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真想喝啊,我这个做女儿的陪你喝一点,不过只能喝啤酒,其他的我可不奉陪。”思悯开了一瓶啤酒,给爸爸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家人有说有笑地吃了一顿饭。刚才承毅送她回来的时候,思悯根本没想到叫他上来吃饭,承毅也只是看她上了楼就走了。承毅上她家吃过几次饭,不过多是爸妈叫的,思悯很少约他来吃饭,倒是思悯,常常被承毅叫去他家吃饭,不知道是他的意思,还是他爸妈的意思。
吃完饭,思悯随手进屋开了电脑,没什么工作要做,她便先上了QQ,浏览了一番,似乎没什么人在线,周末的晚上,自然是用来狂欢的,很少有人愿意宅在家对着电脑。一个熟悉的头像亮着,吸引住了思悯:是他!胜凌的QQ头像是座雪白的冰山,从高中开始就是这样,一直都没变过。思悯以前还时常嘲笑他,干嘛非得弄座冷冰冰的大冰山呢?人家不知道,还以为这个人有多冷,多难相处呢!胜凌却不以为难,他的理由也很有趣,他说他就是喜欢冰山的冷,这样他就能用他自己的“阳光”去融化那冰山。好吧,思悯也没话说了,谁叫他这样自恋,这样喜欢自诩“阳光”呢?
或许是工作太忙,他平时很少上线,至少思悯上线的时候那座冰山基本上都是暗的,逮到他上线,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吗?”思悯问。
没有回复,过了好几分钟都没看到那头像的闪动。也许他正忙着,思悯想。
玩了会游戏,又看了会电影,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思悯正要关电脑的时候,那个头像却闪了起来。是他回复了!思悯连忙打开来看:
“不好意思,刚刚一直在忙,才看见。”
思悯赶紧回复:“没关系,是我打搅你工作了。怎么双休日还这么忙啊?”
很快,屏幕上有了他的回复:“没办法,接了个案子,有些复杂,刚才一直在找资料。”
“那现在有没有时间聊几句?”虽然已经有些晚了,但思悯还是想和他聊会儿。
“当然可以,忙了这么久,是该歇会儿了,脑子都快转不过来了。”
“哦,大律师也有脑子不够用的时候?”思悯打趣道。
“姐姐啊,小弟我也是人啊,又不是铁打的。”
姐姐,好熟悉的称呼,高中的时候,他一直都这么叫她的,仅仅是因为,她比他大了两个月,他就死缠烂打地非认她做姐姐不可,作为“回报”,思悯也整天“小弟,小弟”叫个不停。他愿意把她往大了叫,她就把他往小了叫。
“你怎么又这么叫我了?把我叫老了我可生气了。”思悯发了个生气的表情过去。
“这不是为了尊敬你才这么叫的么,事实上,你确实比我大一点么。”胜凌发了个调皮的表情过来。
“好了,不准再提了,不然我真的生气了。话说,那时候你怎么就想到这么叫呢?”思悯想知道,当时的他是怎么想到得。
“还不是你,非要我认你做姐姐。”
“我?”思悯似乎是真不记得了。
“对啊,那时候还不都是你逼的,我可不是那么愿意的啊!”
……
两个人聊了很久,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
“我们每次都是聊到这么晚。”胜凌说。
“是啊,我记得我们曾经半夜3点多的时候发过短信。”
“我记得那回是第二天我要考高数,在通宵自习室看书,你似乎也是有考试,睡不着。对不?我没记错吧?”
“没有,难得你记得这么清楚。”大一时候的事,那次思悯因为担心第二天的英语考试,紧张得一直睡不着,她想找人聊天解闷,发了无数条短信,却只有胜凌回了她,原来两人是同病相怜——第二天都有让人头疼的考试。这件事过去有些年头了,若不是从未睡过这么晚,思悯也不会记得了,难为他还记得那么清楚。
“看见今天的星星了吗?今天的星空很美啊。”胜凌突然转了话题。
思悯在窗前的书桌边坐了很久,却一直没有拉开窗帘看看。她总是这样,一旦专注一件事,就不会再去搭理其它的事了。听胜凌这样说,她便起身拉开窗帘,真的,今天的夜色很美,生活在大都市,很少能看到如此星光璀璨的时候。一颗,两颗,三颗……思悯像小孩子一样数起了星星,外面很静,路上都空空的,只是偶尔传来一两声虫鸣,这样寂静而美丽的夜晚,很适合一个人静静地呆着。
思悯手中捧着一杯茶半倚在窗台边,茶水的温暖自手心传来,很舒服。“这时候,他在干嘛呢?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捧着一杯热茶,这么靠在窗台边看着星空?不,不应该是捧着茶,应该是咖啡,他是喜欢喝咖啡的。可是,这么晚可咖啡不好啊,又伤胃,又影响睡眠……”思悯一个人傻乎乎地想着,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
无论如何,现在,在同一片星空下,他和她,彼此遥望着……
“早点睡吧,真的很晚了。”QQ的提示音响了,是他发来了消息。
“其实,我还不是很困。”难得的机会,思悯还想再和他多聊会儿。
“但是,我困了,”他发了个呼呼大睡的表情过来,“你也睡吧,太晚睡不好,女孩子不都是要睡美容觉的吗?”
“那好吧,886!”
“88!”
很快,属于他的那座冰山暗了,他真的不在线了。思悯看了看时间,快2点了,确实,已经很晚了,思悯关上电脑,笑了笑,似乎还沉浸在刚才。
7。七。
博成律师事务所的的合伙人之一——傅成是胜凌的同校学长,他高胜凌五届,也是学法律的。话说傅成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可算的上是个风云人物,不仅成绩在系里拔尖,社团活动也是搞得风风火火,还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毕业没几年,又和人合伙创办了博成律师事务所,很快就成了市里的知名律师之一。那么优秀的一个人,以至于他毕业都好几年了,还被学校请回来做“学长论坛”的讲座。胜凌就是在那次的讲座上和他认识的,那时候,胜凌对他讲的东西十分感兴趣,特地在讲座结束后找到了他,两人聊了很久,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大四的时候,胜凌经傅成引荐,来到博成实习,因为他表现不错,毕业后也就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博成工作。
早上九点,胜凌准时出现在博成的办公室门口。
“胜凌哥早!”可可一脸笑容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可可,似乎是你更早哦!”叶可可是博成今年新请的办公室助理,才刚刚大学毕业青春可人,十分讨人喜欢。
“胜凌哥,给!早餐。”可可把早已准备好的袋子递给他,自从她知道胜凌早上总是匆匆忙忙不记得吃早餐后,可可揽下了买早餐的活,“三明治和鲜奶。”
“怎么不是咖啡?”胜凌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喝一杯咖啡提神。
“昨天听你说胃不太舒服,我就换成鲜奶了,咖啡喝多了伤胃,鲜奶好,暖胃的,我已经帮你热好了。”
“哦,好,那我就换换口味,谢谢啦!”胜凌转身进了办公室,桌子上还有一大堆案子等着他处理呢!
“胜凌哥,你十点钟约了客户见面,别忘了。”可可在后面追着喊。
“可可,你每天帮胜凌买早饭,什么时候也帮我买一份?”有人打趣道。
“如果你愿意,我不介意的。反正买一份也是买,买两份也是买。”可可吐了吐舌头说。
“还是算了吧,免得我女朋友吃醋。你对胜凌这么好,人家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他女朋友呢!”
“你们可别瞎说啊,根本没有的事。”可可有些急了,脸也微微泛红,“胜凌哥平时也挺帮我的,大家都是同事,帮个忙不都挺平常的么。”
这话还得从可可刚入职的时候说起,律师是个庄重的职业,事务所规定上班的时候必须要穿正装,可可毕竟年轻,对千篇一律的灰黑色正装很是抗拒,所以,她总是喜欢穿着亮色的套装来上班。主管批评她不守规矩,还是胜凌给解的围:“可可这么年轻,穿得鲜艳点才好看么,整天黑的,灰的,看上去老气横秋的多难受啊,再说,让她给咱们增加点亮色,活跃活跃气氛,让大伙儿轻松下也不错么!”这件事之后,可可对胜凌便是异常得客气,简直是把他当成了偶像。
约见的客户是来谈争抚养权的案子的。这个客户胜凌记得,两年前丈夫和她协议离婚也是博成办的,那时候他也在场,当时她先生嫌带着孩子麻烦又碍事,就把儿子的抚养权让给了她。可最近,前夫又找到她,想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原因很简单:他现任的妻子不能生育,而他需要个孩子。这个女人真的很可怜,离婚后,儿子几乎成了她唯一的依靠,为了教育好儿子,她甚至拒绝了一位又一位优秀的男士,如今依旧孑然一身。
“纪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啊,我不能没有孩子啊,我这么辛苦,为的就是他有出息啊!”她抓着胜凌的手,苦苦哀求着。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帮你的。”胜凌安慰着她,他真的很同情面前这个女人,单身一人,为了儿子几乎付出了一切,却还躲不过前夫无理的骚扰,“我打算先把他约出来,我们双方面对面好好谈谈,能谈得拢就最好,这样也不会伤害到孩子。要是谈不拢,就真的只能对簿公堂了。虽然你前夫在经济实力上比你更有优势,但你毕竟抚养了这么久,在亲情上的优势是无可比拟的,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我认为,我们的赢面还是很大的。”
“好,那就有劳纪律师了。”那女子感激地说。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先回去吧,等我跟对方律师约好和谈的时间再通知你。可可,替我送送她。”
“是。”
“现在的人啊,一点都不珍惜婚姻,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好的时候,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好的时候,就跟仇人似的。往往离婚的时候都嫌孩子麻烦,谁都不肯不要,可过不了多久,又可能争得死去活来。”送走客户,胜凌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还没结婚,但在事务所这几年也处理了不少离婚、争抚养权的案子,多少也看透了些。
“胜凌哥,我们现在叫外卖,你要吃什么?”可可推门进来说。
“帮我叫份炒饭吧!”
“恩,好的。”
“等一下,可可,我想问你点事。”胜凌突然叫住了可可。
“什么事啊?”
“你说年轻的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礼物?”
“恩,可爱一点的,讨人喜欢的。”
“如果是送生日礼物呢?”胜凌问。
“难道,他是要送我吗?”可可暗暗想道,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虽然她没怎么跟别人提起,但真有心的人也不会不知道,“要是我的话,我会想要手工巧克力,又好看,又好吃,最关键的啊,是送这份礼的那个人的心思。你想啊,做这个巧克力可是要花不少时间的,只有真正有心的人才愿意花这个心思。”
“这个主意听上去倒是不错,可可啊,你知不知道哪儿有店能做手工巧克力的?”
“我待会去找找,找到后帮你把地址打印出来吧!”
“那好,谢谢你!”
“不客气。”可可笑笑,心里甜蜜得要命,看来,胜凌他对自己还真是挺上心的。
8。八.
今天的课上要讲《红楼梦》。思悯自己很喜欢《红楼梦》,上小学的时候就看了改写过的少年儿童版,上初中的时候就把厚厚的原版读了个遍,到大学读了中文系,更是把《红楼梦》当做必读的经典,反复看了好几遍,她手机的铃声是古琴版的《枉凝眉》,一直没都变过。
“哪位同学能说下自己对《红楼梦》的看法。”思悯问。
下面沉寂一片,似乎没人愿意主动回答这个问题,也难怪他们,这个年龄的孩子都是看着动画片,听着流行音乐长大的,又有多少人肯花时间读名著呢?
“沈芸,你起来回答下这个问题。”这是思悯第一次在课堂上叫她回答问题。沈芸是胜凌的表妹,是个很乖巧、很文静的女孩,她很少说话,以至于思悯常常忘记了她的存在,若不是胜凌的缘故,思悯也未必会想到叫她回答问题。
“我觉得,《红楼梦》是部很伟大的小说,是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缩影。我很喜欢。”她低着头,声音小小的,很害羞的样子。
“说的不错,坐下吧!”她的回答并没有给思悯太大的惊喜,这样的答案,任何一个学生都能说得出来。
放学了,办公室里的老师陆陆续续地走了,思悯也在收拾东西打算回家,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请进!”
“刘老师,我能不能跟你聊会儿?”是沈芸,思悯没想到她会主动来找自己。
“好啊,坐下说!”思悯指了指边上的椅子。
“今天我上课时候说的不是实话,其实我并不喜欢《红楼梦》。”说这话的时候,她依旧是低着头,红着脸,似乎不怎么自信。
“哦?是吗?”思悯有些奇怪,“《红楼梦》可是名著啊!”
“我知道,但我真的不喜欢。”
“那你说说为什么不喜欢?”思悯很想知道她不喜欢的原因。
“首先,它是个悲剧,我不太喜欢悲剧,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原因。其次,《红楼梦》讲述的封建时期的故事,跟我们相距太远了,而且,整部书说得差不多都是儿女情长,一点也不大气。高鹗续的后40回跟前面相比,完全是虎头蛇尾……”沈芸一口气说出了一大段话。
思悯也觉得,沈芸说得其实也很有道理,至少是很有自己的想法。“那你上课的时候怎么不说?”
“我不敢说。我知道大家都是喜欢《红楼梦》的,我说不喜欢,别人一定会笑我的。”
“你不说怎么知道别人的想法呢?其实你说得很好啊,以后有什么想法就要大胆地说出来,不然,别人才会笑话你呢!”
“恩,我知道了。”沈芸点点头。
“对了,纪胜凌是你的哥哥?”忍不住,思悯还是问了她。
“对啊,刘老师,你认识我哥哥?”
“我们是高中同学。”
“真巧啊。刘老师,你知道吗,我哥哥人很好的,我爸妈工作忙,没什么时间管我,哥哥就常来帮我辅导作业,还买好东西给我呢……”沈芸越说越兴奋。
“是吗,有这样的哥哥真的很幸福啊。不早了,咱们走吧。”
“芸芸!”胜凌已经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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