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萌老公来回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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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萌老公来回滚-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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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晓目光灼灼,看得唐洵头皮发麻——这是怎么了?不是他在盘问她么?怎么自己倒是被问到了?
“你放心,她不会再有机会来婚礼上闹了。”木青贩卖毒品的事情,根本就不可能瞒得住,不用多久,她必然会经受她应有的惩罚。只是唐洵不明白,难道一个人没有钱,就一定要走一条不归路吗?那时候木青告诉她,她的父母都在国外经商,自己只身一人留在国内求学,但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假的。木青不过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小女孩,从高中开始便跟黑社会牵扯不清。
是的,她再也不可能再迈进唐家一步了,甚至,都不可以再自由地在大街上呼吸空气。昨天晚上,李月华将他叫到房间,以举报木青为要挟,要求他跟安晓马上结婚,今天早上的一切,不过是演一场戏罢了。
不是他还有多爱那个女人,而是为了一场旧情,他就应该尽自己所能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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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一桌子烧烤,吃得十分沉默艰难。安晓狼吞虎咽,唐洵味同嚼蜡,到最后实在憋不住气闷,赌气要了一瓶烧酒。
“来,喝一杯吧。”唐洵给安晓斟了一小杯酒:“别说你不会喝。”
安晓这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好吧,看人再准的也有走眼的时候,何况是这么琢磨不透的唐家人。这天天好鱼好肉养着的少爷居然喜欢吃烧烤,也不怕吃坏了肚子,这也就算了。年纪轻轻长得还如此白嫩嫩的居然还能吃烧酒,这就更奇怪了有木有?烧烤配烈酒,就连安晓这样皮糙肉厚的人都会闹肚子,何况他?
“别喝吧,等下还要回去呢。”
“又不开车,没事。”
“真是的,瞧你那样子,还没喝呢,就开始醉了。”安晓撕下一大块鸡腿肉。
“你说谁呢?你自己不能喝酒就算了。我跟你说,自从十七岁那年,我可是狠狠地练了下酒量,就这个,十瓶八瓶的没问题。”唐洵“嗞”喝了好大一口。
安晓看了看酒瓶上的度数,对唐洵投去又是担心又是鄙视的眼神,但经过唐洵自动过滤,就只剩下后者了。
“你不信?”唐洵急了:“服务员,给我再来八瓶!”
……
好吧,最后的最后,安晓和唐洵都喝高了。走出黎叔的烧烤店时,安晓和唐洵都一样脸色潮红,嘴里说着喃喃不清的话。
“木青,她不过是利用我,额,把我当成她的保护伞……我是一把大花伞,大呀么大花伞……”
唐洵乘着酒劲,居然在在月色下手舞足蹈起来,安晓感觉自己本来就很撑的肚子快要笑破了——想不到醉酒的唐洵那么可爱,这让她都不确定自己三年前是不是见色起意把他霸王硬上弓了。
“卓鑫是我唯一爱过的人,我在一个乐队演唱会认识的他,我以为他会不同。”月光下,安晓的脸色潮红,认真说话的样子很是楚楚动人。
“黎叔是他们一个村的,我跟他来的最多的就是这里,私定终身的时候,也是在这里,黎叔做的见证。但是我遇上司文……那个魔鬼……也是在这里……”
唐洵愣住了,瞬间酒就醒了一大半,那是眼泪么?一大颗一大颗的,晶莹透亮的,比上一次在张家村见到的更加硕大晶莹,更加触目惊心。
唐洵远远地伸出了手,机械地想要为她仓安眼泪,却被安晓抢先一步抹去:“不过,都过去了,那都是过去的是事情了。”
她的笑容很勉强,仿佛一戳就破。
“恩,过去了,木青过去了,卓鑫也过去了。”唐洵木木地收回手。
从今天起,我会保护你,再也不让你收到这样的伤害。
安晓含着泪笑了,笑得前所未有的真诚。虽然他们两个人最终还是没有可能,但是无论如何,她都会牢记此刻的温暖。刚刚那一瞬间,他让她有一种解脱的快意,就好像,她终于搬开了石桥下的石头,拿出了那里面的秘密一样
“为了报答你今天的这顿饭,”安晓吸了一口气:“我决定,还你一样东西,虽然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外行人应该看不出什么端倪。”
安晓让唐洵推到了石桥下,借着皎洁的月光,搬开唐洵从左到右第六步左右地方的石头。
“这里居然有个树桩?”唐洵吃惊不小,石头下面,居然是两根拇指大的木桩子,借着皎洁的月光,可以看到它被砍出的痕迹和上面的年轮,以及一个向上生长的枝桠上绑着的细细的麻绳。
“他希望我把他的东西一定要扔进水里。可是我舍不得。”安晓弯身拉起麻绳的一头,缓缓地将另一头的东西拉了上来:“在水里的东西果然都是锃亮的,幸好绳子和木桩都还没坏。”她把拉上来的东西放在手心,对着月光叫交给唐洵看。
“这种戒指的设计很独特,可以本来应该是绝无仅有。因为当初是我画的设计图,请人定做的,但不知道上次专卖店里怎么会有。”安晓看了一眼那颗浓缩的安哥拉之心,那是黎叔告诉她安哥拉公园的故事之后,她连夜赶画出来的,因为没有任何的画画功底,她费了好大的劲解释才让银匠明白自己的意思,一个月后卓鑫的生日宴会上,她把戒指送给了他:。
“送给你,也算是废物利用吧!”安晓笑了笑,现在看起来懦弱龟缩的人,很有可能是因为从前太过勇敢张狂。
唐洵不说话,攥着戒指的手死死掐进了肉里。这种感觉跟刚刚吃烧烤时想八卦的感觉很是不同,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痛苦,他的心里五味杂呈,不单单是同情,不单单是恼怒,甚至不单单是嫉妒。
“我是不是曾经见过你。”从石桥下上来,唐洵对安晓说。
安晓“噗嗤”一声笑了,这节奏也转变地太快了吧?难怪条件这么好,才找过一个女人。这样的搭讪方式,是要哪样?
“不是,我真的好像见过你。”唐洵认真地皱眉,陷入了沉思,忽然感觉心口某个地方有东西呼之欲出,但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小巷,小巷,似乎是小巷!
唐洵脸上的笑容一闪而过,推着安晓就往安哥拉公园最南边跑,那里有一条小巷,是最龙蛇混杂之地,三年前,他和木青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遇上了一伙小混混,那时他还没有学截拳道,又是寡不敌众,身边的财物被抢不说,连木青都差点遭侮辱。那个时候,就是有一个出招凶狠的女人突然出现,把几个混混撞飞,拉着木青和他飞跑出来。只是,当晚夜色浓重,加上急于逃命,他根本就没看清她的长相,只在听到她在临走时冷冷地说了一声:“没本事就别走夜路,在家里含着奶嘴看电视也好。”
为了这句话,唐洵苦练截拳道多年,就等着某一天能够一雪前耻。
“别,”安晓听完唐洵神乎其神的叙述,心里倒吸一口凉气,她年轻的时候仗着力气倒是干过不少猛事,但她并不会任何招数,几个壮汉她应该是干不过的,况且就算是她干的,面对着拼死学了几年就为了来复仇的男人,她也不能承认。
“我什么都不会?一个行李箱都扛不动。”安晓努力示弱。
“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唐洵在小巷子里停住了,心里有些不甘。
“恩……”安晓有些怕怕的,这四周伸手不见五指的,万一再出来几个劫匪的,自己一只脚,连跑都不能跑,明摆着的活累赘:“我们先回去吧,我害怕。”
安晓的窝囊样彻底败了唐洵的兴致,只好转身往回走,就快要走出黑巷子时,忽然,一只手搂上了唐洵的腰……
那只手,冰冰,凉凉,滑滑,腻腻,具备非生物的所有特性。天不怕地不怕只怕鬼的唐洵忍不住头脑一阵“嗡嗡嗡”响。
“怎么不走了?时候不早了,我们应该回去了啊。”安晓回过头,就看到了这样一幕让人血脉喷张的情景。
“帅哥,一晚上十块钱,没有床在这里也行,我保证让你欲仙欲死……。”“非生物”转到唐洵的前面,娇嗔媚笑。
借着外面的灯光,唐洵勉强瞟了她一眼,火红的腮,火红的嘴,火红的衣裳,活脱脱一副恶鬼的摸样。而此时安晓则死死地盯着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大腿,失了神——这穿得也恁少了些吧?齐逼也不是这么个齐法啊,明明就是露逼小短裙好不?
这一段时间,唐洵感觉被人使用了电影里的慢镜头手法,眼前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女人,跟三年前的混混很不一样,她不劫财,只劫色。




第五十二章 人之砒霜,我之甘饴
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这一生都会平平庸庸,没有惊天动地的作为,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对于那些不巧刚好赶上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人来说,也许平凡一生才是最可望不可即的事情。对于别来来说是毒药的平静日子,对于他们,却是奢望。
唐洵是唐氏的二少爷,将来,也许有可能是N市最有钱的人,可他跟她母亲一样,喜欢乡下安静的生活,安哥拉公园喧闹的烧烤店,甚至,喜欢跟小摊贩讨价还价的生活乐趣。
当然,普通人的生活中,也有他不喜欢的东西,比如在黑巷子里拉客的妓女。
此时此刻,终于反应过来的唐洵掰开了女人的手,并把她狠狠地甩到身后:“你吃了豹子胆了?敢调戏本少爷!”
既然是人蛇混杂的黑巷子,红灯区自然是必不可少,妓女出没也是正常。唐洵虽然在气头上,但是在人家的地盘,他并不打算惹事。转身正想趁机溜走时,忽然一个狼一样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头向自己扑来。因为这条小巷太过于狭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情急之下唐洵一把把安晓推出去之后,就再没有多余的时间躲开,生生地就被黑影扑了个正着。
这不会,是早就计划好的吧?
“你是什么人?”唐洵的喉咙被掐住,说话有些艰难。
扑下来的黑影是个壮实的男人,而且有着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儿,唐洵与他进行了好久的肉搏战才勉强把他压在身下,想看清楚来人的脸,可惜只是那么一秒钟的时间,男人就翻身过来压住了他。
唐洵不由暗自直叫苦,好好的来什么小巷子么,截拳道的功夫根本就是使不开,这不是活生生让人揍么?
“疯子!”
小巷子里传来一声大喊,这是安晓的声音。
或许,对于唐洵来说,一秒钟的时间可能远远不够看清一个人的长相,但是对于和黑影从小一起长大的安晓,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
骑在唐洵身上的男人愣了一下,唐洵趁机压住他的双手双脚,再不给他挣扎的机会。
“疯子,这是怎么回事?”不过几个月时间没见,怎么疯子好端端的跟一个妓女摸样的女人搅合在了一起?
疯子,就是扬春风,大学时期安晓手下“四魔王”的第一悍将,上一次同学会见面时使劲在安晓身上擦鼻涕的那个。
此时此刻的疯子,正被唐洵压在身下,整个人还是一副死命挣扎的样子,面部表情极其狰狞。
安晓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死命地盯着疯子,整个巷子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直到,刚刚一直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女人夺路而逃时,安晓等三人才反应过来。
“夏妆!”疯子眼看着女人跑进黑黝黝的巷子,自己却被唐洵压在身下死命都挣扎不起来,急得眼睛都红了。这时候,安晓忽然想起侯宝宝上次说的那些话——“他找了女朋友,现在快结婚了!”
难道,就是和这样的女人?
“让他走!”安晓冷冷地说,趁还看得见女人的影子,让他去吧。
唐洵愣愣地一松手,疯子就从地上一窜而起,两三步就不见了踪影,声音却还回荡在巷子里:“我在黎叔店里等你。”
安晓忍不住笑了,但那样的笑,却带着淡淡的苦涩。她记得大学的时候,疯子的体育总是不及格,每次体测的长短跑都是她替他跑的。
安晓一行又回到了黎叔的烧烤店里,这个时候,黎叔的烧烤店刚好告别了高峰期,熙熙攘攘的只剩下几个顾客。
“黎叔,帮忙给打两盆干净的水,好么?”安晓笑嘻嘻的,仿佛一旁捂着脸、‘嘶嘶“直叫的唐洵是空气。
先前安晓在的时候,黎叔本有千言万语想要对她说,奈何那个不会看眼色的小孩一直跟在旁边,直到最后他都没能跟安晓说上几句话。这下子见安晓又折了回来,自然是喜笑颜开,只是这笑容还没展开来,就发现小门外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其中一个情况跟唐洵有点像的,似乎是安晓的小跟班,疯子。
“好,我马上去。”黎叔带着一脑袋的问号下去了,过一会儿就端来两盆温度适中的热水。安晓坐在轮椅上用毛巾给唐洵敷了敷,疯子却一只手紧紧抓住刚刚逃跑的女人,一只手用毛巾在她涂满脂粉的脸上来回擦拭。他的动作很轻,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女人,是一个高价拍卖来的瓷器。
给女人擦完了脸,疯子才转过身来给自己擦拭伤口,不过那只手依然紧紧握着刚刚的女人。灯光下,安晓发现卸了妆的女人长得很是清秀可人,摸样似乎也才有二十来岁,穿着疯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号的外套,嘟着嘴巴不安分的来回扭捏着。
“阿洵,你先下去跟黎叔点几个菜。”
安晓看唐洵擦得差不多了,而疯子却始终没有开口的意思,知道是因为唐洵的缘故,就想了个法子要把唐洵支开。唐洵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是撵人,可是,在没弄清楚这个男人的底细之前,自己怎么会放心地走开。
“你放心,他是我的好兄弟,你先去点好酒菜,今晚我们不醉不归。”安晓看出了唐洵的犹疑。
好兄弟么?疯子腾地抬起头,眼睛里有太多东西再涌动。他就知道,就算这么久没见,就算她从不跟他们说自己的事情,她依然是牵挂着他们的。他甚至可以想到,她此时此刻的笑容下面,掩藏了多少想要揍他一顿的怒气。
“这是我儿子的爸爸。”安晓伸手给疯子擦了擦他没擦到的泥污,讪讪地对着唐洵的背影进行介绍,自己现在坐在轮椅上,而且这么多年没什么交流,疯子对她难免有些防备和隔阂,所以她先简单几句话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给了疯子一点时间反应,接下来,就该他解释这一切了了。
“她是我老师的女儿,叫夏妆。她的妈妈是我大三请来给我补数学的老师。”疯子不自觉加重了握住女人的力道,从一开始的语无伦次,到最后说得浑身颤抖,眼睛里全是赤裸裸的杀气。
大三的时候,疯子打算考研。鉴于每次高数都只又几分的情况,他就用存了几年的钱请了一个家教。其实那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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