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别潜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BOSS,别潜我-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凌新兰一笑:「还说你不是富人家的子弟?我买上一个星期的菜,也用不上300块钱,跟我来!」
说着,凌新兰就拉着林琅到了蔬菜水果区。先拿了两个大西红柿,一称,5快5;接着她又拿了一捆绑好的油麦菜,买一赠一的芹菜,比较实惠的平菇,以及正在打特价的茄子丶茭瓜和比较便宜的大头菜,最後还去拿了一盒豆腐……
这几个称完了,林琅简单地计算了一下,愣了,还不到三十块钱!
看着林琅的样子,凌新兰心情大好:「怎麽样,我说的吧,走,咱们再去买点肉!」
林琅这次没有说话,他倒是想看看凌新兰接下来会做出点什麽举动。
出乎他意料的是,凌新兰这次到的,却是比较好的品牌跟前。
一边看肉,她一边跟林琅解释:「这菜呢,什麽牌子的都一样,可是肉就不同了,必须找比较好的牌子。」
忽然,她看见了一款不错的肉打特价,就到了这个柜前面前,买了半斤五花肉和两斤小排。
看着凌新兰那样精挑细选买东西的样子,林琅忽然觉得她这样子真的像是个贤妻良母。虽然他不怎麽喜欢逛超市,但是他不介意每周都陪着她来上几次!
两个人再次回到收银台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避开了刚才的那个女人。
「95块3毛钱!」当收银员爆出来价钱的时候,林琅愣了。这些东西其实比他刚刚拿出来的还多,价格居然仅仅是刚才的十分之一。
这个价钱似乎早就在凌新兰的意料之中,她乐呵呵地交了钱。
出去的时候,林琅本来要帮忙拎着,但是凌新兰却拒绝了:「算了,要是再伤到你的腰,我可赔不起!你不用谢我给你省钱了,如果你愿意,可以把那些钱给我,或者是算到你的医药费里!」
凌新兰也就是这麽一说,没想到林琅居然点头答应:「好!」
其实林琅才不在乎什麽所谓的医药费呢,当时他用这个借口,就是让她要留在自己的身边而已。现在,这个借口已经不需要了,就算是帮她把钱都免了也没有问题。
两个人刚上了车,凌新兰的电话就响了。
凌新兰一看是李晓梅,以为她是要问自己面试的事儿,刚按了通话键就说到:「小梅啊,我给那个家伙做晚饭就回去了。今天面试了一天,累死我了!详细的情况等我回去之後再给你说哈!」
她这边兴冲冲地说了一通,等着李晓梅的回答。
可是,她等到的不是李晓梅平时没心没肺地说她,而是一个虚弱的声音:「新兰……姚远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
听着这个声音,凌新兰觉得不太对劲儿,急忙对着电话问道:「小梅,怎麽回事,你说话啊!」
那边的声音更加弱了:「就算是我死,他也不在乎,不肯要我了……」
这话之後,就只能听见「嘟嘟嘟」的声音,再打过去,根本没有人接了!
「Shit!」凌新兰忍不住爆粗口,这个李晓梅什麽都好,就是太在乎那个姚远了。有一次他们吵架,甚至她还用自杀威胁过,吃了好几十片安眠药,幸好发现的及时……
这次,她不是又自杀了吧?
听见凌新兰这样,林琅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女孩子家,少说脏话!」
「额,你不懂,我快被气死了!」不敢再想是怎麽回事,凌新兰急忙跟林琅说道:「我朋友出了一点事儿,咱们能不能先不回你家,你陪我去一趟我家里?」

丶034 他不要我了!

看着凌新兰紧张的样子,林琅二话没说,开着车子就按照她说的路线走了。
这一走,林琅忍不住心疼。他开车都开了二十多分钟,那凌新兰每天给他做完了饭,骑着车子回家,那要多久啊!
想想自己还真是混账,为了让她能留到自己的身边,居然对一个女孩子如此……
看来他应该想办法搬到她附近去!
现在林琅是这麽想,但是很快,他就不用费劲儿了,因为……
凌新兰看着林琅那板着脸的样子,以为他是嫌麻烦,急忙道歉:「不好意思,让你饿着肚子陪着我跑一趟……」
正在思考的林琅听了,心中好笑,这个家伙,现在想着的居然是怕给自己添麻烦。
「没事儿,你不也饿着肚子麽?你家住的这麽远?」
求人办事儿,凌新兰态度一贯都是很好的,急忙解释:「不远了,不远了,转过弯儿去就到!这边比较便宜,所以……」
凌新兰没有继续说下去,相信林琅应该明白自己什麽意思。而林琅现在想着的,是这里看起来鱼龙混杂的,两个小女孩儿一起,他还真是担心。
这期间,凌新兰又给李晓梅打了几次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看着凌新兰担心的样子,林琅不自觉中又加快了车速……
一转眼,车就停到了凌新兰的楼下。锁上车,两个人快步上楼。
这会儿,凌新兰的慌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她拿着钥匙的手都不稳了,最终还是林琅抢了过去,帮忙开的门。
一进门,凌新兰就往房间里冲。果然让她给猜中了,李晓梅又自杀了!
这次的李晓梅没有吃安眠药,而是选择了一个更直接,更加难受的方式:割腕!
看着这个血从李晓梅的胳膊上一点一点地流到瓷砖上,然後汇聚成了一滩,凌新兰真是恨不得更给她两巴掌,当然,那是在她没有昏迷的情况下。现在,李晓梅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了过去……
这会儿,旁边刀子上的血已经凝注了,显然,刚才李晓梅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割了。
林琅一见,急忙拨打了120,而这个时候的凌新兰,只好赶快想办法给她止血。
还好,她割的不是动脉,简单的处理之後,虽然没有完全止住血,但是至少没有和刚才那麽吓人了。
而今天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堵车,反正在凌新兰刚包扎好,试着呼唤李晓梅的时候,救护车就来了……
在医院抢救室外边等着的时候,凌新兰忍不住学着李晓梅骂了起来:「靠,男人还真他妈的没一个好东西!这麽好的姑娘一心一意的都不知道珍惜!这个李晓梅也真是傻,平时跟我说的话都哪里去了?这个歪脖子树被乌鸦占了,咱们就找另外找棵梧桐呗,犯得着为了他自杀麽?」
听着凌新兰的话,林琅嘴忍不住抽了抽,他不是男人麽?
似乎是感觉到了林琅的委屈,凌新兰急忙说道:「额,林琅,我不是说你啊,我说的是杜仲和那个姚远!」
林琅点点头:「我知道,因为我是好男人!」
凌新兰听了之後,满头黑线,有这麽脸大的好男人麽,居然这麽自己说自己,还面不红气不喘的……
抢救室的灯终於灭了,李晓梅也终於被推了出来。
看见她出来了,凌新兰急忙迎了上去,问刚刚给她抢救的大夫:「大夫,我朋友她怎麽样,没事儿了吧?」
大夫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没事儿了!这年纪轻轻的,有什麽事儿想不开,非要自杀啊?她手上有一深一浅两个口子,看样子是
嫌弃那个浅的口子死不了,才又割了一次!你们这几天要好好看着她,不能让她再做傻事儿了!她失血过多,也要加强营养。」
凌新兰听了,急忙点头答应:「大夫,您放心吧,谢谢您了!」
其实李晓梅现在已经已经醒来了,只是怕凌新兰骂她,才一直装昏迷。
虽然刚刚医生给她又输入了四袋血,可是李晓梅的脸色还是很差。
凌新兰跟李晓梅也是多年的交情了,能不明白李晓梅的心思?
看着李晓梅那个虚弱的样子,凌新兰忍不住生气:「你个死丫头,醒了就别给我装了!」
被识破的李晓梅虚弱地一笑:「还是被你发现了,这不是怕你骂我麽!」
「怕我骂你还去自杀?你都敢自杀,还怕我骂?到底怎麽回事儿,你不是经常跟我说,男人就是袜子,脏了就换麽。这你自己又闹什麽自杀?你也不想想,你死了,你家里人怎麽办?你对得起你爸爸妈妈吗?」
被凌新兰这麽一说,平时那样没心没肺的李晓梅哭了,泪水顺着眼角染湿了枕头:「新兰,姚远不要我了,他有了别人了,这次他真的不要我了……」

丶035这个筷子,似乎沾过他的口水

凌新兰一听,懵了:「怎麽可能,你们不是一直好好的吗?」
李晓梅哭道:「是真的,我今天收到了他新女朋友的彩信和邮件,有他们在床上的照片,其实他们都在一起两个月了,只是姚远一直没有告诉我。其实前两天那个女的就给我发邮件,我一直不相信,今天姚远承认了,他说他受不了我,嫌我脏……」
凌新兰一听,气急了:「他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是知道你的过去吗?」
李晓梅点点头,把事情的原委又说了一遍。
原来,在姚远出国期间,一次李晓梅和舍友莹莹一起做陪同导游的兼职,在一个酒吧里,李晓梅和他一起陪着的男人被下药了。等李晓梅醒来的时候,就发现她已经和那个男人上过床了。
李晓梅求莹莹不要告诉姚远,结果莹莹表面上答应她了,暗地里却把这个事儿添油加醋地说了。
後来她跟莹莹闹翻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当天晚上莹莹本来可以把她带走的,但是一直嫉妒李晓梅和姚远的莹莹不但没有救她,反倒是把这两个人给弄在了一起,还拍了照片,一起发给了姚远……
听到这里,凌新兰忽然想起来,大四的时候,一直和莹莹关系很好的小梅居然找人打了莹莹一顿,这事儿还闹得她们差点被记过。原来就是因为这个啊!
「我给姚远解释了好多遍,姚远也说他会原谅我。可是我现在才知道,他一直过不去那个门槛。他今天说和那个女孩儿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个处女,他跟他在一起很开心……」
「我呸,恶心男人!我以前以为杜仲就够恶心的了,这个男人比杜仲还恶心!小梅,为了这样的男人自杀,你值得不?」
李晓梅苦笑了一下:「新兰,可是我喜欢他,我放不下他啊!」
凌新兰听了,叹了一口气:「好了,我不逼你了,你先好好养病,把身体养好了再说!」
像李晓梅这样的情况,要留院观察一晚上。凌新兰自然是要陪床的。
所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林琅:「那个,不好意思啊,要不你就带着东西先回去吧,我今天不能给你做饭了。」
林琅点了点头,没有说什麽,转身离开了。
因为太虚弱,又跟凌新兰说了一阵话,没过多久,李晓梅就昏睡了过去。
一边的凌新兰看着她的样子,禁不住叹息。这个丫头平时看着没心没肺的,可是对待感情,她可是最认真的,这个姚远,真是个混蛋!
这一停下来,凌新兰忽然觉得肚子开始叫了,这她才想起来,都快九点了,她和李晓梅都还没有吃晚饭。她还好说,这李晓梅丢了那麽多的血,不吃点东西怎麽行?
於是,她准备去买吃的。
刚走到医院门口,她忽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林琅,你怎麽回来了?这是?」
「吃的。」林琅的回答很简单,却让凌新兰很惊异。
看见凌新兰眼中的吃惊,林琅解释道:「你们都没有吃饭,这个锅包肉盖饭,给你的;这个皮蛋瘦肉粥,给她的!」
凌新兰一笑,想不到这个男人还挺细心,不枉自己给他当了那麽多天保姆:「谢谢你啦!你吃了麽?」
男人提起来另外的一包:「这个,爆炒鱿鱼盖饭,是给我的。」
凌新兰听了笑了,指了指医院的小花园:「小梅睡了,咱们那边去,你吃了再走吧!」
这个小花园离着医院的大楼不远,而且在路灯的映照下,能看见又一排椅子。
林琅点点头,和凌新兰来到了小花园。
两个人一边吃着自己的东西,一边聊着天。看着这个昏黄的灯光,凌新兰有一种错觉,这彷佛是在大学的情侣长廊上……
额,说起来,凌新兰还真的就没有这个经历。她和杜仲那是四年坚决的异地恋,除了放假回家,两个人愣是没有见过。所以同在北京的姚远去看小梅的时候,她都是很羡慕的。
而这所谓的情侣长廊的回忆,都是她下晚自习的时候一个人往宿舍走,看见那一对儿一对儿的情侣坐在那边亲亲我我,或者是互相喂一点吃的……
那个时候,她就想,如果有机会和杜仲一起这麽在情侣走廊里坐着一起吃饭该有多好。今天她和一个男人这麽坐着了,可惜,那个人不是杜仲。
看着凌新兰盯着自己的碗发呆,林琅还以为她是看好了自己碗里的鱿鱼,於是,他夹了几块放到了凌新兰的碗里:「想吃就跟我说,用得着这麽客气嘛?」
看着这块被林琅夹过的鱿鱼,凌新兰不淡定了,这小子是误会了吧?这个筷子似乎沾过他的口水……

丶036 间接亲吻

对着林琅夹过来的这个鱿鱼,凌新兰郁闷了。如果没看错,这可是林琅刚刚用他的筷子夹过来的,也就是,那上边沾着林琅的口水……
她到底吃不吃啊?不吃,这个林琅心里肯定不舒服;但是她要是吃,那不就是跟林琅来了个间接亲吻麽?
这麽想着,她的眉头皱了起来。
林琅哪里想到那麽多啊,看着凌新兰不肯吃,他问道:「怎麽了?你不是对鱿鱼过敏吧?」
啊!这是个好办法!她怎麽就没有想到呢?
於是,凌新兰急忙点头:「是啊,是啊!我是对鱿鱼过敏。那这个鱿鱼块……」
说着,她用筷子夹了起来,想要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那就还给我吧!」林琅说着,就用自己的碗给接了过来,然後用筷子夹起来放进了嘴里。
看着林琅的这个动作,凌新兰的嘴角不禁抽了抽,那个鱿鱼块,她刚刚也用自己的筷子又夹了一次啊!林琅吃到嘴里……
想着,她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似乎是真的来了一次简介亲吻。
林琅其实这个人平时洁癖很严重,别说是被人家用筷子夹过的东西,就是用手拿给他的食物,他都不太动。可是刚才跟着凌新兰这个动作就是很自然,很随意的。等看着凌新兰这麽摸嘴,他才想起来。
不过就算是想起来,他似乎也没有什麽尴尬的感觉,只是觉得凌新兰的嘴,看起来很诱人……
一时之间,有一种叫做暧昧的气氛在两个人之间流转,这样的景色,这样的静谧,这样的气氛,都让人觉得,他们像是一对儿情侣。当然,除了凌新兰自己。
虽然凌新兰自己也有些动情,甚至觉得这样子的林琅看着很帅,也很温暖,让人呢不自觉的想要靠近。
但是,「不行」,她对自己说,「凌新兰,你不能心动!」
自己才刚跟杜仲分开多久,难道自己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