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运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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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运天王-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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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大哥,就饶了我们吧,我们真的错了……”几个小流氓一听之下头都要炸了,要了钱还要手指头,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磕头如捣蒜,一片求饶声。

“敬酒不吃吃罚酒。”林宇收起了笑容,眼神里又掠起了一层寒芒,上去一脚便将矮胖子踹翻在地上,踩住了他的右手,举起了匕首——他准备动手了。

“住手!”正在这时,一声娇咤响起。林宇一愣,回头望过去,小小地吃了一惊。

只见一个胸前挎着相机的女孩子正拿着手机指着他,威风凛凛地喝道,不过她话里的尾音却略略有发颤,两腿也在轻轻地发抖,好像有点害怕的样子。

娇咤很响,出场很逊,行为与表现正好相反。

女孩子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紧绷绷地包裹住了一双长腿,上身是一个粉色小吊带配了个亮片小外搭,梳了个马尾辫,清清爽爽,干净利索,又很还戴着顶遮阳帽,帽子下却是一张清丽脱俗的脸蛋,稍一化妆便能美得让人目眩的那种。

虽然是最简单的装束,却更能衬出那种清丽脱俗的别样美丽来,酷烈的阳光遏制不住飞扬跳脱的青春。

林宇皱着眉头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突然间冒出来的女孩子,没太搞懂她要做什么。不过下一句话让他明白女孩子想做什么了。

“光天化日,朗郎乾坤,你竟然敢当街抢劫?真当人间没有正义没有王法了么?快放下刀子,否则等警察一到,你会罪加一等,到时候就等着接受法律的严惩吧。”女孩子正义之气直冲斗牛,说到这里自己都热血沸腾起来,倒也不再那么害怕了,拿手机指着林宇大义凛然地斥责兼威胁道。好像真将自己当新时代的特警判官了。

“原来是位女侠,失敬失敬。”林宇险些笑出声来,直起身来向着那女孩子便走了过去。

“你,你别过来,放下刀!告诉你,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到。”那个女孩子正说到热血沸腾处,却看见林宇拎着刀便直奔自己过来了,刀尖儿上还有血珠子往下滴,那个吓人劲儿就甭提了。

危难救人的凛然侠义之气登时立马便跑到爪哇国去了,尖叫了一声,两手握着手机指着林宇,仿佛手里的手机是手枪似的。她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林宇再敢接近一步,她就要毫不客气地……扭头便跑。

出乎意料的,林宇居然走了几步后很听话地扔下了刀子,举着双手走了过来,然后脸上居然还浮现出了一抹很是羞愧的神色,“对不起,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之大者,您的正气与正义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我刚才的所作所为是如何的可耻,所以,我真正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准备投案自首了,你请随意……”林宇说到这里,居然低着头便疾快无比地绕过了那个女孩子的身旁,仿佛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不道德,头也不回地走掉了,好像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被羞走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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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拯救你们

“啊?”女孩子惊愕地张开了小嘴,有些不敢相信居然这么轻松地就把他唬住了?正扭头看着林宇的身影消失在胡同口发怔的时候,突然间身后就响起了一声暴喝,“打劫!”

一回头,三双阴冷的眼睛正盯着自己,尤其是盯着胸前的那款尼康d九零单反相机,眼中满是贪婪……

“啥?”那位女侠没听清。

“他妈的,少废话,打劫!”几个人已经围了过来,眼神酷厉像是二月的寒风。

“有没有搞错,我救了你们,你们却要抢我?”那个女孩子惊诧地瞪大了有些天真的眼睛,感觉很不可思议,“刚才可是我救了你们哎。”女孩子愤怒地指着几个家伙质问道,虽然很愤怒,语气却依旧有一种天生的娇憨,一看就知道是个没经历过世事磨励的雏儿。

“没错,是你救了我们,对此我们表示深深地感谢。”那个矮胖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已经拣起了地上的匕首,一步步逼了过来,旁边的黄毛和瘦高个也脸色不善,捂着伤处从两面包抄。

“那你们就是这样感谢我么?”女孩子一个愣神便已经被三个人包围在了中间,她的身体禁不住有些颤抖了起来。

“当然了,我们是给你一个将好人做到底的机会。我们现在已经被那个混蛋抢了,身无分,我老大还有兄弟也受了伤,医药费和营养费还都没着落,看在我们这么可怜的份儿上,你就发发善心,帮人帮到底,把值钱的东西都给我们吧。”矮胖子的语气很恳切,眼神却很凶悍,手里的刀子更乍眼,一直在那个女孩子脸上不足五公分的距离划过来划过去的。

“少他吗跟她废话,她刚肯定报过警,条子估计马上就来了,快点儿干活,这趟活儿不能再走空了。”黄毛咬牙切齿地抱着那条被捏坏了的拳头还**了一刀的半残废胳膊低吼道。他是严格秉持着贼不走空的行业规则在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操作。

做贼的眼光都很毒,刚才只瞄了一眼那个女孩子手里的尼康单反相机就知道,最少七八千块钱,这是个有钱的主儿。

做贼的这一行有句行话,叫做贼不走空,他们现在已经被刚才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贼的贼抢得很空很空了,必须要从这个女孩子身上充实一下,好好地补一补。

至于所谓的良心,混他们这一行的站在医院门口连救命钱都能偷,良心早就让狗吃得一干二净了,哪里还会讲什么良心?讲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眼前这个愣头青肥母羊硬装冤大头自动送上门了,而那个见义勇为的家伙居然真的就被羞走了,如果现在不趁机宰一票那可真对不起自己了。

“抢劫啊……”女孩子转身就要跑,却被拦在后面的瘦高个儿抢过来一脚踹在膝弯儿上,当时就摔倒在地,矮胖子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一把便抓住了她胸前的相机往下拽,用力过大,“哧啦”一声响,连带地倒是将她的小体恤也撕下了半边,露出里面白色的纹胸。

女孩子“啊”的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不敢再挣扎了,只在那里屈辱地低泣,“你们这帮没良心的混蛋,我救了你们,你们还抢我,太欺负人了。”

“我们没欺负你,只不过是给你一个做好人的机会。”矮胖子摆弄着相像,不过一抬就看见了那女孩子胸前的春光,登时骨碌碌地吞着口水,借机上下其手地揩油,弄得女孩子拼命地挥舞着双手,哭泣着尖叫连连。

“吗的,干正事儿,要不然条子来就麻烦了。”黄毛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两条手臂还有拳头火烧火燎地痛,他现在只想上医院包扎下伤口,没心思陪矮胖子在这里调戏妇女。

“好咧。”矮胖子半天也从双手乱舞的女孩子身上揩到油,有些悻悻地抢过了她的小挎包还有她的手机,抓着那个相机站了起来。

“走!”黄毛喝了一声,领着两个败类手下便要往胡同外面走,刚一转身,三个人身子一僵,仿佛被施了定身法般定在了那里。

胡同口,林宇正抱着胳膊笑眯眯地望着他们,眼神很亲切,态度很友好。

“女侠,需要帮忙吗?”林宇眼神先掠开了他们,向着胡同里正坐在地上靠着墙角抱着胸口大哭不停的女孩子笑眯眯地问道。

“呜呜呜……救命哪,他们抢劫……”女孩子仿佛见了革命亲人的白区老百姓,一下便扑了过来,一头扎进了林宇的怀里大哭不止,哭得一抽一抽的,都快喘不上来气了。

林宇揉了揉眉心,苦笑了一下,有心想将她推出去,可看她哭得这么可怜,也只能做罢,拍了拍她的背以示安慰,抬起头来,望向几个面如土色身如筛糠般的小贼,还没等说什么,矮胖子便已经很识相地赶紧将手里原本属于那个女孩子的东西高举过头顶,胆颤心惊地递了过来,林宇笑眯眯地接过来,点点头。

“大哥,我们其实并没有将她怎么样,只是职业病犯了,还有,最初师傅领我们进门的时候就跟我们说过要贼不走空,师傅的话我们不得不听,这也是没办法的啊……我们回去之后一定金盆洗手,痛改前非,求大哥高抬贵手,放了我们吧。”矮胖子挺能说的,舌灿莲花,再配合上那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看上去很真诚,悔过自新的诚恳足以感天动地。

“我知道你这一行的规矩,可是,真的不行啊。”林宇收起了笑容,叹了口气,很为难地摇头说道,“这样吧,你们一人留下一只手,我就放了你们了,其实也是为你们好,起码可以拥有残疾证还可以领社会救济金了。否则的话,这样下去,你们会一直滑入犯罪的深渊而无法自拔的,到时候不仅要遭受人民的唾弃,还要去蹲局子甚至吃铁花生,多不好啊?相信我,我这是在拯救你们!”

第三十五章: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是悲天悯人,却听得几个人胆颤心惊。刚才还只是要一根手指头的,现在升级了,居然要一只手,坐地起价,真是天没天理,人没人性。

“跟他拼了!”瘦高个儿倒还有几分骨气,心一横,嚎叫着扑了上来,却被林宇一脚踢倒,随后刚买的李宁牌新旅游鞋已经踏上了他的右手腕,轻轻一捻,“啪嚓”一声脆响,腕骨碎裂,白惨惨的骨茬儿狠狠地刺穿了皮肤支了出来,瘦高个儿叫都没叫,直接痛晕了过去。

“很有骨气,我最喜欢有骨气的人了。唔,我倒是很想知道,你们是不是也是一个很有骨气的人呢?”林宇笑眯眯地抬头望向了另外两个人。

“妈啊……”矮胖子惊恐万状地叫了一声,刚想跑,一只拳头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他眼前,“砰”的一声鼻血长流,他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林宇又是一脚踏上他的右手腕,随着骨碎声响,矮胖子也变成了残疾人,只不过他很幸运,挨那一拳的时候便已经昏了过去,感受不到被踏碎腕骨的痛苦了。

“啪嚓嚓”的骨裂声响听得那个女孩子头皮发麻,伏在林宇怀里连头都不敢抬,身体直哆嗦。

“你呢?做为首恶,应该有些自觉性嘛,如果让我动手的话,唔,你就得残疾加倍了。”林宇满眼怜悯地望着黄毛。

黄毛倒也硬气,咬着牙捡起了匕首,一声如狼般的狂嚎,已经将那只被捏废掉的右手整个穿透,刀尖儿透掌背而出,鲜血像箭一般蹿了出来。他很清楚,如果不自己动手,恐怕自己两只手都保不住。

不过这货的神经倒也真大条,受了这么的伤居然还没晕过去,不愧是当老大的。

“真听话,包扎一下伤口吧,祝你们好运。唉,我最讨厌看见血了,见到血就晕。”林宇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不多时,已经消失在胡同口,拐上了另一个偏僻的小路,彼时,远处隐约间响起了警笛声,看样子,应该是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看见林宇一路走远,那两个贼也不敢久留,用半残的手拖起了地上的那个矮胖子,仓惶地往远处跑——他们如果敢留下来报警,恐怕警察首先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他们了。

不过,林宇走得很费力,因为那位女大侠一直埋首在他的怀里死死搂着他的腰,自从第二次见到他之后,她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林宇走一她就搂着林宇的腰被林宇拖着跟出一步,好像那两条胳膊已经长在了林宇身上成了连体人似的。弄得林宇哭笑不得,怎么好像跟正室抓到了偷情的丈夫一般还不依不饶了呢?

望着死死环着他的腰埋首在他怀里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那个女孩子,林宇再走了几步,终于停了下来,抹了把汗,颇有些无奈地道,“女侠,你准备这么抱着我到什么时候?”林宇去掰她的胳膊,可怎么也掰不开,又怕弄疼她,只好作罢。

“啊……”那个女孩子这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已经抱着人家走了两条街了,赶紧松开了手,如一同受惊的小鹿般四外张望了一下,好像还在担心那几个小流氓追过来似的。

一阵难得的微风吹过,胸前很是凉爽,惊魂未定的女孩子正要说一声“谢谢”的时候,看见那个林宇眼神很古怪地望着自己,尤其是望着自己的胸前,低头一看,自己被那个矮胖子撕破的胸衣哪里遮得住半点春光?顿时捂着前胸尖叫一声,一个大嘴巴便抽了过去,没打着,林宇早已经满脸笑意地闪过一边,一双眼睛还在贼溜溜地往她身上看。

顿时,刚刚涌起的好感瞬间消失,“流氓,色狼……”她跺着脚羞愤交加地破口大骂,却忘记了,正是这个流氓刚才救了她。

“我觉得你在本质上已经无限趋同于那三个恩将仇报的小偷了……”林宇哈哈一笑,却已经将手里一直拎着的那个袋子扔了过来,同时转过身去——那个袋子里装的是自己脱下来的破衣服,他一直没舍得扔,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这一次,应该轮到那个女孩子来表演形为艺术了。

“谁要你的臭衣服?呸,脏死了!”女孩子抓住衣服,有心想扔掉,再踏上一万只脚,不过胸前的春光实在需要遮挡,没办法,只能委委屈屈地反穿上,算是遮住了一片春光,白晰的额上已经是一排细密的汗珠,天原本就热,再加上这弄得实在够尴尬的羞人的。

多管齐下,想不出汗都不行。

一抬头间,却发现那个年轻人已经走得远了,她心底大急,慌忙追在他身后大叫,“喂,你去哪儿?”

“你管得着么?”林宇的话很伤她的自尊。

“我,我当然管得着。因为我是社会的良心。”那个女孩子被噎了一下,不过随后不甘示弱地叫道。

“啥心?”林宇没听明白,转头望着她好奇地问道。

“社会的良心。难道你没说过记者就是社会的良心吗?”那个女孩子哼了一声,斜着眼睛看着他道,让林宇顿时觉得自己这个拥有十所外国著名大学学士以及硕士学位的人真的很没化。

“你直接说你是记者不就完了么,还整得这么艺,弄个别名儿上来,酸假醋的。”林宇挥了挥手,转过头去继续走。

“喂,你倒底要去干嘛啊?”那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紧追不舍。

林宇叹了口气,这女孩子可真磨人,并且还是那种叼根破骨头棒子给根麻花都不换的倔犟主儿,摸了摸鼻子,只好无奈地回答道,“去做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很伟大的事?你又要打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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