养一批杂食性的小型恐龙,像蛋鸡一样专门下蛋。

若是驯养个百八十年不断地优胜劣汰,没准也能像现代蛋鸡一样每天下一个蛋!

思想再向外延伸一点,能不能像恐龙帝国那样,驯养性格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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