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网游之卖肉三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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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息网游之卖肉三十三天-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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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知道沈迎夏是三哥起就控制不住自己爱慕加痛苦的目光随时往双月湾门口扫的**,以前小职员怕死了总经理来巡场,可现在倒跟汉奸盼皇军似的;披星戴月地站小村口张望。
    沈迎夏一来;他立马板起脸绷直身用牙缝挤一声“总经理好”;冷个脸好似真跟这位扣他奖金的男人结下血海深仇一般;可总经理一背过身去他又饿狼一样盯着人家修长健美的背影猛看;其变脸程度之迅猛之猎奇之抽象化均为正义感爆棚的三班成员所不齿;纷纷表示你要真恨他你就扑上去咬两口解解馋,总对着人家背影撮牙花子是个啥意思。
    对此吴要筠曾哀伤表示——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滚你妈个球。
    别说;沈迎夏也觉出不对来了,这几天他一进双月湾就直觉得浑身害冷后背发毛,总跟有个黏糊糊的背后灵趴耳朵边吹风一样,那感觉别提多寒颤人了。可如今天下安定社会和谐,他真想找个原因出来还挺束手无策的,无法,只得挑个黄道吉日,吩咐助理先生去他们那边还算灵验的灵山庙上,花钱替他烧了几柱功德香拉到了。
    倒是真管点用,当天晚上沈迎夏再巡双月湾时,那股子诡异感就不消失不见了。
    当然,连同我们专注阴人二十年的吴要筠同志,也一并不见了。
    当天是西餐厅三班轮早班,下午两点半吴要筠就能下班,吃中午饭的空当,颜连找到吴要筠说自己早上买好的嫩乳鸽子,看他这几天面色一直不健康,准备下班回去炖枸杞乳鸽汤给他喝。
    一听有汤有肉有人伺候,吴要筠当然乐意了,一口答应下来不说,还约好下班一起去超市再买些食材过去,让颜连连汤带晚饭一并解决了——他以前尝过颜连手艺,对此人做得一手绝色美食念念不忘。
    颜连没想到还有如此意外收获,受宠若惊,当即笑眯眯答应了。
    下班后两人转战超市,吴要筠空拿了三百万还摆脱不了以往穷惯的烂德行,跟三岁小孩看棒棒糖似的眼巴巴瞅着一排排好吃的干瞪眼,颜连在一边看着他直笑,见他馋到不行又抿紧嘴唇克制自己的小模样心动极了,便扮演起大方加宠溺妻子的丈夫角色,吴要筠看什么他拿什么,吴要筠察觉了连连摆手制止,他就一本正经说这是自己想吃的,结果逛了还不到一小时,整个购物车都快给他填满了。
    吴要筠也知道害羞了,赧颜说不逛了不逛了,再逛下去你这月奖金也跟我的一样要咻咻飞走了。
    颜连倒无所谓,他一开始就说好自己付钱,现在买多少都不心疼,相反,他更享受的是跟吴要筠单独相处、温馨如同新婚夫妇出行般美好的约会时光,他幻想这种曼妙时刻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他已经分辨不出接下来要做的事,是不是真的可以归进甜蜜浪漫的范畴中了。
    当天晚上是吴要筠一生中鲜少不愿回想的情景之一,所以彼时再忆起,很多情节都被记忆刻意模糊了,他只记得当时是个平常到有风有月的近夏夜晚,颜连做了一桌好吃的,他们晚餐吃的也挺开心,可后来场景变了,颜连眼中闪烁着诡异到近乎不正常的亮光,兴奋地把他拉进客厅中坐下,自己单膝跪地,拾起他的手背柔柔亲吻着,说一直很喜欢他。
    喜欢他,喜欢他喜欢他喜欢他,喜欢的快要死了一样的爱慕着他。
    唔……吴要筠抱头,之后真的很模糊了,因为颜连似乎在他的鸽子汤里掺了点助眠药物,吴要筠在被颜连求爱过程中一直很困不精神,整个人迷迷糊糊的。
    之后,颜连拿出了一对刻有双方名字的白金戒指,先为自己无名指套上,又小心翼翼要帮吴要筠也带上,吴要筠给他吓坏了,甩手挣扎间把这只明晃晃的戒指扔进沙发底下去了。
    颜连没有生气,也没急着找,只是捧着吴要筠的手贴在脸边,说了很多很多偶像剧中才能听到的表白肉麻话,什么打见到你第一眼起就喜欢你,什么自己暗恋三年之久,现在是一刻也忍不了等不了也受不了了,如果放弃吴要筠就等于割他肉抽他血,会丢掉性命的……
    吴要筠听得挺恶寒的,自己心目中一辈子不会变的好哥们儿忽然半跪着深情说“我爱你,跟我在一起”,这冲击力完全不亚于高考时还剩五分钟收卷结果发现八百字的作文还一片空白。
    颜连下的药劲儿不是很大,吴要筠脑子迷迷瞪瞪的,可神智还不糊涂,都这份儿上了还不忘劝说颜连清醒点,回头是岸。颜连平时是对他好,他也很感激,可再感激也没感激到以身相许的份儿上,所以吴要筠还是严词拒绝了他。
    他说,颜颜,俩男人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是严重违反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一基本国策的,虽然我有可能也会喜欢男人,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你的,你死心吧。
    颜连给一刀子戳心窝子上,眼眶当场红了。
    这时他已经有那么点豁出去的意思了,费力抹了把脸,他又紧紧攥住吴要筠双手,咬着牙说,没关系,我爱你,我带你走,到我父母那边,我爸妈很开明他们会喜欢你的,我们在一起不会被任何人反对,我会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
    是不是坚定认真的男人都有股致命吸引力?反正吴要筠被颜连强硬又不失温柔的模样弄的稍微有点昏头,迷蒙中,他恍惚想起刚进屋时看到颜连卧室中横着的一个大旅行箱,当时他还笑话颜连说,你他妈这是准备学有钱人撂摊子出门得瑟么,整的还挺像那么一回事。颜连听后笑的挺开心,弯着眉眼,问了句,花花,一起去吧。
    在吴要筠眼见要昏睡过去时,颜连起身离开了,事情还是走到这一步,他既然不能死心,就要为连夜离开花城做最后准备。而眯着眼眸静看灯光下已模糊成三重的仓惶身影,吴要筠咬破舌尖,在刺痛与血腥交融于口腔中产生冲击性的滋味时,无声笑骂了句——
    一起去你个头啊。
    他跑了,趁还能勉力控制滚滚倦意前,从三楼阳台上跳下来,跑了。
    也幸亏有前两天刚下过的雨水做铺垫,楼下草坪的泥土还松软的像新弹过的棉花,吴要筠抱着骨碌哗啦一声砸进大片装饰性冬青中,又被弹性十足的圆润树桠抛到地上,落地一瞬他全身震颤眩晕,可好在胳膊腿并没受实质损伤,喘了口气,他立马跳起来逃了。
    已经很久没有刺激逃亡了,吴要筠无力笑笑,以前他爹还带他在身边时,他们父子几乎每天都要上演一出躲避赌债的逃难记,这扒楼跳窗的本事他已经练出水平练出风格了……只是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用在这场合,吴要筠不无趣味地想,原来人活一世做下的无聊事,想来也不一定全无意义的。
    片刻后,楼上传来颜连痛苦到极致的嘶声呼喊,可喊了什么,吴要筠已经听不太清楚了。
    最终,吴要筠还是来到了花翎。
    之前跳上出租车,吴要筠很是纠结了一会,虽然颜连已没可能再追上来,可吴要筠依旧像是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觉得走到哪儿去都不安全,都会带来黑夜特有的无边恐惧。
    他好想睡,又不敢睡,回家他怕颜连会找过去,可是不回……
    去哪呢,吴要筠茫然望向车窗外,都市霓虹呈流线飞速擦过眼底,渲染着与他格格不入的喧嚣世界,吴要筠摸摸口袋,发现连手机都丢在颜连家没带出来,除了贴身的一百二十块钱,他也没办法了。
    叹口气,吴要筠伏□形,双手捂住了脸,司机师傅还不时回头问一声“想好去哪了么”,但吴要筠疲惫不堪,却是连一声“容我三思”都懒得开口了。
    将跳跃神思全部砸碎掩埋进黑暗中,上眼皮在手指力量下紧迫挤压着眼球,眼前忽然产生一道道窜流不息的银色电波,又在指尖揉搓双眼时,转换成骤灿如漆黑太空的星点闪烁,吴要筠明明闭着眼,这一刻却专注感受着这片虚幻,星星点点的光芒越积越盛,却在他骤然放松双手时,忽的一下扩展成了一个个黑灰色空洞,焚烧烟灰一样侵蚀蔓延。
    吴要筠猛抬起头,使劲甩甩,随着空洞出现,他明确感知到身体内部积聚的那股前所未有的庞大空虚、疲倦、困乏、难过,以及足以将人溺毙的思念,都呈山呼海啸之势扑涌而来。
    吴要筠不想承认自己是因为脆弱才倍加思念一个人,可事到眼前,他的渴望将他不信命的理智殴成碎片,他不得不承认他从被颜连表白起就开始无止境地想念着沈迎夏,是多么多么想念这个人。
    沈迎夏是被酒店监控室告知,他在地下停车场的车子旁有个奇怪男子一直蹲守,且纹丝不动呆了大半夜时,才发现吴要筠的。
    吴要筠今天穿了件黑色衬衫,蜷着身形贴在黑色车门边的状态实在不显眼,直到保安换班巡逻时,眼尖的人才发现原来有个青年一直偷偷倚在这边。
    保安迅速将消息反馈给监控室,看之前几小时内这人是不是一直都在,有没有对总经理的车子动过手脚,同时要求将监控室把录像调给总经理,看这人是不是瞄准总经理的恶意报复人员。
    当画面中闪出吴要筠苍白一张小脸,抱着膝盖沉沉睡去的模样时,没由来的,沈迎夏心尖倏地一疼,又砰一声像被木杵撞碎的沉钟一般,整个身体陷入全面沦陷的疼痛。
    死死凝着屏幕,沈迎夏抬起手,牙齿紧紧衔咬住生理性疼痛已无限弱化的手背皮肤,紧紧合齿,紧紧碾压。
    这个在死亡中看过一眼后再也难忘的脆弱姿势,这种熟悉到刻骨铭心的苦涩感觉,这个人,这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正大光明和夏妖扔的地雷,谢谢哀莫大於心死扔的手榴弹,三俊鞠躬~~~~~=3=
    这下好了,这文中全部炮灰的戏份都结束了,炮灰们已经全部回家啃便当去了,感谢他们为催化主角感情贡献的一份力量,我们鼓掌欢送他们!
    



☆、73我的自白书


    第七十一章
    一个人到底需不需要原则?
    能坚持不动摇;哪怕面临无法治道德约束的暴。乱社会也能完完整整存于信念中的原则?
    当然,如此苛刻条件一般人明显做不到,因为人始终是把自己摆在凌驾于社会属性的第一位,沈迎夏也不外乎于此,虽然从小的高压教育把他对周围认知挤压成规规矩矩的钢板;可他再怎么坚守;在面临呼吸一口都嫌痛苦的情伤困境中;也是无法抵御破坏原则的渴望的。
    吴要筠所作所为严重超出他的底线;他也告诉过自己不能动摇;不可以再回头看一眼;可如果世上所有事情这样说说便能奏效,那世界未免也太过美好了。
    这位一直抱着钢铁之意生活的男人,在面临求与不求、爱抑或恨的亘古难题中;也彷徨的不得了,纠结的不得了。虽然他把一切都掩藏在那具波澜不惊的冰壳伪装下,可这并不代表他的心不会觉得寒冷。
    如果再说起那天真相剥离的感觉,沈迎夏可以明确告诉自己,那是死一回的痛楚,强烈到让人的灵魂都为之颤抖,恨不得把心脏从胸腔中剖出来狠狠碾碎,因为绝望已使他不再渴求呼吸,而名为心的器官除了带来无尽痛苦外再无其他功用。
    过往一些称之为心动的记忆,瞬然像被暴雨侵蚀过的白泥墙皮般斑驳枯萎、坍塌代谢,大片大片如同风过白云一样扯呼的不成形,最后化为一卷卷丝线,被气流吹散。
    是的,什么都不剩,空白的,什么都不剩。
    沈迎夏还记得当天晚上他就开始记不清人鱼的脸了,记忆中那个灿烂微笑的脸似乎慢慢沉进黏杂混乱的死水底,随着深度暗度不断增加,一点点地模糊不清、消融于底。
    对此,无知的沈先生还曾有一秒的庆幸,庆幸自己像掌控工作般如此容易地忘记他,快速不挣扎地忘记了他,忘记自己曾傻傻期待过喜欢过,忘记那些普通到比白开水还淡的日子中,自己是怎么开心地像傻了一般的。
    可随着日子一天天更迭,沈迎夏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这些谎言般的错觉是如此凶残地歇斯底里地折磨他,兵不刃血地用他自己的力量恐吓着他。明明想着已经忘记了,结果比什么记得都深刻,明明用不停止的工作进度来麻痹神经,结果脑子另一半像老式时钟一样每一秒每一秒都敲个不停,当当当在空寂成荒野的心原中回响,每一下都清晰描述着,你想他,你想他,你想他,你要疯了,你想他,你想他。
    真要疯了,被背离自己原则背离不容摧毁意志的渴望,逼疯了。
    沈迎夏要屈服了,因为没人能在明知走的是无垠绝路时,还会不死心地渴求曙光降临,这种愁绪不似伤风不似疼痛,哪怕不吃药多熬几天,也许会好,会慢慢痊愈,这是一种切切实实让人感觉不到救赎的痛,是你明知道过了今天也不会好,明天也不会好,后天也不会好,大后天还不会好,日日夜夜都不会再好起来的,彻底把人逼疯的绝症。
    所以,都快要死去了,原则还称得上重要么?
    那几日,他依稀记得胡宁菲神神秘秘地来,又神神秘秘地走,走时还一并带走他那个咋咋呼呼的弟弟,不知究竟为处理什么事。
    于理沈迎夏该适当关注下,好歹也是胡花贤亲口认下的三哥,就这样让两位贵宾走掉实在不妥。可那些天沈迎夏实在自顾不暇,他平日里只能通过不掺杂思维的机械工作来麻痹自己,稍微一点需要动用感情处理的事情,他就累,跑完长距离越野后全身能量被压榨卸空的累。
    他便如此简单让事情过去了,后续全部交由助理操作,一丁点儿都没再提。
    也许沈迎夏潜意识里也在逃避着胡花贤,一看见他,就无法避免回想起不堪回首的那一刻,以及更加清楚认识到自己内里腐坏衰败的可怕——
    在另一个看不见的世界,沈迎夏分明感知到身体内部制造活力的部分已经坏死,如同一具高度腐化的行尸走肉,他眼睁睁看着自己胸腔处的空洞不断扩大,冬日里焚烧枯叶般从边缘一点点燃成黑灰,再随时间推移,鲜活的血肉碎碎剥落成死气沉沉的泥沙。
    痛,已经缠绵到不能称之为痛,而演变成最最普通的日常感情,如影随形。
    许是梦中毫无顾忌的哭泣给了他放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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