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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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恩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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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海棠用汗津津的手掌去搓那搭在大腿上的旗袍下摆,咬着嘴唇发笑:“不知道。”
  凌云志掀开被子伸腿下床,趿着拖鞋走到了小海棠身后,弯下腰去搂住了对方,又玩笑似的轻轻摇晃:“你昨天凶巴巴地在我头顶上留下一个青包,可我认为你还是个好孩子,只是脾气太坏了,应该改一改。”小海棠那脸当真是红成了海棠果子。他们的确已经是同床共枕的夫妻了,可是嗅着凌云志身上散发出来的男子气息,她无端地就羞红了脸,一颗心也砰砰地跳个不休。
  “反正……”她像蚊子一样嗫嚅着答道,“我是不受人家欺负的……我就是脾气坏……你这人挺好的,从今往后你别欺负我,我也不欺负你,咱们好好过日子……”
  凌云志笑出声来,用下巴上的胡茬蹭了蹭她的脸蛋。
  凌云志基本可以算作一个好人,尤其是对女人很不错。先前那三位姨太太都很爱他,现在这位小海棠,显然,也对他很有情意了。
  所以,当他在上午携着小海棠乘车出门时,三位姨太太就一起气了个眼冒蓝光,恨不能冲上去拦住汽车,拆下轮胎,撵走车夫,杀死小海棠。
  往日她们三足鼎立,其实也都是仇人,不过仇人做久了,朝夕相对,多少也会生出一点感情。而小海棠冒冒失失地闯进来,又头上长角身上长刺,正好可以让她们拥有共同目标,顺便化干戈为玉帛,结成联盟。
  在仙宫理发店,凌云志坐在等候区,饶有耐性地翻看一本汽车杂志。杂志是英文的,里面的彩页印刷精美,光滑鲜艳可爱。他最近很想换车,只是手头不宽裕,一时半会的不舍得付诸于行动,只能是看看广告来过瘾。
  汽车太贵了,比小海棠还贵。
  烫头发是个细致活儿,尤其是小海棠顶着一头乱草,越发需要理发匠有手艺有耐心。小海棠坐在高大转椅上,知道凌云志正在外间等待自己,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过去,她那个脑袋仍然是处在理发匠的掌握之中。
  斜着眼睛瞥向墙上大钟,她渐渐的心急如焚了。然而理发匠依旧是慢条斯理。
  两个小时后,小海棠顶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卷发,终于是从理发匠的手中逃了出来。匆匆地起身走到外间,她扭头向等候区的一排长椅处望去,一眼就看到了凌云志。
  凌云志西装革履地坐在那里,一手拿着本封皮美丽的杂志,一手拿着个蛋卷冰淇淋,正十分闲适地边吃边看。他身材生得好,宽肩长腿的,随便一坐便是气度优雅,而小海棠遥望着他,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又鼓足勇气,像一般的小妻子那样唤道:“云志!”
  凌云志一听呼唤,立刻合拢杂志站起身,顺手又把那吃剩一半的冰淇淋丢进了垃圾桶中。从裤兜里摸出手帕擦了擦嘴,他昂首挺胸地走上前来,一边付账一边上下打量了小海棠,最后点头笑道:“嗯,这回就对劲了。”
  小海棠察言观色,见他并没有因为久等而愤慨,心中这才松了一口气——她自己是个急性子,所以以己度人,很怕凌云志会久坐不耐,大发雷霆,到时自己还得劳神费力地迎战还击。
  凌云志带着自己这位小姨太太逛了逛公司洋行,去起士林吃了顿点心,最后在入夜时分,又同去新明戏院看了梅兰芳的好戏。凌云志做久了寓公,擅长的就是这种无伤大雅的吃喝玩乐,安排起来自然熟极而溜,落落自然;小海棠年龄尚幼,也没经过见过,这时就感觉夫君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漂亮潇洒,心中真是爱慕极了。
  这二人相亲相爱,直到将近午夜时才一路有说有笑地到了家,手里还提着从西餐厅里买回来的巧克力蛋糕。嘻嘻哈哈地回房关门,他们开始享用夜宵。
  凌云志最喜欢吃这些甜点,所以手持餐刀,很愉快地去切那蛋糕,切下的第一块先给小海棠——这是他的习惯,先吃后吃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少吃不吃。
  可小海棠和其他所有的女人一样,只看到了“第一”二字,别的可就全没有深想。
  蛋糕上的巧克力奶油十分浓厚,两人吃完之后,全变得满嘴乌黑,很不好看。凌云志笑着走去浴室内刷牙洗脸,小海棠也是笑,笑完之后心中又是忽然一凛,想到这么好的一个男人,自己却是只拥有他的四分之一。
  也许随着岁月增长,四分之一还会变成五分之一六分之一。她固然年轻,但是凌云志也才二十三四岁,况且男人是不怕老的。
  小海棠的笑容凝冻在了脸上——她的孩子心性还是重了点,有的玩就高兴,高兴得连自己那身份都忘记了。
  自己是个妾啊,价值八百大洋!
  惶惶然地扭头望向靠墙的梳妆镜,她就见镜中人的下半截脸已经脏得没法看,好像一下巴戳进了狗屎堆里去。
  两人洗漱完毕,小海棠先上了床,凌云志则是拿来一只扁扁的丝绒盒子:“看看你的好东西!”
  小海棠知道盒子里的内容——两人上午在珠宝行里流连许久,其实她并不是别有所图,只是先前不曾去过那种地方,这时便被里面的各色宝贝耀花了眼睛。然而凌云志却是大方,一定要在这里给她花一笔钱。
  此刻凌云志在床上坐稳当了,低头揭开盒盖。盒子里面是深蓝色的丝绒衬里,托出一条金光闪烁的项链,坠子是个水滴的形状,上面嵌着 一颗宝光璀璨的大钻石。
  小心翼翼地拿起项链,凌云志跪起身来,要为小海棠戴上。小海棠自动向前,一张面孔就贴上了对方的胸膛。
  这条项链比我还贵呢。她在心里暗想,同时抬手搂住了凌云志的腰。凌云志的呼吸拂过她的头发,她听到他发出了温柔的声音:“臭丫头!昨天打了我一头包,今天我还得给你买首饰。”
  小海棠笑着闭上了眼睛。心想这要是能一夫一妻两个人过日子,该有多好。没有项链也可以的,穷一点也可以的,怎样都可以——只要是能拥有全部的凌云志。
  凌云志低声又补充了一句:“你可别去向那三位炫耀,否则她们该来缠我了。”
  小海棠在他怀里磨蹭着点了点头:“我知道,我把项链藏在衣服里面。”
  两人今日逛了一天,都是累了。相拥着躺在被窝里,也就无心再去做那敦伦之事。凌云志很快入睡,小海棠睁着眼睛,却是满怀心事。
  她一方面想要百分之百地霸占凌云志,另一方面又深知这是不可能。今天其实她是大获全胜了,可人心总是贪得无厌,她完全理解了那三位姨太太对自己的敌意。
  小海棠觉得自己命不好,好像自从懂事起就是在争在夺。先前争夺的时候,有胜有负,可是不管胜负,心里总还有个盼头,想着“等我嫁了人,远走高飞不受你们的恶气”,可如今当真嫁了人,依旧是要争夺,而且这回的争夺,好像是没有什么盼头了。
  小海棠从小受苦,受惯了,不怕苦,只怕没有盼头。

第三章
  凌云志很喜欢现在的五月天,因为阳光明媚,不冷不热,正适合他在家中打网球。
  他这公馆后方也有一个小花园,花园疏于打理,一直是花木不全,索性被他全部铲除,改建成了一个十分简陋的小网球场。他这些年深居简出,不大去风月场中交际,对于故旧亲戚们,因怕他们前来借钱,所以也是一概的不联络,这导致他几乎没有朋友,只能和怡萍对打网球。怡萍水平不高,他的技术同样很差,两个人挥着球拍在场上跑来跑去,片刻之后就累得一身大汗,动不得了。
  素心和曼丽穿着单薄长衣,在一旁的沙滩桌椅处坐下谈笑,窃窃私语地评论着怡萍身上那套运动服装——是白色的丝绸衬衫配着黄色的肥腿裤子,脚下穿着白帆布鞋。怡萍的身材是比较丰满的,素心就偷偷发笑,说她“好像一只鹅”。曼丽听了,“嘎”的笑出声来,随即用团扇掩住了嘴巴,十分亲昵地和素心交流目光,显然对此评价是完全赞同的。
  家中仆人用瓷盘子送来了冰淇淋。素心平时也不大吃这东西,嫌凉,可 是如今眼看凌云志大汗淋漓的握着球拍走过来了,她立刻回身拿过一盘,又把小银勺子插到上面,起身端着盘子迎上前去,她一手去接球拍,一手将冰淇淋递到了凌云志面前,举动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非常自然。而曼丽看在眼中,就有点儿不是味了。
  怡萍虽然嘴上同样厉害,心里却是最想得开。眼见素心在那里大献殷勤,她故意来了一句:“咦?大好的天气,小海棠怎么不出来晒晒太阳?”
  凌云志了然于胸地答道:“她在房里读书。年纪小,做点学问总是好的。”
  这话说得好像小海棠是凌云志的女儿,亲近得都带了望女成凤的语气。素心的心里一凉,一颗心落进冰淇淋盘子里去了。
  凌云志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话伤了别人的心——他甚至都不知道在凌公馆这个封闭的小天地里,他还占据着情圣的地位。
  坐下来慢慢吃光了那盘冰淇淋,他意犹未尽,又来一盘,最后打着哆嗦笑道:“怡萍,我们总是没有长进,这也不像打球,倒像是在场上练习短跑。不玩了,回去歇着吧!”
  他站起身来,对着三位姨太太又一招手:“走啊,坐在这里不热吗?”凌云志是个爱好和平的人,希望四个姨太太能够众星捧月一般围绕着自己,大家一团和气。不过他对自己的魅力向来没有计算,并无让姨太太们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把握,所以退一步说话,一团和气就好。
  进门后他直接上楼,进了小海棠的房间。小海棠并没有依他的吩咐读书写字,而是在守着一架留声机听戏。忽然见他穿着短衣短裤进了门,她显然是吓了一跳,好像淘气学童被先生抓了个正着。
  凌云志让她读书写字,无非是假设自己收了个妙龄女弟子,满足一点风花雪月的小趣味,从极度的无聊中寻找出乐子。可是小海棠不知道他的心思,颇为紧张地站起来,她勉强装作若无其事:“你回来啦?”
  凌云志笑了笑:“先去洗个澡,然后陪陪你。”说完他走向浴室,抬手推门时又回头微笑问道,“要不要一起洗?”
  小海棠啐了一口,登时就脸红了:“呸,不要脸!”
  凌云志微一皱眉,感觉这四姨太虽然稚嫩美丽,但是着实粗野,大概需要自己花费许多精力去培养调教。他一边走进浴室,一边头也不回地吩咐小海棠道:“把无线电打开,声音调大一点,我要听新闻。”
  浴室房门半开半掩,里面不时传来哗哗水声,一丝湿热的香皂气味在空气中缓缓流动,好像无形的小蛇。无线电中的女声义正词严、侃侃而谈,但那些世界大事与小海棠毫无关系,她只是坐立不安得难受——她和凌云志是先结婚后恋爱,先成为一个小妇人,然后才情窦初开。这感觉很折磨人,因为现在她看到凌云志就会脸红心跳,可是爱人的神秘荡然无存,凌云志已经多次在她面前露出裸体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想怎么样,反正就是抓心挠肝的不得劲。正当此刻,浴室房门一开,凌云志裹着浴袍走了出来。
  湿手一把关掉了无线电,凌云志很烦恼地摇了摇头:“又打仗?可别再打了,我那庄子已经是够不值钱了。”随即他抬头望向小海棠,“庄子里这些年一直收不上租,想卖又没有买主,我们总不能啃地皮过生活!”
  小海棠不去看他,红着脸低头说道:“瞧你说的,好像就要吃不上饭了似的。你家里若是要啃地皮了,那别人怎么过?天津卫非得有一大半人得活活饿死不可。”
  凌云志平日是很少谈钱的,也不去想。今天偶然间提起来了,心情立刻一落千丈。双手插进浴袍两侧的大口袋里,他沉着脸在地上团团地乱转了一圈,竟是做出了赌气的面孔。
  “你懂什么?”他说出这一句话,随即扭头就走,落水狗似的冲了出去。
  小海棠把双臂抱在胸前,下意识地想要反唇相讥,可是耳边只听房门一 响,凌云志已是走了个无影无踪。
  小海棠不知道凌云志对自己能有多深的感情——应该是没多深,但一定还是喜欢的。诗上说得好:“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她现在是新人,就凭这点子喜欢,如今当然要笑,可就凭这点子喜欢,以后也总有哭的那一天。
  她有时候心情激荡,想要拼了命地去爱凌云志;有时候心灰意懒,又感觉一切都无所谓,自己也轻贱得很,不配去谈什么爱情。低头扯一扯连衣裙的前襟,她决定到院子里散散步,顺便再吃点水果。
  小海棠能吃,因为在家那些年一直处于战备状态,随时预备着离家出走,或是和她继母决一死战。出走和死战都是需要力气的,所以她饭量不小,像只要横渡沙漠的骆驼一样每日储存能量。来到凌公馆后,战斗不但没有平息,敌人的数目反倒越发增加,所以她像个壮士似的,每顿饭都不含糊——这也引得前三位姨太太嘲笑不已。
  她不管那些,她虽然不懂得什么主义理论,但她的确是实用主义者。下楼走进客厅里,她一屁股坐在长沙发上,眼看茶几果盘中摆放了几个鲜红苹果,十分艳丽好看,就伸手抓起一只送到嘴边,“吭哧”一声咬了一大口。
  苹果的汁水很甘甜,是她往日在家中想都想不到的美味。接连几口咀嚼吞咽下去,她下意识地抬眼望向门口,却是吓了一跳。
  素心穿着一身白色旗袍,戴孝似的亭亭玉立,也不知在门口站了多久。小海棠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和她对视片刻,双方的目光都如刀剑一般。
  素心当年是唱大鼓出身,绝非普通无能女性。莲步姗姗地走到小海棠面前,她眼珠子一溜,抿着嘴轻声笑问道:“好吃吗?”
  小海棠向后一靠,手里还攥着半个大苹果。好整以暇地又咬了一小口,她不紧不慢地边嚼边答:“好吃。”
  素心冷笑一声:“好吃归好吃,可是想想你的牙口肚量,也别太贪了。”
  小海棠一翻眼皮,索性翘起了二郎腿,圆脸蛋上挂了一层似笑非笑的霜,瞧着是相当的泼辣稚气:“我的牙口肚量不劳老姐姐你操心。我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我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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