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会小差,该讲到下一页了吧?有了上学期的经验,我才知道老师大讲特讲的东西总是不会考的,怕太难了我们都学不会。都说现在大学生的素质降低了,恐怕老师也犯难吧,当然我是不会认同这些谬论的。
拉拉愣了半晌,终于低下头去翻书,下课铃适时地响了。
……
我办完事,回到班上已经快九点了,第一节课已经结束。今天我做了件一定会轰动全校的事情,就在刚才,女生206宿舍。虽然我并不想大肆宣扬,可是心里的那份成就感却是丝毫也没有减弱!
虽然进入大学以后,上课与否已经完全变成个人的选择,可是我依然不习惯翘课。当然我并非觉得课程有多重要,只是不想轻易接受一种坏习惯而已。因为翘课跟贪吃、贪玩一样,是会上瘾的!
而且不管怎么说,萧老师都算得上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虽然他有时认真的过了头,给人的感觉有点傻。不过尊敬做事认真、够专业水准的人是我一贯遵循的原则。人无完人嘛,就算家喻户晓的神探福尔摩斯,也有不知道地球是否绕着太阳转的瑕疵。顺便提一句,我也是一个专注的人,而且从某一方面说,够得上专业水准,比如说犯罪学领域!
因为尊敬萧老师,所以怎么好意思翘他的课呢?虽然大部分课堂时间我都浸淫在毒理学当中。所以无论是前排睡觉的同学,中间谈笑的同学,还是后面打扑克的同学,都无法干扰我的思路!
我绕过三三两两聊着的同学,信步走进教室,哥拉斯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一把将我拽住,按在旁边的座位上。
“不好了!大事件!”
我大吃一惊,难道我所做的事情这么快就暴露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刚才还自诩是端坐中军帐,运筹帷幄的诸葛孔明,竟然这么快就成了路人皆知的司马昭。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到究竟是在哪一个环节出了纰漏,一时间竟愣在那里!
哥拉斯是我们班个头最高的女生,不止个高,而且头啊、肩啊、乳啊、臀啊无一不巨。一说话便瓮声瓮气地,偏偏喜欢说自己有一颗玻璃做的心,肉麻当有趣!
刚入校时,班主任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出一个节目来介绍自己的特长爱好。轮到哥拉斯的时候,结果她顺手拿了一个灰黄的纸杯,扭扭捏捏的走到前台,斜着瞟了大家一眼,拿捏着喉咙吟唱。(注:班主任并非辅导员的笔误,在某些大学,惯例是给大一新生每个班任命一个班主任,辅助辅导员的工作,任期一年。)
“我的心像玻璃杯,
单纯的透明如水。
那轻轻巧巧的玻璃杯,
总是太容易破碎。
……
盛下了泪水就盛不下妩媚……!”
全班同学,哗……!爆寒!据事后不完全统计,95。2%的人浑身起了鸡皮疙瘩,51。5%的人不得不跑到厕所里呕吐,2。3%的人直接晕倒了!(以上数据由花探长独家提供,关于这个传奇般的人物,稍后将会提到)只有班主任一个人巍然不动,一边打着拍子,一边摇头晃脑,意示赞许,大家一时惊为天人!
后来大家才知道班主任倒不是五音不全的音盲。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都能够忍受,由此也看得出其人并非池中之物。于是从那以后,全班同学巨佩服他,简直成了大家心中的偶像。
互相之间熟了,拉拉送给她一个外号,叫做“哥拉斯”,并且告诉她是英语里玻璃的音译,也就是暗喻她有一颗玻璃做的心。她很喜欢,只不过她不知道,拉拉其实是取了哥斯拉的意思,字面上稍加改动!(注:“哥斯拉”指的是日本电影里的怪兽。)当大家知道这名字的含义之后,便纷纷表示有同感,于是这外号便不胫而走,甚至连大二大三也有人知道。
“怎么回事?”看到哥拉斯在一边扭捏做态,不肯爽爽快快地说出来,我只得开口问道,暗地里强作镇定。
“原来教我们化学的萧老师,已经订婚了!”哥拉斯一脸的悲容,宛若国丧。
“怎么你也喜欢萧老师的?”我假装大吃一惊,同时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嗯。”哥拉斯含糊地从鼻孔里应了一声,似已悲伤地说不出话来。
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我当然没练过金钟罩,而且也没有班主任的那份定力。“算了,Forgot it!这一份孽缘,注定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的。”既然不关我的事,心情一下子放松,于是在一旁打趣。
“去你的!”哥拉斯挥手在我背上打了一拳,心情却似已经好了很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师生恋倒成了学校里热门时髦的话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然,绝大多数人只是过过嘴瘾,真正敢于吃螃蟹的人毕竟没有几个。而且,这种事情绝对是要讲缘分的,不是所有二十八岁的女硕士都会看上八十二岁的科学家!
我正待反击,上课铃响了。
那天我跟哥拉斯打趣的时候,怎么也没有想到,后来师生恋真的发生在我的身边,还因此连累了一个跟我相当交好的朋友!
后来发生的许多事情都验证了我的看法,那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色彩斑驳的世界。而大自然的规律告诉我们,大多具有艳丽色彩的物件都是剧毒的,所以,也许邪恶才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其他的,只是伪装。
☆、第3章 守“猪”待兔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武术的是我,丝丝当然也应该是高手!
似乎是刻意为我的理论作注脚,刚刚开学不久,大一的学生宿舍就接连被盗。同学们丢手机的丢手机,丢钱包的丢钱包,一时人心惶恐。于是就有好心的师兄师姐跑来提醒我们,刚入学的一段时间是非常时期,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因为此时同学们之间相互还不是很熟悉,不但校外的惯犯会跑来偷东西,甚至高年级中也会有心热手痒的“梁上君子”。
听到这消息,惊得我半天都说不出话来,看来老话也得改改了,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就快连草根都嚼巴了。
后来的班会上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竟是一群待宰的羔羊。那天,班主任告诉我们,还没等到我们入学报名,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新盗办”已经如火如荼的成立了!(注:“新盗办”——新生入学期间突击盗窃办公室的简称)
好在随着时间的流转,不止大家的警惕性有所提高,同学们之间也越来越是熟捻,而且学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尤其是加强了对后门的管理以后,宿舍里发生的盗窃案件已经越来越少,渐渐近乎绝迹。
出人意料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一个月来,我们女生宿舍206室开始隔三差五的丢钱。每次都是丢整张的票子,50的或者100的,钱包内十几、几十的零钱却都留了下来,而且宿舍里其他贵重的物品也没有丢失,甚至有几次宿舍里全然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宿舍里的空气一下子异样起来,瞬间被一种猜疑的氛围所充斥,既然没有被翻动的迹象,当然首先要怀疑内部人员作案。我想无论是谁,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都绝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虽然从表面上看,大家还像以前一样,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可是暗地里互相却都存有戒心,甚至个别人已经在暗暗地锁定目标。奇怪的是大家都不同意报警,因为谁也不想因为这么点钱,而让自己身边的人声名狼藉,毕竟,半年多的相处,大家之间是有感情的!
俗话说得好,天塌下来有武大郎顶着(当然是站在屋顶上的)。既然自诩对于犯罪学极有心得,于是我便自告奋勇要露一小手。谁料想大家竟然一致小瞧我,而其中,就属拉拉的话最是气人,“要是连你都能抓住贼,范伟也能上神六了!”
看来不露一手是说不过去了。君子曰:有所为,有所不为。可惜我不是君子,甚至连女人也算不上,只是女孩而已,当然没有那么多顾忌。于是我下定决心破案,保证一周之内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拟定了计划守株待兔,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要保密,不单单为了挑战自己的能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传得沸沸扬扬。
每个人做事的习惯不同,有些人是说了再做,有些人是做了再说,而我是后者。唯一可惜的是百密一疏,我当时竟忘了跟她们定下赌约,尤其是拉拉,内容吗?当然是来点实惠的,好在后来总算有所补偿。
说到对犯罪学的研究,与我而言,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从小我就是个侦探迷,看过超多的侦探小说,而且我的表哥是做刑警的,也可以算作我的启蒙老师吧,不过当着他的面我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呵呵!
众多侦探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大侦探波罗跟多丽姨妈,不动刀抢,纯以智取。闲来无事也自磨炼思路,比如一屋子人里偷偷放屁的是第几个掩鼻的人,当然离不开心理学,跟风向和天气冷暖也有莫大关系。
既然决心插手,第一件事当然是案情分析,可惜的是没有满屋子面容严峻的同僚和垂首深思的近距离特写镜头,难免逊色不少。
既然被盗时屋子里没有乱翻乱动的迹象,那就有自己人做案的可能,大家相互之间那么熟了,挨个分析,再动用一下小小的灰色细胞,应该不难让她现行。
拉拉,个性爽朗活泼,性格像极了男孩子,是我们班公认的中性美女,家庭条件也不错。我连想都没想,就把她排除在外了,根本不可能。以她的个性而论,恐怕胆汁型(++)也打不住。如果是她,偷东西绝对一次搞定,寸草不留,哪还会接二连三。虽然做事马虎了一点,但是她为人慷慨,人缘极好。
哥拉斯,空有大个子,个性柔弱温顺,经常说自己有一颗玻璃做的心,属于看喜剧片都会感动到流泪的主。家里条件也不错,至少开学那天他爸开了一辆桑塔纳3000。至于她嘛,本质上是偏向阴柔的人,如果她要害人,虽然不一定摆《夜宴》,却很可能选择下毒!
千人迷,身材姣好,善会发嗲,从她的穿着打扮推断,就算家境不富裕,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看过粉红女郎的人都知道,陈好的外号是万人迷,既然她的外号是“千人迷”,其长相就可想而知了。追求她的人从十六岁到三十六都有,据说她的罗曼史可以追溯到初中一年级。白痴也看得出来,这种人当然不会为了钱而去偷东西,她虽然嗲了点,恋爱癖就有了,偷窃癖,没人会相信的,我是说男人。
豆豆,花探长,班头三个人都曾经被盗过(以拉拉的个性,就算被偷过,也未必会察觉,暂不列在其中)。如果说其中一个人的被盗是假的,那她一定就是小偷。
虽然她们三个人的智慧加起来,做这件事应该绰绰有余,就单独的一个人来说,好像超出了她的IQ范围(后来经历了太多的事情,甚至有几次是生死考验,我才发现看错了豆豆和班头,对于花探长,实在没有二话可说,简直就是一台286)。
没有人活在真空里,所以没有人不会说谎,可是她们三个人却都属于演技拙劣派,估计跟常看国产电视剧有关。平时说个瞎话都会露馅:豆豆总是控制不住的眨眼,花探长会脸红,班头会一瞬不瞬地盯着你,看到你心里发毛为止!
虽然阿婆(阿加沙?克罗斯蒂)一再教导我们:人性是邪恶的!我依然不相信宿舍里有内鬼。最关键的一点,用这种方式偷钱的人可能不单单是为了钱,也可能是因为心理变态——偷窃癖。这样说来,宿舍内部作案就更不可能了。我们七个人虽然算不上个个都是“阳光少女”,可至少并没有人“眼神忧郁”啊!
对了,漏掉了一个人,她就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智慧与美貌并重,理智与情感结合的……。此人深谙犯罪之道,善于伪装自己,行事诡异,远在上高中的时候就曾被人冠以“小南邪”的称号。而且此人痴迷于犯罪学年深日久,多次试图策划一起完美的犯罪案件,未果。我注意她很久了……
没错!刚才说的那个人就是我自己。阿婆的小说里曾经,几度出现过凶手的自述,所以公平起见,当然连我自己也要怀疑!只是我还没出现韩国电影里常见的失忆症候群,至少现在没有。
既然不可能是宿舍里的人,那就是外来的小偷,要用另外的法子。小小的灰色细胞固然好用,还要有所行动才行。于是我翻了翻自己的侦探手迹,谋杀、勒索、绑架,样样都有,偏偏没有这么简单的盗窃案。想想也是,不需要足迹验证,不需要指纹比对,总之,区区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思来想去,唯一可行的办法,就只有“守猪待兔”了。
初来乍到,人人想家,尤其是没受过军训的罪,不知道那是一种类似流放犯人初到时的杀威棒。随着时间延长,大家渐渐习惯,毕竟人生也不过是一场漂泊。宿舍给人的感觉也是家,按照花探长的说法,一回到宿舍就觉得无比舒畅,简直就像“猪回到了猪圈”。所以我的计划就是悄然躲在“猪圈”外,静候狡兔再次下手,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注:(根据惯例,文中未明确交待的事宜文末做注,读者可根据意愿选择读或者略过。)
豆豆:之所以有这个外号,并不是单单因为她的个头小,而且常年苦读,带着一副深度的近视镜。每到临睡前摘掉眼睛,两只小眼睛烁烁放光,我们偶一见之,窃以为“小眼聚光”并非空穴来风。结果有一晚,豆豆如厕归来,一头撞到床角的柱子,竟然一个劲的道歉,群女相继醒来,暴笑以至夜不能寐,遂有“豆豆”之称。
花探长:我们宿舍最鸡婆的一个,特别喜欢探听别人的私事,无论巨细。为人倒是不坏,而且专门爱做护花使者。如果哪位女同胞失恋被她知道了,男的铁定要被她骂的狗血喷头。因此“千人迷”送给她的外号是“花探长”,大家一致认可,她自己也蛮喜欢的。后来千人迷悄悄告诉我们,其实“花探长”就是“花丛中飞来飞去专门探听别人隐私是她的专长”的缩写。大家狂笑,以为比“小蜜蜂”含蓄简洁,生动活泼!
班头:不要误会,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