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戏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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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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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真的没钱了。
  他现在还和父母住在一起,但都27岁了,实在没脸伸手拿钱了。
  在酒吧唱到半夜后,他才背着吉他回家。
  他也想站在舞台上,底下全是为他欢呼的歌迷。可他现在拥有的,只是一些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相互调…情的男女。
  回到家里,打开房门,却发现父母还没睡,正坐在椅子上等他。
  林泓译愣了愣,道:“爸,妈,怎么还不睡呢?”
  母亲走过来,接过他手中的吉他放好,然后道:“又去酒吧驻唱了?”
  林泓译点了点头。
  父亲把手中的香烟掐灭,瞥了他一眼道:“你这明星当的,还真可怜。”
  母亲瞪了他一眼,然后给林泓译倒了杯白开水。
  林泓译却是习惯了父亲的刀子嘴,笑道:“我都还没出道呢,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是明星。”
  母亲把白开水递给他道:“别理你爸,就会嘴酸。你不是说今天你们公司那个很厉害的音乐总监要回来给你们特训吗?怎么样了?”
  林泓译看了父母一眼,心中一酸。
  怪不得这么大晚上,他们还不睡。
  父亲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但却微微侧身,明显有认真在听。
  烟灰缸里有着不少烟头,他们已经等了自己许久。
  “挺好的,明天才开始特训,今天只是见个面。”林泓译道。
  母亲忍不住又唠叨了:“明天都要训练了,你今天还去酒吧干什么啊!没钱了你和妈说啊!”
  父亲转过身来,准备回房睡觉。进房间前,他看了林泓译一眼道:“记住我们的约定,今年是最后一年,如果还没混出个人样,就不准唱歌了。”
  林泓译点了点头,他也清楚这一点。
  在关上房门前,父亲道:“酒吧就别去了,都养了你这么多年了,不差这一年!”
  最后,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道:“别忘了,你当初在我和你妈面前吹下的牛皮。”
  林泓译已经27岁了,怎么可能还会听不懂话语里藏着的温情。
  父亲是想告诉他,爸有钱,今年你就为你的梦想,最后一搏吧。
  父母进房间后,林泓译看着烟灰缸里堆满的烟头,轻声道:“没忘呢。”
  ……
  第二天,所有练习生的座右铭都交到了路小苏的手中。
  路小苏一张接一张的看过去。
  看到最后一张的时候,他忍不住笑了笑。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林泓译。
  ……
  (ps:第一更~哇,明天情人节了。)
  ………………………………


第四百六十六章 老傲娇吴波的第二春
  每一个练习生的座右铭五花八门,有些还写了路小苏所写的歌词。
  路小苏看了后也就没当回事了,这哪里是座右铭啊。
  算了,先训着吧。
  天方娱乐17位练习生的地狱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每天早上八点半开始特训,会有专业的老师来进行教学。而路小苏主要负责每三日的考核,还有量身指导。
  三天一次的小考,可以说是所有人的梦魇。
  小苏总监真的好严格。
  平日里嘻嘻哈哈的,但在工作的时候好像变了个人。
  这种反差,反而让大家手足无措。
  明明吃午饭的时候还有说有笑勾肩搭臂的啊,下午立马板着一张脸。
  而且小苏总监的耳朵太过于灵敏了,一点点小差错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林泓泽刚唱完,就双手交叉在前,如同一个乖学生一样站着。
  “唤气的地方不对。”路小苏微微皱眉道。
  不过很快他就笑了笑道:“整体上来说,你是十七个人里完成的最好的。”
  这个练习生里的“老怪”,给他带来了不少惊喜啊。
  林泓泽的声线偏低沉,且带有磁性。这种声音很适合唱民谣或者曲调不是很高的情歌。
  唱功不错,比HER的三个少女要高上一线,和叶一青的水平差不多。
  这已经是相当难得的事情了,毕竟他在家里呆了两年,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他很可能和路小苏一样,每天都会抽出一部分时间吊吊嗓子,日积月累的沉淀。
  如果让他唱民谣的话,他的水平已经绰绰有余了。
  倒不是说民谣不需要唱功,也需要,只是相对没有那么严苛。
  因为民谣更注重“意”,而不是技。
  歌中所蕴含的情感,比技巧要重要得多。
  这也是民谣耐听的原因之一。
  当然,也正因此,导致很多民谣歌手的唱功其实很一般,像陈粒之类的例外,人家的嗓子那是老天爷赏饭吃。
  哪怕是民谣里的代表性人物——朴树,现场演唱,在不修音的情况下……呃,不提也罢!
  这人的水平太飘忽不定了,纯粹看个人状态……
  之前呢。路小苏挖掘了一个外卖小哥赵鸿野,丢出了三首民谣探路,探出了一个民谣的春天。
  说实话,天方娱乐在情歌歌手这一块并不缺,尤其不缺男歌手。
  不说路小苏本人那一张震惊乐坛的专辑《情歌王》,光是天王张明宇,一线歌手黄明浩和叶一青等人,就把场子给撑起来了。
  倒是民谣这一块,就一个赵鸿野,感觉有点少了。
  这个时空的民谣啊,现在才刚流行起来,怎么说呢,就是还没烂大街。
  如果你在开车,小妞一坐到副驾驶,听到你在听民谣,愣是觉得你还挺文艺挺闷骚的嘛!
  不像后来,都成街歌啦,大街小巷都在放,成了热门分类。歌单里有几首民谣,一点都不稀奇。
  这一块市场其他公司还没有太上心,路小苏却一直盯着呢,毕竟他脑子里的民谣好歌并不少,而且都是经典,或者说是爆款。
  林泓译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路小苏盯上了,他现在只知道低头沉思路小苏提出的“换气问题”,在思索如何提高自己的水平。
  一个二十七岁的人,被一个小自己好几岁的人指导,居然还觉得超级兴奋!
  以后如果跟外面说,咱是词曲鬼才路小苏的记名弟子,感觉也挺装逼的。
  至于其他练习生是怎么想的,林泓译就不知道了。
  反正他是巴不得路小苏死劲“虐”他,越严厉越好。
  越是苛刻,说明对我越是用心。
  人家堂堂巨星,没必要来我们这种小喽喽身上刷一波爽感吧,肯定是真心实意在教导的。
  也许以后回想起来,这将是一段能把自己都感动到的时光。
  在这方面,年纪比较大的林泓译想得比较通透,另外一些小年轻私底下还老是哭爹喊娘。
  尤其是那些女练习生。
  小苏总监好似一点都不怜香惜玉,相反,他及其擅长辣手摧花。
  更别指望与他发生点什么了,他连凑你近一点都不愿意……好像我们身上有病一样。
  笑话,路小苏哪敢呐!
  老爹那么宠苏灵犀,吴波师叔和董方师叔也把她当亲侄女。路小苏要是敢在公司胡来,他们绝不会帮路小苏隐瞒的。
  尤其是老傲娇吴波,肯定屁颠屁颠的跑去打小报告。
  路小苏的求生欲望很强烈,他想活下去。
  别靠近我!
  外面的女人,最讨厌了!
  你们这些野花,在我这里连一滴水都别想得到!
  至于家里的女人,那自然要用心呵护咯。每天请她吃“豆浆油条”都没关系。
  小爷我就是那么大气!
  ……
  ……
  虽然人在魔都,且负责着练习生的特性,但路小苏其实三天去一次公司就行。
  一堆练习生而已,也不值得他每天盯着,他又不是保姆。
  更何况有很多专业的老师帮他分担工作,其实他还是蛮闲的。
  正在家里“虐狗”的路小苏,手机却是响了。
  五花肉开开心心的扭了扭自己肉嘟嘟的屁股,赶紧溜。
  真是要死了,每次见面都要我减肥!你这是为难我胖虎!
  我吃的的确是你家的狗粮,但我也是凭本事吃这么多的好吗?
  路小苏踹了一脚五花肉的屁股,然后坐在沙发上看了看来电人。
  一个熟悉的名字:宁樱主编。
  “喂,宁姨,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路小苏打了个哈哈道。
  他心知肚明,肯定是来催稿的。
  可是催有什么用?《龙族》都已经出到第三本了,我还嫌写得太快了呢!
  不是我不够勤快,我也很绝望的啊!我还指望地球上的好朋友把《龙族5》烧给我呢!
  “小苏,听说你回魔都了?”宁樱那略带倦懒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
  “宁姨你怎么知道?”路小苏有点纳闷。
  他的行程一向很保密的。
  “你说呢?”宁樱主编苦笑一声道。
  经她这么一提醒,路小苏恍然大悟!
  吴波师叔,你这个老淫…棍!
  老爹他们师兄弟三人啊,在婚姻这一领域挺迷的。
  老爹,丧偶。
  董方,二婚。
  吴波,离异。
  是的,老傲娇吴波现在是个老光棍。
  一次机缘巧合,他与宁樱见了一面,然后惊为天人!
  路小苏也不懂,你一个在娱乐圈里混了那么多年的老傲娇,什么女人没见过?居然玩起了一见钟情这一套?
  很明显,为了和宁樱多聊几句,为了强行制造话题,他把路小苏给卖了个精光。
  别人都是:“美女,游泳健身了解一下?”
  他是:“美女,路小苏了解一下?”
  妈蛋!私底下他还帮着宁樱催稿呢!
  要死了,自家人帮忙催稿,直接内部击破,无敌了。
  可是,一想到宁樱主编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的特殊关系,路小苏就打从心底里同情吴波师叔。
  人到中年,以为自己要焕发第二春了,结果爱上了一朵春天里的百合花。
  可悲啊!
  ……
  (ps:第二更。为了证明我真的有女朋友,我明天一定要出门活动一下!)
  ………………………………


第四百六十七章 疯狂的念头
  吴波师叔并不知道,自己认准了的第二春,其实是一段孽缘。
  如果他是网络男猪脚的话,碰到这种百合花,那绝对是美滋滋的。
  代表你收了一个还有一个,完全的买一送一啊!
  而且要知道,这种百合啊,相处的都是很好的,完全不用担心变成修罗场,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甚至连隔壁老王都不用担心,毕竟你不在家的话,她俩可以自行解决……
  可老傲娇吴波是男猪脚的人设吗?
  如果他是男主,那一定是一本虐主文。因为他是被老爹从小揍到大的啊。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呵呵。不存在的。
  三十年前河东挨揍,三十年后还在河东被抓着打,别想跑河西去……
  莫欺少年不经打,长大他妈的还是打不过!
  再加上董方一直是个阴险狗头军师的男二人设,所以吴波撑死了就是个傲娇男三号。
  而且以路小苏对这两朵百合花的了解……广大男性还是对她们死了心吧。
  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在你以为就要美滋滋的时候,分分钟教你做人。
  路小苏也曾委婉的劝过吴波师叔,他也只能委婉的劝,毕竟这是她俩的小秘密,她们喜欢偷偷的百合,觉得老刺激了,路小苏也不好公之于众。
  可吴波师叔对于路小苏的劝说毫不在意。
  在他看来,宁樱是“言情第一主编”,我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音乐总监,实在是太登对了!
  宁樱这种“黄金剩斗士”哪怕年纪不小了,但肯定还是超级抢手,可自己也不差啊!
  金钱,地位,外形,啥都不缺。
  没错,一点不虚!
  除了路瘸子,老子见谁都有底气!
  而且宁樱经常主动找我聊天,没错,经常。
  每次都打着“打听路小苏”的旗号和自己聊天,还真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啧啧啧,我喜欢!
  我早就看破了,路小苏就是块遮羞布,就是找我聊天的借口罢了,我看破不说破,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体贴。
  这一波,稳了!
  飞龙骑脸,怎么输!?
  对于傲娇加自我感觉良好的吴波师叔,路小苏也表示无能为力。
  这货最近还异想天开的开始研究起了言情,他觉得宁樱既然是这一方面的主编,而且相传她很敬业,那么一定很热爱言情。
  就像自己,因为热爱歌曲,所以当了音乐总监。
  要投其所好,多研究研究。
  嗯,这一波分析,真他娘的缜密!逻辑超清晰!
  他还去苏灵犀那虚心请教,苏灵犀也不怎么看,但别忘了,小夏曾经给苏灵犀推荐过不少霸道总裁文。
  于是乎,吴波师叔最近看霸道总裁文看得无法自拔,还在努力学习里面的套路。
  路小苏都能脑补出结局了。
  “女人,做我的女朋友吧!”
  “不行!”
  “女人!我要的是一个肯定!”
  “肯定不行!”
  好吧,心疼老傲娇三秒。
  心疼完他后,路小苏心中愤恨,妈蛋,谁心疼一下老子?
  宁樱约了饭局,他也不好拒绝。估计依旧是由蒋新颜下厨,然后由她灌酒。
  蒋新颜这彪悍的女人,神他妈能喝。
  她毕竟是个能和宁樱做完羞羞的事后,光着屁股躺床上唱《私奔》的彪悍妞。
  酒足饭饱后,两女也肯定不会带他一起做点羞羞的事,一个劲的就知道催稿。
  没劲!这他妈真是一辆去幼儿园的车!
  还他妈逼老子写作业!
  码字好累,不想码字,好想咸鱼……
  万恶的吴波师叔,自己遇到孽缘就算了,还卖我!
  路小苏想当个佛系写手,所谓的佛系写手,就是有灵感了就写,没灵感也不强求。能写多少凭感觉,什么时候写看心情,反正随缘呗。
  可他和榕树出版社是写过合同的,里面是有最低标准的。
  怎么办?怎么才能在不违反合约的情况下,还能当一条咸鱼?
  一个念头从路小苏的脑子里冒了出来,然后疯狂滋长。
  ——把榕树出版社买了!
  ……
  ……
  为了不码字,把出版社给买了……
  什么叫豪?什么叫有钱任性?
  这就是!
  其实,这只是一小个原因。
  他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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