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雷声也许会盖过一些声音,但绝不会是全部。丝丝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不得其解。
于是丝丝换一个角度,试着在脑海里还原整个案件。教学楼的天台,一个黑衣人就站在被害人的身后,听他絮絮叨叨地讲着什么。(喝了酒的人话多,尽管离醉酒还有大段距离,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喜欢喝酒的原因)透过微弱的光芒似乎可以看到凶手面带狞笑,猛力一推,被害人带着满脸的诧异和惊慌,直直坠落,半空中摊开的双手似乎想要抓住些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能抓住。
坠落到地面的他摔成一团,血肉模糊。他在挣扎着求救,却发现咽喉里已经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心里面也充满了绝望!终于,他的左手摸索到一块石子,于是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写下两笔“厂”,难道是朋友的“朋”字的起笔?然后,他的生命就走到了终点,在还来不及有所追悔的时候。
可是凶手究竟是谁呢?丝丝的心里依然没有半点头绪。丝丝虽然知道,死者劣迹斑斑,很多人都希望他死掉,但是说到亲自操刀去杀人,恐怕还没有那么大的仇。她思来想去,要查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恐怕还得从了解他的性格入手。
喜欢他、巴结他的人当面叫他一声“宏哥”,憎恨他的人背后骂他“王八蛋”,上课时点的倒是他的全名,不过可惜每次答“到”的总不是同一个人。丝丝久久地盯着侦探手迹上红色的“王阿宏”三个字,究竟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决定了他必然有这样一种悲惨的下场呢?
夜已经很深了,丝丝躺在床上却没有睡意,便禁不住胡思乱想。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这个世界,会选择怎样的死法呢?绝对不会选跳楼,因为铁定血肉模糊,留下丑陋无比的形象。割腕自杀?也许不很痛,可是太血腥了。吞安眠药?安眠药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无忧无惧地去另一个世界吗?她很怀疑,据一些吞服了安眠药被救过来的人说,脑海里接连不断地出现梦魇,却无论如何醒不过来。真是那样的话就太恐怖了!
丝丝还记得《告别薇安》里曾经提到,人应该常想想如何决绝地处理自己,带着一股腐烂的气息!反过来想想,也许安妮宝贝说的没错,只有严肃地面对死亡才更加坚定了人生的意义。既然想破了头也没有结果,而死亡也仿佛是很久以后的事情,那就只有选择睡觉。只是丝丝做梦也没想到,很快她就经历了生死的考验!
……
第二天傍晚,红红如约来到了海边,这里地处僻静,说话方便。
“我想听一个故事,你和他之间的。”丝丝开门见山。
“我们之间的事跟他的坠楼有关系吗?”红红的问话里带着疑惑。
“是的,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丝丝说,满怀信心。
她仿佛在那一刻变成一个四处流浪的吉普赛女郎,具有一种占卜过去预知未来的奇异本领。“我知道这会让你很难过,可惜我不得不这么做。”这句话丝丝并没有说出来,因为说不说出来结果都是一样的。
“好吧,我告诉你。”犹豫了半晌,红红答应了,仿佛下了莫大的决心。
……
他们是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形下认识的,就像精子和卵子的相遇,卵子虽然只有一颗,精子却有几千万。
那天红红跟一个朋友在“丽人”夜总会吃饭,她说自己其实是非常不情愿去那里的。约她的男人跟她并非很熟,他在追她,顺便提一句,他算得上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虽然不喜欢他,可是她也没有明确的拒绝,她看起来也的确不是那种绝情的人。他说要请她喝酒,她便点了最贵的XO,当然并非真的喜欢XO。酒跟男人一样,红红说,不是说贵的就一定合你的口味。还有一点,都是开始的时候火辣辣的,相处久了却暖暖的,过了火一样会上头。
他真的叫了两瓶XO,两个人一对一的干杯。红红知道他没安好心,想要灌醉她,心里有些许不快,却也并没有害怕。据说十个女人里面有九个是不擅饮酒的,而她恰好是例外的那一个,千杯不醉。“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我的运气,还是不幸。”红红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怪怪的。
两个人喝得很快,红红自知已经喝得不少,便假意去洗手间,其实是去吐酒。这是她的一个法宝,无论喝得再多,吐出来便可以再喝。呕吐的滋味虽然难受,总比真的喝醉好过得多,而且吐过之后满脸通红,整个人也像虚脱了一样,看起来跟喝醉了酒也没什么分别。
红红跌跌撞撞地从洗手间出来,脚下一绊几乎摔倒,不慎碰歪了一个男人的酒杯,酒洒了一地。而那个男人正是王阿宏,和他同去的还有一个朋友。
“MD,走路没长眼睛啊!”王阿宏大骂,随即看清楚是红红,一脸的错愕。“怎么是你?你是九班的吧?”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夜总会里最怕的就是遇到熟人,尤其在这种要命的境况下,红红本能的抵赖,一只手掩着面走开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能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火辣辣的眼睛,紧紧追随。
再见到他时两个人已经是在一间旅馆的单间里,红红发现自己上身的衣服已经被扯碎了,近乎□□。让红红更为气恼的是,浑身竟软绵绵地提不起半点力气,她怒视着坐在身边的王阿宏,心里认定他是一个衣冠禽兽!
“你究竟对我做过什么?”随即红红发现了地上的血迹,心中充满了惊怖。
☆、第7章 永远的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因为要写这篇小说,才查到资料说女同性恋叫做“拉拉”,蛮奇怪的!
第7章 永远的距离
“他想欺负你,我给他放放血!”见红红醒来,王阿宏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含糊地解释道,“要不是那小子跑得快,我一定要废了他!”他将两只手互相握得嘎嘣作响,看起来一付余怒未消的样子。
“到底怎么回事?我记得是在喝酒,然后突然就没印象了。”红红只觉得身处云里雾里一般,头痛得厉害。
在王阿宏骂骂咧咧地话语中,红红渐渐明白整件事的始末。原来追她的男人原本就是个流氓坯子,眼见灌不醉,就在她的酒杯里下了迷药,然后趁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将她带到旅馆开房间。
幸亏遇上了王阿宏,整晚他一直在注意她,发现事有蹊跷,便一路跟了下来。后来红红才知道,原来他已经注意她很长时间了,只是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
当他们双双走进房间的时候,阿宏误以为他们真的是情侣,于是愤愤地骂了一句“狗屎!”,就要离开。这时男人开始动手了,红红虽然浑身无力,却依然本能地反抗。挣扎的声音虽然不大,却足以让阿宏止步,疑惑之下,他便试着敲门,无人应声。就在阿宏犹豫的时候,屋内传来一声尖叫,情急之下,他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王阿宏一进门就看到红红赤裸的上身,迷离的眼神,以及无力的挣扎。而男人则赤裸着下身,像狗一样蜷伏在她身上,醉醺醺地嗅来嗅去。王阿宏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禁不住怒火冲天,一个箭步冲过去,伸手将男人从床上拽了下来,拉过被子盖住红红半裸的身体。
男人挣扎着站了起来,胡乱地提上裤子,吊着膀子叫嚷:“你他娘的是谁?你算哪根葱,哪头蒜,敢跑来管老子的闲事!”
看样子他还要继续说下去,王阿宏已经麻利地从腰间掏出一把弹簧刀,闪电般地刺了出去,正中大腿,顿时鲜血长流。男人大叫了一声,一把将王阿宏推倒在地,落荒而逃。王阿宏追出去时,他已经从后门打车跑了。而红红却怎么叫都不醒,王阿宏不放心,便一直坐在旁边陪着。
知道了事情的原委,红红的脸上顿时露出尴尬的神情。红着脸整理好衣服,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酒店,都没有说话。下台阶的时候红红不小心绊了一跤,差点摔倒,是身后的王阿宏及时扶住了她。
“我送你吧!”王阿宏突兀道,似乎已经酝酿了半天。
“不用了。”红红连忙推辞,“今天的事谢谢你,改天我请你吃饭。”
“那……也好。”王阿宏挠了挠头,似乎想起了什么,欲言又止。转身大步走过路口,招手叫了辆出租车,停在红红面前。“上吧,钱我给过了。”
“哦,钱回头我还给你。”红红的背包不知道丢在那里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她似乎觉得过于冷淡,随即补救似地问道:“给我你的手机号码吧?”
“好。”王阿宏脸上闪过一丝喜色,随即报出一串数字。
“你也快点走吧,恐怕他会找人报复,他可不是什么善类。”红红坐进出租车,回头叮嘱道。
“就他那熊样,怕他个逑!我手上的刀子可不是吃素的!”刚才还腼腆地像个学生,转眼之间,王阿宏的眉毛一下子倒竖起来,变成了凶神恶煞的模样。
“那……”红红似乎还想说点什么,虽然声名狼藉,可他毕竟救了她,而且像个君子一样守在床前。但是见到他说话的狠样,心中不由暗暗吃惊,毕竟他也是一个流氓!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只能挥手作别,告诉司机开车。
自那以后,王阿宏便常常有意无意地出现在红红面前。当他知道她相依为命的姐姐患了重病后,便要帮她筹钱。红红无法推辞,说是借的她才肯要,于是他说随便你怎么说都行,我一定会搞到钱的!
相处久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坏了,他在红红面前很少骂人,偶尔冒出一两句脏话也紧接着道歉。有一次见他跟一帮狐朋狗友喝得酩酊大醉,红红罚他整整一个礼拜不准见她,直到他指天划地地保证以后不再酗酒。
过了有一个多月,他们俩都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后来才知道,那个算是成功的商人果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之所以很久没有大动作,那是因为他在养伤。等他刚刚能够下床的时候,就花钱雇了一大票人,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将阿宏堵在了胡同口!
据说那天的情形十分的惨烈,一周后经过那条小巷的人还能看到隐隐的血迹。详情阿宏没说,红红也没问。可是她知道他身中二十几刀,没有一刀伤到筋骨,也没有一刀伤到内脏,却整整躺了半个月,仅仅因为失血过多。她可以想象那天的惨烈,却无法想象阿宏究竟有怎样的武功,才能从十几个亡命之徒的包围之中冲出来!
就在阿宏住进医院的第三天,红红在外科病房的走廊,撞见了那位“准成功人士”。他的双手双脚都被打断了,起码要躺一年的时间,还不一定能够完全复原。她去问阿宏,他说,万幸的是我活着,要不然,他就死定了!
阿宏出院的那天红红收到了一千五百朵玫瑰,阿宏说,谢谢你照顾了我半个月,每天一百分,一分一朵玫瑰!那时候,她真的是被感动到无语,他之所以会受伤全都是因为她,但他非但没有一丝怨言,反而感激她肯抽时间照顾他。从小到大,没有一个男孩肯为她做出如此的牺牲,她又怎能不动心?
讲完这段往事,红红已经是泣不成声,许久才平静下来。她说,我不是没想过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否真的可能。可他是这样一个混混,终究不会有好下场的,就算他真的对我好又有什么用呢?所以不论他明的暗的表白一律被我拒绝,但他也并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所以我们的关系就这样维持着,暧昧着。
失去他以后,我真的好后悔,突然发现原来我也是喜欢他的。早知道这样,当初我为什么非要拒绝他呢?只要两个人能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也是好的。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对他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周星驰被人翻版用烂了的台词,从回回改版,回回暴笑,直到令人感觉麻木。这是第一次丝丝在听的时候心里有种被电到的感觉,咏春拳、截拳道的功夫挡不住似水的柔情,所以她的心底竟有些泛潮了。
☆、第8章 顶楼风云
作者有话要说: 记者究竟应该是怎样的?我也没怎么见过!呵呵!
第8章 顶楼风云
“这么说红红的嫌疑可以排除了?”豆豆红着眼睛问,她静静地听丝丝讲述,一包纸巾悄然告罄,遍地都是揉过的纸巾,宛如花圈上脱落的朵朵白花。
“应该是吧。除非她患有严重的妄想症加瞬间记忆障碍。虽然在韩剧里面是很常见的事情,可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其实以前丝丝也喜欢过韩剧,温文质朴,绵良醇厚,只是对于太多雷同的情节深感失望。
“是她自己发现了疑点,然后才来找你,想不到你竟然怀疑她?”豆豆一脸愤愤不平的神情。
“作为一个真正的侦探,其首要素质就是要怀疑所有的人。在没有排除嫌疑之前,每个人都有作案的可能。尤其是当你是在使用排除法来破案时,首要的目标是把所有不可能的人排除掉,然后范围就小多了,你说是不是?”丝丝并没有把真实想法告诉豆豆,其实她是真的怀疑过红红。
“你说的有道理,红红应该是最不可能作案的人。”豆豆似乎想通了,转而问道:“接下来你想怎么办?”
“这个周六,我得去王阿宏家里看一下。”
“什么理由?怎么去?”
“我已经托朋友弄记者证,还有,捎带着借一架专业的便携式采访机。”
“好主意,我怎么没有想到?让我跟你一块去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豆豆满脸期待,鼻翼的青春痘烁烁放光。
“我得承认你有细致的观察力,可惜你太不善于说谎。还有就是,你的身体稍微差了那么一点,如果真有什么事情发生,我怕无法分身照顾你。”丝丝惋惜道。
真话总是那么不中听,本来可以说得更婉转一点。很多人都有信口扯谎的习惯,对于丝丝来言,却是一件极累人的事情。其实她也很想有人陪,毕竟是第一次,心里也七上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