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主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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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主夫人-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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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静听了,淡淡一笑:“她若是知道慕容少爷带着好消息来了,一定会高兴的。”有铸剑山庄的助力,小小一个暗部还能翻出什么花。

    慕容宇忙敛了笑容道:“我可没说我是来干什么的。”








65、 【065风雨凄迷】 。。。
  青衣门之前,和朝廷关系最近的门派是铸剑山庄。
  前锋营统领慕容武、锦衣卫指挥使慕容迪、通政使原右卿三人是慕容宇的同门师叔伯,兵部尚书石从海是慕容家的姻亲,皇上皇子们身边最得力的保镖是从慕容家挑的,这人前人后的风光,也注定了铸剑山庄是根正苗红的皇帝党。
  然而,兵荒马乱的年代,皇帝党也未必是安全的。更何况这皇帝沉溺旁门左道,已经有七八年没有上过早朝,他叔叔瑾王一直在等机会取而代之。蒙古之乱既出,瑾王借口进京,不但逼着皇帝让他总领三十万兵抗敌,还以摄政王的名义把持内阁,但凡敢表露不满的大臣,立刻让他们“生病不朝”,摄政王党迅速崛起。
  无奈毕竟言不正名不顺,摄政王还没有强到能无视御史的唾沫星子直接弄死皇帝,只有运用非常手段,和敌军主将达日阿赤谈条件,以西北二十城,换取蒙古人的支持。
  这些年漠北和漠西的两支蒙古势力也是争斗得格外厉害,以脱脱王为首的漠西部落不得不向中原扩张,他们和摄政王一拍即合,其中斡旋的人正是萧枫。
  而今达日阿赤带着蒙古的铁骑叩响了京城大门,皇帝在慕容氏的掩护下连夜南逃,他有了新的计较。
  我拥有草原上的不败神兵,为什么要和中原人瓜分天下?更何况,摄政王和青衣门联手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我可以花钱买更多的火器和炸药,把整个神州大陆献给吾王。
  蒙古人的兵没有止步京城,而是企图占领整个河北。
  摄政王知道不对,连夜召集兵马准备反击战。幸得有太行山脉天险难跨,守城要比攻城容易,在不放水的情况下,达日阿赤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他问脱脱王索要的十万骑兵被拦在了山西。
  “萧掌门,他们已经开始用火药攻城了,蒙古人哪里来的大炮?他们的大炮比我们的射程更远!”
  正说着,上方就有一包东西炸开了,碎石血雨伴随着焦味四散。
  萧枫俯身去看炸飞到他脚下的人,淡淡道:“不是他们的大炮好,问题出在。我的老熟人把它们卖给了蒙古人。不过没关系,他们不可能一直有货的。魔教购入的原料,有一部分总是要经过我。”
  守城的军官讨好地看着萧枫,道:“魔教勾结外贼,罪不可赦,我一定会禀明摄政王,早日拔除祸患。”
  “将军有心了。”
  迎面一支利箭射向萧枫,他挥袖一扫,借力纵身后退十余步,只见箭头转向那名将军,轰然一声,在他脑门上开了花。
  萧枫眯眼一笑:“啧,震动引燃。”
  随后拾起地上的令牌,扬声道:“殷将军有令,开城迎战,奋力反击,后退者斩!”他可不需要借别人的手摧毁焚凰宫,很多事情要亲自来才有意思。
  
  小乔的炸药威力大,弊端也很明显,那就是极容易引爆。装填火炮时,十个总有一两个会在原地起爆,这样一来,火炮就会炸损,不利于持久作战。
  城门一开,萧枫命人从城头上射出火弩开辟道路。
  蒙军的一门火炮忽然爆炸,一声响起,带动了更多靠震动摩擦引燃的火药,团团黑云笼罩在军队上方,守军趁乱杀出,双方胶着在一起,火炮就失去了作用。
  而冲阵在最前方的,是萧枫雇来的苗兵,只要给饭吃什么都肯干,听说杀一人可得五银,骁勇程度不亚于蒙古铁骑。
  第一次正面交锋,蒙军让不要命的雇佣兵吓得不轻,纷纷作鸟兽逃。
  萧枫这个名字也在这一战扬名军中。
  
  之后,摄政王请萧枫回援京城,摆酒庆捷的那一日,所有人都笑了,萧枫没有笑,他的目光甚至有些悲凉。
  打开地下室的门,一阵劲风刮过耳畔,他稍一侧身,一枚银针就钉在了一尺厚的钢板墙面上。是的,一尺厚的钢板墙面,隔绝的不只是外面的光和声音,还有希望。普通人进到这里来不出三天就会发疯,洛回风竟然还有力气发针。
  萧枫点燃了一盏灯,面对那双不再有光彩,只剩下死灰的眼,他的心里不是不后悔的。萧峥已经死了,他也就这么一个儿子了,用这种办法给他教训,实在是很伤感情。不过,更伤感情的还在后头呢。
  “听说你老婆在扇动暗部营救你。你的两个堂主封锁了萧峥的死讯,她以为这样一来我就不会加强戒备了。”他捡起了洛回风身边的针筒,扳机连着弹簧,蜂窝状的设计,缺口处有烧灼的痕迹,是靠摩擦点燃暗器筒中的火药,强大的冲力瞬间作用于里面的百十根细针,暗器才会有惊人的发射速度。
  和外界失去联系的日子里,洛回风不停地拆卸这个针筒,摸黑把它们拼回去,如果不这样排遣恐惧,他大概早就崩溃了。
  萧枫细细地观赏着他的玩具,微笑道:“我承认,在某些方面小乔是个天才。但是这里是皇宫,私闯皇宫者论谋逆罪处,皇帝虽已不在,摄政王的军队却是不会输给江湖草莽的。我这么说,你会体谅我的用心吗?不是我不想放你出去,而是我怕小乔不想举全焚凰宫之力对付我,这一次杀不干净日后会有诸多麻烦。”
  “迎接上官小乔的仪仗已经准备妥当,我希望她不要孤身一人,最好带上顾思陌,联合铸剑山庄和脱脱王——任何她能说服的势力,我都希望她能带上一起,这样一来我往后的日子可就轻松多了,一次能扫除所有的障碍,想想都觉着心情愉快。到那时候,我会带你离开这里的,等我的好消息吧,回风。”
  他把针筒放回到洛回风手里,哄孩子一样道:“我的惩罚是不是太重了?不要害怕,这一次我不会关灯,如果你觉得寂寞,我就让燕九进来陪你,不过你得接受他现在的样子,他唆使婉婉杀害了你的亲兄弟,我只挖了他两只眼睛。你表现好一点,我会好好对待他。”
  洛回风被点了哑穴,萧枫怎么说都不会遭到反对,他看到他眼中痛苦的神色,越发地觉得不让他说话是对的。
  但其实,我不介意我的儿子怎么说,我不介意世人怎么想,我不介意后人怎么看。
  因为大部分时候,伟人的情操不为人理解,我自娱自乐就好。
  这一点上,和我一样的就只有上官奕了,可惜他死了,有可能成为我对手超越我伟大的人都得死。我现在承认,我很不想让小乔活着,虽然她还年轻不成气候。但正因为她年轻,我才要更小心。
  
  萧枫的判断准确惊人,他身处的位置也不容许他出错。
  小乔一定会抓准时机,在他们最松懈的时候杀上门来的,速度越快她的赢面也就越大。但是她没能说服暗部最大的两位堂主,就只有动用思竹轩和长老会。据南边传来的情报,浮珠假借运货早已动身来和小乔汇合了,剩下的一批最快十日内可抵达登封;铸剑山庄则纠集了南武林一道往北边来救蒙古之急,实际上是冲着谁来的,那就只好自行发挥想象了。
  可这一次,他的想象力确实是欠缺了一点。
  他没想到他处决了宋微,给了慕容宇把青衣门连根拔起的决心和勇气。而慕容家手中始终有一张王牌,那张王牌就是带着五千精兵匆匆逃命的朱从善。
  
  一个胖子。
  这是小乔见到朱从善的第一印象,她想不明白慕容宇为何要带一个不会武功的胖子来见她,虽然他圆滚滚的还挺可爱。直到胖子身边的一个娘娘腔配合地白眼道:“大胆刁妇,见到吾皇还不下跪?”
  胖子忙道:“不用不用,美人免礼。”
  小乔笑道:“最近睡得不好肝火很旺,慕容宇,你请的戏班给老娘逗闷子?”
  朱从善前半辈子活在阉党和御史的阴影下,又习惯了在摄政王面前忍气吞声,练就了一副任你辱骂我自岿然不动的好脾气,他竟然从小乔的笑中发现了美,由衷地赞美道:“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妲己一笑筑起了摘星楼,都说周幽王商纣是色令智昏,现在我却知道那些酒池肉林是情难自己。”
  慕容宇忍不住看了一眼小乔脸上的沟壑:狗皇帝,拍马屁成精了。
  他咳了一声道:“皇上这话放在她毁容之前,那肯定是夸奖。”
  朱从善正打开太监搀扶着的手,目不转睛地看道:“你一个龙阳断袖懂什么?美人在骨不在皮。小乔夫人的骨头生得好,美不可言,岂是庸脂俗粉可以相提并论?朕若是后宫尚在……”
  莫名地感到一阵杀气,皇帝讨好地笑了笑,眼睛仍然是舍不得挪开。
  小乔这才开始正视之。这胖子虽然长得滑稽,极力作出地庸碌无为的模样,却从进门起就没有低过一次头,骨子里流露出来的,绝不是诺诺的随和,而是一种凄惶和无奈。美人在骨不在皮,说的也是分外有意思。
  就是这样一个国君,骄奢淫逸,不务正业,放任偌大一个朝廷四分五裂?
  那么慕容宇你是什么意思,要加入皇帝党保护他?
  慕容宇接受到小乔怀疑的目光,不由得再次耸肩,看上去不那么英明神武的皇帝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活得长啊,他要是在摄政王面前表现得聪明点,估计也没命到这里。
  他只得解释道:“摄政王已经稳住了脱脱王的援军,驻守京城,实际上已经占山为王,不打算让皇上活着回去了。好在皇上早已料到了这一天,我们可以调动五千禁卫军,八百锦衣卫,打着复国的旗号杀进京城,没有人比禁卫军更熟悉那里的一草一木,只要开了城门占领神机火器库,根本不怕萧枫。”
  听说有军队,小乔一下子活了过来。不过很快就蔫了:“以你们的兵力再加上我的人,冲进京城的机会大不大?”
  顾思陌说出一个保守数字:“听说京城有十万守军。”
  正面对冲的话,除非咱们的人是天兵天将。
  “那有屁用啊!不是我说你,小宇,赶紧带皇帝陛下去别处躲着吧。”
  朱从善笑了笑,道:“我五千禁卫军做不到的事,难道以魔教之力就能做到吗?小乔夫人,办法总是人想的。孔明以一台空城计唱退司马肿达十万大军,并未用一兵一卒,我们的情况也许不算太糟。”
  这是说我智如孔明了?小乔望了一眼窗外雾蒙蒙的阴雨天气,自言自语道:“如果我能和诸葛孔明一样夜观天象,呼风唤雨就好了。”
  朱从善道:“朕军中有一人乃李淳风之后,确能观天象测风雨。”
  “……”
  
  孕妇临产前本不该太耗费心思,小乔晚上睡不好,便只有白天靠着椅子休息一会儿。朱从善见她很快就露出了疲倦的神色,命人去传唤太医,留了一些宫中藏药,识趣地拖着慕容宇走了。
  雨点打着窗台的节奏催人入梦,小乔按着肚子迷迷糊糊地进行胎教:“乖宝宝,好好睡,等妈妈睡起来有了精神,就能想出办法杀你爷爷了。”
  顾思陌听得心头狂跳,又不忍打醒她,只好披上衣服去了外面。
  
  风雨凄迷,院子里落了一地的杏花,残红点点,斑驳了石板地面,几道清澈的水流沿着石板的缝隙汇聚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带子,成了乱世中一道别致的景。
  和满地的轰轰烈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雨水浸润的嶙峋树枝,两天前才盛放过的花朵开得太过用力,只是一场雨,几阵风,就把它们摧残得不成样子,看着枝头仅存的数缕香魂,很难不感慨造物者的冷酷。
  如此短的花期,仿佛开放就是为了凋零。
  和所有值得留恋的时光一样,稍纵即逝,转眼间就已经花非花,雾非雾。
  顾思陌站在屋檐下,霏霏细雨飘在了他的脸上,温柔地带他走进了十年前的思竹轩,也是这样的天气,满院的落花,尖利的哭声和愤怒的咆哮后,一个倔强的身影跪在雨中:讨厌练武、讨厌练武、讨厌练武……讨厌师父。
  训斥和哭闹,眼泪和鲜血。
  因为痛苦而深刻,因为深刻而铭记,他反复地告诉自己,我也讨厌,这样讨厌的日子一定会过去的。后来他才惊恐地发现,讨厌的日子回不去了,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错了。他明明有另一条路可以走,可是他选择了他的信仰,握着刀一路杀戮,没有回头。
  是的,他以为他虽然爱着小乔,但在他的生命力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东西,情义、血性和破晓刀。
  当年的他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选择了正确的路,即使死了,也不枉此生。
  可是现在呢?
  我最重要的是什么?
  顾思陌靠着走廊尽头的柱子慢慢地坐了下去,他伸手擦去面上的雨水,捂着脸蜷缩在角落里。
  
  轮椅咯吱咯吱的声音碾过地面,呆板得有些刺耳。
  柔软的手搭上了顾思陌的肩头,轻轻地把他环住,婉婉说:“身负魔刀,总不见血就是会这样难受的。为什么不多想想快乐的事?只要打败萧枫,所有的不幸就都结束了。”
  “是吗?”如果死亡也是一种结束。
  “当然。”婉婉摩挲着手指道,“我看小乔面上不说,她是打算琉璃和浮珠一到就立刻动手了。她身怀六甲,不可能拿刀,你是唯一能制住萧枫的人。为了把魔刀发挥到极致,那些抑制它的药,从现在起不要再吃。”
  “不,我不想忘记我是谁。”
  《魔刀》的最后注释是:放下一切,刀我两无。
  他不是没有到达过刀我两无的境界,只需要彻底地抛弃自己,就能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那种牵引着你挥舞兵器的力量,会让人无法思考,丧失生而为人的基本。
  婉婉咬牙道:“生死关头,不能不忘。只有赢才能活下来,小乔不会怪你的。她知道你这么做都是为了她,你也没有别的办法!”
  
  连绵的雨丝断断续续地下着,终于逐渐变得稀疏。雨过风停,树上的水滴粗鲁地掉在窗户上,惊扰了梦中人。
  小乔见到顾思陌时,他换了一身月牙色的衣服,坐在塌上看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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