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级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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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级台阶-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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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常人,我不想当变…”
他他有点着急,有些话没有经过文字加工,就说了出来,虽然咬断了,但我还是能够清楚知道他要说什么。这种话,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藏在心里,也到现在也才真正了解他对我的看法。
“你知道我很重朋友。”他改了口。
“你当我变态的时候,我就不是你的朋友了。”我冲干身上的泡沫,擦都没有擦,穿上裤子就要走。
“别这样…”他拉住我的手,“对不起!”
我甩开他的手,对他大吼道:“我是变态,我不正常!看看,我变态到喜欢男人,我变态到对你的裸体有反应!”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浴室。浴室正好进来一人,旁边宿舍的鸡哥,他瞪着眼睛看着我,帅气的脸庞上写满了诧异。
说实话,这让我感到很愉快,毕竟了解一个人太不容易了。本来和小横摊牌的时候,感觉很对不起他,不过今天突然释怀了。我忽然感觉可笑,他居然一直藏着,一直以这样的眼光看我,还和我走的这么近,不知道不正常的是他还是我。他可能就不是在玩暧昧,可能一直都在消遣我,或者是讽刺我。也好。
我房间的门大开着,几个男生在里面吃着我的饼干,我其实不喜欢饼干,所以我也不打算把这个当午饭。
“不去食堂吃饭吗?”我擦着身上的水,问到。
“外面那么大雨,不想出去了。”狗子嘴里咿呀咿呀的嚼着饼干,然后露出沾满巧克力饼干的牙齿,回答我。
“外卖呢?”
“问过了,‘对不起先生,今天可能三个小时后以后才能送来。’”狗子学者外卖的那个女服务生说话。
“妈呀,我的鸡皮疙瘩!你陪我!”大米阴阳怪气的说。
“我还是出去吧,我不想吃饼干。”我狠下心来。
“那帮我带!”几位饿狼听见这个消息,纷纷露出乞求的眼神。眼睛一个个大的的吓人,连平时一条眼线似的大米也是。我怀疑Shrek里面那只猫是抄袭的他们。
很想抽他们。拿着饭卡和“外卖单”,我一咬牙冲进暴雨里面。其实我看过最多的,一人买了十七份盒饭,当时惊为天人。今天才六个人让我帮他买饭,我就觉得很为难。因为雨太大,食堂很冷清,打菜的大妈也终于慷慨起来,排骨除了骨头还给了我点肉。我决定还是不在食堂里面吃了,一共七份盒饭,两只手都被占满了,伞都没有办法撑,只能用脖子夹着伞柄,慢慢的一步步走。伞似乎完全起不到作用,还是淋到了我身上。到宿舍门口,我发现衣服已经全湿了,又要换。要知道在这种天气,洗衣服和晒衣服都是不容易的。
回到宿舍,他们一个个享受着盒饭,一个个都对我感恩戴德,然后更加感恩戴德得啃着鸡腿和排骨。又换了身衣服,开始吃饭了。
“下午干吗?”这么大的雨,出不去,在宿舍似乎也比较无聊。
“Dota。”大米啃着鸡腿含糊不清的回答。
“你们没别的事情可做?”其实我玩的还不错,但并不喜欢。
“有很多,不过这个是最有聊的。”
“好吧,算我一个。”想来这的确是最有聊的一个了。
“拜托,你就别来虐我们了。”大米看起来很可怜,“我们今天打算带个新人,你去指导指导啊。”
“谁?”
“小横啊!我们系不会玩的男生才几个?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吧。”
“我才不要去看他,多没意思。”我抽出还没读完的小说,准备听听音乐看看书。电脑,今天下午肯定被占了,不用说。宿舍里盒饭的味道还没有完全退去,又迎来他们玩游戏的吼声。
 

第四章 南京(二)
更新时间2011819 16:24:14  字数:4981

 才看不久,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是阿菜发过来的,说他后天的火车,然后准备八月中旬回来,我告诉他我准备去送他。我不是个非常恋家的人,所以准备在家呆一个月就回。不知道小鸟什么时候回去呢,到时候我也去送他。
我走到小鸟屋里,看到他杀的正欢,我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然后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去?”
“十号。”
“挺晚的。”今天才三号,还有一个星期。
“嗯,还好还好。”他没回头,还是死死的盯着屏幕。
“这里还挺热的,你待得下去?”
“嗯,还好还好。”他还是那句话。我没再问他,拿起手边一个空饭碗扣在他头上,就出了门。至少,我有一个星期时间可以和他相处。
暴雨之后就是连续的两个大晴天,晒到我都快中暑了,和阿菜坐在公交车里,身子就如没有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滴汗。
“真后悔来送你,下午三点的火车,你选的真是时候。”我毫不掩饰对阿菜说,顺便看了看那个巨大的拉杆箱,“回个家要带这么多东西?”
“都是这个学期用完的书,还有旧衣服。”阿菜拿着纸巾一边擦汗一边说。
听完了我几乎要瘫倒在地上:“原来都是书啊!你个变态!卖给师弟不好吗?还能收回点成本。”
“我很尊重知识。”他一本正经的说道,“以后我会让我孩子看看,我是个很有文化的人。”
“……”真冷。
“你什么时候走?”阿菜问我。
“过了十号,我把小鸟送走了我就走。”
“别太认真了。”阿菜拍拍我的肩膀。
“了解。”这个话题,我们两个谈了无数遍,谁都不想继续下去,对方要说什么,我们心里很清楚。
火车站到了,阿菜先去打探,我站在大厅门口等他,微微吹来的空调算是这种天气里面最大的慰籍了。不一会儿,阿菜跑出来,大骂道:“妈的,晚点一个小时,先把箱子寄存了,我们去找地方喝东西。”
“去湖边坐坐吧。”我们把那个箱子塞到寄存处之后,提议道。
湖边虽然没有空调,但是微微的风,也让人十分舒爽。
“阿菜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还行,帅哥挺多的,身材也好。”
“我不是问你这个。我说这个城市给你的感觉。”
“还不错吧。人都挺和气的,第一次来就有融入感,没觉得自己是外地人。”
“恩,差不多。但我很喜欢这个城市,大部分的原因来自这个湖。我大一来报道的时候,一出这个火车站就看到这个湖,让我感觉这个城市好浪漫。”
“好老土,到现在还讲浪漫。”
“我就是这样的人啊!然后我看见大夏天的,还有不少人坐在这个湖边谈情说爱。在这里生活的时间越长,渐渐的了解更多,也就更喜欢这个地方。春天的时候,和几个同学去牛首山踏青,然后再去梅花山看梅花;夏天的时候,也可以去江心洲或者八卦洲玩;秋天么,去栖霞山看红叶;冬天的时候,去紫金山看雪景。我也喜欢坐在车上看着偶尔出现的宫殿,或是长着青苔的残垣断壁。最爱的就是这一汪玄武湖,波光粼粼,在湖里划船的时候,还有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
“你丫真会吹。其实植物园也不错,听说很多人去那里拍婚纱照呢!”阿菜也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带入进了我的画卷中。
“可惜我从来没去过,很多人去了都说很漂亮呢。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吧?”
“好啊,开学来就准备去吧。其实,我们学校也很不错。”
“是啊!我最喜欢秋天的时候,学校小道边的银杏叶黄了,远远望去金灿灿的一片。再冷一些,那些金色的叶子掉落在地上,满满的铺了一层。下雨的时候,整条路都是闪亮的,和着杏叶,好象是琉璃做的。”走在校园秋天金色的大路上,听着稀沥沥的雨声。旁边还有松树和常青,经雨水一洗,更加的鲜绿,地上落叶的间隙中,映着五颜六色的伞,让这一条琉璃大道更加生动迷人。
“你总是很喜欢很悲凉的景色,还真是合你的个性。”阿菜喝着饮料,回味了一下我们学校的秋景,然后对我说。
“是哦。”其实还有很多我没有说。
“既然这么喜欢水,你也会喜欢秦淮河吧?”
“是啊,但是独独不爱夫子庙那一段,那些灯光简直就是累赘。”
“我也觉得是,朴素一点,感觉更加原汁原味。”
“南京小吃也很多,如果愿意到处查探,很多很棒的小店。”听到“原汁原味”这四个字,我不由的想到了小吃。
“你就知道吃。”
“那最喜欢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呢?”
“这个很难。很多地方我都很喜欢。不过我知道你最喜欢什么地方。”
“哦?”我很惊讶。
“肯定是狮子桥或者夫子庙了,那里小吃最多了。”他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在表达“你就知道吃”这个意思。
一个小时在闲谈中很快就过去了,看着阿菜走进检票口,对他喊了句:“别忘了短信我啊!”
他点了点头,对我挥了挥手,算是告别了,时间也已将近四点。车站不远的地方有个麦当劳,想来小鸟也挺喜欢吃麦当劳的,所以打了个电话给他:“嗨!在干嘛呢?”
“玩游戏呢!你去送人到现在还没回来?”
“火车晚点。要不要吃麦当劳?我可以帮你们买了带回来,帮忙统计一下呗,然后发个短信给我。”
“好。你要等一会,我去问问。”
夏天的时候,麦当劳的空调很足,坐在里面不由得感觉有点冷。买了一个新地慢慢的吃着,等小鸟的短信。看看短信这么久还没有来,我知道今天要带一个巨大的袋子回去了。果不其然。麦当劳的那个服务员很贴心,他听了我要点的东西之后,立刻给了我一个牌子,说好了给我送过来,我继续享受那杯新地。
拿了两个大袋子走出麦当劳,上了公交车,在那里左摇右晃了好一阵才回到学校。小鸟此时正舒舒服服的坐在我的电脑前玩着游戏。
“喂。”我喊小鸟。
“回来啦!有吃的啦!”下午五点半,的确是饿的时候。
“东西分一下,我去洗澡。你电脑谁在用?”我放下手里的袋子。
“我弟弟,高考考完了。过来南京玩,我明天带他出去,他志愿填了南理工。”
“他叫什么名字。”
“林梓。”
“你叫林君,你弟弟叫林梓,君梓,真是不错哦?你爸妈对你们的期望。”
小鸟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
洗完澡回来,他依然坐在电脑前面,不过袋子已经基本上空了,就剩下两三个汉堡和几个派。
“玩到哪里了?”我咬了一口派,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玩。
“刚到春夏秋冬四个岛。该死的迷宫。”
“轩辕剑的迷宫很简单好不好,你玩玩‘问路篇’,那个才叫迷宫。”我很不屑。
“‘问路篇’是什么东西。”
“仙三外传咯,那个锁妖塔我整整走了一天。”那真是一段痛苦的经历,别说我,很多人看着都觉得痛苦,“明明路口就在眼前走不过去,绕啊绕啊…”
“比一代试炼窟还难?”
“就你的脑容量算了吧。”
“你聪明,好了吧。”小鸟很不在意,“每次考试不是还要我帮忙?”
“哼!”我不否认我成绩不好,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笨,“玩到这里,下面就很快了。上次我玩到结局,难过了好几天。我真弄不懂,恒远之居然下的去手……”
他按住耳朵,然后大叫:“不要剧透,我恨剧透!”
看着他打小怪,然后直接吃了一个很终极的道具。
“太浪费了吧?”我惊叫道。
“东西拿了就是要你吃的。”
“我都留到最后战才吃。”我很想不通。
“根本吃不掉这么多好不好?平时用用都足够。”他也不能理解我的想法,“你打最后老怪要用掉十几个?”
“大概是吧。”我承认他的想法很有意思,但是我还是很坚持自己的观念,“我就是喜欢在最终战的时候,当着老怪的面聚餐。”
他把可乐喷了出来,弄得我屏幕上全是,我有点怀疑他的笑神经是不是太过敏感,这有什么好笑的。不可否认我们的看法上有很大的不同,也许预示着他和我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吧。
“你喜欢这个城市吗?”我想到了我和阿菜的那个话题。
“喜欢啊!”
“告诉我个理由吧。”
“生活节奏很和缓。”他这一次很认真,“去过魔都,感觉什么事情都在赶。还是比较喜欢这里的生活节奏。”
这个城市就仿佛是一曲轻音乐,柔和、舒缓、让人倍感放松,让人有时间去体会生活。我似乎能够听清我生命中的每个音符,随着自己的节奏去生活。不用像魔都一样,踏着进行曲的步子,在身不由己的人流中,迈向自己都不知道的方向。所以这个城市和缓的让人喜爱,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文人骚客在这里留下华美的篇章呢?
“那,最喜欢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
“就这个学校咯。”一个很孩子气的回答。
转眼间已经十点半了,阿菜也发了短信说已经安全到家。闷在宿舍里面也很无聊,现在是学校应该很安静,决定出去走走。晚上的时候,热气已经散去,感觉这才是我想要的夏天。漫无目的地在学校里面乱逛,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对情侣,坐在路边的椅子上,低声的说着情话,很羡慕他们,能够自由的生活,不必遮遮掩掩。然而这个世界还是有点苛刻的。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发现校外的小吃摊已经全都撤掉了,但是肚子已经有点饿,四下的搜寻着是不是有什么摊子还没有收。在马路的转角,昏黄的路灯下,只剩一个馄饨摊——其实也不能称作是馄饨摊,只不过是一个担子,中间搁了一块木板,上面满满的放着东西。一个老人正在那里慢慢的捏着小馄饨,捏的很仔细。我走到摊子前,问那位老人家:“多少钱一碗?”
“一块五。”
真的不算贵。其实三年前,我刚来的时候,这个东西也就两块钱一碗了,现在食堂的要两块五。看着老人的馄饨摊,似乎已经和他的人一样,经历了漫长的年岁。担子两边都坐了个小火炉,锅子盖的很密,慢慢的炖着。
“来一碗吧,谢谢!”然后拿出了钱放在一边,我实在想不出什么话和老人寒暄,只是问道:“老人家馄饨卖了很久了吧?”
老人家对我笑了笑,说:“是啊,二十年了。像我这样的混沌摊现在很少了!”话语中不免透出些执着和怀念。老人家拿出一个大碗,在里面放了点葱末,撒了点胡椒和盐,拿了个勺子,放了几点香油,然后揭开了左边的锅子。一阵鸡汤的香味蔓延开来,那个小锅子里面放了一整只鸡的骨架,但是看得出来熬了很久,老人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汤,倒在碗里,然后拿了十几个馄饨放在右边的锅子里面煮。
“天气热,鸡汤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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