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通知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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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1~3)- 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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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俩手挽着手,相互搀扶着向停车处走去。侍候在一旁的男子抢两步上前帮他们打开了后座车门,这个男子自然就是邓家最忠实的仆人——阿华。
  待邓氏母子上车坐稳之后,阿华关上后门,自己绕到车头钻进了驾驶室。车本来就是点着火的,所以他只需要轻轻一挂档位,车辆便稳稳的向前启动了。
  小车在风景如画的别墅区内穿行,两边的绿树红花渐次掠过。邓箭把脸贴在车窗上向外看了一会,忽然低声说道:“妈,我不想走。”
  女人没有说话,只是凑过身去揽住儿子,下劾则紧紧贴在对方的后脑勺上。
  阿华往后视镜里瞟了一眼,说:“国外可好了。那里的大人小孩都很懂礼貌,到处都有肯德鸡和麦当劳,环境也好,天特别蓝,而且人少,不像我们国内走到哪里都是闹哄哄的。”
  面对这番赤裸裸的诱惑,邓箭却显得无动于衷。于是阿华停顿了片刻,又道:“到了国外你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玩了,和你的小朋友们一块,不会再有人整天跟着你。”
  邓箭终于露出些期待的神色,他转头看着自己的母亲,求证似地问道:“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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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妻点了点头,同时疼爱地帮儿子捋着鬓角凌乱的发梢。
  邓箭兴奋地把身体全都转过来,然后他用双手扶着前排驾驶座的椅背,凑着脑袋问阿华:“华哥,国外这么好,你怎么不和我们一块走呢?”
  阿华略微一愣,笑道:“我就不用去了——国外已经有一个大哥哥在等着你们,他会照顾你们的。”
  邓箭眨了眨眼睛,又问身旁的母亲:“国外是哪个哥哥?”
  邓妻柔声道:“大扬哥哥,你很小的时候见过他,还记得吗?”
  “大扬哥哥……”邓箭的眼神有些迷茫,他在记忆中搜索了一会却没什么进展,只好去问阿华,“他和你一样厉害吗?”
  “他可比我厉害多了。他是斯坦福大学的博士。他会带你去念最好的学校,教给你很多很多有用的知识,你以后会成为一个科学家。你不是一直都想当科学家吗?”说话的同时,阿华已经将车驶出了天子山庄。前方的大路通往省城机场。
  邓箭凝住目光,他开始想象这个比阿华还要厉害的大扬哥哥,开始想象即将到来的全新生活。
  这时却听邓妻说道:“阿华,你也可以走的——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
  阿华摇摇头:“我去干什么?那边根本不适合我。大扬会用他的方式保护你们,你们不用再担惊受怕地过日子,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生活吗?如果我去了,反而会拖累你们。”
  邓妻不说话了。的确,经历这么多风风雨雨之后,她已经无法分辨阿华究竟是在保护他们,还是在破坏他们正常的生活。
  片刻的沉默之后,阿华幽幽地说道:“我现在终于明白,邓总当初为什么要把我们兄弟几个分开,而且还不允许我们私下来往。”
  女人“嗯?”了一声。
  “邓总是在给你们娘俩安排后路。我们几个分得越远,你们以后的选择面就越大。就好比现在,不管你们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都能够找到值得信赖的人。而我只是你们的一种选择而已,你们要离开了,又何必留恋?我自然会找到我的归宿,当邓总选择我当贴身保镖的时候,这个归宿就已经确定了。”
  女人无声地看着阿华的背影,他的双手握在方向盘上,坚实有力,对前路从不会有任何的犹豫。只是在他右手的手腕上,那串佛珠却始终摇摆不定。
  女人知道自己无力改变这个男子的轨迹。她只能苦笑了一下,换了个话题问道:“阿治呢,我们要走了,他也不来送一下。”
  阿华斟酌了一会,说道:“他不方便过来。邓总送他走的时候交待过,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以再和龙宇集团的人有任何接触。”
  今天还不算是特殊情况吗?女人在心中想着,不过这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两个小时之后,阿华把邓箭母子送上了前往美国的飞机。他肩头的一副重担终于落了下来。大扬,这个在美国的兄弟会处理好接下来的事情。他是如此的信任对方,虽然他们已有十多年未曾谋面。
  而他肩头还有另一副担子,这个担子不处理好,他仍然无法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从机场出来之后,阿华驱车直奔省人民医院。到了病房的门口,却见马亮正抱着胳膊缩在塑料椅子上打盹,睡得歪头咧嘴的。他便上前去踢了对方一脚。
  马亮从睡梦中惊醒,揉揉眼睛一看是阿华,连忙跳起来:“华哥,你可来了。”一边说还一边擦着嘴角挂着的口水。
  阿华道:“让你陪着明明,你怎么跑外头睡觉来了?”
  “我被明明赶出来了。”马亮狼狈地挠着头发,“而且……明明一天都没吃饭?”
  阿华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马亮冲病房里努努嘴说:“你进去看看就明白了。”
  阿华不再和对方饶舌,他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了病房内。却见明明脊背冲外躺在病床上,看样子好像再生闷气似的。床前的柜子上则放着一份病号饭。
  阿华走上前在饭盒上摸了摸,已经没什么热气了。于是他便把那盒饭送到病房配备的微波炉里开始加热。
  明明虽然没有转身,但已经听出了来人的举动,便开口道:“我已经说过了,除非你们把镜子拿来,否则我是不会吃饭的。”因为咽喉受到灼伤,她的声音有些嘶哑,全无以前那银铃般的悦耳动听。
  “镜子?”阿华一愣,他没想到对方不吃饭原来是为了这样的要求。而明明则听出了他的声音,惊喜地翻过身来,叫道:“华哥!”


  “你想要镜子?”阿华看着明明的脸。那是一张令人难以卒睹的面庞,不过这样的面庞阿华早已不是第一次见到。曾经有另外一个人的,他的面容或许比明明此刻还要恐怖,阿华每每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心中便充满了憎恨和敌意。
  当然了,当阿华看着明明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种感觉。那是一种揪着心尖尖的怜惜和酸痛,这感觉如此特殊,阿华此前还从未体验过。
  即便邓骅死在他眼前的时候都没有。
  “我要镜子。”明明坚定地回答,“我有权力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
  阿华静静地看着明明,从他的表情上你看不出任何内心的情绪,然后他回答说:“是的,你有这个权力,但是你不能把吃饭这件事情作为申请权力的筹码。你必须先吃饭——你把饭吃完了,我就会给你一面镜子。”
  阿华说完这番话的同时,微波炉也停止了转动。他把热好的病号饭端出来,亲手送到了明明的床前。明明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见到了自己最敬爱的师长。她的怨气已消散无踪,只喃喃地问道:“你不会骗我吗?”
  阿华认真地回答说:“我从来不会骗人。”然后他俯下身,轻轻托着明明的脖颈,把她从病床上扶坐起来。明明微闭着眼睛,残缺的面庞上竟也浮现出一丝笑意。当阿华把温热的饭盒送向她手中的时候,她立刻乖乖地接过去,同时说道:“我相信你——我把饭吃完,你一定会给我镜子的。”
  阿华点点头。他看着明明把第一勺饭菜送入口中之后,便起身走到病房门口。马亮正从探头探脑地往屋里张望,阿华对他说道:“你去找一面镜子来。”
  “什么?”马亮往走廊里退了一步,压低声音道,“你真给她镜子?她这副样子,一照镜子还不疯了?!”
  阿华眉头一蹙:“我让你拿你就拿!”马亮不敢多说,吐着舌头一溜烟准备去了。他的动作麻利得很,不消三两分钟就从护士值班室找来面小圆镜,忙不迭地送到阿华手中。后者拿着那镜子复又进到病房内,不过他没有立刻把镜子给明明,而是先坐在床边看着明明把饭菜吃完。
  终于,明明把空荡荡的饭盆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她看着阿华,虽不说话,但用意已非常明了。
  阿华问:“你确定了吗?真的要看?”
  明明的嘴唇咧了咧,像是在苦笑:“难道我能永远都不看吗?”
  阿华不再说什么,他把那面圆镜递了过去。明明用双手抓住那镜子,然后她慢慢地将镜面翻转过来,直看到镜子的那张扭曲可怖的面庞。
  阿华本以为明明会尖叫,会痛哭。可是都没有。他只看到女孩那双如枯枝般萎缩的手慢慢地颤抖起来,然后有一个声音在呜咽着问道:“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
  那语调如寒冰一般绝望,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气。
  阿华握住明明的手,他用坚定的力量制止了对方的颤抖,镜子稳定下来,更加清晰地映照出明明鬼魅般的容颜。
  “你必须活着。不管是为了残害你的人,还是为了爱你的人。”阿华紧盯着明明的双眼说道,“我会为你报仇,我要让那些残害你的人遭受到更加痛苦的折磨!我要你见证他们的结局,所以你得活下去!而对于那些爱你的人,他们的爱并不会因为你的容颜而改变,为了他们,你同样得活下去!”
  明明的眼波开始流动,那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不曾失却光彩的角落。阿华似乎被这流动的光彩感染了,他俯下身,嘴唇贴在了明明的眼角。随即他感到有大量的液体浸满出来,咸咸涩涩的,几乎要封塞住他的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门口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阿华放开明明的身体,循声看去,却见马亮倚在门边,手里拿着个电话晃了一下。
  明明自己伸手擦了擦眼角,道:“你有事情?快去处理吧。”
  阿华点点头,转身走到病房,顺手把房门反带起来。马亮把手里的电话递给他,嘴唇不出声的干动了几下。
  阿华辨出对方吐出的是三个字:“高老二。”他对此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接过电话便直接应道:“喂,高老板吗?”
  “阿华兄弟啊!”高德森总是一副热情洋溢的劲头,“我送给你的礼物收到了吧?”
  “收到了。”阿华沉默了一会,问:“我们什么时候见面?”
  高德森哈哈笑了起来:“你看看。以前我是约你约不着,现在你倒比我着急了。不过我这个人最喜欢成人之美,既然你着急,那就尽快——就约在明天中午吧。”
  阿华又问:“在哪里?”
  高德森道:“龙宇大厦。”
  阿华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龙宇大厦一度是龙宇集团的总部,邓骅死后,警方开始查办龙宇集团,龙宇大厦作为集团资产也被罚没。前不久省城法院对龙宇大厦进行了公开拍卖,高德森高调入手,现在已经成为了龙宇大厦的新主人。不过双方的物管到目前为止还未进行交接,高德森急吼吼地便要坐镇龙宇大厦会见阿华,究竟是个什么用意?
  高德森猜到阿华所想,便又笑道:“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大厦现在还是你在管理,明天我的人会来接管大厦。不过在此之前,我算得上是你的新主人,你即便不想干下去了,也得站好最好一班岗吧?”


  高德森说话的声音很大,一旁的马亮也听了个分明。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忿忿不平地骂了句:“呸!你算个什么东西!”
  阿华却不动声色,他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此刻的身份,只问:“那高老板明天过来,我需要准备些什么?”
  高德森说:“在金龙厅准备一桌酒宴吧。等我的人过来之后,你就不再负责大厦的物管了,到时候你是我的客人,我们就在大厦十八层的金龙宴厅,边喝边聊。”
  “宴会上的酒菜呢?”阿华接着问道,“高老板有什么要求?”
  高德森“嘿”了一声,说:“我想尝尝邓总养的那条金龙鱼。”
  阿华一怔,然后默然挂断了电话。一旁的马亮早已瞪圆了眼睛:“操他妈的,这姓高的也太嚣张了吧?”
  阿华伫立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之后他的思绪才回复过来,对马亮道:“走,和我去龙宇大厦!”
  半小时后,两人驱车来到了龙宇大厦前的广场。作为省城昔日最繁华的权势中心,这座大厦早已不复往日的辉煌。除了一些负责日常维护的物业人员之外,曾经在大厦内叱咤风云的集团精英均已作鸟兽而散。整幢大厦冷冷清清,在这个华光纷繁的夜晚也找不出几扇亮着灯火的暖窗。
  阿华身为大厦主管,此刻却没有心情自怨自艾,他带着马亮直奔十八楼——这里正是整幢大厦最为核心的区域。
  狭长的走廊尽头是邓骅生前所用的办公室。办公室的左手边是一个宽敞的会议室,右手边则是一个宴会厅。
  能得到邓骅宴请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这个宴会厅自然也极尽奢华之能事。光是宴会厅的装修就花费了近百万元,其中那条产自伊朗的真丝地毯据说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铺在地面上比镀一层黄金的代价都要昂贵;厅内的桌椅橱柜都是昂贵的红木制品,任何一件放到拍卖品市场上都会让收藏家们趋之若骛;在宴厅门口出陈列的那个酒柜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柜中存放的各类美酒却能让最苛刻的品酒师为之咂舌;当客人们享用佳肴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这里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宋官窑,任何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脚下那条名贵的异国地毯。
  有幸光顾过这个宴会厅的客人无不惊叹于遍布在厅内的豪华陈设,但只有极少数人才懂得,整个宴会厅中真正的宝物并不是这些地毯、红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里养着的一条鱼。
  那是一个硕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满了整整一面墙。水族箱朝向宴会厅内的一面是全封闭的,浑然一体地嵌在墙内,而这面墙又正对着宴会厅的入口,让甫一进屋的客人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来到了金壁辉煌的海底龙宫。
  不过这硕大的水族箱里却只养了一条鱼,一条半米多长的金龙鱼。这条鱼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没有一丝杂色,当它在水里游动的时候,真的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墙面上往来飞舞。
  没有人知道这条品相纯正的金龙鱼到底价值几何,只是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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