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求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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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求婚记-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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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啦!再接再厉嘛!”慎思媛飞快地又抽了一张卫生纸,表情很是诚惶诚恐地递到她面前,说:“反正,你才失恋四次——”话到了一半,她才发现自己又说错话而赶紧住口。
还好,白幽兰并没有因此再流泪,她只是幽怨地纠正她:,“不,是第五次……”
“哎呀!不管它是第几次,反正离孙中山革命历经十次失败,第十一次才成功的纪录还差得远呢!”
“什么你拿我跟他比,那我岂不是还要再失恋五次”
“那是最少,我可不敢保证你有他的幸运,第十一次就可以成功了。”
慎思媛知道白幽兰的,只要她不再哭,神经线路统统上轨道了,就什么玩笑话都可以对她开的!
果然.白幽兰并没有对“第十一次”这个数字感到敏感,反而很天真地懊恼起来。
“那我岂不是还要搬五次家,或者搬更多次的家”
这是白幽兰的习惯——她每失恋一次,就要搬一次家。
“当然啦,如果你不嫌累、不嫌烦的话。”关于白幽兰这个“癖好”,慎思媛真是不敢苟同;不过,基于朋友道义立场,她还是得装模作样地表达一下她的关心。于是她从茶几下取出全市地图,摊在她们俩的面前。“来!我来帮你看看,接下来你要搬到那一区好……”
白幽兰一把抢下地图,说:“不必看了,我决定搬到‘文山区’!”
“嗯!文山区,那真是个山明水秀、地灵人杰的好地方——”她顿了一下,发现这个区她好耳熟……再细思一下,她才恍然大悟。“兰兰,你……你该不会是想搬来跟我一块住吧”
“欢迎吗”白幽兰知道她的好友媛媛独居惯了,生平最怕的就是和“人”共处一室,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成年人还是小孩儿,所以她和她的家人隔着一条巷子,分两个家来住。她宁愿自己花钱出来租房子住,也不愿跟她爸、妈、兄弟姐妹同住一个屋檐下,就连她最好的朋友——白幽兰也不例外。
记得专科毕业那年,白幽兰糊里糊涂地退了学校的宿舍,在三更半夜拎着大包、小包到媛媛的住处。她心想:好朋友一定会收留她的,待她找到房子再搬出去住,这样一来,她就可以省下一段时日的房租钱。这对当时口袋只响着稀稀疏疏的铜板声的她来说,真是一大福音!
没想到,慎思媛当晚很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她,原因无它,就是只有简单的一个理由——她不喜欢与人同住,更不喜欢与人共挤一张床。所以,那晚,慎思媛只收留了她的家当,而把她安排到别的同学家里去。
事后,她很不谅解慎思媛,经过慎思媛剖心剖肺的告自后,她们俩才言归于好。不过,这个记忆太过深刻,她决定好好地整整她,至少再让她发一次愁也是挺乐的!
“看你的表情。好像很不欢迎我似的”白幽兰开始逗起她来了。
“哦!不是……是……不是的!”媛媛一旦慌了,说话就会开始结结巴巴。
“到底是‘是’,还是‘不是’”白幽兰咄咄逼人。
“是……不是……哎呀,兰兰,你就饶了我吧!你知道我的……”她闪着楚楚可怜的眸光对着白幽兰求饶。
“好啦,逗你玩的。我准备搬到木远,而你住的是和美,咱们是井水不犯河水,你可以安心了吧”
慎思媛抚顺了一下胸口说:“原来如此。咦!那你准备哪时候搬家”
“明天。”
“这么快需要我帮忙吗”这是媛媛今晚对白幽兰所说的最认真的一句话。
“不用了,我已经请了搬家公司,而且我的家当也都打包好了。”想到昨晚自己一个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收拾一屋子的东西和寂寞时,她不禁又悲从中来,眼睛瞬间又成了兔子眼。
“兰兰,你别这样了,我能够帮你什么忙吗”其实她也知道白幽兰的苦,只是长久下来,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了。
“算了,都别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呢”说完,她投给媛媛一个苦涩的笑;而媛媛回给她的则是一个似笑又非笑的笑。
哎!管它是什么笑,在来媛媛这儿寻找慰藉之前,她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再也不要成为男人嫌弃的物品。她要为自己的自尊而活,为她的胸脯而活,绝不再做个自怜又自艾的可怜虫!
在现今女性主义盛行的时代,“拜金”、“现实”不再是男人的专利了,走在时代尖端的新新女性,择偶也是要看脸蛋、身材及荷包的。
所以,像燕震阳这种称得上是个“酷”哥,又恨多金的男子,其实应该是有很多追求者的。
本来是想利用星期天睡个好觉的,谁知一大早媛媛就来了电话,说什么中午要过来参观她的“新房”,害得白幽兰想再睡个回笼觉也不成了。
搬来这个所谓的文教区——木远,已经整整有五天了。这儿的住家环境果然与“文教区”名副其实,至少比起那些商业区、工业区的居住品质要来得高尚些了。不过,白幽兰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到底是少了什么,就她现在的心情来说,可能是爱情的滋润吧!
不!她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摇摇头。在经过五次失恋的惨痛教训之后,她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诫自己,从现在开始,她要为自己而活,不再任意陷入情网了!
想清楚之后,她翻了个身,觉得姿势不妥,又翻了个身,翻来覆去的,怎么睡也睡不着,突然兴起一个念头——她决定趴着睡看看。
整个胸部贴在硬梆梆的床板上,实在是不怎么好受,可能是她那大小不一的胸脯在作怪,使她一口气憋在胸口,要吐也不是,不吐也不是,实在难过极了!
不过,据报纸刊载,这样的睡姿,可以使头脑永远保持清醒。
反正我的脑子从来就没有清醒过,再怎么保养还是无济于事,我终究是糊涂蛋一个!白幽兰心里这么想着,便迅速地翻了个身,坐了起来。
白花花的阳光透过窗棂,洒了屋内一地金黄。是了,一定是这样的阳光亮得让她了无睡意的!
白幽兰身着薄纱的睡衣站起,想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再回床上小睡片刻,否则,在这星期假日的早上,刚失恋的人起得太早,是很容易让满室的空虚和寂寞湮没的。
就在她正要关上最后一扇窗户的时候,她那左眼近视三百五十度,右眼近视四百五十度的视力,忽地瞥见对面那栋公寓的三楼住家,与她所租的这间房间窗户相对的窗户边,有一个人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瞧。
因为她刚刚起床的目的只是想关好窗户、拉下窗帘,所以并没有戴上眼镜,因此她的惊鸿一瞥,留在她视网膜底的,只是隐隐约约的一团黑影。
不过,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绝绝对对有个人在偷瞄她。
“大胆狂徒,竟敢偷窥本姑娘!”
从来都是她偷瞄帅哥的,今天发觉被人偷瞄了,心情真是不好;其实她是欢欣多于忿怒的,因此,她决定要一睹那个有眼光的人的庐山真面目。
想定了之后,白幽兰不动声色地假装在窗户边东摸摸西摸摸,一会儿拉拉窗帘,一会儿又把刚刚关上的窗一扇扇打开,最后,她竞天才地对着窗户做起伸展操来了。
可是,到目前为止,她所做的努力都是白费力气的;因为她是个大近视.没有了眼镜,她几乎跟“瞎子”没有两样。
所以,除了白茫茫的一片外,她还是只能看到一团黑影。
这该怎么办才好呢
她脑袋转了转,脸上渐渐有了笑意——

####捣蛋小鬼头
123.捣蛋小鬼头
待她做完了伸展操之后,她装作很累的样子,左手故意在脸颊旁扇着风,神情悠闲地在窗户边走来走去。趁着空档,右手便往靠窗户边的梳妆台上一摸,顺势就将眼镜拿了过来,然后她又在一个很巧妙、很自然的动作下,将眼镜戴了上去。
“天啊!是帅哥耶!”
他——很酷,戴着一副墨镜,右手托着下巴,神情很是慎重地靠坐在窗户边,痴痴地看着她。
虽然白幽兰只能看见他的头形和他被墨镜遮去了大半脸的脸型,但她确定他一定是个帅气十足的美男子。
又从他戴着墨镜的神情看来,他一定是个个性稳重、有点酷又不会太酷的男人。
只是,不晓得他的身高有多高
如果,他的身高再来个一八0,那一切就都太完美了!
白幽兰一个高兴,闪了个神,不小心将摆在窗边,昨天才买的仙人掌花打破了!碎花瓶砸到她的脚,她疼痛不堪地俯下身去——
“啊,糟了!”
她这才惊觉自己从头到脚只罩了一件薄纱。
如果他的视力是1.0,那她岂不是糗大了又,如果他的视力是2.O的大远视,那她岂不是被他看光光了想到这儿,白幽兰便像是被电触到了般,“咻”地一声,将全部的窗帘拉上,双手按住胸口,以防她那呼之欲出的心脏一个不留神真的跳出了胸口。
“阿弥陀佛,真希望他是个瞎子!”
白幽兰慌乱地在房内踱着步子,愈想就愈觉得羞;愈羞,她就愈觉得热,热到她几乎想褪去身上唯一的薄纱。
但,当她一碰触到她的“致命伤”时,她整个人又“轰”地一阵燥热了起来。
“不行!一定得证明他是个瞎子才行,不然,我有何颜面在此立足呢”
她实在无法想像,第一次被偷窥的她,下场竟是如此的惨!
等心跳稍微平静了之后,白幽兰鼓起勇气,偷偷掀开窗帘的一角——
她发现那个帅哥还是保持原姿势不动,戴着墨镜的双眼前却多了个望远镜!看样子,他正乐此不疲地寻找他的猎物呢!
“可恶!他真的不是瞎子,他竟然是个偷窥狂!”
白幽兰忿恨地白了那个陌生男子一眼,心中又升起了无限的悲哀。
“我就说嘛,有谁会愿意用欣赏的眼光偷瞄我呢”
接着,她又自怜自艾了起来。
其实,白幽兰长得很美,她有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两个很深的酒涡衬在小巧、红润的嘴唇旁,使她笑起来更具魅力。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胸脯!
难道,这个遗憾将伴随她一辈子
白幽兰为这个念头打了个寒颤,心中顿时兴起了怒意,而且她正打算将这怒意一股脑儿地发泄在那个偷窥狂身上。
“该怎么给他点颜色瞧瞧呢”
除了恼羞成怒的成分,正义感使然也是占了极重要的因素。她一向是个正义感十足的女孩,不但爱管闲事,更爱打抱不平,这也就是她常保赤子之心的秘诀;因此,她常常都只是伤心一下下,心念一转,她的乐观又马上升华了悲观。
所以,刚刚的自怜自艾在打击犯罪的决心下,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困扰她的,则是要用什么法子治这个潜伏在善良老百姓周遭的无赖呢
“报警!”
她兴冲冲地拿起话筒,想了一想,又放了回去。
“不行,没凭没据的,警察伯伯们怎么会相信我呢”她喃喃自语了一阵,立刻又想到了一招。“对!首先就是不能怕他,来个眼对眼,他看我哪里,我就看他哪里,这样他就没辙了。”
有偷窥倾向的人,往往你愈惊慌失措、愈是脸红心跳、愈是不给他看、愈是不敢正视他,他就愈得意,偷窥的心理就会愈加严重,而且他愈会想尽办法偷看,以满足他偷窥的欲望。
主意打定之后,白幽兰一抬手就想再次拉开窗帘,忽然,她想起了自己身上的穿着——
于是她赶紧踱步到穿衣镜前审视自己——镜中的她,穿着一袭短得不能再短的无袖薄纱睡衣,胸口处虽有蕾丝遮去一些肌肤,但……
白幽兰再次脸红了。
虽然有过多次恋爱经验,她其实还是纯情得很;因为除了上过一垒之外,她一直都是在二垒前被封杀的,也难怪她老是抛不开“胸脯”情结。
白幽兰挺了挺胸,不忍再继续回想下去。她迅速地换件T恤,并套上一件休闲热裤,动作敏捷地将长及背部的头发用发束束了起来,并将眼镜换成了隐形眼镜。
一切都打理妥当之后,她又将床上的杂物清理一下,最后在决定拉开窗帘的那一刹那,她迅速地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唐诗宋词》。
准备就绪之后,她心一横,用力地拉开那仿若有千斤重的窗帘,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瞧,并煞有介事地念着被她任意翻到的一阕词,那是苏轼的——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乡……
念到这儿,词中阴森森的意境不禁令白幽兰打了个寒颤,这才想起该用眼角余光瞄一下那个偷窥狂的动静。
“咦!怎么不见人影了”
白幽兰迅速合上书本,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窗口边,再睁大她那双原本就很大的眼睛看个究竟——
刚刚那个帅哥,哦!不,不是帅哥,、大色狼,外加变态狂的那个人不见了,而且他所倚靠的那个窗口也拉上了窗帘。
是她眼花,看错了吗
还是……
“彬彬,快来吃早点了!”燕震阳一边将鲜奶和烤面包端到餐桌上一边说:
“等吃完了早餐,叔就带你去找你喜欢的幼稚园。”
领养了这个可爱的孤儿后,燕震阳便肩负起这个家大大小小的事务,举凡洗衣、煮饭、打扫、买菜、缴电话费、水费、电费……等等,他都得样样自己来,虽然做得不是很好,但也差强人意;唯一令他伤脑筋的是——彬彬的教养问题。
他公司很忙,朝九晚五的,所能做的最大极限,莫过于早上牺牲一点睡眠时间为彬彬准备早餐,晚上则尽量推掉不必要的应酬,早一点回家做晚饭,陪彬彬看看电视、聊聊天。
至于其它时间,照顾彬彬他也就黔驴技穷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为彬彬找个托儿所,况且彬彬的心理医师也对他说过,要早一点让彬彬适应团体生活,所以截至目前为止,送彬彬去托儿所似乎是最佳办法。
不过,基于前例,他实在对此唯一的好办法乐观不起来。
因为,彬彬实在很排斥团体生活,尤其是和小朋友相处,往往会令他手足无措,而益加调皮捣蛋、蛮横不讲理。
所以这附近的托儿所、幼稚园,不管是私立,还是公立,彬彬都被视为拒绝往来户!
“这附近还有我没上过的托儿所,或者是幼稚园吗”
“还说呢,要不是叔拿了放大镜,寻寻觅觅了好几天,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哪儿还有你这个顽皮捣蛋鬼的容身之处呢!”
“哦!”
“哦!什么哦,还不赶快去洗洗手来,谢主隆恩!”
“是!”
燕彬拉上厚厚重重,而且是深墨绿色的窗帘,并摘下太阳眼镜,朝餐桌这边走了过来。
“又是鲜奶和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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