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萌主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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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萌主太子妃-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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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为了赚钱,你以为我愿意啊!何况当年我对天发誓,做完一千张人皮面具就不干了,今日无论你说什么,休想我违背誓言!”

“钱赚够了就想过河拆桥?呵呵,还真是做得出来啊!既然你说我杀人如麻……那就休怪我心狠手辣!”

对白讲完,一股杀气奔腾走向四方,此时叶沙沙好巧不巧踩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不知是不是木板不够结实,抑或是年代太久没人修缮,只听“咯吱”一声,没有踩断却引来了那二人的注意。

“什么人!”那女子恶狠狠地瞪向叶沙沙,叶沙沙倒吸一口冷气,对方虽然表情凶恶,但凶得很美,至于有多美,大概有十个叶沙沙那么美,加上她的妆化得极好,眉眼间更具万种风情及异域风情,一招一式也不像是花拳绣腿,刚柔并济,十足的美艳而阴狠毒辣。

“那个……不好意思,我们只是路过讨口饭吃的……”

“我们?”

“嗯……”叶沙沙想回头把郑瑗介绍给她认识,谁知台阶上空无一人,早没了他人影,叶沙沙干笑一声,双手比划着说:“阿瑗可能去找吃的了,回头我再介绍你们认识,不打扰,你们继续。”说完转身就想跑,可终究还是没有跑成,那女子阴狠的魔爪伸向了叶沙沙,叶沙沙出于本能拔出背后的剑朝她劈去。

不知是不是剑刃太过锋利,在她白皙的手背上割了一道口子,鲜红的血汨汨滴落,血痕如一条蜿蜒的蛇,妖冶毒辣。

“空虚剑!”美艳如蛇的女子倏然抬头紧盯着叶沙沙手中的宝剑,“西门吹风还活着?”

“很遗憾,西门大侠已做黄土。”听她提及西门吹风,叶沙沙以为她是大侠故人,便与她道明实情,好让她做好心理准备,不至于太伤心难过。

“哈哈哈哈哈哈!”谁料她心理承受能够竟如此强大,不但做好了准备,还准备得相当充分,丝毫看不出伤心难过。

有两种情况可以解释当前现象:一是她太过伤心,所谓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如此伪装才不至于崩溃;二是她根本一点也不伤心,好像死了仇人一样。

没有对她经过深入调查,叶沙沙一时难以辨清她究竟处于哪种精神状态。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西门吹风,你竟也有这样一天!”

从以上言论判断,叶沙沙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有点危险。

“说!剩下八把剑在哪里?”阴狠如毒蛇的目光聚焦在叶沙沙身上,叶沙沙握紧了剑柄,道:“说了就能饶我不死么?”

“一样要死!”

横竖都要死,为避免她打扰到西门大侠的亡灵,她决定在死前做最后一桩善事,以报答西门大侠的传功之恩。

“那我死也不会说了,来吧!”叶沙沙举起剑,挺起胸膛,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那女子媚眼一眯,十指紧握成双拳,双拳阴气骤然聚合,目光阴冷无比,仿佛一出招,必能置人于死地。

“小姑娘,待会儿她打你,你记得打她脸!”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在旁闷不吭声有些时候的男孩忽然嬉皮笑脸地对叶沙沙提议道。

叶沙沙的年纪分明比他大,他却叫她“小姑娘”,这听来颇违和,只是顾不得深思,那女子已飞身袭来,叶沙沙本能以剑身接招,一招,两招,三招……原来长得越漂亮的女人越懂武功,且招招阴险毒辣。

她的武功似乎比小兰姐姐还要高深。

“叫你打她脸,你别光顾着砍她手啊!”男孩在一旁看不下去,急慌慌道。

“她一直用手出招,我来不及打她脸啊!”叶沙沙边砍边回。

男孩大大“唉”了一声,随即从桌上拿了一筒筷子朝那女子掷去,两面夹攻,女子一时占了下风,而握住剑身的双掌一滑,叶沙沙的剑一不小心滑到了她涂脂抹粉妖艳的颜,眼看她脸上多了一条伤痕,而那位置又与自己相似,叶沙沙如看到同伴一样,心头一阵喜。

破了颜的女子杀气骤减,咬牙切齿地看着男孩道:“千面童子,算你狠!这个仇,我聂莎莎早晚会回来报的!”

出乎意料的,那女子破了颜,骂了两句竟从二楼跳了下去,叶沙沙担心她一时想不开,想去阻止却没能来得及,俯身望下去,哪还有她的影子!

人消失后,叶沙沙开始沉思:“聂莎莎……不就是杀了西门大侠夫人的妖女?难怪她听说西门大侠死了之后高兴得跟疯了似的……西门大侠叫我找到聂莎莎替夫人报仇……哎呀!我居然放走了仇人!”

叶沙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小姑娘,你叫什么?”

“叶沙沙。”叶沙沙本能回答,男孩愣了一下,这名字倒和那妖女颇为相似。

男孩抬起他可爱的童颜,拉起叶沙沙的手说:“你帮我赶走了瘟神,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请你吃饭如何?”

一听有人请吃饭,叶沙沙立即将那报仇之事抛诸脑后,百般惊喜地点头答应,答应之后又想到消失许久的郑瑗,忙道:“不知道能否准备两人份,我还带了个人来。”

男孩似有犹豫,不过很快就露出了笑容,天真无邪地说:“好啊,那你们先找位子随便坐,我去去就来。”

叶沙沙含笑点头,男孩随即下了楼,人一走,郑瑗便出现了。

“你方才去哪了?”叶沙沙问。

郑瑗不自然地离开了叶沙沙的视线,他的功力尚未恢复,方才若是冒然混入打斗,只怕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就去厨房看看是否有吃的。

“这鬼地方根本没人,不宜久留。”敏锐的直觉告诉他,倘若在此久留,必然小命不保。

“刚才就有两个人,只不过跑了一个。”叶沙沙向他辩解,又将遇到聂莎莎的事告诉了他,郑瑗听后眉头深锁,更加觉得波云诡谲。

“走!有人就更不能呆了!”郑瑗二话不说欲带叶沙沙离开,谁料遇上端着饭菜上楼的男孩,男孩一脸惊讶道:“大叔,你要带姐姐去哪儿?”

郑瑗额头青筋一突,生平第一次被人叫做“大叔”,心里很是不满,而叶沙沙一脸奇怪,方才还被他叫做“小姑娘”,此刻又成了“姐姐”,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

“让开!”郑瑗忽然变了语调,不可抗拒的寒凉。

“要走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走不是?”他举着端盘,笑语盈盈地看了叶沙沙一眼,叶沙沙心里莫名一阵发怵,这眼神,哪像她十岁时候的样子,简直要翻一番啊!

“是呀,阿瑗,人家一片好意,你干嘛这么冲啊。”叶沙沙看着五彩缤纷的菜色,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郑瑗懒得理她,凌厉地扫了男孩一眼:“千面童子,立誓以千人面皮制面具,方才你是有意骗她的吧?据江湖传闻,你只制了九百九十九张人皮面具,还差一张,我不知你为何骗那妖女,但总有目的,今日碰到你算我们倒霉,可我决不会让你伤害任何人!”

“大叔,你有没有搞错?江湖上的小道消息居然也信?不过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洗手不干了,九百九十九,多好的寓意,长长久久。‘千面童子’也只不过是江湖上的人随便给我起的外号,我有名字,叫杨金刚,姐姐可以叫我小刚。”杨金刚嬉皮笑脸地忽然对叶沙沙说。

叶沙沙木讷地点点头,郑瑗却道:“我管你是杨金刚,还是洋泾浜。”随后他又瞪了她一眼,拉着她就要跑:“别相信他的鬼话,跟我走!”

谁知叶沙沙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她甩开了郑瑗,想要吃那一顿饭菜。

“叶沙沙,你忘记你答应过我什么了?”郑瑗声音一沉,威胁道。

叶沙沙左右为难,一方面要听师父的话,另一方面又要填饱肚子,真是纠结万分。

“姐姐,你答应他什么了?若是他威胁你,你尽管告诉我,他受了内伤,打不过我的。”杨金刚好声好气地说。

郑瑗浑身一震,没想到瞒过了叶沙沙,却没能瞒住火眼金睛的千面童子。

千面童子除了手巧之外,很是懂得察言观色,毕竟他对面皮的制造相当讲究。

“阿瑗,你受伤了么?”在左右为难之际,她却关心起了他的伤势,不禁令他心中一暖。

“受伤了就更应该吃点东西补补,这样才有力气疗伤嘛。”

此时此刻,郑瑗积压在胸口的那口老血终于吐了出来,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他已经没了力气去反对,只是不甘心再让人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又见两个配角~其中一个是比较有分量的,猜猜是谁?然后此番进城是否凶险呢?就是不说~╭(╯^)╮

 18元气耳坠

一个人即便武功再好,也有倒下去的一天——这个世界充满意外。郑瑗便是这次意外的受害者,只因他不幸遇到了西门吹风那样的武林高手,偏偏那样的武林高手又成了疯子,有时候疯子比武林高手更难对付。当然,最不幸的是,他遇到了又傻又天真的叶沙沙,这段神奇的相遇令他的人生一路从辉煌走向了乌烟瘴气,而他又无法嫌弃这团乌烟瘴气。

他接受了如此设定,却无法接受自己醒来之后光着上身,头顶冒着烟气。

“别乱动!当心小命不保!”体内的真气正在经脉中以匀加速的运动四处流窜,郑瑗自然意识到眼下正在发生什么,但着实无法忍受一个陌生人直接接触他的半裸体来为他运功疗伤!

他蓦然睁开双眼,正巧撞见叶沙沙正气定神闲地坐在桌前啃着半只油光灿灿的大鸡腿,丝毫未能顾及他的死活,也不在乎他是否会葬身于千面童子之手。

体内所有的血液逆流而上,又顺流而下,来来回回,兜兜转转,百转千回,千回百转,终于在血液与真气融会贯通,又汇聚一起涌向脑袋与身体的连接处,他流失的魂魄瞬间归位。

淤血一口吐出,他身后的杨金刚适时收功,一跃而起,此刻的叶沙沙也已吃饱喝足,揉着肚子,擦着油嘴,视线终于落到了郑瑗身上。

“阿瑗,这鸡腿味道甚妙,你赶紧穿好衣裳过来尝一个。”叶沙沙笑语嫣然朝郑瑗招了招手。

郑瑗面无表情地扫了一桌杯盘狼藉,一只小鸡腿孤零零地躺在杯盘中央,他毫无胃口可言。

俊眉紧锁,裸身已不在,只是此刻的他虚弱得很,勉强穿戴了衣装,却难以起身。前方的人似乎并无助他一臂之力的意愿,只听到刚刚坐到叶沙沙身边的杨金刚道:“我刚为他驱散浊气,这会儿吃不得油腻的东西,你这么瘦,要多吃点才行。”

叶沙沙想他说得有些道理,便不顾郑瑗脸色,代他吃了今夜的晚饭。

原本他们的习惯是日落初时用晚饭,由于郑瑗的不幸昏迷导致他错过了晚饭时辰,又由于饭馆主人准备的晚饭过于丰盛,叶沙沙便从黄昏吃到了黑夜。

夜幕降临,昔日城中万家灯火,今夜却鬼魅荒凉,仅有这家饭馆摇曳着昏黄的烛光,照映着叶沙沙独特的耳坠子格外诡异。

郑瑗并不知在自己昏迷时,是否曾有大事发生,但他可以肯定,自一路与她结伴至此,这丫头成日男儿装,何来女儿家的耳坠子,再看那耳坠造型,小型骷髅头,戴在原本就不具备美感的叶沙沙耳上便更加惊悚了。

“哈!”再次吃饱的叶沙沙打了个哈欠,眯了眯双眼,杨金刚无害的童颜微笑着问她是否有了困意,叶沙沙点头称是,杨金刚便向叶沙沙介绍该饭馆拥有住宿的免费服务。但由于资源有限,人力管理缺乏,目前只有一间房可提供住宿。

叶沙沙毫无“男女有别”的概念,当下便提议自己与郑瑗共住一间,可是郑瑗并不领情,他宁愿睡在荒郊野外,也不愿与她同睡一床。

叶沙沙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清楚他为何如此介意,好歹两人也曾同睡一个棺材,应该不会不知所措才对。后来经过一番争执,争执的结果是郑瑗被杨金刚扔去了荒郊野外。

由于功力尚未恢复,一个人的荒郊野外又缺乏安全感,郑瑗最终只好妥协,低声下气地回到了小饭馆。

小饭馆后边是厨房,厨房边上盖了间柴房,那柴房便是他俩今晚的住宿之地,所以之前的顾虑全都不再是顾虑,因为这里根本没有床让他们一同睡。

薪柴堆积如山,毫无空地可言,落脚之处也尽是枯枝。杨金刚简单介绍了一下,原来这城中仅有这家店出得了台面,其余皆破败不堪,至于他们今早进城所见乃他所为,只为了贪一时好玩。

他早已下定决心不再为人易容,不料聂莎莎穷追不舍,将他逼得只能四处逃亡,以为逃到了一座荒城便可安枕无忧,不想过了几日安闲日子仍是难以摆脱被人死缠烂打,正当剑拔弩张间,叶沙沙与郑瑗及时出现。

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叶沙沙只一心想着如何才能再遇到聂莎莎,毕竟她还记着西门大侠的临终托付,而郑瑗却依旧对杨金刚的话半信半疑,难以想像江湖上威名赫赫的“千面童子”竟也能落到如斯田地。

杨金刚依旧笑靥如花,并不将他们的神情放在心上,交代了几句之后便转身离去,不知去向。

人一走,夜便静了,只听到身后“吱吱”叫声,这两人皆无动于衷,只因早已司空见惯。乞丐和质子,身世其实大同小异,都很悲伤。

“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真困。”叶沙沙挤了挤眼,缩着身子朝柴堆走去。

“你真相信他的鬼话?”他沉住气道。

叶沙沙席地而坐,靠着柴堆懒洋洋道:“信啊,你不知道小刚被那妖女欺负得多惨,既然他是妖女的敌人,妖女是我们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何况他还请我们吃了鸡腿。”

郑瑗抽了抽嘴角道:“叶沙沙,你还真好收买。”

“这不是收买,是事实,再说一个孩子你又担心什么呢?”

“孩子?哼!”郑瑗冷哼一声,走近叶沙沙,站在她脚边居高临下地盯着她,不知是不是今晚的月光仙子心情格外好,把他照得一身月华,连眼睛都发着光。

“你可知道他今年多大了?”

不知怎么,那困意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十分潇洒,叶沙沙坐起身子,略作沉吟道:“瞧他的样子,该是总角之龄吧?”她能认识到“总角”是以小春在十三岁时,帮中长老让他把头发分成两股扎成结。那时习惯了蓬头垢面的小春不喜欢新发型,却又不好违抗长老们的心愿,只能每天撅着嘴,笑也笑不出。直到好奇了半天的叶沙沙夸他像戏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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